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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980年10月10日

接到那通电话的时候,我人在匡蒂科的办公室里。当年,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小组被安置在图书馆下方一处宽大昏暗的地下室里,所谓的私人办公室不过是用六英尺高的隔板隔出来的。无论何时,只要有人接打电话,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能听到,无论大家愿不愿意。办公室里通常有八名成员,分别负责犯罪心理学、社会学、警察压力管理和其他有关问题。当时我是唯一全职的画像专家,但也会花点时间教“犯罪心理”(Criminal Psych,这门课的正式名称是“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我们当时正试着为执法部门把这门课改得更直接有效一点。

我那时已经有了采访在押连环杀手和暴力罪犯的主意,我的搭档,昵称“鲍勃”的特工 罗伯特·雷斯勒之前几年也和我一起,一直在出外勤给地方警察局和执法部门开设流动学校。这些流动学校有点像我们在匡蒂科开给新特工、高级官员以及那些入选联邦调查局学院的警探们的课程精华版。

一开始,采访在押罪犯是想搞清楚这些人在犯罪前、犯罪过程中以及犯罪后的想法,好连同他们犯罪时的行为一起研究,以便我们把这些信息和他们留在犯罪现场以及抛尸地点的证据关联起来。尽管对加州圣克鲁兹的“女学生杀手”埃德蒙·肯珀、纽约的“山姆之子”大卫·伯科威茨、俄勒冈州“恋鞋癖杀手”杰罗姆·布吕多以及“洛杉矶杀人王”查尔斯·曼森等人的采访成了联邦调查局犯罪画像项目的基础,但究其最初的动机,我们不过是想成为好一点的教官,不至于在资深警探和学院全国主管面前露怯而已,因为比起我们,后者通常经验丰富得多,还有更多第一手的犯罪知识。

通过把采访中学到的东西用到实处,我们试着将“犯罪心理”变成真正的刑侦工具。这门课后来变得大受欢迎,地方上的警察和治安官开始带着案子从辖区来请我们过目。1979年,我们经手了近六十起案子,我因此开始从全职教学里慢慢抽身。第二年,案子的数量翻了两倍还多,所以1980年1月,我放弃了全职教学,成为了犯罪画像项目的主管,兼任学院的客座讲师。

那天早上的电话来自我的老熟人戴夫·科尔,他是首都华盛顿联邦调查局总部民权司主管小约瑟夫·舒尔特手下一个小队的队长。我还在密尔沃基基层工作的时候就认识戴夫了,那时我在特警队的外地办事处工作,他是行动小组的组长,负责绑架、勒索这类案子。前海军陆战队队员及前大学摔跤冠军戴夫成了我在局里的“拉比”,我们用这个说法来形容那位罩着你的、更年长或者更资深的警官:他既是导师,也会在各处照应你。但很快我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私人电话。

“约翰,你听说过约瑟夫·保罗·富兰克林吗?”

“嗯,知道。”我答道,试着尽快把这个名字和对应案子联系起来。“是不是那个被认为在盐湖城射杀了两名黑人慢跑者的家伙?”

“就是他。他还可能在俄亥俄、印第安纳、宾夕法尼亚杀过黑人,也许还有其他地方。”

“他不是被捕了吗?他是从关他的警察局跑了还是怎么的?”

“没错,从肯塔基的佛罗伦萨跑了,那儿离辛辛那提不远。他在审问的间歇翻窗逃了,所以我才给你打电话。你可能马上就要接到总部的正式命令了,但我现在先来找你。你能不能搞个心理分析啥的,帮我们找到他。”

“那个,我是从调查和经验入手去思考罪犯心理的,但这次不太一般。通常我们面对的是未知对象,要从犯罪现场证据、警方报告和受害者分析中试着描述出未知对象的特征。现在知道了这家伙是谁,只是不知道在哪儿能逮到他,或者他接下来会干什么。但用来分析的元素还是那些。不敢打包票,但我尽力而为。你是打算把资料寄给我吗?”

