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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本《历代法宝记》叙录

韩传强 许秀娜

摘要: 在敦煌文献中,《历代法宝记》现存14件写本,分别为(1) 3件法藏本:P。2125、P。3717、P。3727;(2) 6件英藏本:S。516、S。1611、S。1776、S。5916、S。11014、S。11831;(3) 2件津艺藏本:津艺103(77·5·4442)V、津艺304(77·5·4643)V;(4) 1件日藏本:积翠轩本(石井光雄旧藏本);(5) 1件俄藏本:Ф261;(6) 1件德藏本:CH。3934r。这14件写本可以分为4个写本系统:(1) P。2125写本系统;(2) S。1611、S。1776与P。3727写本系统;(3) P。3717、S。5916、Ф261与S。11014、S。11831写本系统;(4) S。516、津艺103V、津艺304V、CH。3934r与日藏本写本系统。日藏积翠轩本是一个首缺尾残的略抄本,对其进行原文校录,读者可以一览该写卷原貌。

关键词: 《历代法宝记》 敦煌写本 日藏积翠轩本

《历代法宝记》是保唐禅系乃至蜀地禅宗的重要文献,也是研究初期禅史的重要文本之一,与《楞伽师资记》《传法宝纪》共同构成初期禅史的三大重要文本。由于《历代法宝记》晚于《楞伽师资记》《传法宝纪》而作,其对前两者的评述也构成研究初期禅史的重要参考依据。本文以《历代法宝记》文本梳理为基础,对《历代法宝记》的写本发现与刊布、文本校对与研究进行评述,并对《历代法宝记》的缩略本——日藏积翠轩本,进行原文校录。

一、写本梳理

目前所见,在敦煌写卷中,《历代法宝记》共有14件写本,各写本由于完整度不同,所存信息与内容亦有所别,荣新江教授曾对《历代法宝记》写本、校本等情况有过叙述。 现据荣新江教授的介绍,结合笔者的梳理,整理如下:

(1) P。2125:首尾俱全,存889行,首题“《历代法宝记》,亦名《师资血脉传》,亦名《定是非摧邪显正破坏□□□□,亦名《最上乘顿悟法门》”,尾题“《历代法宝记》”。就P。2125写本内容而言,此本内容最为完整,书写尚可,写卷清晰度较好,本文校录时以之为辅本。

(2) P。3717:首缺尾全,存847行。该写卷首部前7行残,第一行只有副题“亦名”两字,第一纸抄录至“三千大千世界之”后,有缺页若干张,而从“大师遥见蕲州黄梅破头山”至卷尾部分,抄录完整,尾题作“《历代法宝记》一卷”。就写本内容而言,P。3717写本首部略残,中间缺“佛道论争篇”“正法由来篇”“达摩多罗篇”“惠可禅师篇”“璨禅师篇”全部内容及“道信禅师篇”部分内容。

(3) P。3727:所载《历代法宝记》内容不多,自“梁朝第一祖”始,至“萧梁武帝遂造碑记”止,存37行。实际上,P。3727写卷载有许多散叶,抄有《付法藏因缘传》历述第4代至第6代付法藏人、第10代至第12代付法藏人的内容,以及《圣者泗州僧伽和尚因缘》《寺门首立禅师赞》《灵州龙兴寺白草院史和尚刺血书经义记》《隋净影寺沙门惠远和尚因缘记》《刘萨诃和尚因缘记》《大唐义净三藏赞》等内容。

(4) S。516:首尾俱全,存1064行,首题为“《历代法宝记》”,附题有“亦名《师资血脉传》,亦名□□□□□坏一切心传》,亦名□□□□□□□”字样,第一纸前11行下半部残缺,第12行中间残漏,且写卷中间也有几处残破。S。516有尾题,其尾题作“《历代法宝记》一卷”。S。516写本内容抄写相对完整,且字迹工整、卷面清晰。

(5) S。1611:仅存一纸,共20满行、1残行,内容主要为《历代法宝记》“第三祖璨禅师篇”“第四祖信禅师篇”,“第三祖璨禅师篇”自“隋朝第三祖”始,至“薛道衡撰碑文”止。虽抄有“第四祖信禅师篇”部分,但所抄内容芜杂,且仅有两行。

(6) S。1776:此卷只抄录两段《历代法宝记》的内容,第一段抄录“弘忍禅师篇”,自“唐朝第五祖”始,至“学士闾丘均撰碑文”止,正文22行,卷尾附记2行,附记内容为:“颂唐朝第五祖弘忍禅师叙并寺僧家具数目单;后汉显徳五年。”第二段抄录内容为“曹溪能禅师篇”,自“唐朝第六祖”始,至“众中有一四品官将”止。该写卷背面抄录有“□(周)显德伍年戊午岁十一月十三日,判官与当寺徒众就库交割”什物账目,这对判释此写卷抄录的年代信息提供了重要线索。

(7) S。5916:只存4行,首题“《汉法内传》·远依《历代法宝记》内略取些字”,抄录《历代法宝记》中引用《汉法内传》的部分文字,自“后汉明帝永平三年”始,至“太史傅毅对曰”止。荣新江教授在《敦煌本禅宗灯史残卷拾遗》中指出,此本严格来说,不是《历代法宝记》,而是它的摘抄本。

(8) S。11014:只存有1行卷题,其内容为“《历代法宝记》”,书目上方有一条波浪形记号 ,据荣新江教授推测,此写本属于佛典引首残纸,实为某一卷《历代法宝记》开首一叶的背题

