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伊丽莎白·安斯康姆、杰里米·边沁、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菲利帕·福特、朱迪思·贾维斯·汤姆森、迈克尔·桑德尔
仲夏夜的一次聚会上,激情让你迷失,酒精让你冲动不已,而后你和一个陌生人发生了一夜情。翌日清早,爱人发来的手机短信把你吵醒,文字间充满了绵绵爱意:“我很爱你,很想你……”
但是,此刻你该怎么回复这条信息呢?告诉他昨晚发生的一切还是缄口不言?难道不说出实情就是撒谎?难道撒谎就是不道德的?如果撒谎真的能够让大家相安无事,那么是否该让善意的谎言继续?如果此刻你晕头转向不知如何是好,找几位哲学家聊聊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他们一直在思考谎言的道德价值,你可以仔细听听他们每个人给你的忠告,然后做出选择,因为责任由你承担,结果也不例外。
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康德(1724—1804)吧,他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要不是他的父母辛苦工作供他上学,他的宿命可能就是一个皮具匠人了。据说,康德的记忆力超群,在一次演讲中,他精准地描述了威斯敏斯特大桥的建筑结构。之后,当一名英国听众问他何时去过伦敦以及在哪里学过建筑时,康德的回答是,他所知道的关于这座桥的一切都是看书自学来的。
康德是一个极其循规蹈矩的人,以至于邻居们都能用他经过自家门口的时间来校准家里的时钟。有一次,他失踪了好几天,朋友们都以为他遭遇了什么不测。结果,他哪里也没去就待在自己家里,天天都在忘情地阅读让-雅克·卢梭的作品,卢梭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说,他读卢梭的作品必须读两遍,因为读第一遍时,完全痴迷于这位瑞士哲学家的优美文风而忘记了细细思考作品的内容。
康德两度准备结婚,但都在最后一刻放弃了。他常说结婚是好事,但不结婚更好。
即便这样,直到今天仍有一个让人觉得奇怪的传统,那就是新婚夫妇总会到康德的墓前献花。
他是启蒙运动的伟大捍卫者,对他来说启蒙运动意味着希望年轻人不再受神和权威的束缚,而要敢于为自己考虑。
如果你有机会问一下哥尼斯堡(今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大学的这位老教授,他一定会这样回答你:
你必须履行你的职责,也就是说,你必须做正确的事情,即使后果会影响你和爱人之间的幸福。当然,你也可以逃避责任,但请不要试图说服我,你不履行道德义务是正确的。因为,这不过是自欺欺人,谋求心理安慰罢了。
说到这里,你肯定会问康德,在这样的“戴绿帽”事件中,你的责任到底是什么?是应该告诉他真相,还是选择沉默让大家相安无事呢?
康德提出了一个公式来建立原则和规范,这些原则和规范应该指导我们的行为,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他将其称为“绝对命令”,即一种无条件的、不受情况限制的道德律令。要了解个人的道德义务是什么,关键在于发现其共性:如果你试图做的事情,在相同情况下对其他人也都是一种责任,那么你自己就会明白该做些什么了。为了发现你的道德义务是什么,你不需要参考任何道德或宗教准则,而应该运用理性。
下次,你因为道德原因需要做出决定的时候,必须肯定地说:“我希望在相同情况下,每个人都会以我将要采取的方式行事。”这样,我们就会有目标,而不会过于受制于别人。例如,说谎永远是不道德的,因为没有人(在他们的正确思想中)希望自己被别人欺骗。康德认为,作为人我们必须接受某些绝对命令,而作为有理性的人,我们应该遵守那些命令。我们必须按照既指导我们的行动,又指导他人的行动的规则行事。
现在请把绝对命令用到给你女朋友“戴绿帽”这件事上,并请你回答如下问题:你希望你的伴侣对你不忠吗?你希望她对你隐瞒自己的不忠吗?你认为一个大家都在说谎的世界会更好吗?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你应该做的就是邀请你的伴侣喝一杯,真诚地面对对方,告诉她发生的一切。你完全没必要惊慌失措:绝对命令并不要求你讲述不忠的所有细节。但如果你想成为一个好人,你就必须做你该做的,即便两人都会非常难过,甚至感情因此受损。但至少你可以重新审视自己,重新获得尊严,因为你是一个有理性的、自主的人。
等等!不要简单地对你的伴侣用绝对命令。康德说我们永远不应该说谎,这也许是个伪命题。如果这是你真正应该做的,肯定会有时间让你承认你的不忠。康德伦理思想的批评者们总记得有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使用绝对命令变得非常困难。想象一下,你的一个好朋友敲你家的门,希望你把他藏起来,因为一个无情的杀手正在追杀他。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这时你肯定会让你的朋友躲在家中的某个房间里。到这里,我们按照绝对命令行事都是没有问题的。
突然又有人敲门,你开门后看到的正是那个无情的杀手,他扛着一把巨大的斧头,像杰克·尼科尔森在《闪灵》(斯坦利·库布里克导演,1980年)中扮演的那样,问你的朋友是否在你家。你该说实话吗?到底怎么做才合适?根据绝对命令你又该怎么做?
