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术与医德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历代名医无不既精医术,又重医德。徐大椿就是一个典型。其医德思想甚为丰富,至今仍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徐氏认为“医为人命所关”,为医者责任重大。“人之所系,莫大乎生死。王公大人,圣贤豪杰,可以旋转乾坤,而不能保无疾病之患。一有疾病,不得不听之医者,而生杀唯命矣。夫一人系天下之重,而天下所系之人,其命又悬于医者,下而一国一家所系之人更无论矣,其任不亦重乎!”这是由患者社会地位之高,推及医者责任之重。如就普通人而言,每一条生命都是可贵的,医者不可视人的生死为儿戏。徐氏曾教导一个私淑其医术者说:“行医之要,惟存心救人,小心敬慎……若欺世徇人,只知求利,乱投重剂,一或有误,无从挽回。病者纵不知,我心何忍?”此段教诲,可谓“夫子自道”。徐氏正是“存心救人”的医家。他反对“习此业以为衣食计”。一则因其家道殷实,没有衣食之忧,不必以医药为生活来源;二则志在救人,行医治病从来不计诊金和药资。有时治愈危重患者,病家奉送重金酬谢,他也坚辞不受。
据《洄溪医案》记载:有一位金姓患者,“早立门首,卒遇恶风,口眼歪邪(斜),噤不能言。医用人参、桂、附诸品,此近日时医治风证不祧之方也。趋余视之,其形如尸,面赤气粗,目瞪脉大,处以祛风消痰清火之剂。其家许以重赀,留数日。余曰:‘我非行道之人,可货取也?’固请,余曰:‘与其误药以死,莫若服此三剂,醒而能食,不服药可也。’后月余,至余家拜谢。问之,果服三剂而起,竟不敢服他药。惟腿膝未健,手臂犹麻,为立膏方而全愈。”在以医求利者看来,徐氏此为,将到手的“重资”推掉了。病家仅仅要求“留数日”治疗,徐氏治此症有把握,而且备有专房收留患者,于患者方便,于己有利,何乐而不为?然而徐氏却不如此想,一则认为病情不需要留下,回家服药更方便,对治病有利;二则不为求利,病家“许以重资”对己是轻侮,对患者是可以避免的负担。“我非行道之人,可货取也?”意思是说,我不是职业医家,财货是收买不了的。亦即:我行医治病不是为了谋取钱财,其唯一的目的就是救人。
还有一位杨姓患者,“年三十余,以狎游私用父千金,父庭责之,体虚而兼郁怒,先似伤寒,后渐神昏身重。医者以为纯虚之证,惟事峻补,每日用人参三钱,痰火愈结,身强如尸,举家以为万无生理。余入视时,俱环而泣。余诊毕,又按其身,遍身皆生痰核,大小以千计,余不觉大笑,泣者尽骇。余曰:‘诸人之泣,以其将死耶?试往府中借大板重打四十,亦不死也。’其父闻之颇不信,曰:‘如果能起,现今吃人参费千金矣,当更以千金为寿。’余曰:‘此可动他人,余无此例也,各尽其道而已。’立清火安神极平淡之方,佐以末药一服,三日而能言,五日而能坐,一月而行动如常。其时牡丹方开,其戚友为设饮花前以贺,余适至,戏之曰:‘君服人参千金而几死,服余末药而愈,药本可不偿乎?’其母舅在旁曰:‘必当偿,先生明示几何?’余曰:‘增病之药值千金,去病之药自宜倍之。’病者有惊惶色。余曰:‘无恐,不过八文钱,萝卜子为末耳。尚有服剩者。’群取视之,果萝卜子也。相与大笑。”此例颇有幽默感,表明徐氏不但医道高明,医德亦高尚,不为千金重利所动,只知“尽其道”,即存心救人而已。