“太多了,最好是你来一趟,挑想要的用。你觉得要多久?”

“要不给我几天?”我提议。

“我们能在二十四小时内拿到吗?”戴夫和我讨价还价。

沉默了一阵,然后我说:“行吧,我今天下午过来。”

“那到时候见。对了,约翰,还有些事儿你得知道。他可能也是刺杀弗农·乔丹 的人。我们还知道他给当时还是总统候选人的卡特总统写了封威胁信,原因就是卡特支持民权运动。现在总统正为了连任在全国造势,特勤局非常重视这事儿。”

去年5月,民权领袖乔丹在印第安纳州的韦恩堡遭枪击,几乎丧命。这让五六十年代民权运动就已遭遇过的创伤再次回到了全国视野里。

按照局里的作风,要是接到了总部的电话,你要放下一切立刻处理。从理论上来说,学院也是总部的一部分,但对于当时的行为科学小组来说,上峰来指令本就极不寻常。通常来说,他们几乎对我们视而不见。因为忙着推进自己的项目,我也并不在意。在此之前,我们的工作一般是为地方执法机构提供咨询,后者会把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都寄过来:犯罪现场照片、调查人员和目击者报告、验尸报告、物理证据的实验室分析报告,等等。我们会据此做出画像,告诉他们应该冲着什么样类型的罪犯去查,让调查更聚焦。根据实际情况和案件的种类,我们也许还会提供主动策略来帮着激出他(几乎总是“他”),或者逼他行动起来。

但这次不一样。不仅一开始我们就知道罪犯的名字,而且还是联邦调查局高层下令我们参加。和所有来自地方机构的请求不同,这是第一个从总部下来的案子。由于案子实在太重大,他们愿意试试我们还在试验的方法。如果成功了,这个案子绝对能让我们“登堂入室”。这对我来说也是个挑战,能验证我们可不可以逆着分析过程找到罪犯。要是我们成了,那有没有合理的证据提起诉讼直到定罪。

我给学院的车队打了个电话,问他们下午有没有车可以借用,不然的话我就得开自己的车去,然后申请里程补助。所有的差旅都必须如实填报差旅开支,所以我实在是不想再多填一项了。车队刚好有车,所以我去车库签字领出了一辆局里标配的福特轿车。弯弯绕绕的车道带着我穿过了联邦调查局的“房东”——海军陆战队基地,然后开上了95号北向高速。那时候,八十年代,这条路还不像如今大部分时候那样是一个加长的停车场,当年你还可以在一小时以内从匡蒂科开到华盛顿市中心。

开车途中,我思考着即将面临的任务。在富兰克林的案子里,要是所有或者大部分怀疑他涉嫌的罪行真是他干的,那相比迄今为止我们经办的所有案子,这个案子会被归到级别全然不同的重案里,无论是我们担上的风险还是对公众的危险程度来说都严重得不同寻常。富兰克林习惯远距离射杀,针对的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甚至从没见过的人。他和受害者没有感情上的羁绊,也不存在任何私人关系,而这些对于常人来说通常是很重要的动机;并且他移动特别迅速,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

尽管戴夫只告诉了我富兰克林案件的基本轮廓,但我知道等着我们小组的是啥。因为画像项目刚刚起步,相比其他手段尚未获得证明,所以可能有好几种走向,大部分案子都这样。我从1月开始全职从事画像,行为科学小组在联邦调查局内部还没什么名气。亚特兰大幼童谋杀案、旧金山房车营地杀手以及残忍谋杀纽约布朗克斯特殊教育老师弗朗辛·艾弗森这样的重案大案要到第二年才会到我们手里;而在1980年秋天,画像项目基本上还只是一个想要在调查局内部,通过对这一概念进行更广泛验证进而获得认可的、结果未知的试验而已。

