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中央官学。是中国历史上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晋武帝时,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员,掌教导诸生。北齐改名国子寺。隋文帝时,改寺为学。不久,废国子学,唯立太学一所,省祭酒、博士;置太学博士,总知学事。炀帝即位,改为国子监,复置祭酒。唐沿此制,国子监下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律、算、书等六学,各学皆立博士,设祭酒一员,掌监学之政,并为皇太子讲经。唐高宗龙朔元年(661年),东都亦置监。一度改称司成馆或成均监。
宋初,承五代后周之制,设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端拱二年(989年)改国子监为国子学,淳化五年(994年)依旧为监。庆历四年(1044年)建太学前,国子监系宋朝最高学府。自设太学和其他各类学校后,国子监成为掌管全国学校的总机构,凡太学、国子学、武学、律学、小学、州县学等训导学生、荐送学生应举、修建校舍、画三礼图、绘圣贤像、建阁藏书、皇帝视察学校,皆属其主持筹办。国子监的官员有判监事、直讲、丞、主簿等。自元丰三年(1080年)起,改设国子祭酒(即旧判监事)、司业(祭酒的副手)、丞、主簿、太学博士(即旧直讲)、学正、学录、武学博士、律学博士等官,监内分成三案:厨库案管太学钱粮、颁发书籍条册,学案管文、武学生公私试、补试、上舍试、发解试等升补、考选行艺,知杂案管监学杂务。各案设胥长、胥佐、贴书等吏人多员。国子监还设书库,刻印经史书籍,供朝廷索取、赐予以及本监出售之用。南宋在监内专设“印文字所”。国子监所印书籍称“监本”,一般刻印精美,居全国之冠。北宋陪都西京、南京、北京亦陆续置国子监,设分司官,由朝廷执政、侍从等官出任,职事颇简,仅出纳钱粮,实际成为士大夫休养之所。
明初设中都国子学,后改为国子监,掌国学诸生训导的政令。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在北京设国子监,皆置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各一员。清代国子监总管全国各类官学,设管理监事大臣一员;祭酒,满、汉各一员;司业,满、蒙、汉各一员。另设监丞、博士、典簿、典籍等学官。1905年,在中国实施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被废除。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国子监被归入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