如果这看起来牵强,那么我请你看看《无耻混蛋》(昆汀·塔伦蒂诺导演,2009年)的片头桥段。一位法国乡村的农民在接待搜查他家的汉斯·兰达上校(也被称为“犹太猎人”)和他率领的德国士兵,之前他将一家犹太人藏在了自家的地下室里。汉斯上校坐在餐厅,点燃烟斗,对农民说:“我的任务就是让我的部下到你家来进行彻底搜查,这样我就可以把你们家从我的名单上正式划除。如果一切正常,那便万事大吉,但我相信你家肯定有‘猫腻’。除非你告诉我确有犹太人在你家,那么搜查就没有必要了。补充一句,凡是提供情报,给我们的工作提供便利的人,是不会受到惩罚的,相反,还会有奖励。”
如果绝对命令迫使我们没有例外,我们必须得说,我们有义务向“犹太猎人”和“斧头杀手”说实话。
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在于,按照我们的常识,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做法是应该运用绝对的命令。在康德看来,即使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我们也必须说实话。依道德行事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效的,即便有各种后果,我们也必须履行它。如果我说真话,我的朋友死了,责任不在我,而在凶手。我已经履行了我的道德义务,便不必为他的死而感到自责。
相反,如果我对凶手撒谎,而他躲起来,等着我的朋友离开我家时,凶手用斧头狠狠地砍他,那么他的死肯定会让我良心难安。
哲学家伊丽莎白·安斯康姆(1919—2001)同意康德的观点,即存在普遍的道德规范。她一生都在践行自己的观点,做她认为正确的事情,而不管后果如何。因广岛原子弹事件,1956年,她公开反对母校牛津大学授予美国前总统哈里·杜鲁门荣誉博士称号。她写道:杜鲁门本质上就是一个杀人犯,因为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做出了如此惨绝人寰的决定。对伊丽莎白而言,“当人们决定杀害无辜的人来达到目的时,就构成了谋杀”。这位剑桥大学的教授同意康德的观点,即有些事情绝对不可以做,尽管其后果和战争的结束一样积极。尽管如此,伊丽莎白却并不同意康德坚持认为说真话,不撒谎是绝对的道德准则之一。就像下面这个实验:一个人一天中只能说真话,哪怕撒个善意的谎言也不行。这样一天下来,他很可能就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粗鲁无礼的人了。对于伊丽莎白来说,“不说谎”的规则并不是绝对命令,因为它不具有普遍性。因此,在决定是否承认你的不忠前,你必须再思考一下。
但是,伊丽莎白认为,你不应该先问自己该做什么,而应该问自己该怎么界定一个好人,又是做了什么事情让其成为好人,并试着找出你认为是好人的人。一旦找到了,那就问问自己在他身上看到了哪些好人的品德,然后考量一下。好比现在的你,如果为了隐瞒不忠而撒谎是否就不是一个好人了?