我们已经从地方警方或者州巡警送来的案件里得到了积极的反馈。另外,也有几个戏剧化的成功吸引到了执法部门的注意,这些案例我们称为62-D类案件:国内警方合作案件(Domestic Police Cooperation)。意思是尽管联邦调查局在这些案件里没有主管权限,但调查局有一些调查工具或者测试手段能对当地警方有所帮助。这些协助请求经由距案发地最近的外地办事处处理,按理也应该经由总部分派。但更多时候,似乎总是负责办事处的特工(我们称他们为SACs,每个字母都发音,区别于主管助理特工,assistant special agents in charge,后者我们称为ASACs,发音为A-sack)来一句“去他妈的总部,我就想直接找你”这类的话就行了。办事处特工在调查局的食物链上身居高位,所以他们通常能按自己意愿行事。渐渐地,每个办事处都配了一个画像调查员,但当时这一切尚未发生。

1979年12月,我接到了佐治亚州罗马市驻地机构特工罗伯特·利里的电话。驻地机构是联邦调查局在那些够不上设立办事处的地区设立的更小机构,它们通常和最近的办事处协同工作。几天前,在州西北部的阿代尔斯维尔附近,一个好看又活泼的十二岁小姑娘玛丽·弗朗西斯·斯托纳,学校军乐队的鼓队队长,在自家房子的车道头上下了校车后就失踪了,失踪时距离家门口只有一百码。之后,在约十英里外,刚刚越过县边界的一处树林里,一对年轻夫妇看到地上有一件黄色外套,他们走近查看的时候发现了玛丽的尸体。当这对年轻夫妇看到外套下的尸体时,他们报了警,后者立刻赶到并勘察了现场。验尸官在尸体上发现了性侵的迹象、从背后用手勒的痕迹,以及对头部的重击。尸体附近找到了一块警方认为是物证的、沾有血迹的石头。

在查看了案件卷宗、犯罪现场照片和验尸报告,并进行了受害者分析后,我认为自己基本清楚了案发经过,也明白了为什么这个低受害风险的受害者会在低风险的情况下遭遇如此惨不忍睹的侵犯。

我在电话上向当地警方通报了我对这个未知嫌疑人(UNSUB)的画像:年龄二十多不到三十岁;蓝领工人,也许是电工或者水管工;有因医学原因退役或者非荣誉退役的服役记录;智商普通或者略高,但最多受过高中教育;有性犯罪前科,但应该没犯过任何谋杀罪;也许已经结婚了,但因为他自我感觉是个浪子,所以婚姻要么名存实亡要么已经分居甚至离婚了;开一辆黑色或者蓝色的汽车(我发现按部就班、有强迫症的人通常会开深色的车子);态度傲慢自大。因为他必须在绑架地点附近待足够长的时间才会注意到玛丽·弗朗西斯,我认为警方很可能已经把他当成潜在目击者进行过盘问。

我通报完分析画像后,他们告诉我,说我刚描述的是一个已经接受了盘问并刚刚被放走的人,名叫达雷尔·金·德维尔,二十四岁的白人男性,曾经是一起十三岁女孩强奸案的重要嫌疑人,但从未被定罪。尽管智商有一百至一百一十,他在八年级后就辍了学。他已经结了两次婚又都离了,现在和第一任妻子同居。第一次离婚后他参了军,但因为无故离队,仅在七个月后就非荣誉退役了。他驾驶一辆三年车龄、保养良好的黑色福特平托(Pinto)汽车。他的工作是树木修剪工,并在玛丽被绑架前两周受雇于当地电力公司,在犯罪现场附近修剪树木。他作为潜在目击者已经接受了警方的盘问。当天警方因为有了足够的怀疑,为他安排了一次测谎仪测试。

我告诉他们测谎不是个好主意。根据我对在押罪犯的采访经验,我已经知道那些没有良知的人因为能够通过将受害者非人化,而把自己的罪行合理化,从而不会有普通人面对测谎仪时的那些情绪和生理反应。第二天警方打电话告诉我说对德维尔的测谎没能获得确定的结论,而我认为测谎只会强化他感觉自己已经掌握的、应对审讯压力的能力。

