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我写下的关于斯特里克兰一家人的文字时,我意识到他们似乎不是形象鲜明的。要使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就要加诸众多性格特征,而我却没能这样做。我知道这个错在我。我绞尽脑汁想记起那些能够使他们生动起来的癖性,我觉得如果老是想着言辞的技巧或者浓笔重墨地描写某种怪癖,我应该能让他们不同凡响,像我现在这种写法,他们就像旧挂毯上的人物,无法把他们和背景区分开来,在远处望去,似乎失去了他们的轮廓,所以到头来除了一片赏心悦目的色彩,你什么也没有看到。我唯一的借口就是他们给我的印象就是如此,他们本身就是模糊不清的。你会发现有些人的生活就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存在于这个有机体内,也只有依靠这个有机体才能生活,他们就像身体里的细胞,是最基本的东西,但是只要他们保持健康,就会被吞没在重大的整体之中。斯特里克兰一家是属于中产阶级中普通的家庭。一位可爱的、好客的女主人,对文艺界的小名人有着无害的狂热;一位沉闷的男主人,在慈悲的上帝安排给他的那种生活状态中恪守职责;一双面容姣好、健康的儿女。没有什么比这再普通不过的了,我不知道在他们身上有什么东西能激起人们好奇的关注。
当我后来反思所发生的一切时,我扪心自问,是否我过于愚钝没有看出在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身上至少有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呀。也许吧,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在这段时间里,我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但是,即使今天我的阅历更丰富了,我相信我对他们的判断和我第一次遇见斯特里克兰一家时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可因为我已经认识到人类是变幻莫测的,今天的我就不会那么大吃一惊了。而那一年的早秋,当我回到伦敦时,我被听到的消息吓了一大跳。
我回来还不到一天呢,就在杰尔敏大街上偶遇了萝丝·沃特福德。“你看上去喜气洋洋的,”我说,“有什么开心事吗?”
她微笑着,眼睛里闪烁着我早已熟知的刻毒。这意味着她又听到了某位朋友的丑闻了,这位女文人的本能是很警觉的。
“你已经见过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对吧?”
不仅她的脸,就连她的整个身子,都给人一种幸灾乐祸窃喜的感觉。我点了点头。我很好奇是不是这个倒霉蛋在证券交易所蚀了老本儿,或者被小公交车给撞了。
“难道不是太吓人了吗?他扔下老婆跑了。”
沃特福德小姐当然觉得她不能在杰尔敏大街的马路牙子上对这个主题来发挥太多,所以,就像一个艺术家所做的那样,仅仅把简单的事实抛出来,而后又声明她不知道具体细节,但是我想让她多讲一些,觉得不值一提的环境不应妨碍她给我讲述故事。但是她固执地不肯多讲。
“我跟你说了我什么都不清楚。”她说,以此来打发令我激动的问题。随后,她轻快地耸了耸肩,话中有话地说:“我认为城里茶社的某个年轻姑娘也离开了。”
她冲我笑了一笑,号称自己和牙医已经约好了,便神气十足地扬长而去。这个消息与其说让我难过,不如说让我感兴趣。在那些日子里,我第一手的生活阅历还很少,因此在我碰到这样一件我在书本里才能阅读到的故事时,觉得激动不已。我承认岁月已经能让现在的我适应我的熟人中出现这类事情了。但是,那时我还是有点震惊,斯特里克兰已经四十岁了,我认为像他这样年纪的人再牵扯到这种爱情瓜葛中未免令人作呕。特别是我年轻时有点目空一切,把三十五岁作为上限,到了这个年龄一个男人不应该再像个傻瓜一样陷入爱情不能自拔。这个消息让我个人有些不安,因为我在乡下时给斯特里克兰太太写了一封信,告诉了她我回来的日子,并且补充道除非我收到她表示反对的回信,否则我会在某一天约她一起喝茶的。今天正好是约定的日子,我也没有收到来自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只言片语。她想见我还是不想见我呢?很有可能那段时间斯特里克兰太太正处于天塌地陷的阶段,她早把我信的事儿给忘了。也许我应该更明智点儿不要去。另一方面,她可能希望这事不要张扬出去,在我这方面,如果给出任何信号,表明我已经知道了这件离奇的事,可能会很草率。我一方面害怕伤害一位善良女人的感情,另一方面,也害怕真去了她家,反而会伤害她,我在去与不去之间纠结。我觉得她一定处于痛苦中,我不忍心看见她受苦而爱莫能助,但是,在我的内心中,却渴望看到她如何处理这件事,这种想法让我感到有点羞愧,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最后,我突然想到我可以去她的府上,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我让女佣转达一声,问问斯特里克兰太太是否方便见我,这样可以给她一个机会把我打发走。但是,当我向女佣说出我肚子里早已准备好的话时,我还是感到了无地自容般的尴尬。我在黑黢黢的过道里等着回话,鼓起了全部的勇气才没中途溜掉。女佣回来了,她的神情,在我激动的猜想中,表明已经完全知道了这家人的不幸。
“请您这边走,先生。”她招呼道。
我跟着她走进了客厅。窗帘半拉着让房间变得更暗,斯特里克兰太太背对光线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站在壁炉的前面,让没有燃旺的炉火烤着他的背。我暗自思忖,我的到访似乎非常尴尬,我能想象到我的到来让他们感到有些吃惊,斯特里克兰太太只是因为忘记了把和我定的约会延期才让我进来的。我感觉到上校因为我的打扰而有些生气。