伟大的苏格拉底(前469—前399)是正义、善良和美德的伟大捍卫者,但他并不认为从不撒谎是件好事。一次,苏格拉底在和尤苏戴莫斯进行对话时,他问对方:“欺骗是不对的吗?”对方回答说:“当然。”之后,这位哲学大师给他举了一个例子:想象一下,你有一个朋友很沮丧,甚至试图自杀。如果我们把他的刀藏起来防止他自杀,难道这不是一种欺骗吗?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欺骗还是不欺骗?苏格拉底不是在为谎言辩护,而是在为做出必要的推理进行辩护。生活中,大多数人都很盲目,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对“对”与“错”的看法总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我们想成为一个好人,那就必须花时间对正义进行思辨。依苏格拉底之见,善良并不意味着只拥有美丽的外表和强健的体魄,躯壳之下的灵魂对一个人才更有意义。所以,如果你想变得更好,不要只在意外表,因为正义才能让灵魂升华。苏格拉底会看着你的双眼,带着狡黠的微笑问你:你不了解正义,何谈实践正义?你不懂医学又怎能成为一名医生?你若是乐盲又何谈演奏乐器呢?
苏格拉底坚信,在成为好人前,你必须花时间认识正义到底意味着什么。如果这位哲学大师知道现代有人想从课程体系中剔除道德教育,他一定会惊呼不已。一个正义的社会,其公民必须首先是讲正义的人,而公民若要成为这样的人就要依道德行事。苏格拉底认为,公民不该被一系列的规范禁锢,而应该学会推理,根据情况巧用规范。因此,要让年轻人有思辨的精神,而不囿于固化的思考模式。在不忠的问题上,苏格拉底不会认为你是一个坏人,但他会认为你是一个无知的人。你在解决道德问题上“算法”出错,无异于数学考试中因题目算错而成绩不及格。对正义的无知导致你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你选择了短暂的快乐,放弃了爱人间的承诺。现在木已成舟,你该思考倘若一个正义的人也犯了如你一般的错误后会怎么做。正义本身是最有益于灵魂自身的,因为干不正义的事总是弊大于利。至于你是否要承认你的不忠,你必须问问自己:换作一个正义的人,他会怎么做?会选择承认错误还是撒谎逃避责任呢?上面我们提到的因抑郁而有自杀倾向的人,如果他的朋友是一个正义的人,就一定会撒谎把枪藏起来,因为他要救自己朋友的命。那么在你出轨这件事上,你又在寻找什么?说谎话维系爱情,还是哪怕爱情不再也要吐露实情?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功利主义之父杰里米·边沁(1748—1832)会对你说些什么吧。这位英国哲学家想必会告诉你,不要听从康德的建议,除非你想让问题变得更糟。
但是,在你读这位英国哲学家给你的解决办法之前,请让我给你讲一则哲学史上最血腥的逸事。
边沁是伦敦大学学院的创始人之一,至今仍参加该校的学术委员会会议。大家不禁会说:“这怎么可能啊?”原因其实很简单,他在死前曾立下遗嘱,要求将其尸体进行防腐处理,并着以正装展示在他创办的伦敦大学学院的主楼回廊上。该学院的章程规定,边沁的遗体必须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即便他已不再有发言权。如果你身处伦敦,想去瞻仰他的遗容,可要记住由于头颅在防腐时无法完全保持容貌,现今头部改以蜡像取代。除因腐败导致头颅被换外,还有一种说法是,该校的学生总是把他的头颅偷出来藏在校园里或者拿来当球踢,从而导致头颅受损。
现在我们言归正传,继续来谈谈你不忠这件事。这位“木乃伊”哲学家会让你遵循一条简单的规则,主张让你自己去探寻如何正确处理你的不忠,即他所提出的“效用主义”:如果你想做好事,那你必须通过行动增强受牵涉人的幸福感。因此,你必须考虑两个条件:第一,每个人的幸福权重必须一致。也就是说,你自己或你所爱的人获得的幸福数值应与他人无异。第二,幸福是通过行为为受牵涉人增加快乐或减轻痛苦。为了让问题变得更容易懂,边沁设计了一套算法来计算一个行为的幸福程度,进而量化它的道德值。该算法将“持续时间”“强度”等作为定量指标,因为他认为,快乐无法通过定性描述表征差异。