(9) S。11831:仅存1行卷题,且只有一半文字,从字数及字体来看,内容为“《历代法宝记》”。

(10) 津艺103(77·5·4442)V:仅存一纸,有18行文字,朱笔抄写,抄录内容始于“葬于洛州熊耳山”,止于“可大师后佯”处。就写本内容而言,此写本抄录“达摩多罗禅师篇”尾部分以及“二祖惠可禅师篇”前半部分的内容。

(11) 津艺304(77·5·4643)V:首残尾缺,共786行。该写卷可辨识部分始于距卷首不远处的“永平三年,夜梦”,卷尾部分抄录至“《楞伽经》云,乃至有心转,是即为”止。就写本内容看,此写本抄录《历代法宝记》的大部分内容,卷首缺数行,所抄录内容至无住说法部分,与P。2125写本相比,缺最后两纸。但该写卷有多叶极其模糊,难以辨识。

(12) 积翠轩本(也称石井光雄旧藏本):首尾俱缺,存285行。第1行从“告远公曰:首作拳,拳作手,是事疾否”始,中有多处省略,跳过“惠可禅师篇”“璨禅师篇”“信禅师篇”“弘忍禅师篇”内容,直接跳至“六祖能禅师篇”部分,从第14行自“事相去(法)则”至第285行“无起灭,是名智者亲近处”,中间文字上虽常有省略,但所述内容基本保持了相对连贯。积翠轩本所抄内容主要是“曹溪能禅师篇”“德纯寺智诜篇”“德纯寺处寂篇”“净众寺无相篇”以及“保唐寺无住篇”等部分,在第285行之后,即无住篇后半部分下残,荣新江教授对此写卷曾有移录。

(13) Ф261:只存两纸,共58行,首部前三行残,抄录内容始于距《历代法宝记》开首部分不远的“ 无名,晚年开释卷,犹日映众”,其后抄录“达摩多罗篇”,至“北齐朝第二祖”止,之后未继续抄录。

(14) CH。3934r:该写卷为德藏敦煌写本,在国际敦煌项目(IDP)上有该写卷图录,但遗憾的是图版无法打开。从图录上看,该写卷残存3行文字,隐约可见,其所抄内容相当于P。2125第572—574行,内容从“不可思议”至“真实道”处。

总体而言,《历代法宝记》14件写本所载信息丰富,内容参差不齐,保存完整性也各有不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 《历代法宝记》14件写本信息表

二、校本梳理

由于《历代法宝记》写本散藏于各国,搜集、发现、整理都相对比较困难,诸写本的发现及校录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因此,《历代法宝记》校本的梳理与写本的发现是逐渐展开的。具体如下:

(一) 《历代法宝记》诸写本的搜集与发现

(1) 矢吹庆辉与《历代法宝记》写本:1922年,日本学者矢吹庆辉在大英博物馆整理敦煌禅籍,挑出6000余帧照片带回日本,其中包括《历代法宝记》P。2125和S。516写本。1928年《大正新修大藏经》所使用的校录本就是他带回的照片。从此,学界开启了对《历代法宝记》的关注。 1930年,矢吹庆辉在《鸣沙余韵》中刊布了S。516图版,并在1933年的《鸣沙余韵·解说》中做了相应提要。 1935年,朝鲜学者金九经以P。2125和S。516为据,做了《校刊<历代法宝记>》,后收于《姜园丛书》中;日本学者柳田圣山在1976年出版的《初期の禅史(Ⅱ)》中对此写卷进行了移录和翻译。

(2) 翟林奈(L。 Giles)与《历代法宝记》写本:1957年,翟林奈出版的《英国博物馆藏敦煌汉文写本注记目录》,将S。1776著录为《历代法宝记》,随后,柳田圣山在1976年出版的《初期の禅史(Ⅱ)》中对此项写卷亦有沿用。

(3) 田中良昭与《历代法宝记》写本:1969年,日本学者田中良昭在其所编的《敦煌禅宗资料分目录初稿》(Ⅰ)中对S。1611、S。5916及P。3727所载《历代法宝记》进行了比对和介绍。

(4) 近藤良一与《历代法宝记》写本:1973年,近藤良一在《印度学佛教学研究》上发表《关于<历代法宝记>的诸写本》,指出S。1611和S。1776为同一写本片段,且详细比对了S。516、P。2125和P。3717这三件比较完整的写本。

(5) 柳田圣山与《历代法宝记》写本:1976年,柳田圣山所著《初期の禅史(Ⅱ)》出版,书中介绍了《历代法宝记》的8个敦煌写本情况,即P。2125、S。516、P。3727、S。1611、S。1776、S。5916、P。3717和石井光雄旧藏本,并依据前6个写本做了校录和日文译注。

以上是国外学界对《历代法宝记》写本发现及梳理的简要历程。此外,中国学者对《历代法宝记》敦煌写本也有关注。

(6) 荣新江与《历代法宝记》写本:荣新江教授在《敦煌本禅宗灯史残卷拾遗》一文中对俄藏Ф261写本残卷进行了介绍和录文,他还指出,此本与P。3717写本书写特征最为接近,并叙述其于1991年在英国编写斯坦因所获残卷目录时,发现了仅有卷题的《历代法宝记》S。11014号残纸。 2002年,荣新江教授在《有关敦煌本<历代法宝记>的新资料——积翠轩文库旧藏“略出本”校录》一文中对一直流散而不知所终的石井本《历代法宝记》进行了录文(下称“荣校本”)与解说,这为《历代法宝记》的写本家族又添新成员。

此外,1997年出版的《天津艺术博物馆藏敦煌文献》收录并比定了原先被作为书法作品的津艺103V、津艺304V两件《历代法宝记》写本,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历代法宝记》的写本信息。