现在他知道自己可以骗过机器了,那就只剩一种方式可以逮住他了。我告诉当地警方如何布置审讯环境:要把沾有血迹的石头放在他的视线范围里,但需让他不得不转头才能看到。我告诉他们,如果他是凶手,那他就没法忽视那块石头。而且因为玛丽·弗朗西斯头上被击打了好几次,我知道他极有可能沾上了血迹,这一点可以被用来诱使他怀疑自己。同时通过暗示小姑娘实际上是主动搔首弄姿勾引了他,哪怕佐治亚州允许死刑,当地警方和联邦调查局联合团队还是成功让他招了供。这一幕被拍进了奈飞(Netflix)的《心理神探》第一季里,其中的教训是:人人都有一个“石头”。你只需要搞清楚这个石头是什么。

几个月后,1980年春天,我接到了宾夕法尼亚州洛根的警长约翰·里德打来的电话,他是联邦调查局全国学院的毕业生。他和布莱尔县的区检察官小奥利弗·E.马塔经由调查局在约翰斯敦的驻地机构特工戴尔·弗莱介绍到了我这里来。大约一年前,约晚上十点十五,一位名叫贝蒂·让·谢德的二十二岁女性结束保姆工作后,在步行回家的途中失踪了。四天后,在阿尔图纳附近的瓦普桑内纳克山区,一个在野地里徒步的男子于一处非法垃圾倾倒处撞见了贝蒂遭到肢解的尸体。她不仅遭遇了性侵,用县验尸官的话来说,这还是他见过的最恐怖的死法。

根据尸体遭到的严重面部损伤,我很清楚未知嫌疑人熟悉受害者。但和其他我见过的案子不同,这不是一次施虐式的残杀:大部分伤口都是死后造成的。其他的行为线索暗示凶手是一个内向不合群的人,年龄在十七到二十五岁之间,因为不完整的家庭和过于强势的母亲而成长失衡。我很确定他住在贝蒂·让家和抛尸地点之间。

在研究中,我们见过精心策划、显示高度自控和谨慎思考的犯罪行为,它们通常不会留下太多物理证据,这样的案子一般暗示了罪犯的类型:井井有条型。相反,那些看起来不由自主犯下的罪行,受害者与其说是一个特定的目标,更像是当时情景下的选择:犯罪现场一片狼藉,会留下大量物理证据,这样的罪行是没有条理的人犯下的。罪犯的有序或者紊乱的程度是了解罪犯个性的关键线索之一。谢德的抛尸现场是被我们称为“有序-紊乱混合型”的情况,可能意味着很多东西,但这起案子暗示的是,我们要逮捕的罪犯不止一人。

警方已经想到了两名嫌疑人。一个是受害者的同居男友,人称“布奇”的小查尔斯·F.索尔茨。另一个是撞见尸体的人,他住在贝蒂·让家四个街区以外,已经数次和贝蒂搭讪,但都没能成功。他有反社会行为的前科,而且给出的不在场证明也无法核实。但他已婚,有两个小孩,而且肢解尸体的做法无法和他对上号。布奇·索尔茨更符合画像中的描述,包括他有一个强势的母亲和无法同女性自在相处的名声。他对贝蒂·让的激情表白在我看来骇人听闻。我怀疑他们曾经发生过争执,她威胁要离开他,而情况就是从那一刻急转直下的。当我发现索尔茨成长背景相同的哥哥麦克是个垃圾转运工人后,我对他更有兴趣了。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麦克获知真相,结果最后搞清楚了麦克是在布奇无法进行性行为后性侵了贝蒂,然后帮着处理了尸体。最终布奇被判一级谋杀,麦克因为认罪协议,被送进了精神机构。我很确信这两人要是没有被抓住的话,一定会再杀人。

