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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历治下的镀金时代

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成就是以国内和平为基础的。此前,中国本土发生大的战争还要回溯到1681年,亦即弘历的祖父玄烨平定三藩之乱的时候。1683年,当清军收复台湾之际,中国的沿海地区也安定了下来。和平孕育了中国历史上就人口增长与商业扩展而言最为伟大的时期,然而,要追溯这一时期的渊源,却必须回到满洲征服中原以前的年代。当十七世纪到来的时候,由美洲引进的各种新作物(玉米、甜薯、花生、烟草等适于在干燥高地上生长的作物)早已由那些打破了中国种种内部疆界束缚而迁徙他乡的人们移植到难以灌浇的山坡地上。到了十七世纪下半叶,征战年代人口锐减的现象已经扭转,导致现代人口激增的环境已经形成。有人认为,在整个十八世纪的过程中,中国的人口翻了一番。以人数不断增加的大众百姓为服务对象,一个稠密的农村市场网络应运而生。虽然还谈不上城市化,但尘土飞扬(或泥泞不堪)的区域性小市镇却不断扩散发展,并在实际上使得每一个中国农民都接触到了地区性的交易体系。人们处处都在使用货币:来自西属美洲的白银推动了土地与劳动力的自由买卖。当时,西方人自己的工业革命尚处于起始阶段,在他们看来,中国的商业活力与人口增长正在创造出一个既生机勃勃又相当稳定的社会。 [1]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黑色妖术的阴影正在1768年早春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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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令人鼓舞的故事

对于中国的历史学家们来说,描述十八世纪的中国社会,比之探讨进入十九世纪后中国的衰落、破败、孱弱以及无所作为,是一种更为令人振奋的经历。 生活于十八世纪的中国人,在一种稳固而有效的政府治理之下表现出了经商办厂的天才,因而受到了整个世界的称道。中国历史学家在研究这一段社会史时,其基调是明快的,有时甚至是歌功颂德的。西方历史学家对探讨这一“经济活动的新的与更高的形式”也表现了极大的兴趣。

确实,研究者们为中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描绘了一幅繁荣昌盛的图景。十八世纪蓬勃发展的商业活动早在满洲征服中原前便已打下根基:中国的货币当时由银、铜两种金属构成,而两者的供应量均不断扩大,从而为持续扩展的国内贸易提供了丰富的养料,使之不再局限于中国的主要经济地区。国外贵金属的进口和国内贵金属生产的增加都造成了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白银和铜源源不断地从国外流入中国,以换取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以及外部世界所需的其他产品。交换过程变得更有效率,从而使得农民能够专职从事商品化的作物生产,并促使手工业迅速发展。政府则利用货币流通的加速来推行大规模的税制改革。 [2] 这种发展图景,早在十六世纪末便可以看到,而当整个国家从明朝的崩溃与满人的征服中恢复过来时,又在更大的规模上出现。随着白银的输入,物价缓慢而持续地上升。但一般来说,这对于经济发展是有利的:它不仅使农民在出售农产品时更有利可图,而且也增强了他们的纳税能力。在十八世纪的长期通胀过程中,投资者十分活跃。 这就是我们能够为这个充满活力却又闹闹哄哄的时代描绘的图景。那么,这一切究竟对人们的社会态度造成了怎样的影响?为了对1768年这场大危机的背景有更好的理解,对此进行探讨是至关重要的,而我们对这一点实在是知之太少了。我们的探讨将从长江下游地区开始,因为这里正是叫魂危机最初发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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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下游社会

这个地区位于中国的东部与中部,通常被称为江南地区,是现在被我们称为长江下游的大地区的繁华核心。在分省地图上,这一核心区域包括江苏南部,安徽东部的一角,以及浙江北部。 [3] 人们常常以这个中国最发达的经济区域为背景,对十八世纪中国的商业扩展进行论述。中国最为繁荣的地区经济已在这里存在了七八百年;诸如商品化的农作物生产以及专门化的市场之类构成中国帝制晚期经济的特点,也在这里最清楚地表现出来。事实上,由于这个地区内各地的经济都达到了高度的专门化,以至于粮食产量过低,难以满足当地人口的需要。于是,江南的许多城镇成为大规模地区间谷物交易的集散地。进入十八世纪后,每年都有足够三四百万人食用的稻米从长江中上游各省运往苏州、松江和太仓周围的各个商镇。 这些稻米最终将抵达遍布华东的各个缺粮地区。据十八世纪初叶一个观察者称:

福建之米,原不足以供福建之食,虽丰年多取资于江浙,亦犹江浙之米,原不足以供江浙之食,虽丰年必仰给于湖广。数十年来,大都湖广之米辏集于苏郡之枫桥,而枫桥之米,间由上海、乍浦以往福建。故岁虽频祲,而米价不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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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造业方面,江南财富的基础是纺织业。长江下游生产的纺织品在全国均有市场。丝绸是领衔的出口产品,为生活日益奢华的官僚及学界与商界上层人士所穿用。这一规模宏大的工业是以数以百万计的农民家庭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江南社会已经高度商业化,其市场网络则与农民的家庭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说那里存在着“与世隔绝的”或“单个的”地方经济(这里指的是过去人们对于中国乡村的一些错误看法),简直是不可想象的。极而言之,乡村与市镇的结合,也意味着它受到了手工业的某种支配。在这个人口高度密集的地区,要使得依然不断增长的人口能够在一再缩小的耕地面积上生存下来,家庭的每个成员都不能闲着,而必须为市场生产一点什么东西。我们可以看到,早在十五世纪就有人对于纺织业的生活作过这样的记载:

纺织不止乡落,虽城中亦然。里媪晨抱纱入市,易木棉以归,明旦复抱纱以出,无顷刻间。织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田家收获,输官偿息外,不卒岁室庐已空,其衣食全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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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帝制晚期这种乡村与市镇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的社会特点,不仅反映在已经高度商业化的江南,也在其他一些并没有那么发达的地区表现出来。 在这一时期的经济中,白银与铜钱之类的货币充溢,这不仅使得进出城市的人口流动成为可能,甚至还成为一种必要。事实上,每个农民家庭都在当地市场上从事交易,同时又通过当地市场与地区性乃至全国性的市场联系在一起。对处于前现代的中国工业来说,这意味着,即便没有大规模的城市化发展,人们仍能从事广泛的、高度理性化的生产活动。虽然,在像南京这样的地区性大都市里,确实有着不少大工场和大批城市劳工,但普遍存在于各地的,则是一种复杂精细的外包工制度,其基础则是由缺地农民的妻子儿女们所从事的手工劳动。他们可以居住在自己的村子里,同时却直接参与大生产体系的运作。

劳动力的解放

十六世纪以来的商业发展是伴随着一个更为自由的劳动力市场的出现而来的。土地的租赁正朝着地主与佃户之间长期契约关系的方向变化。到十八世纪,永久租佃权已在一些地区出现(在一种双重产权制度下,不同的人可以分别拥有田面与田底的产权)。明朝初年曾实行过一种世袭身份制度,数以百万计的人均需特别注册,并被迫在特定的行业中为政府工作。满人入主中原之后不久,这种制度便被正式废除了。最重要的是,从十六世纪开始的税制改革,通过将地税与劳役税合并、统一以土地为基础收税,完全废除了平民百姓的强迫劳役义务,政府则转而通过雇佣劳力来获得劳役服务。确实,到了十八世纪,挣取工资的劳动力已成为商品化经济的一种既显而易见又必不可少的基础。