(二) 《历代法宝记》诸校本的整理与研究

由于《历代法宝记》对巴蜀一带禅宗尤其是保唐禅系思想进行了详细记载,因此,敦煌出土《历代法宝记》以后,便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朝鲜学者金九经、日本学者矢吹庆辉及柳田圣山等,都曾对《历代法宝记》有过较为详细的介绍和深入的研究。目前所见,《历代法宝记》的校本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大正藏》校本:1928年,《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1卷刊行,于内收录敦煌写本《历代法宝记》,以P。2125写本为底本,以S。516写本为参校本进行校录,这是学界较早对《历代法宝记》进行校录的文本。

(2) 金九经校本:1935年,由朝鲜学者金九经校录的《校刊<历代法宝记>》,收入《姜园丛书》,并在沈阳出版发行。该校本以《大正藏》校本为依据,对P。2125与S。516进行对校,并将校本分为三卷:以六祖以前为卷上,以“无住篇”为卷下,以智诜、处寂等篇为卷中。

(3) 柳田圣山校本:1976年,柳田圣山以P。2125为底本,参照S。516、P。3727、S。1611、S。1776和S。5916诸本,对《历代法宝记》诸写本进行合校,译为日文,加以解说,收录于《初期的禅史(Ⅱ)》中,此校本是目前学界援引《历代法宝记》较为常用的文本。 柳田圣山在《历代法宝记》解题时提到的写本还有P。3717和石井光雄旧藏本(积翠轩本),但在校录和译注时并未见到P。3717和积翠轩本。另外,近年来又发现了5个关于《历代法宝记》的敦煌写本,即积翠轩本、S。11014、津艺103V、津艺304V以及俄藏Ф261写本,因此有必要对敦煌写本《历代法宝记》进行新的综合性校勘。

(4) 郝春文校本:郝春文教授于2003年出版其主编的《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2卷则以S。516为底本,以P。2125(甲本)、P。3717(乙本)、S。5916(丙本)、P。3727V(丁本)、S。1611(戊本)、S。1776(己本)为参校本,秉持“所有异文均出校”,对《历代法宝记》进行了合校,该校本全文共出751条校记,是目前所见最为完善的校本。

三、《历代法宝记》写本群判释

根据先贤的研究及笔者的判释,《历代法宝记》14件写本大致可分为四种写本系统,即(1) P。2125写本系统;(2) S。1611、S。1776与P。3727写本系统;(3) P。3717、S。5916、Ф261与S。11014、S。11831写本系统;(4) S。516、津艺103V、津艺304V、CH。3934r与积翠轩本写本系统。

(1) P。2125写本系统:就完整程度而言,P。2125、P。3717与S。516三件是抄录内容较为完整的写本,但P。2125本与其他两本有很多不同,如P。2125卷首抄录“案本行经云、《杂阿含经》《普曜经》云”,其余两本中“杂阿含经”处均抄录作“阿含经”;离卷首不远处P。2125写本抄录为“竺法兰梵音赞叹说偈曰”,其余两本抄录为“竺法兰梵音赞叹,摩腾法师说偈曰”;在引用《楞伽经》“譬如有人以指指物,小儿观指不观于物”时,P。2125抄录为“譬如以诣诣物”,其余两本均作“譬如以指指物”;诸如此类。就此而言,P。2125与P。3717、S。516属于不同抄本系统。

(2) S。1611、S。1776与P。3727写本系统:S。1611与S。1776写本字体相同,书写形式相类,近藤良一《关于<历代法宝记>的诸写本》指出:“S。1611和S。1776是同一写本”的不同片段。 通过观察写卷的抄写形式可以看出,S。1611、S。1776与P。3727写本,在抄完一代祖师事迹后,一般会有空格。即在“某朝第几祖”后一般空一个汉字空间。 同时,在记录某一祖师时,每段末尾都用与原段相同字体,而不采用双行小注形式,其中P。3727写本中有“升殿问和尚,从彼国将何教法来化众生”,S。1776写本抄录有“故投和尚事”,其余写本均作“和上”二字。P。3727写本中杂写状牒数通,荣新江教授认为其中《广顺五年正月都知兵马使吕富延等状》,可以作为判定这件抄本年代下限的依据。S。1776写本正面卷尾抄录“颂唐朝第五祖弘忍禅师叙,并寺僧家具书目单,后汉显德五年”字样,此本写作年代应在公元958年左右。S。1776与P。3727写本书写特征相似,抄录年代相近,属于同一写本系统可能性较大。

(3) P。3717、S。5916、Ф261与S。11014、S。11831写本系统:S。5916写本抄录《历代法宝记》距卷首不远处的3行文字,其中有“夜梦见金人身长丈六”的文字,P。3717写本亦写作“□□金人身长丈六”,P。2125写本作“夜梦见金人身长一丈六尺”,S。516写本此处缺,由此推测,P。3717写本与S。5916很可能属于同一写本系统。此外,荣新江教授在《敦煌本禅宗灯史残卷拾遗》一文中指出,Ф261写本在字体等书写特征上与P。3717写本具有一致性,应为同一写手抄录,此本内容应插入P。3717第一纸后面。 S。11014仅存卷题,笔者通过将此写本与其余写本的首题、尾题对照以及字迹比对,发现其为P。3717写本背题的可能性较大,而S。11831或与S。11014为同一标题。