友谊或美德带给你的快乐虽有程度上的差异,但在本质上完全相同。那么,如果用“效用主义”来处理你手上的这个“烫手山芋”,事情就简单多了。你必须选择沉默,就像今日伦敦大学学院主楼回廊上的边沁一样。你就当这事翻篇儿了,努力让自己和其他人都开心。如果你向爱人坦白,那就会出现一系列的“蝴蝶效应”,你会痛苦不已,你的爱人更会以泪洗面,就连情人节买礼物的商店也得少几分收入。说谎本身并不是件坏事,而是它造成的结果对其进行了“好”或“坏”的界定。为了对以上观点进行佐证,边沁会邀请你去看看电影《再见,列宁》(沃尔夫冈·贝克尔导演,2003年)。在柏林墙倒塌的前几天,一个为自己的共产主义思想感到骄傲的女人陷入了昏迷。当她醒来时,医生嘱咐她儿子阿莱克斯道:“你母亲需要静养,绝不能受到任何惊吓。”于是阿莱克斯尽全力屏蔽所有与柏林墙倒塌有关的消息,因为他想让自己母亲生活在这个爱的谎言中。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1873)同意边沁的观点,尽管他提出了一些优化意见。他认为,对幸福的算法进行某些修改非常有必要,不仅要考虑快乐的数量,更要考虑它的质量。如果你认为快乐都是一样的,那可不对,因为有些快乐的确程度更高。而且,在运用算法并做出决定时,你必须设法获得那些对人能力增长有贡献的快乐。一头猪可以如人一般,因享受美食而快乐,但它永远体会不到与朋友聊天时的快乐。因此,如果必须做出选择,斯图亚特·密尔赞成,哪怕做个牢骚满腹的人也好过一头拥有低级快乐的猪,宁做满面愁容的苏格拉底,也不做一个快乐的白痴。谈及不忠,密尔会怎么说?他一定会让你对伴侣隐瞒出轨之事,但会要求你对此事进行反思。
试着从现在开始控制你的口腹之欲,培养快乐,让你变得更好。下次你去镇上的时候,做运动、读书,找一个有趣的人聊天,写作、看一部好电影,把你的性欲限制在你的浴室里。
如果康德的绝对命令不适用于“门口的杀手”这一道德两难命题,那么必然会有人质疑功利主义者对幸福的看法。第一位产生怀疑的就是英国哲学家菲利帕·福特(1920—2010),他在1967年的一篇文章中提出:想象一辆失控的、没有刹车的有轨列车正驶向在轨道上工作的五名工人,此时,你既无法警告他们,更没法让车停下来,但你可以扳动道岔使车辆转向另一条岔道,那里只有一名工人。你会扳下它吗?在此道德两难问题中,似乎应该推崇效用原则,因为,此刻扳动道岔来保全多数人的性命才是道德的。
美国哲学家朱迪思·贾维斯·汤姆森(1929—2020)对这个两难问题提出了另一种演绎方式。现在你站在一座天桥上,看着列车驶向五名工人。作为有轨电车专家,你很快就意识到只有一个方法能阻挡列车,那就是把站在你旁边的可怜的胖子从天桥上推落。胖子会死,但至少可以挽救五名工人的生命。你会推他下去吗?在这种情况下,效用原则就站不住脚了。因为常识告诉我们,在这一情况下,牺牲胖子的生命来拯救五个人是不道德的。哲学家迈克尔·桑德尔(1953—)又提出了另一个例子来反对效用原则:假设你是一名外科移植医生,你有五位患者,每个患者都需要不同的器官,而每个人都将在没有该器官的情况下死亡。在隔壁病房里,有一个患者已经康复,但仍未苏醒,而他的器官都非常健康,正好可以用来移植救活另外五个人。你会杀了他来拯救这五个人的生命吗?这三个道德难题使你很难轻易地运用效用原则来解决。似乎没有证据表明,如果一个行为对大多数受牵涉人的影响是积极的,那么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好的。就好比,你不能肯定地说向你的爱人撒谎就是正确的,仅仅因为这样做后你们之间的感情不会受损。
那么,到底该运用绝对命令还是效用原则?该承担责任还是守住幸福?现在是你做出选择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