这就是这份工作最让人满足的部分:为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伸张正义。正是因为有些变态会将自己的猎物非人化,比如达雷尔·金·德维尔;或者像布奇·索尔茨一样为了实现自己堕落的欲望而残暴地伤害别人,同事们和我才选择了截然相反的道路。我们把受害者还原成活生生的人。我们训练自己去看见、去真实感知那些他们在自己过于短暂的一生的最坏时刻所遭遇的一切。我认为这是由我们创立的、能流传下去的遗产之一。这些年来已经有太多关于联邦调查局画像专家的虚构作品了,其中描述了能把自己置身在罪犯头脑里的重要性,这当然是我们能做到的,但把自己置身在受害者的头脑和处境之中也同样重要。这不仅帮助我们联系起了罪案的整个生理和心理环境——受害者的反应如何影响到了施害者的态度——还给了我们更大的动力去为那些再也无法为自己发声的受害者伸张正义。

用我们的方法训练出来的里德警长公开宣布说,我们在侦破贝蒂·让·谢德谋杀案里提供了重要且直接的帮助,并为审讯制定了策略,想出了要如何获得罪犯的供词。

这就是我们的画像项目开始陆续收到的正面曝光之一。和约翰·里德一样,全国各地不少警长和州巡警长官都致电或者致函给调查局,说我们帮忙缩小了嫌疑人名单,集中了调查焦点,并帮助实施了抓捕以及制定了审讯策略。我们甚至接到了负责办事处的特工的电话,说自己就某个特定案件需要面对媒体,问要说些什么才会既有信息量和显得积极主动,但又不会泄露后面需要用来选定或者排除嫌疑人的细节。但如同斯托纳和谢德的案子,这些都是只会在执法机构内部引发关注的地方案子。我们还没有参与过受全国媒体关注的大案;在当时,连环杀手还不是一个公众熟知的概念。

我不敢说自己对画像项目和基于犯罪行为的调查分析方法的发展方向有了清晰认知,但我知道我们已经有了继续的基础。在最狂野的想象里,我看见的是一个有着自己专属的、载满实验设备的“飞行小队”能够随时出发,带着犯罪现场技术人员、法医、病理学家以及一两个画像调查员前往大型犯罪现场,但我也知道这大概率只是一个狂想。联邦调查局总部和匡蒂科之间已经很紧张了,很多大人物把匡蒂科称为“乡村俱乐部”,因为我们地处乡间,并且他们觉得我们无所事事、只会抱怨。另一方面,我们经常把胡佛大厦里的那帮人视为一群管理者和官僚,他们基本不知道干事儿的人在现场都做了些什么。

所以,如果富兰克林一案就是那个可以让我们进入联邦调查局视线的案件,那它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那些在已故创始人埃德加·胡佛钢铁般的严苛管理下,以及在“只要事实”的破案方式下成长起来的老派硬汉们,那些严格通过逮捕罪犯数量来计分的老人们,会认为罪犯画像和主动策略太过情绪化了,他们会很开心看到整个想法被废弃,并把我们都赶回街头。我预测终将会有别的探员继续我们现在正在做的工作,但要是在这样一个更大更关键的案件里失了手,我们的全部努力就付诸东流了。

当然,比起对自己职业生涯甚至这个小队未来的担心,我最大的担忧在于这个案子是个万众瞩目的“倒计时器”。有一个可能是连环杀手兼总统刺客的凶手在逃。对任何一个潜在的受害者来说,我们都无法承担失败的结果。

联邦调查局全国总部所在的埃德加·胡佛大厦是一栋巨大的灰色混凝土建筑,在建筑批评家嘴里,它被称为“野兽派风格”。大厦占据了华盛顿特区市中心的核心街区,被宾夕法尼亚大街、E街以及第九、第十街环绕,从大厦往南一个街区就是林肯总统被刺杀的地方。1975年9月,大厦投入使用堪堪五年。在当时,哪怕它不是华盛顿最丑的一栋楼,但也已经获得了首都最丑建筑之一的名声。它显然是最拒人于外的一栋楼之一,几乎就是在命令你转身走开,往相反方向走。从这个角度来说,很多人都表示它精准地反映了自己得名的那个标志性人物的性格。