(4) S。516、津艺103V、津艺304V、CH。3934r与积翠轩写本系统:S。516、P。2125均为抄录内容较为完整的写本,但两写本差异较大,如“僧璨篇”中P。2125写本抄录为“坐为奇”,S。516、津艺304V两本均作“坐终为奇”,积翠轩本此篇省略,S。1611亦作“坐终为奇”,其源本可能指向S。516写本;“无住篇”中P。2125写本抄录为“引《金刚经》云:尊者大觉尊,说生无念法”,P。3717写本亦为“引《金刚经》云”,但有朱笔旁加“三昧”两字,S。516、津艺304V与积翠轩本均作“引《金刚三昧经》云”。从这些抄录信息可以推断:S。516、津艺304V与积翠轩本属于同一写本系统的可能性较大。通过对津艺103V写本的校录来看,津艺103V与津艺304V所抄录内容基本一致,例如,两本皆抄录为“宋云归朝,旧帝果然崩”,其余写本抄录为“宋云归朝,旧帝果崩”。 《历代法宝记》诸写本系统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1 《历代法宝记》诸写本关系图

四、积翠轩本《历代法宝记》校录

相较于《历代法宝记》其他敦煌写本,积翠轩本一直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很少有人能一睹其“芳容”。尽管荣新江教授曾对此写卷有移录,但由于不是原文校录,所以读者很难一览该写卷原貌。非常幸运的是,笔者从韦闻笛教授处获得了积翠轩本的复印件,今不敢独享,欣与读者共赏。基于此,本文以积翠轩本为底本,参照P。2125以及S。516而对积翠轩本进行原文校录。 [1]

(上残)告遠公曰:“手作拳,拳 作手,是事疾否?”遠公 /“此未為疾,煩恼即菩提,是即為疾。”遠公 /来不異。即問曰:“此法彼国復從誰學?”對 /遠公既深信已,遂譯出《禪門经》一卷。二婆羅門譯經畢,同日▽/度,塟于廬山,塔廟見在。

達摩多羅聞二弟子漢地弘化,無人/(5)信受,乃泛海而來。至梁朝,武帝出城躬迎。昇殿,問和尚曰:“從/彼国将何教法,來化眾生?”

達摩答曰:“不将一字教來。” /

帝又問:“朕造寺度人,寫經鑄像,有何功德?”

大師答言:“并無功/德。此乃有為之善,非真實功德。”

武帝凡情不惻,乃辝出/国。北望有大乘氣,遂來至魏朝。居嵩山,接引羣品六年,學如雲/(10)奔,唯可大師得其髓。

其時,魏有菩 /食中,前後六度被毒。臨終,遂傳(袈) /能禪師,六代傳法,具在别傳。 /事相去(法) 则。

後因晉石勒時,佛圖澄弟子 /門,作僧 [2] 範,佛法憲章,受戒法則,條(為) /(15)二曰“常六時礼懺”;三曰“每月布薩悔過”,事相威儀,法事咒願、讃歎/等,出此道安法師。近代蜀僧嗣安法師,造《齋儀》兩卷,現今流行。/

《楞伽經》云:“乃至有所立,一切皆錯乱。若見於自心,是則无為諍。”/

又云:“若依止少法,而有少法起;若依止於事,此法則便壞。”/

又云:“随言而取義,建立於諸法;以彼建立故,死堕地獄中。”/(20)

《金剛經》云:“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又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耶(邪) 道,不能見如來。”

《思益經》云 /若稱讃、毁辱,其心不动,是名 佛随教。 /佛語。

“比丘,云何應受供養?”

答言:“於法无所 ”/“為世法之所牽者,誰人報佛恩?”

答云:“依 ”/(25)

《禪門經》云:“坐禪觀中,見佛形象,卅二相,種種 /現自在,皆是自心顛倒,繋著魔網。於空 [3] 滅法中 /事,即為虚妄。”

《楞伽經》云:“如是種種 相,堕於外道見。 ”/“若學諸三昧,是動非坐禪。心随境界流,云何名為定?”/

《金剛三昧經》云:“我不入三昧,不住坐禪,无生无行,不動不禪,是无生禪。”/(30)

《思益经》云:“不依止欲界,不住色无(色) ,行如是禪定,是菩薩遍行。”/

《维摩經》云:“維摩詰訶舍利弗林間晏坐,訶須菩提、大迦葉不平等。”/

《轉女身經》云:“无垢光女訶天帝釋:汝聲聞 ”/

《决定毗 經》云:“菩薩乘人,持開通戒;声聞 ”/

《藥師經》云:“佛訶阿難,汝聲聞乘人,如盲如聾 ”/(35)

《佛藏經》云 :“舍利弗,如來在世,三寶一味。我滅 ”/

《大佛頂經》云:“汝等声闻,得少為足。如弟(第) 四禪無聲聞比丘,妄言證聖。天/報已畢,衰相現前,謗阿羅漢,身遭後有,堕入阿鼻獄。”所以,如/來傳金蘭袈裟,令摩訶迦葉於雞足山,待弥勒世尊下生/分付。今惡世時,學禪者眾。我今達摩祖師,亦 傳袈裟,表/(40)其正法,令後學者,有其禀承也。

能禪師於忍大師授/得法已,常於山林,或在蘄州、韶州,十六七年在俗, 不說法。後至/南海制止寺,遇印宗法師講說《涅槃經》,惠能亦在坐下。

時,印/宗法師問眾聽人:“汝惣見風吹幡竿,上 ”/“見動。”或言“見風動”;或言“幡動,不是風動 ”/(45)不定。

惠能在坐下立,答法師言:“自是眾人妄想, /是幡(動) ,法本无有動、不動。”

法師聞說,驚愕忙然,不知是何言。言:“居/士從何來?”