作为医者,若要真正做到“存心救人”,不但要不求财利,还要敢于负责,面对危重患者不可敷衍、推诿了事。徐氏曾发感叹:“凡举世一有利害关心,即不能大行我志。天下事尽然,岂独医也哉!”自古以来,有些医者精于医术,但在决定患者生死的紧急时刻,往往畏首畏尾,不敢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并千方百计推卸责任。徐氏行医之时,此类医者仍然大有人在。他很不以为然,反其道而行之。据《洄溪医案·痰喘》记述:“松江王孝贤夫人,素有血证,时发时止,发则微嗽,又因感冒变成痰喘,不能着枕,日夜俯几而坐,竟不能支持矣。是时有常州名医法丹书,调治无效,延余至。余曰:‘此小青龙证也。’法曰:‘我固知之,但体弱而素有血证,麻桂等药可用乎?’余曰:‘急则治标,若更喘数日,则立毙矣。且治其新病,愈后再治其本病可也。’法曰:‘诚然。然病家焉能知之?治本病而死,死而无怨;如用麻、桂而死,则不咎病本无治,而恨麻、桂杀之矣。我乃行道之人,不能任其咎。君不以医名,我不与闻,君独任之可也。’余曰:‘然,服之有害,我自当之,但求先生不阻之耳。’遂与服。饮毕而气平就枕,终夕得安。然后以消痰润肺养阴开胃之方以次调之,体乃复旧。法翁颇有学识,并非时俗之医,然能知不能行者。盖欲涉世行道,万一不中,则谤声随之。余则不欲以此求名,故毅然而用之也。”常州名医法丹书,为保护自己的医名,不敢承担风险,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以解除患者危急。徐氏则一心为救人着想,将自己的名声利害置之度外。两相比较,法氏是知而不能行者,徐氏是知而能行者。“不能行”与“能行”的区别根源就在于为己和为人。此例表明,医德决定医术的应用及其效果。《洄溪医案·暑》也记有类似一例:“毛履和之子介堂,暑病热极,大汗不止,脉微肢冷,面赤气短,医者仍作热证治。余曰:‘此即刻亡阳矣,急进参、附以回其阳。’其祖有难色。余曰:‘辱在相好,故不忍坐视,亦岂有不自信而尝试之理,死则愿甘偿命。’乃勉饮之。一剂而汗止,身温得寐,更易以方,不十日而起。”徐氏这种“愿甘偿命”以救人的精神,足以震撼人心。
特别不同凡响的是,徐氏治愈了危症重病,非但不居功受谢,反而诚心谢病家。据《洄溪医案·瘀留经络》记载:“乌镇莫秀东,患奇疾,痛始于背,达于胸胁,昼则饮食如常,暮乃痛发,呼号彻夜,邻里惨闻。医治五年,家资荡尽,秀东欲自缢。”“其戚怜之,引来就医。余曰:‘此瘀血留经络也。’因谓余子爔曰:‘此怪病也。广求治法以疗之,非但济人,正可造就己之学问。’因留于家,用针灸、熨拓、煎丸之法,无所不备,其痛渐轻,亦渐短,一月而愈,其人感谢不叠。余曰:‘我方欲谢子耳。凡病深者,须尽我之技而后奏功。今人必欲一剂见效,三剂不验,则易他医。子独始终相信,我之知己也,能无感乎?’”如此对待患者,可谓赤诚至极。较之处心积虑求名图利之医,不可同日而语也。徐氏受当时及后世称颂,不亦宜乎!此即其不求医名而大获医名的内在原因。
徐氏“存心救人”的主张,一方面是儒家仁爱思想的运用和表现,另一方面也是针对现实的有感而发。当时有些奸医、恶医、庸医,千方百计骗取病家钱财,以人命为儿戏,杀人无数。他对此深恶痛绝,指出:“医之高下不齐,此不可勉强者也。然果能尽智竭谋,小心谨慎,犹不至于杀人。更加以诈伪万端,其害不可穷矣。或立奇方以取异;或用僻药以惑众;或用参茸补热之药,以媚富贵之人;或假托仙佛之方,以欺愚鲁之辈;或立高谈怪论,惊世盗名;或造假经伪说,瞒人骇俗;或明知此病易晓,伪说彼病以示奇。如冬月伤寒,强加香薷于伤寒方内而愈,以为此暑病也,不知香薷乃其惑人之法也。如本系热证,强加干姜于凉药之内而愈,以为此真寒也,不知彼之干姜,乃泡过百次而无味者也。