我把车停进了大厦地下的安全车库,出示了自己的证件,然后乘坐电梯抵达主管层。当时,你还可以看见、闻到雪茄的烟雾从某些办公室里飘出来。要是相当数量的办公桌底层抽屉里放着一瓶瓶各式各样的“强化点心”(指烈酒),我可一点都不会感到意外。

1960年代中期,联邦政府已经卷入了民权运动,而当时在南方几乎不可能给被控杀害了非裔或平权人士的白人被告人定罪。三K党成员以及来自尼肖巴县治安官办公室、费城和密西西比州警察局的官员对詹姆斯·切尼、安德鲁·古德曼和迈克尔·施韦尔纳——1964年“自由之夏(Freedom Summer)”活动中努力让非裔美国人能在密西西比州登记投票的三名年轻民权运动家——的谋杀,激怒了几乎整个美国。但密西西比州政府拒绝提起诉讼。同一年,密西西比州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两次都没给拜伦·德拉贝克威思定罪,他在民权运动家、美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NAACP)地方联络员梅德加·埃弗斯开车驶入自家车道的时候谋杀了后者。两次审判中陪审团都没有做出判决。一年前,亚拉巴马州拒绝对联邦调查局查出的四名三K党嫌疑人提起诉讼,这四人涉嫌炸弹袭击了伯明翰第十六街上的浸信会教堂,炸死了四名十一岁到十四岁的小女孩。

这些案件,以及五六十年代遍布水深火热的南方那些让人出离愤怒的正义缺失案件,最后只能靠司法部从联邦层面以侵犯民权的名义来诉讼州内的谋杀犯。联邦调查局局长埃德加·胡佛不太情愿地参与其中,考量着争取种族平权和遏制共产主义分子对美式生活的影响两者之间的平衡(他把很多东西都算作了共产主义分子对美式生活的影响)。但检察长罗伯特·F.肯尼迪、总统约翰·F.肯尼迪和总统林登·B.约翰逊,以及1964年终于颁布的《民权法案》( Civil Right Act ),都推动联邦调查局在侵犯民权的有关诉讼中担任了更积极的角色,特别是当州一级政府不作为的时候。

到了乔·舒尔特和戴夫·科尔开始和民权司(Civil Rights Division)打交道的时候,情况已经进步了不少,甚至南方的州已经采取了更积极的立场(但拜伦·德拉贝克威思要直到1994年才在州法庭被定罪,而三名“自由之夏”运动烈士的案件要等到2005年才在州一级重新开庭审理)。到了1980年,种族相关案件是要先在州里提起诉讼,还是从联邦层面入手合法地将其判定为侵犯民权,主要依靠一种策略:案子是不是有强有力的证据,以及嫌疑人被判罪的最大机会在哪一级。

我来到楼上,沿着走廊走到了戴夫·科尔的办公室。我在半掩的门上轻敲了几下后,他抬起头来,给了我一个轻蔑的笑容。“希望你准备好了,约翰,因为,你懂的,如果你搞砸了,韦伯斯特局长可是已经签署了把你调到蒙大拿州比尤特的调令。只需要提交就行了。”他说道。当时,比尤特在联邦调查局员工眼中就等同是地狱,是胡佛把有罪的员工发配去受折磨的地方。