能答言:“本來不來,今亦不去。”

法師下座,延惠能就房,子/细借问。惠能一一具說東山佛法及有付嘱信袈裟。印宗法/師見以(已) ,頭面頂礼,便請為和上,印宗自称弟子。即与能(禪師) 剃頭披(衣) ,/(50)禪師傳忍大師法門,喻若真金,并自受菩薩戒。印宗法師共/大眾,送能禪師 [4] 曺溪,接引羣品,广開禪法。天下知聞,曺/溪佛法, [5] 不可思議。

後时,大周立。则天至 /年,使往再請能禪師,不來。請達摩祖師傳 /朕於内道場供養。能禪師分付,勅使袈 /(55)郎中张昌(期) ,往資州得(德) 純寺,請詵禪師赴京,在内 /請神秀諸禪師四人,亦同供養。則天本請諸大德,緣西国有/三藏婆羅門,則天偏敬重之。

其剱南詵禪師當有疾,思念/ 鄉。為關河岨遠,心有少憂。其耶(邪) 通婆羅門云:“此与彼何殊?禪/師何得思鄉?”

詵問云:“何以知之?”

答云:“禪師但試舉意看,無有/(60)不知。”

詵又云:“去也看。”想身着俗人衣裳,於西市 曺門看望。/

其三藏云:“大德,僧人何得着俗人衣裳,市中而看?”

又云:“看去/也。”想身往禪定寺佛圖相輪上立。

三藏又云:“僧人何得登高/而立?”

诜又(云) :“赭迴好好 ,更看去也。”即當處依法想 /於三界内尋覓,竟不可得。婆羅門遂生敬仰,頂 /(65)足,白和上言 :“不知唐国有大乘佛法。”云云

則天見三藏 /師,問諸大德:“有欲否?”

神秀等四僧皆言:“無欲。”

則天問詵禪/師:“有欲否?”

詵恐不放 ,答言:“有欲。”

則天答云:“何得有欲?”

詵答/云:“生則有欲,不生則无欲。”

則天言下大悟。又,三藏 依诜和上,/則天□倍加敬重。詵便奏請 鄉,勅赐新幡(翻) 《花 嚴經》一部,繡/(70)像等,及将達摩祖師信袈裟。則天云:“能禪師不來,此上代袈/裟,亦奉和上。将 (故鄉) ,永為供養。”後詵禪師滅度,至长安二年六/月,命處□禪師承法及付袈裟云。

其處 禪師,俗姓唐,/於資州德純寺,化導眾生廿餘年。至開元廿四年四月,密遣/家人王鍠,唤海東无相禪師。付法及信袈裟訖,至其年五/(75)月廿七日夜半子時,奄然坐化。

剱南淨眾寺无相禪師,俗姓金,/新羅王之族,家代海東。削髮辝親,浮海西渡。至唐國,尋師/訪道,周遊涉歷,乃到資州德純寺,礼唐和上。(和上) 有疾,遂/不出見,便(燃) 一指供養。唐和上知其非常人,便留左右。二年後,/居天谷山,却至得(德) 纯寺,密付信衣与金和上。金和上得信衣,遂(居) /(80)天谷山石巖下,草衣節食,食 盡飡圡。

後,章仇大夫請開禪/法,居淨眾寺,化度眾生廿餘年。至寶應元年五月,憶白崖/無住禪師。密使工人董璿:“将吾信衣及餘衣一十七事,密送/与无住禅师。”嘱讫,至五月十九日,著新浄衣,至夜半子時,儼/然坐化。云云

金和上每年十二月、正月,与四眾受緣,處高座說/(85)法。先教引聲念佛,盡一氣。絕聲停念訖,說云:“無忆,無念,/莫妄。無忆是戒,無念是定,莫妄是惠。此三句語,即是惣持。/一切眾生,依无念者,是孝順之子;著文字者,是不孝之子。一/切眾生,無明酒醉,不信自身,見性成佛。”

又,《起信論》云:“心真/如門,心生滅門。无念即是真如門,有念即是無(生) 滅門。”云云 ,/(90)

又云:“水不離波,波 不離水:波喻妄相念,水喻佛性。”

又云:“弃麻金:金 /喻涅槃,麻喻生死。”

此三句:“念不起是戒門,念不起是定門,念不起(是) 惠/門,即是戒、定、惠具足,過去、未來、現在,恒沙諸佛,皆从此門入。/若更有别門,无有是處。”

東京荷澤寺,神會和上,每月為人說法,/破清淨禪,立如來禪,立知見,立言說,為戒、定、惠,不破言說。云:“正/(95)說之時,即是戒;正說之時,即是定;正說之時,即是惠。說无念法,/立見性。”云云

會和上在荆府时,有西国(迦) 葉賢者等廿餘人,向會/和上說法處問:“上代信袈裟,和上得否?”

答:“不在(會) 處。”

却問贤者等:/“从何處來?”

迦葉答:“从剱南来,盡是金和上弟子。”

會問:“汝金和/上教道如何?”

迦叶答:“无明頭出,般若頭没;若无明頭没,般若/(100)頭出。有念猶如镜面(背) ,”

和上斥之:“莫說此閑言語,汝是婆羅門/種,計合利根,乃是尿床婆羅門。”

會和上云:“汝剱南詵禪師,/不說了教;唐禪師是詵弟子,亦不說了教。唐(禪) 師弟子赵法/師是陵州王,是律师 ,已西來 是法師,益州金禪師,說了教/亦不得。雖然不說了教,佛法只在彼處。”云云

剱南大曆保唐/(105)寺无住和上,鳳翔郿縣人。俗姓李,於朔方信安王下捨官,尋/師訪道。忽遇白衣居士陳楚璋,不知何處人,時人号為维摩/詰化身,說頓教法門。和上當遇之日,密契相知,默傳心法。/和上得法已,一向絕思断慮,事相並除。三五年間,白衣修行。

至/天寶年已後,遂往太原,礼自在和上。(自在和上) 說:“浄中无浄想,即是真浄/(110)佛性。”聞法已,心意决然。諸師云:“此法棟梁。”便与削髮披衣。至/天寶八年,受具戒已,便辝諸師,向五臺諸處遊歷。

至天寶十/载,从西京却至霊州,居賀蘭山二年。忽有商人 曺瓌礼拜,問:“和/上曾到剱南,識金和上否?”

