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治疗理论是在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个心理咨询与治疗派别,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也称行为矫正。行为疗法不是由一位心理学家创立的,而是由许多人依据行为主义理论开发出来的若干种治疗方法集合而成。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J. B. Watson)的行为主义理论为行为疗法奠定了基础。但行为治疗或行为矫正的理论与方法,却大大超出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范围,涵盖了许多行为治疗家的贡献。巴甫洛夫、斯金纳(B. F. Skinner)、艾森克(H. J. Eysenck)、拉扎勒斯(A. Lazarus)、班杜拉(A. Bandura)、沃尔帕(J. Wolpe)等人对行为疗法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行为学派的基本观点是不适应的行为是经由学习而来,也可以经由新的学习历程而被矫正。
行为疗法的基本认识是:行为是学习的结果。任何行为都由刺激所引起,行为就是对刺激的反应,反应的模式是学习的结果。异常行为与正常行为一样,都是通过学习、训练和后天培养而获得的。行为学派持环境决定论的观点,强调人是环境的产物,发展受社会文化制约,认为通过环境的改变可以改变来询者的行为。行为治疗的焦点是当前的行为改变以及行动方案,而不像心理分析那样着重于分析潜意识的冲突,追溯幼年期的致病根源,重视情感宣泄或启发领悟。行为疗法强调通过学习、训练提高来询者的自我控制能力,通过控制情绪、调整行为及内脏生理活动来矫正异常行为,改变心理行为问题。
行为疗法一般包括四个阶段:确定行为目标、选择方法技术、实施治疗方案、治疗效果评估。柯里将团体行为咨询与治疗的一般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明确治疗目标。行为经过评估后,团体领导者的任务是协助成员们把泛泛的一般目标,化为明确的、具体的、可供测量的、能够以有规律的方式实现的目标。
第二阶段为治疗计划。成员明确了目标之后,可以建立一个实现这些目标的治疗方案。引导成员进行团体互动的技术,如示范、行为预演、教导、家庭作业、回馈等。
第三阶段为客观评价。一旦目标行为被明确指明、治疗目标被确立、治疗方法被确定,便可以对治疗的效果进行客观的评价。每一次团体聚会都要评价一次行为变化,以便成员能确定他们的目标达到什么程度。
一般而言,行为疗法的目标是要消除来询者不良适应的行为和帮助他们学习建设性的行为。团体行为治疗的目标同样是协助成员排除适应不良的行为,并学习有效的行为模式。团体行为咨询与教育过程相类似,教导成员建立有关学习方法的新观点,尝试更有效的改变其行为认知、情绪的方法。
在行为咨询团体中,领导者常扮演行为矫治的专家、教师或训练师角色。在团体中,领导者主动传授方法给成员、教给成员应对技巧和行为矫正方法,以便成员能在团体外进行实践。行为咨询的团体,在协助成员确定治疗目标后,将要达到的行为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小目标,使用逐步改变的方式,从具体而容易改变的小目标开始较容易达到预期的结果。在团体中,领导者适当的行为和价值观将为成员提供示范。领导者还需要收集资料,对成员的问题进行不断的评估,以确定对每一个成员的治疗效果。
行为咨询法的主要技术是以行为和学习原理为基础而发展出来的各种具体行为咨询策略,常使用的技术包括系统脱敏法、肯定训练、厌恶治疗、强化和支持、教导、示范作用、回馈,以及各种挑战和改变认知的方法。领导者负责积极地教导,并使团体进程能遵从预先确定的活动计划实施。在团体的初期阶段,重点在建立团体凝聚力,鉴别要被矫正的问题行为;团体工作阶段需要按照成员的问题,分别使用不同的治疗策略和技术;团体结束阶段,领导者主要关心如何使成员把在团体中学习到的适应行为迁移到日常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