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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交错、新老风险问题交织叠加的背景下,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从国家金融管理的角度,如何把微观和局部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维护金融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为此,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再次强调,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事实上,从更宽广的现实背景和理论基础来看,过去半个世纪的金融危机史表明,随着金融市场的日渐发达和复杂化,金融失衡不仅周期性地发生,而且与宏观经济的失衡彼此强化,这种强化使得经济和金融长期持续、显著地偏离长期标准。在金融体系顺周期性的负面效应日渐明显的情况下,为确保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在传统微观审慎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已成为大势所趋。强调宏观审慎的理念认为,仅凭微观层面的努力难以实现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政策当局需要从经济活动、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机构行为之间相互关联的角度,从整体上评估金融体系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健全金融体系的制度设计并做出相应的政策反应。

本书沿着宏观审慎政策的结构性框架,对宏观审慎的现实基础、理论基础、调控工具和调控机制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扩展至宏观审慎的信息基础(早期预警系统)、政策协调和方法论反思等相关议题。本书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用于理解宏观审慎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的基本框架,并对其中的基础事实、基础理论和关键要点进行概要式的梳理、总结和提炼。从篇章结构上看,全书共含6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从基本事实、基本理论和框架体系等“底层基础”出发,系统阐述了宏观审慎政策的现实基础、理论基础和框架体系。从现实基础来看,周期性爆发的金融危机表明,传统的货币政策和微观审慎监管均无法确保系统层面的金融稳定,实现金融稳定需要专门设计具有针对性的工具,这要求政策理念从传统的微观审慎向宏观审慎转变。强调宏观审慎的政策理念认为,仅凭微观层面的努力难以实现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政策当局需要从经济活动、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机构行为之间相互关联的角度,从长周期和系统整体视角评估金融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相应的政策设计。一个健全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需要更加有效地监测和控制系统性风险,同时减轻经济和金融周期的“溢出效应”。为此,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核心是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制度机制,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实现对系统性风险的有效管理。

第二章对宏观审慎政策的目标体系与“工具箱”进行了系统阐述。宏观审慎政策的最终目标可以概括为:通过有效监测、识别和管理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同时降低金融危机等意外事件所可能导致的时间、经济和社会成本。在此基础上,宏观审慎还需要建立包括中间(操作)目标和监测指标在内的一整套“目标体系”。在宏观审慎政策的工具体系方面,与系统性风险的成因相对应,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设计主要从时间和空间两个基本维度展开,前者旨在控制或降低金融体系的“过度顺周期性”,而后者旨在控制或降低某一时点上金融机构的相互关联性和共同风险暴露。此外,根据系统性风险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还可以对应分为监测预警类政策工具、应对管理类政策工具和处置救助类政策工具。本章最后对中国的宏观审慎政策目标与工具进行了简要介绍。

第三章从调控规则、传导机制和调控机理这三个主要的方面,对宏观审慎政策的调控机理进行系统解析。从理论上看,宏观审慎政策应该采取规则和相机抉择“动态平衡”的方式予以实施,即采取类似于以规则为基础的相机抉择调控模式的方式,这样既能确保对基本金融规律的尊重(避免政策随意性),同时又能保持一定的政策灵活性(避免政策僵化)。在传导机制方面,宏观审慎政策的调控效果并非“立竿见影”,因而需要建立一套“工具—操作目标—中间目标—最终目标”的传导机制,来确保政策目标的逐步实现。通常情况下,不同类型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其传导机制也存在一定差异,本章以资本类、资产类和流动性类宏观审慎政策工具为例,分别进行了示例性介绍。本章最后还分析了中国目前一些主要宏观审慎政策的调控机理,包括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贷款价值比率(LTV)、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以及其他一些辅助性的政策工具。

第四章旨在对宏观审慎决策和实施的信息基础即早期预警体系的构建进行讨论。本章首先对宏观审慎政策的早期预警方法和早期预警指标体系进行了概要性介绍,然后提出了中国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早期预警体系的一些初步建议。宏观审慎政策的核心是控制系统性风险,而要控制系统性风险,首先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指标来识别和衡量系统性风险。在实践中,为监测系统性风险,应设计一整套适合本国国情的宏观审慎指标,重点关注每一个指标相对其合理水平的偏离程度。在操作时机的选择上,由于涉及时间维度的问题通常十分复杂,简单的时点预测几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可考虑从寻找“明斯基时刻”走向寻找“明斯基区域”,即通过建立一个政策启动的“时间窗口”区域(而不是时点),增强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政策的实施环节可包括以下步骤:一是建立相关指标体系,对系统性风险的累积情况进行持续监测;二是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手段,对系统性风险或潜在的金融脆弱性进行评估;三是当预警信号发出后,及时采取行动对金融体系的失衡情况进行纠正。

第五章从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出发,系统阐述了宏观审慎政策对货币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中国实施“双支柱”调控的现实基础、实践经验和未来完善方向。本章的研究结果表明,随着金融和宏观经济之间关系的日益深化和复杂化,金融稳定对宏观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影响,但旨在维护价格稳定的传统货币政策无法同时有效实现金融稳定,根据“丁伯根法则”和政策比较优势原理,在货币政策的基础上纳入宏观审慎政策,形成“双支柱”的调控框架,并分别致力于价格稳定和金融稳定的目标,既符合客观现实的调控需要,同时也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目前全球范围内主要国家的“双支柱”调控实践来看,要进一步形成稳定可靠的政策规则和成熟的操作框架,未来还需重点解决“政策目标、政策工具、政策协调”三个核心问题。

第六章基于宏观经济和金融运行的内在规律与逻辑,对宏观审慎的动态方法论及其理论基础进行了进一步反思。与宏观经济学的前两次转向不同,宏观审慎概念的提出,绝不仅仅是在原有的政策工具箱里增加几个新的工具,而是涉及整个宏观经济学理论体系和政策框架的系统重建。这种重建很有可能主导未来几十年的经济理论研究和政策思维。其中,动态方法论中的一个关键转变在于需要纳入对经济金融活动和政策行为的动态考虑。宏观审慎政策必须关注动态性的核心论据在于,经济和金融系统的各种关键性参数会在动态过程中发生结构性变化,考虑这些结构性变化是防止失衡在同一个方向上过度积累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在经济和金融体系彻底失去弹性和自我修复能力之前及时发现问题的关键。一种健全的宏观审慎理念必须关注经济动态机制中的市场结构、市场过程和市场条件。宏观审慎的动态方法论本质只能通过经济和金融系统的动态变化而被理解。

本成果受到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度“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 llD0+o0wGznxBe0+yixbpYN+P8KEtCZXOedUuVODhOVtpPvaCTbJGxy9KOsxf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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