答云:“不識。”

瓌云:“和上相皃(貌)一似/金和上。”

“居士從剱南來,彼和上說何教法?”

答云:“说‘无憶’‘无念’‘莫妄’。/(115)當聞已未識,今呈和上。”

和上 聞說豁然,遥与金和上相見。

至德/二年,遂于豐寧軍使杨含璋處出得行文,便歷州郡。至乾元/二年正月,到成都淨眾,逢安乾師,引見金和上。和上 見,非常/歡喜。其時,正是受緣之日,當夜随眾。只經三日三夜,金/和上每日於大眾中唱言:“緣何不入山去,久住何益?”无住和上/(120)默然入山。云云

同住道逸師,習誦礼念,和上一向絕思断慮,入自/證境界。道逸共諸同住小師白和上云:“逸諸同住,欲得六時/礼懺,伏願聽許。”

和上語道逸等:“此間粮食並是絕緣人般/運深山中,不能依法修行,欲得學狂,此並非佛法。”和上引/《佛頂經》云:“狂心不歇,歇 即菩提。勝浄明心,本同法界。无念即/(125)是見佛,有念即是生死。若欲得礼念,即出山,平下大有宽/閑寺舍任住。若欲得同住,一向无念,任住。”

道逸師不從,便/辝出。至益州淨眾寺,先見空上座等,說山中无住禪師不/行礼念,只空閑坐。

空等聞說,倍常驚愕:“豈是佛法?”領道/逸師見金和上,具說:“无住不行礼忏,豈是佛法?”

金和上叱(何) 空、/(130)道逸等:“向後,此法与我同,非汝所知。”云云

後,金和上喚一信士董/璿,将袈裟一領人间罕有,呈示璿:“此是則天皇后与詵和上,/(詵) 和上 与唐和上,(唐) 和上 与吾。(吾) 今传付,将与无住禪師。此衣久遠已來保愛,/莫遣人知。”語已,悲淚哽咽:“此衣嫡嫡 相傳付,弩(努) 力,弩(努)力!”即脱身/上袈裟、覆膊、裙衫、坐具,共一十七事。“吾将年邁,此物汝密送/(135)与无住禪師。”云云

至寶應(元年) 五月十五日,遥付嘱訖。至十九日,取新/浄衣,沐浴。至夜半子時,儼然坐化。

後,副元帅杜相公至剱/南,具論金和上德行。滅度後,聞有无住禪師。至永泰二年/九月内,光禄卿慕容鼎專使、縣官、僧道等,就白崖山請和/上,傳相公諸高班等請。頂礼,願和上为三蜀蒼生,作大桥/(140)梁。慇勤苦請,所将幡花、寶轝不受,步步 徐行。

欲出山之/日,茂州境内,六迴震動,山河吼,蟲鳥鳴。百姓牙(互) 相借問:“是何/祥瑞?”满路唱言:“无相和上去,无住和上來。”云云

後,无住禅师/到所居,安置讫,诸官白云:“相公等欲謁和上。”

和上 云:“來,即从他來。”

押/衙等云:“相國貴重,應須出迎。”

和上答:“不合迎。迎 ,即是人情;/(145)不迎,即是佛法。”

語次,相公入院,見和上容儀不動,儼然安/祥。相公頓身下階,作礼合掌,問信起居。諸官見已,战懼/失色。见相公坐定言笑,和上說法。相公合掌、叩額,問和上:“因/何至此?”

答言:“投金和尚。”

又問和尚:“說何教法?”

和尚答:“說/頓教法。”

又問:“何者是頓教法?”

和尚云:“无憶、无念、莫妄。”

相公/(150)問:“此三句語,為是一、為是三?”

和尚答:“是一不三。无憶是戒,无念是/定,莫妄是惠。念不起,戒門;念不起,定門;念不起,惠門。无念,/即是戒、定、惠具足。”

相公又问:“既一‘妄’字,为是‘亡下女’、为是/‘忘(亡) 下心’?”

和尚答:“亡下女。”

“有證處否?”

和尚答:/“有。”即引《法句經》云:“說諸精進法,為增上慢說;若无增上慢,无善无精進。/(155)若起精進心,是妄非精進;若能心不妄,精進无有涯。”/

相公聞說,白和上:“见庭樹否?”

和尚答:“見。”

相公又問:“向後墙外有/樹,見否?”

和尚答:“見。非論前後,十方世界,悉見悉聞。”

“庭前/樹上鵶鳴,和尚聞否?”

和尚答:“此見聞覺知,是世間見/聞覺知。《維摩經》云:‘若行見聞覺知,是即見聞覺知,/(160)法離見聞覺知。无念即无見,无念即无知。為眾生/有念,假說无念。正无念之時,无念不自。’”又引《金剛三昧/經》云:“尊者大覺尊,說生无念法。无念无生心,心常生不(滅) ,”/又,《维摩經》云:“不行是菩提,无憶念故,常求无念,實相智(惠) ,”/《楞伽經》云:“聖者内所證,常住於无念。”《佛頂經》云:“阿難,/(165)汝蹔舉心,塵劳先起。”又云:“見犹(離) 見,見不能及。”《思益經》云:“云/何一切法正,云何一切法邪?若起心分别,一切法耶(邪) ;若不以心/分别,一切法正。无心法中,起心分别,皆是耶(邪) ,”《楞伽經》云/:“见佛聞法,皆是自心分别。不起(見) 者,是名見佛。”