于外科则多用现成之药,尤不可辨,其立心尤险。先使其疮极大,令人惊惶而后治之,并有能发不能收者,以至毙者。又有偶得一方,如五灰膏、三品一条枪之类,不顾人之极痛,一概用之,哀号欲死,全无怜悯之心。此等之人,不过欲欺人图利,即使能知一二,亦为私欲所汩没,安能奏功?故医者能正其心术,虽学不足,犹不至于害人。”徐氏在此痛揭当时奸医、巫医、庸医骗财害命的种种伎俩。这些伎俩,可谓独出心裁,花样翻新,无所不用其极。实在可恨,令人发指。有鉴于此,徐氏强调医者“正其心术”的重要。心术不正,即使略知一二,甚至精于医术,也无补于救人,只能成为骗财害人的内行。例如:“世有奸医,利人之财,取效于一时,不顾人之生死者,谓之劫剂。劫剂者,以重药夺截邪气也。夫邪之中人,不能使之一时即出,必渐消渐托而后尽焉。今欲一日见效,势必用猛厉之药与邪相争,或用峻补之药遏抑邪气。药猛厉则邪气暂伏,而正亦伤。药峻补则正气骤发,而邪内陷。一时似乎有效,及至药力尽而邪复来,元气已大坏矣。如病者身热甚,不散其热,而以沉寒之药遏之。腹痛甚,不求其因,而以香燥御之。泻痢甚,不去其积,而以收敛之药塞之之类。此峻厉之法也。若邪盛而投以大剂参附,一时阳气大旺,病气必潜藏,自然神气略定,越一二日,元气与邪气相并,反助邪而肆其毒,为祸尤烈。此峻补之法也。此等害人之术,奸医以此欺人而骗财者十之五,庸医不知,而效尤以害人者,亦十之五。为医者不可不自省,病家亦不可不察也。”奸医使用劫剂,也是一大发明。他们深知药理和病理,可惜不是用来治病救人,而是欺人骗财。其良心、人性已泯灭殆尽,只剩下贪婪和残忍。如此之医实为图财害命之贼。徐氏将此丑类恶行暴露于天下,无疑是对病家的同情和爱护,体现了其“存心救人”的思想。
此外,徐氏还深刻揭露了时医滥用人参的伪善和恶果。痛切指出:“天下之害人者,杀其身,未必破其家。破其家,未必杀其身。先破人之家,而后杀其身者,人参也。”人参的滥用,与病家畏攻喜补、花钱求平安的心理有关。但主要责任在于医者。医者深知,人参并不能包医百病,不当用而用,非但无益,反而有害。但为了取媚于病家,“邀功避罪”,不惜耗费病家重资,随便用参。“遂使贫窭之家,病或稍愈,一家终身冻馁。若仍不救,棺殓俱无,卖妻鬻子,全家覆败。医者误治,杀人可恕,而逞己之意,日日害人破家,其恶甚于盗贼,可不慎哉!吾愿天下之人,断不可以人参为起死回生之药而必服之。医者必审其病,实系纯虚,非参不治,服必万全,然后用之。又必量其家业,尚可支持,不至用参之后,死生无靠,然后节约用之。一以惜物力,一以全人之命,一以保人之家。如此存心,自然天降之福。若如近日之医,杀命破家于人不知之地,恐天降之祸,亦在人不知之地也,可不慎哉!”徐氏在此以“天降之祸”表示其对滥用人参、杀人命破人家之医的憎恨,以“天降之福”表示其对“惜物力”“全人之命”“保人之家”之医的赞赏。虽有天命迷信之嫌,但其用心是积极的、高尚的。
徐氏曾以崇敬的心情回忆“居心长厚”的“前辈老医”。他说:“吾少时见前辈老医,必审贫富而后用药,尤见居心长厚。况是时参价,犹贱于今日二十倍,尚且如此谨慎,即此存心,今人已不逮昔人远矣。”前辈老医处处为病家着想,这一优良传统已被徐氏发扬光大。与此相较,一些时医的居心太险恶了。“此等恶医皆有豺狼之心也。”他们“杀人无算,深为可恨”。徐氏提醒病家要“谨择名医而信任之”,“必择其人品端方,心术纯正,又复询其学有根柢,术有渊源,历考所治,果能十全八九,而后延请施治”。择医的首要标准就是“人品端方,心术纯正”,其次才是学术。可见医者的“心术”重于学术。