“我很开心你没给我任何压力。”我回应说。和平时一样,戴夫的语气和蔼可亲,但我们都知道,谈话的主题很严肃。

戴夫已经拿到了所有的案件资料,并为我分列进了四到五个可继续增加资料的文件夹里:这还是计算机分类存档之前的时代。我们坐下来就面对的挑战开始交流想法。

“我们之前从没遇到过这么能跑的。特别是民权运动的案子。大部分人都只干一票就完了。富兰克林从不在一个地方待到能让我们抓住他。”他说道。

尽管当时还没有成为习语,但我们已经在用“连环杀手”这个短语来指代那种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杀害了三个及三个以上受害者的凶犯了,这些人在每次行凶后通常会有一段冷静期。然而到目前为止,那些我们在美国亲历的、从欧洲听来的案子都更可能是为了满足变态的性冲动而诱发的,是罪犯对自己终极幻想的实施。而这家伙有另一种幻想,而这种幻想是要从这个国家抹除被他认为不受欢迎的人,仅仅因为后者和自己是不同的种族。他显然手段丰富,前期准备充分,大部分情况下似乎都经过提前谋划。无论戴夫还是我都不意外在每次狙击之前,他会花上几天甚至几周跟踪受害者。我们用来抓住德维尔和索尔茨的任何方法对他来说都是无效的。

民权司尤其更感兴趣的是到底能不能预测出富兰克林接下来会出没的地点,甚至是吸引他的地点,还要是在他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被重点追捕的逃犯后。

“所以你是怎么想的?这在你的专业范围里吗?”戴夫问我。

“呃,”我开口了,想要听起来既自信又尽可能直白地回答他,“有时候,地方警方要犯罪画像的时候,他们似乎认为我可以给出未知嫌疑人的名字和住址。这一次,我们已经有了名字,这占了先手。我们可以凭着准确的人物信息开展工作,而不是靠着推测来。”

“而且我们还有探员在搜寻任何能找到的嫌疑人的家庭成员。”戴夫补充说。

“那会有用处的。现在的挑战是他选择受害者的范围太广了。但我们知道身为逃犯的他压力很大,所以我们要继续加大压力,让他真的他妈的坐不住。我们要试着针对他的优势和缺点找出他可能的舒适区。等我看完这些资料我应该会有更多的想法。”

富兰克林当然会大感压力,但我们的压力也不小。密苏里州、犹他州、印第安纳州、宾夕法尼亚州和肯塔基州的当地报纸和电视台已经在蜂拥报道这个案子了,全国性的媒体也开始关注了。执法部门和媒体的关系复杂。当我们想要放出公众可能会有所回应的信息时,比如找到某些可能目睹、偶然听到或者被告知信息的人时,比如我们想要让某个未知嫌疑人就特定的主动策略做出反应时,记者就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也合作无间。当他们发布了我们不想他们发布的细节,或者当他们就我们因种种原因希望低调行事的案件带来持续的公众压力时,他们就是同时刺进我们一大帮人屁股的肉中刺。我们和他们都明白这其中的关系:我们都有各自的工作要做。我们需要彼此,但有时候工作需求并不契合。

这个案子正是媒体报道微妙之处的完美例子。在为找到未知嫌疑人提供线索这方面,发布对他的描述很关键。同时,如同联邦调查局高层所想的,除非我们迅速抓到了嫌疑人,否则对一个已经逃脱警方掌控、手法多端的嫌疑人进行不断报道,只会阻碍抓捕,并可能带来耻辱。联邦调查局唯一的基本原则,源自胡佛时期的最早铁律就是:永远不要让联邦调查局丢脸!

如果我想不出有效办法,或者更糟糕的是,如果我的判断把人力和资源引到了错误的方向上,如果我的方法在任何层面上搞砸了,就连戴夫也没法保护我,就像他不怎么含蓄的、关于我会被调往蒙大拿州比尤特的例子所暗示的一样。这甚至肯定会反噬到他,因为正是他建议总部要信任行为科学(或者他们口中常说的“狗屎”)。

“祝你好运,约翰。”戴夫在我离开的时候说道。

祝我们大家都好运吧,我脑中想道。 l+xoLSlIdGf2s58wrix7Nb7e2gDwjopEmqMRPQpCdsnRw68L4NIegcrGehOz/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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