相公聞說,頂/礼,深加敬重。云云

時有无盈法師、清原法師,僧中哲者,在/(170)眾坐。和尚引《佛頂經》云:“阿難,一切眾生,從无始來,種種 顛/倒,業(種) 自然,如惡人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眷属,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乱修習,猶如煑沙,欲成家(嘉) 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云何二種?一者,无始已來,生死根本,則汝今/(175)者与諸眾生用攀缘心為自性;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 清淨體,則汝今者識情无明,能生諸緣。缘 所遗者,/由失本明,雖終日而行,不自覺,枉入諸趣。”

和尚又說:“一切/眾生,本來清淨,(本來) 圓满。上至諸佛,下至一切含識,共同/清淨。為一念妄心,即染三界。為眾生有念,假說无念;无念 /(180)若无,无 念不自。无念即无生,无念即无滅。”云云

“心生,即種種 法生,/心滅,即種種 法滅。如其心然,罪垢亦然,諸法亦然。/正无念之時,一切法皆是佛法,无有一法離菩提者。”/又云:“因妄有生,因妄有滅;生滅名妄,滅妄名真。是/稱如來无上菩提及大涅槃。”和尚說已,儼然不動。/(185)

諸官聞說,合掌恭敬:“若有所須,专着人祗承和上。”

和上 云:/“修行般若波羅蜜,百无所須。”又云:“汝但辧心,諸天辧/供。辧何等心?辧不求心、不貪心;辧不愛心、不染心。梵天/不求,梵天自至;果報不求,果報自至。”又云:“知之(足) 大富貴,/少欲 安樂。”

清原法師作礼,白和上言:“小師一聞法已,疑/(190)調頓除,願慈悲攝授。”

和上言:“然。”

无盈法師踞傲,凌然色/變。

和上問无盈法師:“識主客否?”

无盈答,引諸法相,廣引文/義。

和上云:“法師不識主客,強認前塵,以流注生滅心,自為/知解。猶如煑沙,欲成嘉味,終不可得,只是自誑誑 他。/《楞伽經》云:‘随言而取義,建立於諸法;已彼建立故,/(195)死堕地獄中。’”

无盈聞說,側身偏坐。

和上(問) 法師:“无記有幾/種?”

法師答言(法师答) :“異熟无記,變易無記,工巧无/記,威/儀无記。”

和上又問:“何者是有記?”

法師答:“弟(第) 六意識是有記。”/

和上云:“弟(第) 六意識是顛倒識,一切眾生,不出三界,都由(意識) ,意不/生時,即超三界。剃頭削髮,不學有記,不可學无記。今/(200)時法師,盡學无記,不信大乘。云何是大乘?内自證不動,/是无上大乘。我无上大乘,超過於名言,其義甚明了,愚/夫不能覺。覺 者,覺諸情識,空 无生,名之為覺。”

无盈聞/說,杜口無詞。

和上云:“无記有二種:一者,有覆无記;二者,无覆/无記。弟(第) 六意識至眼等五識,盡属有覆无記;弟(第) 六已至/(205)八識,盡属无覆无記。並是強名言之。又,弟(第) 九識,是清淨/識,亦是妄立。”和尚引《楞伽經》云:“八九種種 識,如海泉波浪;習氣常增长,盤根堅固依。心随境界流,如鐵於瓷(磁) 石,/如水瀑六 ,波浪即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 識不生;/種種 意生身,我說為心量。得无思想法,佛子非聲聞。”/(210)

无盈聞說,唯稱不可思議。

和尚又問:“《楞伽經》云:以楔出楔,其/義云何?”

无盈答:“譬如楔木,先下大楔,即下小楔,令大楔出。”

和上/言:“既小楔出大楔,大楔雖出,小楔還在,云何以楔出?”

法師更/無詞敢對

和上即解:“楔喻眾生烦恼楔,假如來言教楔,/煩惱既无,法師(即) 不自。譬如有病,然与處方,病若得愈,/(215)方藥並除。然,今法師執言教法,如病人執方而不服藥。/不捨文字,亦如楔木中。《楞伽經》云:譬如以指指 物,小兒觀指,/不觀於物。随言說教,而生執著,乃至盡命,終不能捨文字之指。”

和上又問三寶、四諦、三身義,法師更不敢對。云云

時有東京體无 師,問:“和尚是誰弟子,是誰宗旨?”

若(和上)答:“是/(220)佛宗旨,是佛弟(子) ,”

和上云:“削髮披缁,即是佛弟子,何用問/師宗旨?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有疑任問。”

體无毁/言:“希 言,剱南不起心禪師,打人,云不打;嗔人,云不嗔;有/施來受,言不受。體原(无) 不解此事。”

和上答:“修行般若波羅/蜜,不見報恩者,不見作恩者,已无所受而受諸受。未具/(225)佛法,亦不滅受。无住從初發心,迄至于今,未曾受人一毛髮/施。”

體无聞說,量(良) 久不語。問和上:“解《楞伽經》否?”

和上答言:“解/是不解。”

諸官云:“和上但說,何用相詰?”

和上答:“若說,恐諸/官不信。”

官人答言:“信。”

和上云:“我若具說,或有人聞,心即/狂(心) 乱,狐疑不信。”即引《楞伽經》云:“愚人樂妄說,不聞真/(230)實慧。言说三苦本,真實滅苦因。言說即變異,真實離文字。於妄相(想) 心境,愚生二種見。不識心及緣,/即起二妄想。了心及境界,妄想即不生。”云云

和上又引《思/益經》云:“云何一切法正,云何一切法耶(邪) ?若以心分别,即一切法邪;/答(若)不以(心) 分别,一切法正。无心法中,起心分别,並皆是耶(邪) ,”/(235)

時,有義淨、处默師,問和上禪門,不會。遂却問義淨:“解/何經論?”

