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官署。《新唐书·百官志一》:“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门下)、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按隋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为中书决策,门下审议,尚书执行。三省长官共同负责中枢政务。
中书省。魏晋时设立,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至隋唐时,逐渐发展为全国的政务中枢。唐代曾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后又恢复旧称。当时,政策由中书决定,由门下审议,然后交给尚书执行。魏晋时,中书省长官为中书监、中书令。隋代废监,存内史令(中书令)一职。唐代曾改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下设中书侍郎、中书舍人。到了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及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皆废,中书省的地位尤显重要。地方行政亦由中书省掌握,较远的地区另设行中书省。明初沿元制,洪武十三年(1380年)革去中书省,废丞相,自六部以下皆无所统属,而机要之任则收归内阁。
门下省。东汉设有侍中寺,晋时称门下省。唐代曾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后又恢复旧称。元后废除。门下省在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时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中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在参政之余,还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纳言、左相或黄门监等,下设黄门侍郎、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给事中、起居郎等职,名称因时而异。宋代初,门下省仅主朝仪等事。元丰改制后,始恢复审查诏令的旧制。南宋初,中书、门下二省合一,称中书门下省。辽、金时亦置门下省,金海陵王时废。
尚书省。东汉时设立,称尚书台、中台。南北朝时始称尚书省,下设各曹,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唐代曾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等,后又恢复旧称。尚书省设都堂居中,左右分司。都堂之东有吏部、户部、礼部三行,每行四司,以左司统之;都堂之西有兵部、刑部、工部三行,每行四司,以右司统之。尚书省、中书省及门下省合称三省,长官为尚书令,副设左右仆射。元代时,尚书省时置时废。到了明代,各部直接隶属君主,不再设尚书省。清延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