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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学范畴。性,指人的本性。《礼记·中庸》云:“天命之谓性。”“天性”一词由此而来。提及“性”,历来就有善恶之辩,也就是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这也是儒学范畴的一个核心命题。虽是儒家论道的核心,但孔子每每论及人性时,都分外谨慎,言“性相近,习相远”,只做客观描述,不加道德评判。子贡说:“老师(孔子)关于文献方面的学问,我们听得到;老师关于性和天道的言论,我们却听不到。”从中可见孔子之谨慎。孟子则主张“性善”,荀子主张“性恶”。到了汉代,大儒董仲舒还将“性”划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圣人之性”(善)、“中民之性”(善恶相间)和“斗筲之性”(恶)。由于对“性”的解释见仁见智,结论也各自有异。到了宋代,人性亦成为理学家热衷讨论的问题。程颐认为,“性”即“天理”,而天赋道德就是“天理”在人身上的集中体现,是纯然至善的。由于程颐的观点不免片面,张载遂在程颐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人性一分为二,分“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天地之性”指人出生之前,纯然至善的本性。“气质之性”言及“气”的概念,认为“气”生万物,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人自然也由“气”构成。“气”又分清浊,得清气者为圣人,得浊气者为中间人物,得最浊之气者则是恶人。由于“气”有清浊,人自然就有了善恶之分。朱熹又在张载二分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人性分为“天理”与“人欲”,认为天理是善的来源,人欲则是恶的来源。人能成圣,是因为可以灭尽“人欲”;恶人则是欲望不加节制,以致天良丧尽。由于儒家对于人性始终没有从人本身的角度来分析,而是多从社会人的角度去评判,因此显得并不厚重,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它旧有的色彩和意义也就逐渐被淡化了。 N5LjCHgfrNj7bb44YbsBTsDNAIOJRiRBAiFl07uHzDIugBTwCxeXta3gScFaNS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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