答:“解菩薩戒,曾為僧講。”

和上問:“戒以何為體、/以何為義?”

淨无詞可對,便出秽言:“非我不解,直為試/汝。似你禪,我嫌不行。”處默連聲:“我嫌你鈍不作,我嫌/悶不行,我嫌嬾(嬾嫌)不作,我慵嫌(嫌慵) 不入。”

和上語諸僧:“如如 之/(240)理,具一切智。我无上大乘,超過於名言,愚夫不覺知。无住与諸闍梨說一緣起:有聚落,於晨朝時,有孩/子哭泣聲,隣人聞就看,見母嗔打。隣人問:‘何為打?’母云:/‘尿床。’隣人叱母:‘此子幼稚,何為打之!’又聞一啼哭聲,隣人就問,见一丈夫年登卅,其母以杖鞭之。隣人問:‘緣何打?’/(245)母云:‘尿床。’隣人聞說,言:‘此漢多應故尿,直應須痛打。’/只如此等類,譬如象馬攏悷不調,加諸楚毒,乃至徹/骨,然可調服。”

和上再為說法:“欲求□滅樂,當學沙門/法。无心離意識,是(即) 沙門法。諸闍梨自言我是佛弟子,/不肯學沙門法,只言慵不作,是野干之類。佛有明/(250)文:未來世,當有身着袈裟,妄說有无,毁壞我正法。/譬如以手指物,愚癡凡夫觀指不觀於物,随言說指而/生執著,乃至盡命,終不能捨文字之相。随言而取義,建/立於諸法;以彼建立故,死堕地獄中。”諸官、僧聞已,忙(茫) 然/失色,辝去。

西京勝光寺僧淨藏來投和上。和上 問淨藏:/(255)“學何經論?”

答:“曾看《維摩章疏》,亦學坐禪,是太白宗旨。”

和尚即為說法:“无意是道,不觀是禪。不取亦不捨,境來/亦不緣。若看《章疏》,即是想念喧动;若學太白宗旨,宗旨坐/禪即是意相(想) 攀緣。若欲此間住,一生來所學,盡不/得在心。”

問淨藏:“得否?”

答:“得。願和上慈悲攝授。”

即再為/(260)說法:“一物在心,不出三界。有法是俗諦,无性弟(第) ,/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云云

隴州開元寺知一師來投/和上。和上 問:“是谁弟子?”

答:“是覺和上弟子。”

和上云:“说汝自/修行地看。”

知一即呈本師教云:“看淨。”

和上即為說/法:“已(法) 无垢垢淨 ,云何看淨?此間淨由不立,因何有(垢) ?看/(265)淨即是垢,看垢即是淨。妄想是垢,无妄想即是淨;/取我是垢,不取我是淨;无念即是无垢,无念即无淨。”云云 ,/

知一師聞說,言下即悟,便為弟子,不離左右。

有法輪師,/解《涅槃》章疏,博學聪明,傍視無人,自言弟(第) 一。故就山門,/共和上問難。和上問:“法師解何經論?”

答:“解《涅槃經》。”

和上問:/(270)“和上云何解《涅槃經》?”

法師即引《章疏》。和上說云:“非是《涅槃經》,此並是言說。言說三苦(界) 本,真实滅苦因;/言說即變異,真實離文字。高贵得(德) 王菩萨同(問) 世尊:/‘云何名大般涅槃?’佛言:‘盡諸動念,思想心息,和上(如) 是法相,名/大涅槃。’云何将言說、妄想以為涅槃?若如此說,即不解,云何道/(275)解?”

法輪師 聞說,无詞敢對。

和上云:“有法是俗諦,无性弟(第) /一義。解即是繋,聪明是魔施設,无念即无繋。无念是涅槃,/有念是生死;无念是聪明,有念是暗鈍;无念即无彼,/无念即无此;无念即无佛,无念无眾生。般若大悲智,/无佛无眾生。无有涅槃佛,亦无佛(涅槃) ,若明此解,是真解/(280)者;若不如此解,是著相凡夫。”

法輪師聞說,啟願歸依:“小師/傳迷日久,今日暗眼再眀。”

绥州禪林寺僧兄弟二人,並/持《法華經》,時人号為“史法華”。兄弟投和上,兄名一行,弟名/(惠明。“持) 《法华经》,日诵(三) 遍。”

和上問云:“《安樂行品》:‘一切諸佛(法) ,(空无所有,无有常住,亦) 无起滅,是名智者親近處。’”/(下残)

[1] 校录说明:本次校录包括录文、标点、校注三个部分。为尽可能保留底本信息,在录文中,依底本进行原文校录。对于繁简字、异体字未作改动;对于俗写字、通假字,将其标出,但尽量不做改动,除非必要;对于别字,以代写符号“々”表示重写,以倒写符号“√”表示倒写的字,均将其还原。“ヽ”表删除,“▽”表缺字,有多少“▽”,表示缺多少字;对于无法判知所缺的字数,则以“ ”标示;某字后有(?),表示该字暂无法确定。“/”表示分行符号,置于每行末尾,每5行在括号内标示一次,以便查阅。

[2] ”,即“尼”之异体(下同,直接从底本录入,不再另注)。
”,即“轨”之异体。

[3] ”,即“寂”之异体。

[4] ”,即“归”之异体。

[5] ”,即“最”之异体。 +iWDsrd5BMgLPIBPM5TKsKPcbxz1J0ay4AhBd0yg5l7fz6hFn5R8HCCpMyCSv2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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