徐氏重“心术”,并非轻学术。他认为,“医之为道,乃通天彻地之学”,“乃古圣人所以泄天地之秘,夺造化之权,以救人之死”,不是人人可学的。
“其理精妙入神,非聪明敏哲之人不可学也。黄帝、神农、越人、仲景之书,文词古奥,搜罗广远,非渊博通达之人不可学也。凡病之情,传变在于顷刻,真伪一时难辨,一或执滞,生死立判,非虚怀灵变之人不可学也。病名以千计,病症以万计,脏腑经络,内服外治,方药之书,数年不能竟其说,非勤读善记之人不可学也。又《内经》以后,支分派别,人自为师,不无偏驳。更有怪僻之论,鄙俚之说,纷陈错立,淆惑百端,一或误信,终身不返,非精鉴确识之人不可学也。故为此道者,必具过人之资、通人之识,又能摒去俗事,专心数年,更得师之传授,方能与古圣人之心潜通默契。若今之学医者,与前数端事事相反。以通儒毕世不能工之事,乃以全无文理之人,欲顷刻而能之,宜道之所以日丧,而枉死者遍天下也。”此段文字深刻概述了学医之难及学医者应该具备的主观条件。照此所言,学医之难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医学研究的对象即人体疾病非常复杂,变化万端,病症繁多,难以胜数,不易辨识和把握;二是医学理论精妙入神,内容丰富,论著古奥,学派林立,众说纷纭,真伪难辨。唯其如此,所以要求学医者必须聪明敏哲,渊博通达,勤读善记,精鉴确识,即“必具过人之资,通人之识”,并且还要“摒去俗事,专心数年,更得师之传授”,方可学有所得。如此强调学医之难和医者智力学识条件之高,并非言过其实,基本上符合实际,有利于医学的发展,因而是正确的、积极的。
徐氏此说乃有感于时医状况而发。据他所述,“今之学医者,皆无聊之甚,习此业以为衣食计耳”,“皆贫苦不学之人,专以此求衣食,故只记数方,遂以之治天下之病,不复更求他法,故其祸遂至于此也。”又说:“今之医者,既乏资本,又惜工夫,古方不考,手法无传,写一通治煎方,其技已毕。”由此可知,当时众多医者的通病有三:一是贫苦,以医求衣食,而不是“存心救人”;二是不学,只记数方,不求他法,古方不考,更无名师传授;三是无术,面对患者,写一通治煎方,其技已毕,不知何为辨证论治、对症下药。这里的“资本”一词,兼指财产和学识。徐氏对时医的这些指摘,无疑具有一定的偏见,照此说法,贫苦之人就不能学成良医了,此与历史事实不尽相符。良医并非完全出于富有之家,例如元代的窦默、罗天益,明代的李时珍等。撇开此点不言,徐氏的指摘则是正确的。一个人要想学医,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即维持起码的衣食之需。如无此条件,生计不保,何能不惜工夫学医?徐氏特别不能容忍那些不知医却行医的贫苦之人,只记数方,就以之治疗天下无穷之病,势必害人。维持生计的方法、途径很多,何必要行医?这些人不曾花工夫学医,也不愿花此工夫,置患者的生命于不顾,一味图财,与强盗无异。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徐氏反对“贫苦”之人行医。实际上,他主张行医者要有一定的资质,即经过系统学习,有师传授,还要在临证中考察,能十全八九者,方可为人治病。此与现代社会对医者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此外,还应指出,徐氏也不是完全反对医者求利,只是求利与救人相较,救人是根本目的,求利是救人的自然结果。绝不能将求利作为目的。究竟以什么为目的,此即医者的“心术”正与不正的问题。“医者能正其心术,虽学不足,犹不至于害人。”