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周女士和婆婆提供的地址,回到海宁县之后,我们顺利找到了那一处民房,至于当年老李租住的地方也早已换了其他租户。
通过如今的租户,我们联系到了房东老姜。
见面后,老姜倒是热情地为我们提供了协助。
老姜表示,他的这处房子是八年前开始对外出租的,老李一家是六年多以前搬来的,也就是1992年的秋天,搬来的时候就是一家四口,老李,妻子,儿子和孙子。
老姜还说,他这个人比较谨慎,不会把房子租给那种来历不明的租客,他也是和老李一家见了两次面之后才决定将房子租给他们的。
老姜回忆,老李本名李明德,四十多岁,个头不高,肤色较黑,说话通情达理,性格也比较和善。
老李的妻子姓郭,老李称呼她为老郭,好像叫做郭某月,至于具体名字,老姜也说记不清了。
老李的儿子叫做李海滨,二十多岁,个子比老李要高,体型很瘦。
老姜也只是见过对方两次,他不爱说话,见了面也不打招呼。
当时,老李还替他解释,说是儿子比较内向。
不过,老李的孙子李江江非常可爱,每次老姜过来,孩子都会围着老姜转悠。
这和周女士婆婆所说的基本一致。
当我问及老李一家的搬走时间以及他们搬走前后是否有什么异常的时候,老姜思忖片刻,答道:“他们一家是1993年的夏天搬走的,应该是七月底。”
我反问道:“1993年的七月底,您记得这么清楚?”
老姜解释道:“因为,那一年的夏天下了一场大暴雨,老李就是在大暴雨之后找到了我,说是要搬走了。”
伴随着老姜的回忆,我们回到了老李一家搬离前的那一天:“当时,老李联系我,说是想要退租,我说怎么突然退租了,他说在外面生活了这么多年,想要回老家了,本来计划年底回去,谁知道儿子辞职了,他们就提前回去了。”
老队长追问道:“当时,你们在哪里见的面?”
老姜答道:“就在老李租我的民房里。”
老队长又问:“当时,你是见到了老李一家,还是只见到了老李一个人?”
老姜答道:“哦,我只见到了老李一个人。当时,我还问他妻子和孙子呢,他说儿子带他们先回老家了,他留在最后,收拾一下东西,把房子退了,再回去。”
他们是分开的?
从这个角度分析,如果废弃看台下的三具尸骨就是老李的妻子、儿子和孙子,不管老李是不是凶手,都可以解释警方为什么没有发现他的尸骨了:
如果他是凶手,那么当时他们一家的搬离就充满了嫌疑,那时候的他很可能已经残害了妻儿孙子,利用搬家来掩饰灭门行径;
如果他不是凶手,那么当时他的妻儿孙子可能已经被害,只是他并不知情,等到他退租离开后,也落入了凶手之手,难逃一死,因此,他和他们没有掩埋在一起。
当然了,这仅仅是我们将老李的妻儿孙子设定为受害者之后的推测。
不管受害者是否是老李的家人,不管老李是凶手还是同为受害者,我们都没有任何实在的证据,眼下最重要的仍旧是确定老李一家的生存状态。
他们究竟是惨遭杀害还是安然离开了海宁县呢?
除此之外,老姜并没有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但是在他的协助下,我们走访了周围的邻居。
那些邻居也表示对老李一家有印象,尤其是老李,热情憨厚,乐于助人,又疼爱妻儿。
关于老李一家的去向,邻居们却表示不清楚,只说他回老家了,至于他的老家在哪里,就没人知道了。
倒是有邻居表示,曾经多次看到老李去街口的小饭店吃饭,似乎是和小饭店的老板很熟,让我们可以去那里问一问。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我们找到了邻居口中的那一家小饭店。
询问得知,小饭店已于两年前易主,之前的老板的妻子生了重病,他陪伴妻子四处求医,就将小饭店盘了出去。
在小饭店现在老板的帮助下,我们辗转联系到了之前的老板。
此时,他的妻子已经因病去世。
老队长表示了慰问,也说明了来意。
没想到这个老板对于老李竟然真的有印象:“哦,他算是店里的常客了,隔上三五天,就会过来一次,每次过来就是炒两个菜,有时候店里客人少了,还会让我陪他喝两杯。”
我打开笔记本,适时问道:“你感觉他这个人怎么样?”
老板想了想:“挺不错的,说话很和善,也很大方,他说就住在附近,不工作,每天就是在家里照看妻子和孙子。”
我继续问:“你们聊天的时候,他没有和你提过他的老家在什么地方?”
老板摇头道:“他没有说过。”
我看向了老队长,蓦然有些失落。
老板想了想,又说:“哦,对了,有一次,他来店里吃饭,闲聊的时候,我提到了最近的大雨,他就说他的老家连年大旱,幸好镇上有两个水塔,否则村里的人都吃不上水了。当时,我多问了一句,他说在他们当地,水塔很有名,叫做南北塔。”
南北塔?
我在本子上轻轻写下了这三个字。
这时候,老板突然说:“虽然不知道他的老家在什么地方,但我知道他来到海宁县之前住在哪里。”
邱楚义连忙追问道:“在哪里?”
老板答道:“清河市的龙岗县。”
我反问道:“你记得这么清楚?”
老板解释道:“有一次,他过来吃饭,闲聊的时候,我说过下个礼拜要关门两天,他问我去哪里,我说侄女结婚,我要去送亲,他问我侄女嫁到了哪里,我说清河市的龙岗县,他突然就说他对那里也熟悉,我顺嘴问了一句,他说他们之前就住在那里,儿子离婚之后,他们从龙岗县来到了海宁县。”
在之前的走访调查中,不管是周女士婆婆还是房东老姜也都提到了李海滨曾经离婚,饭店老板的回忆也和他们的叙述吻合。
老队长开了口:“当时,他提到他们一家住在龙岗县的具体位置吗?”
老板无奈地说:“他没说,但是他提过他儿子在一家化肥厂上班。”
龙岗县,化肥厂,李海滨。
我又在本子上记下了这三条信息。
虽然饭店老板没有提供有关老李老家的信息,但是提到了老李一家在来到海宁县之前在龙岗县居住。
结合周女士婆婆所说,李海滨应该就是在龙岗县离婚,为了开始新生活,一家人来到了海宁县。
也就是说,李海滨的前妻很可能还生活在龙岗县,即便没有在龙岗县,她也应该知道老李的老家在哪里。
那一刻,我忽然感觉距离案件的真相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