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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什么要写一本关于罗马政制史的小书

在西方,关于罗马政制史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早在公元前2世纪中叶,目睹了第三次布匿战争的古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乌斯(Polybius,公元前204—前122)就在《历史》(Historiae)一书中,对罗马政制进行了分析。 公元1世纪前后的西塞罗 1 (Cicero,公元前106—前43)、李维 2 (Livy,公元前59—17)以及与李维同时代的希腊人哈利卡纳索斯的狄奥尼修斯 3 (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约公元前60—?)都在他们各自关于罗马史的著作中,讨论了有关罗马政制的问题。文艺复兴以后,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孟德斯鸠(Montesquieu)、卢梭(Rousseau)、伏尔泰(Voltaire)、邦雅曼·贡斯当(Benjamin Constant)等思想家也在各自的著作中,对罗马政制进行了专门的记载和评论。19世纪德国历史学家特奥多尔·蒙森(Theodor Mommsen,也译作狄奥多·蒙森)通过《罗马史》 4 (Römische Geschichte)和《罗马国家法》 (Römisches Staatsrecht),更是将罗马政制史的研究推向了巅峰。而后,随着1972年意大利学者弗朗切斯科·德·马尔蒂诺(Francesco de Martino)6卷本《罗马政制史》(Storla Della Costituzione Romana)的出版,这一主题的研究在西方已达到极致。

然而,与西方形成鲜明比对的是,国内对于这一主题的研究似乎并不深入。尽管国内世界史学科对这一主题多有涉及,撰写出《古代罗马史》 《罗马史纲要》 《罗马社会经济研究》 和《罗马—拜占庭经济史》 等著作,但囿于专业方面的原因,罗马政制史的相关内容与经济史、社会史、军事史等内容并列在一起,统一包裹在通史之中,未能专门化地呈现出来。既有的一些涉及罗马政制史的著作和教材,也因为受到特定历史时段 、特殊群体 和写作体例 等方面的限制,未能在整体上对罗马政制发展的历史有更为全面和详细的介绍。

与此同时,西方学者的相关研究由于已经发展到一个比较高的程度, 其内容已走向“史学化”, 即他们的研究更加细致、微观,研究中充斥着各种观点的争鸣与碰撞。对于国内初学者而言,这些“史学化”色彩较浓的研究作品使他们很难清晰地把握其梗概,从各种学术争议之中迅速整理出一条清晰的主线。

因此,为了凸显罗马政制史的专业性和系统性,方便法学学习者迅速进入该领域,笔者尝试按照自己的阅读和理解,在结合上述各种研究的基础上,不揣冒昧撰写《罗马政制简史》一书。需要说明的是,在国外,尤其是在意大利,“罗马政制史”大体上属于罗马公法的范畴,一般会放在“罗马法史”这门课程里,与创制法的渊源问题和私法、刑法、诉讼法的基本发展脉络一起讲授。 woOgnWV34sNSD9k/vJ2qiqWs8et9KEcs85GEGvjjfStVy4i7lmvyiMQMOOlyiX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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