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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宗必读·不失人情论》出典考辨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张英强

“不失人情”语出《素问·方盛衰论》,该论云:“是以诊有大方,坐起有常,出入有行,以转神明……诊可十全,不失人情。”在明代医家李中梓所著的《医宗必读》一书中,有一篇关于“不失人情”的专门论述,其篇名即称为“不失人情论”。此论影响深远,致使现今许多学者均认为“《医宗必读·不失人情论》的基本思想是李氏结合医疗实践中的见闻,学习《素问》的一篇心得体会,是李氏就《素问·方盛衰论》中‘不失人情’四字加以发挥,论述了病人之情、旁人之情和医人之情”。近来,笔者在中医古籍的研究过程中,发现李氏关于“不失人情”之论,与张景岳《类经》中有关论述雷同,现将两书内容对照分析,并将“不失人情”之论的出典考辨如下。

一、景岳、中梓论人情,形式内容皆相似

张景岳对“不失人情”的有关论述,在《类经·脉色类八·诊有大方》条之下。若将张景岳所论与李氏之论相对照,则可见此二书关于“不失人情”之论从形式到内容都基本相同。二者均系对《内经》“不失人情”一语的发挥,主要内容都是对临证中病人、旁人和医人各种心理情态的细腻而逼真的刻画,二者的基本思想完全一致。这种一致性还体现在以下各个方面。

1.两文的结构完全相同

(1)两文都是先提出同样的问题:李氏“不失人情论”云:“夫不失人情,医家所甚亟,然戛戛乎难之矣。大约人情之类有三:一曰病人之情,二曰旁人之情,三曰医人之情。”

张氏“诊有大方”条注云:“愚按,不失人情,为医家最一难事,而人情之说有三:一曰病人之情,二曰傍人之情,三曰同道人之情。”张氏此言“同道人”即李氏所言之“医人”。

(2)两文所论,角度基本相同:景岳与中梓之文均分别详述了三种人情,其所论角度与表述顺序均相雷同。如论病人之情,均从禀赋、好恶、社会心理、无主见、过于谨慎以及得失、性格、习俗成见和隐情等相同角度进行论述。

论旁人之情则两书均从自负,兴无本之言,执有据之论,操是非之柄,党同伐异,议论贵贱,以势压人,辨析亲疏,离间医生病者,荐医或意气私厚,或庸浅之偶效,或信其利口,或贪其酬报,薰莸不辨,妄肆品评等角度进行论述。

对医人之情,则两书均从便佞、阿谀、欺诈、孟浪、谗妒、贪幸、庸浅或敷衍病人、不愿承担责任等角度进行论述。

在对于上述三种人情的论述中,景岳之论与中梓所言除个别词句不同之外,大部分论述的内容都相同。

(3)两文所论结论完全一致:张、李二氏关于“人情”之论,其结论亦完全一致。“不失人情论”:“凡若此者,敦非人情,而人情之详,尚多难尽。圣人以不失情为戒,欲令学者思之慎之,勿为陋习所中耳。虽然必期不失,未免迁就,但迁就碍于病情,不迁就又碍于人情,有必不可迁就之病情,而复有不得不迁就之人情,且奈之何哉?故曰戛戛乎难之矣。”

“诊有大方”注云:“凡若此者,敦非人情?而人情之详,尚多难尽。故孔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然则人情之可畏,匪今若是,振古如兹矣。故圣人以不失人情为戒,而‘不失’二字最难措力。必期不失,未免迁就,但迁就则碍于病情,不迁就则碍于人情,有必不可迁就之病情,而复有不得不迁就之人情,其将奈之何哉?甚矣!人情之难言也。”

2.两文的措辞大同小异

《医宗必读·不失人情论》除文章结构、论述角度和最终结论与张景岳《类经·诊有大方》有关论述相同之外,该文对各种人情的具体描述,在措辞上也和后者大同小异。例如:

(1)关于体质禀赋的论述:“不失人情论”:“所谓病人之情者,五脏各有所偏,七情各有所胜。阳脏者宜凉,阴脏者宜热。耐毒者缓剂无功,不耐毒者峻剂有害,此则气之不同也。”

“诊有大方”注:“所谓病人之情者,有素禀之情,如五脏各有所偏,七情各有所胜,阳脏者偏宜于凉,阴脏者偏宜于热。耐毒者缓之无功,不耐毒者峻之为害。此脏气之有不同。”

(2)关于医家排斥异己的论述:“不失人情论”:“或操是非之柄,同我者是之,异己者非之,而真是真非莫辨。”

“诊有大方”注:“或操是非之柄,则同于我者是之,异于我者非之,而真是真非,不是真人不识。”

(3)关于医家巧言欺诈的论述:“不失人情论”:“有腹无藏墨,诡言神授;目不识丁,假托秘传,此欺诈之流也。”

“诊有大方”注:“有专务奇异者,腹无藏墨,眼不识丁,乃诡言神授,伪托秘传,或假脉以言祸福,或弄巧以乱经常,最觉新奇,动人甚异,此欺诈之流也。”

二、两篇不失人情论景岳更比中梓先

通过前述对照分析,已知张、李二氏关于不失人情之论,其内容与基本观点完全相同。鉴于二者几乎是同一时期人,因此,有必要通过进一步考察,澄清这一论述的源流。

根据文献记载,李中梓和张景岳虽为同时代人,但李氏生卒年为1588—1655年(《中医人名大辞典》《辞海》),而张氏为1563—1640年(《中医人名大辞典》《辞海》)。后者较前者早生25年,先逝15年。张景岳以30多年的精力研读《内经》,并分门别类,整理阐发而撰为《类经》,其成书时间为1624年。《类经·叶序》和《自序》皆云:“明天启四年,岁次甲子。”而李中梓的《医宗必读》则成书于1637年,见其《自序》:“崇祯丁丑春仲李中梓识。”由此可见,《医宗必读》比《类经》晚出13年之久。

再者,张景岳在“诊有大方”的有关注文中,在论述了三种人情并得出“甚矣,人情之难言也”的结论后又明确讲述了自己的发论目的。他说:“故余发此,以为当局者详察之备。设彼之人者,倘亦有因余言而各为儆省,非惟人情不难于不失,而相与共得天年,同登寿域之地,端从此始,惟明者鉴之。”张氏此说纯粹是以第一人称语言立言发论,没有引用或借鉴别人论说的痕迹。然而,在李中梓的“不失人情论”中,却找不到此论系李中梓个人有感而发的证据。

综上所述,基本可以判定“不失人情论”论述的学术思想不是李中梓首创之言,早在他这篇文章之前,已有张景岳同样内容的文章问世。但张氏的这一观点只是夹在《类经》经文注释下面,不大为人注意。李氏所论只是在张文的基础上,稍加裁剪、修饰并专门标署“不失人情论”这一篇名,扩大了景岳“不失人情”之论的影响。后世误以此论为李氏所发,其责任在于后人仓促发论,并不在于李氏侵吞了张氏成果。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1995年第18卷第4期) e4Wzrzr/2MT3ajAhNQ/AzsecP+8Ab89y0lekqELsuwaPrXCFOMNs1g38GPLLqa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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