实际上凡“心术纯正”的医者,学不足只是暂时的。为了救人,他们定会孜孜不倦地钻研理论和技术。“果能虚心笃学,则学日进。学日进,则每治必愈,而声名日起,自然求之者众,而利亦随之。若专于求利,则名利必两失,医者何苦舍此而蹈彼也?”这一观点,是当时医者职业化的积极反映。虽然徐氏不愿做也不承认自己是职业医家,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的萌芽和西方的影响,医药职业化越来越普遍。如何处理求利与救人的关系,成为当时医者的首要问题。若只救人不求利,则大多数医者不能维持生计,最终不能救人;若只图求利,则势必损害病家,违背医者救人的天职。有感于此,徐氏提出自己的看法,意即以救人为目的,通过“虚心笃学”,不断提高医疗的技术和质量,从而获得越来越多患者的信任,经济收入随之提高。虽不专于求利,利亦随之。如此处理求利与救人的关系,颇有辩证法意味。这对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药机构和医药工作者不是颇有启迪吗?古今医者的共同目的当是“救人”,共同途径是“虚心笃学”,共同需要是“求利”。二者相互依存,不可缺一。只是不能颠倒它们的位置和关系。在此意义上,提倡、重视“虚心笃学”,既有高尚的目的,又贴近实际,无疑是有利于医学的发展的。
徐氏曾深有感触地说:“为医固难,而为名医尤难。”“知其难,则医者固宜慎之又慎。”承认为医之难,这是经验之谈,也是负责任、有良心的表现。医谚有云:学医三年,便谓天下无病可治;治病三年,乃知天下无方可用。由易到难,这是认识深化和经验积累的过程。医学既然通天彻地,理法方药博大精深,疾病层出不穷,变化万千,为医者穷其一生,实难包治百病。为患者的生命着想,本应尽心尽力,谨慎诊疗,切勿鲁莽、轻率。“医药为人命所关,较他事尤宜敬慎。”一旦误治,轻者加重病情,甚者危及生命。此与“存心救人”之旨相悖。“慎之又慎”四字,蕴含丰富,值得医者深入体会。
为了确保施治无误,徐氏提倡“亲尝”药物。他说:“又恶毒之药,不宜轻用。昔神农遍尝诸药而成《本草》,故能深知其性。今之医者,于不常用之药,亦宜细辨其气味,方不至于误用。若耳闻有此药,并未一尝,又不细审古人用法,而辄以大剂灌之。病者服之,苦楚万状,并因而死者,而己亦茫然不知其何故。若能每味亲尝,断不敢冒昧试人矣。此亦不可不知也。”医者亲尝药物,始自传说中的神农,这是历代名医的优良传统和医风之一。不仅在认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医德上也闪耀着舍己救人的思想光辉。徐氏大力弘扬这一传统,此与其“存心救人”的主张是一脉相承的。他在此指出要慎用三种药物:一是“恶毒之药,不宜轻用”;二是“不常用之药,亦宜细辨其气味,方不至于误用”;三是“耳闻”之药,不可大剂使用。意即避免害人,“若能每味亲尝”,再用于患者,最为保险,这是视患者的生命高于自己。徐氏特别反对使用“道听途说”和“以意为之”的方药。“道听途说之人,闻有此法,而不能深思其理,误人不浅也。”“此药入口,即大吐不止。作此等方者,以意为之,并未自试也。此等极多。”反复强调“亲尝”“自试”,试而有效无害,才可用于患者,这种医德医风,至今仍然十分可贵。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2002年第3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