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表象的形式就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感觉形式,或者说,时间和空间。但是这些形式只有被充实才是 可感知 的。这些形式的可感知性就是物质,对此我们以后将再回过头来进一步谈到,并且还将在第21节中论及。
假如时间是这些表象的唯一形式,那么就不会有共存,因而也就没有任何永恒的东西,也不存在延续。因为时间只有被充实才能被感知,而且它的进程只有通过充实于其中的东西所发生的 变化 才能被感知。因此,一个对象的 永恒 只有同另一个与之共存的对象所发生的 变化 相对照,才能被认识。但是,仅仅在时间中 共存 的表象是不可能的;为了它的完整,还有赖于空间的表象;因为在纯粹的时间中,一切事物是 前后相随 ,而在纯粹的空间中,一切事物都是 互相并列 ;因此,只有将时间和空间结合在一起,共存的表象才能产生。
另一方面 , 假如空间 是这一表象层次的 唯一形式 ,那么就会不存在有变化;因为变化或者变动是状态的连续,而连续只有在时间中才是可能的。因此我们可以将时间定义为一个同一事物中对立状态的可能性。
这样我们看到,虽然对于时间和空间都可以进行无限的分割和延伸,但是这两种经验的表象形式都有着根本的区别,这是由于对其中一个来说是本质的东西,对于另一个来说不具有任何意义;在时间中无所谓并列,在空间中无所谓连续。然而经验的从属于实在有序复合体的表象,还是在这两种形式中同时出现;而且,这两种形式的 内在统一 就是实在的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产生于这两种形式,正如一个产品来自于它的要素一样。这样,正是以其自身的特殊功能造成了这个 统一 并按照这样一种方式把这些不同的形式联系起来的知性, 使经验的实在 ——尽管只是就知性而言的——从这些形式的相互渗透中产生了,而且是作为一种集合的表象而产生,形成一个复合体,根据充足理由律的形式而结合在一起,只是它们的界限还是个问题。属于这一层次的每一单个表象都是这一复合体的一部分,每一个都按照我们先验得知的法则来取得自己在其中的位置;因此,在这里面 共存着 无数的对象,因为实体,也就是物质,任凭时间无休止地流逝而永世长存,也因为它的状态不拘空间的刻板僵硬而变化无常。总之,在这个复合体中,整个的对象,真实的世界对我们来说是存在的。对这一点有兴趣的读者,或许会发现,目前这个关于经验的实在的分析的粗略轮廓,将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的第一卷第4节中进一步完善起来,在那里,将对知性导致这种统一并因而为自己本身创造了经验世界的方式,做出周密的解释。读者还将在同一文献中找到一个重要的帮助,即“时间、空间和物质的Prädikabilia à priori(先天知性概念)”,这补充在该书第二卷第四章上,而且我希望读者对此引起注意,因为它尤其表明了在因果关系的形式下面,时间与空间的对立是怎样作为结果而在物质中均等地得到平衡的。
现在,我们将对作为经验的实在基础的知性功能做详细的说明;不过我们首先必须提出几个附带的说明而偏离开我所采纳的基本的唯心主义观点将要遇到的那些更为直接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