“我不太肯定,你是不是等着我来。”我说,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当然我在等你,安妮马上会端上茶来。”
即使在黑暗的房间里,我也看到斯特里克兰太太的眼睛哭肿了,脸上满是泪痕,她的皮肤本来就不太好,现在变成了土黄色。
“你还记得我的姐夫吧,对吗?就在假期之前,你们在晚宴上见过。”
我们握了握手,我觉得很难为情,一时想不出什么话说,但是,斯特里克兰太太给我救了场。她问我整个夏天我自己都在做些什么,在这个话题的帮助下,我想方设法地找了些话说,直到女佣把茶端了上来。上校要了一杯苏打威士忌。
“你最好也来一杯吧,艾米 。”他说。
“不,我还是要茶吧。”
这是表示发生了不幸事的第一次暗示。我故意不做理会,尽量和斯特里克兰太太东拉西扯。上校仍然站在壁炉前面,一言不发。我考虑应该尽早体面地离开,同时我也问自己斯特里克兰太太让我进来究竟出于什么考虑。在夏天度假前撤掉的花儿和其他的一些小摆设,现在没有被放回原位,房间里显得凄苦和毫无生气,而在以前,这间屋子似乎总是会显得友好温暖。它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墙的另一面正停放着一个死人。我把茶喝完了。
“你想抽支香烟吗?”斯特里克兰太太问道。
她四下里找了找烟盒,可没有找到。
“恐怕是没有烟了。”
突然她泪如泉涌,匆忙走出了客厅。
我吃了一惊,猜想以前雷打不变的都是她丈夫买烟,现在屋里竟然没烟了,让她又不知不觉地想到了他,她过去唾手可得的东西现在失去了,这种新感觉给了她当头一棒。她意识到美好的旧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的社交体面可能难以为继了。
“我敢说你想让我走了。”我一边对上校说着,一边站起身来。
“我估计你已经听说了那个无赖把她给抛弃的事了。”上校爆发般地吼着。
我迟疑了一下。
“你知道有人就是爱说三道四,”我回答道,“有人含含糊糊地告诉我这儿出了点事。”
“他跑了。跟一个女人去了巴黎,他一个便士也没给艾米留下。”
“我感到很难过。”我说道,往下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上校一口气把威士忌灌了下去。他个头很高,瘦瘦的,大约五十岁的年纪,胡须向下垂着,头发花白,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一张小嘴。从上次见他起,我就记得他一脸傻气,总是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他离开军队以前,一周总要打三次马球,十年都没间断过。
“我想斯特里克兰太太现在不想让我打扰她吧,”我说,“您能告诉她我是多么为她难过吗?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我将乐意效劳。”
他没理会我的话。
“我不知道以后她怎么办,还有这两个孩子,难道让他们喝西北风吗?十七年了。”
“什么十七年了?”
“他们结婚十七年了,”他没好气地说,“我压根就不喜欢他,当然,既然他是我的连襟,我尽量维持面上的关系。你认为他是个绅士吗?她根本就不应该嫁给他。”
“他俩的夫妻关系真的就完了,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
“她唯一可做的就是跟他离婚。你进来时我正跟她说到这一点。‘把离婚申请交上去吧,我亲爱的艾米,’我说,‘你得为你自己想想,为孩子们想想。’他最好别让我看见,否则我非得把他千刀万剐不可。”
我忍不住想到麦克安德鲁上校要想这么做可不大容易,因为斯特里克兰给我很深的印象是他体格强壮。但我也没说什么。当激愤的道德手无缚鸡之力地去直接惩罚罪恶,这是件多么痛苦不堪的事情。我打定主意再次打算告辞时,斯特里克兰太太又走了进来,她已经揩干了眼泪,在脸上扑了粉。
“对不起,我没控制住,”她说,“我很高兴你没走。”
她坐了下来。我还是压根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要提及与我完全不相干的事,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开口。我那时还不知道女人身上摆脱不掉的那种毛病——总是热衷和任何一个愿意倾听的人去讨论她们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太太似乎在努力控制着自己。
“人们都在议论这件事吗?”她问道。
我有点不知所措,她好像认定我完全知道了她的家门不幸。
“我只是刚刚回来,就见到了萝丝·沃特福德一个人。”
斯特里克兰太太拍了一下手。
“一字不落地告诉我她都说了些什么。”看见我有点犹豫不决,她坚持让我说,“我特别想知道她都跟你说了什么。”
“你知道人们说闲话的样子,她这个人也不靠谱,对吧?她说你的丈夫离开了你。”
“就这些吗?”
我不愿意重复萝丝·沃特福德在和我分手时,暗示茶社里的一个姑娘也同时离开了的话,我于是只能撒了个谎。
“她没说他和谁一起走的吗?”
“没说。”
“这就是我想知道的了。”
我有点迷惑不解,但不管怎样,我明白现在可以告辞了。当我和斯特里克兰太太握手道别时,我告诉她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我很乐意为她效劳。她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十分感谢,我不知道有谁能替我做什么。”
我太过羞怯,没能表达出我的同情。我转身向上校告别,他没有跟我握手。
“我也要走了,如果你走维多利亚大街,我和你一块儿走走。”
“好吧,”我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