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 年 7 月,我从退伍军人津贴里攒下了五十块钱,准备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旧金山写信给我,说我应该去,并陪他一起乘坐环游世界的轮船出海。他信誓旦旦地说能把我弄进机房。我回信说要是能乘一艘旧货轮在太平洋上跑几趟长途航行,挣到的钱足够让我住在姑妈家里养活自己,把那本书写完,那我就心满意足了。他说他在米尔市有一座木屋,在办理冗长烦琐的登船手续时,我有的是时间待在那儿写东西。他和一个名叫莉·安的女孩同居,他说那个女孩厨艺可棒了,大家在一块儿会很热闹。雷米是我读预备学校时的老朋友,他是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而且真的就是一个疯子—当时我不知道他有多疯。他希望我十天内抵达。我姑妈满心赞同我这趟西部之行。她说整个冬天我工作得很辛苦,而且宅得太久了,出去走走对我有好处。当我告诉她我可能得偶尔搭免费顺风车时,她甚至没有异议,她只希望我平平安安地回来。因此,一天早晨,我把一大摞写到一半的手稿搁在书桌上,最后一次叠好舒适的床被,然后背着帆布袋,里面装着几件基本的生活用品,口袋里揣着五十块钱,向太平洋进发。
我在帕特森花了好几个月钻研美国地图,甚至阅读了关于拓荒者的书籍,细细品味诸如普拉特河、锡马龙河等这类别有风味的名字,在公路地图上有一条长长的红线,叫 6 号公路,从科德角的尖上一直延伸到内华达的伊利,然后掉头往南来到洛杉矶。我对自己说,只要沿着 6 号公路就能一路抵达伊利,然后满怀信心出发了。要到 6 号公路,我先得北上去熊山。怀着在芝加哥、丹佛和最后在旧金山干点什么事情的种种梦想,我在第七大道乘地铁到终点站二四二街,在那儿搭电车到扬克斯。在扬克斯市区我换乘去郊区的电车,来到哈德孙河东岸的市区边界。如果你在哈德孙河的神秘源头阿第伦达克山脉里将一朵玫瑰丢进河中,想象它一路辗转流经多少地方,最后永远投入大海—想象那壮丽的哈德孙河谷。我开始搭顺风车,前前后后搭了五程,总算到了想去的熊山桥,6 号公路就从新英格兰拐进这里。我下车时下起了倾盆大雨。这里山势险峻,6 号公路跨越河流,绕过一个交通环岛,然后消失于荒野之中。这里不仅没有往来的车辆,而且瓢泼大雨下个不停,没有地方让我避雨。我不得已跑到几棵松树下躲雨,但无济于事。我开始叫嚷咒骂,揍自己的脑袋瓜儿,痛斥自己是一个该死的大笨蛋。我在纽约北边四十英里处,我一路上都在担心一件事:在这个启程的重大日子里,我只是在北上,根本没有朝向往已久的西部前进。现在我身陷最北边,进退两难。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一处废弃的别致的英国式加油站,站在滴雨的屋檐下。在我的头顶耸立着高大葱郁的熊山,它在电闪雷鸣之下,令我对天威胆战心惊。放眼望去,我只看见烟雨迷蒙的树林和阴沉萧瑟的旷野一直延绵到天际。“我他妈的来这里干什么?”我咒骂着,我渴望到芝加哥。“就在此时此刻,他们正玩得不亦乐乎,他们就在玩耍,而我却不在场,我什么时候才能到那里啊!”—就这么唠叨个没完。终于,一辆汽车停在那个荒弃的加油站,车里的一男两女想看看地图。我走上前,在雨中比画着手势。他们商量了片刻—当然,我看上去就像个疯子,头发全湿了,鞋子也进水了。我真是该死的傻瓜,竟然穿着墨西哥式皮凉鞋,活像两口筛子,根本不适合在美国的雨夜穿,也不适合走坑坑洼洼的夜路。可那三人让我上车了,说可以把我捎到北边的纽堡,我接受了,因为那总比整晚困在熊山的荒野里要好一些。“而且,”那个男人说,“根本没有车会走 6 号公路。如果你要去芝加哥,最好是在纽约穿过荷兰隧道,然后直奔匹兹堡。”我知道他是对的。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把事情彻底搞砸了,那是坐在火炉边时产生的愚蠢念头,我居然以为有可以顺着一根红色粗线横穿美国,不用去尝试不同的道路和路线这等好事。
到纽堡时雨已经停了。我步行到河边,不得不与一帮在山区度完周末的教师们同搭一辆巴士回纽约—他们各种闲聊,各种胡扯,我一直骂骂咧咧,抱怨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和那么多钱。我告诉自己,我要去的是西部,可我却忽北忽南来来回回折腾了整整一天直至入夜,就像一个打不着火的废物。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为了确保实现目标,把大部分钱都花在乘巴士去芝加哥上也在所不惜,只要我明天能到芝加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