这种形式上平等的精神,本已受到了经济的强大推动,又在清政府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宣布实行“除贱为良”并推行 百姓平等 的一般性政策时进一步体现出来。我在上句话中强调“百姓平等”,是因为十八世纪的中国仍然是一个等级差别极大的社会,高高在上的权贵们同其他人是相互脱离的。可是,通过这些法令而获自由身份的人数虽然很少,但由于其象征性的意义,却使得采取这一行动显得相当值得。很显然,“除贱为良”的目的在于通过废除平民中的“贱人”身份,使得“臣民”这一群体不因其中特殊下层社会集团的存在而显得杂乱无章。对于这些法令为什么会在十八世纪二十年代发布的确切原因,我们仍不太清楚。但从更一般性的角度来看,这肯定同满人对汉人上层地主的不信任有关(这些被解放的奴仆正是依赖这些上层地主为生的);同时,这样做既是对汉人长期以来划分社会等级的做法的一种嘲弄,也表达了征服者的某种“仁慈”,从而使得清朝政权能够更好地高居于相对来说已无显著差异的芸芸众生之上。给予平民以形式上平等的做法,同清代第三位皇帝——弘历的父亲胤禛——的专权行为与理性思维风格是一致的。“除贱为良”法令所使用的语言暗示,诸如山陕乐户或安徽伴当之类的奴役状态的存在,并没有历史上的特殊依据,因而,在宏大的清帝国面前,所有的平民本来便是平等的。在写到广东省被人视为卑贱的船民疍户时,胤禛宣布道:“疍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屏弃之理。” [4] 新近的一本研究著作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最重要的是”,当这些人获得自由身份后,“便可以利用扩大的劳工市场,并且随意改换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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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生活在二十世纪的西方人看来,不受约束的劳工市场,以及个人依赖他人程度和受奴役程度的下降,都是极富号召力的现象,并与“自由”与“进步”联系在一起。但它们对于一个生活于十八世纪的中国人的心态所发生的影响,却可能不尽相同。勿庸置疑,对于那些正为能在小块土地上生存下去而挣扎奋斗的家庭来说,它们亟需出卖多余劳力以使家人不受饥饿之苦,因而对此是欢迎的。对于无地的农民来说,这使他们有了在自由市场上通过被雇为农工而生存下去的希望。对于一部分既有能力又有运气的无家可归者来说,这甚至使得他们有可能摆脱卑贱地位,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这本来是不对“贱人”开门的)而获得上流人士的身份(1771年的一个法令对这种新贵的情况作出了规定,“以报告改业之人为始,下逮四代”,“方准报捐应试”)。 然而,使人怀疑的是,那些奴仆们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真正“获得了自由”?甚至在半个世纪以后,徽州地区形同农奴的佃农要拥有这种由皇上所准给予的自由,仍然会遇到麻烦。 一位历史学家指出,用金钱赎身的条款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它大大超出了佃农们的能力,况且,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他们一旦赎身也就失去了生计。

可以肯定的是,存在于十八世纪经济“自由劳工”现象背后的是买方市场这一事实。在江南这个人口日益拥挤的地区,对工资劳工来说,“自由”意味着他们能够将自己的家庭同本书刚刚叙述过的江南地区棉布生产的体系挂起钩来;“自由”意味着他们可以离开某个压榨人的地主去寻找另外的雇用机会;大概,“自由”还意味着他们可以加入政府为完成各种工程而雇佣的劳工大军,或可以在内河船埠以及外贸海运码头找到工作。但是,在这个经济成长的时代,又有多少人根本 找不到 买主来购买他们的劳力?这些人又该干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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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书瑞(Susan Naquin)和罗友枝(Evelyn Rawski):《十八世纪中国社会》( Chinese Societ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耶鲁大学出版社 1987 年版。该书对关于这些趋势的学术研究做了出色的概述。

[2] 艾维四(William S. Atwell)的著作为人们理解晚明经济中白银货币所起的作用打开了通路。尤其请参见他所著《关于中国与日本“十七世纪危机”的一些观察》,载《亚洲研究杂志》(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第45 卷第 2期(1986年),第224页;以及他的《关于白银,对外贸易以及晚明经济的笔记》,载《清史公报》( Ch'ing-shih wen-t'i ),第3卷第8期(1977年),第5页。关于货币供应及其在十七世纪的影响,参见魏斐德(Frederic Wake man, Jr.):《中国与十七世纪的危机》,载《帝制晚期的中国》( Late Imperial China ),第7卷第1期(1986年),第1—26页。关于清代货币供应的一般情况,参见傅汉斯(Hans-Ulrich Vogel):《清初中国的中央货币政策与云南的铜矿生产,1644—1800 年》( Central Chinese Monetary Policy and Yunnan Copper Mining during the Early Ch'ing , 1644 -1800 ),哈佛大学东亚研究委员会即将出版;林满红(Lin Man-houng):《货币与社会:十九世纪初中国的货币危机与政治经济意识形态》( Currency and Society : The Monetary Crisis and Political-Econornic Ideology of Early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哈佛大学 1989年博士论文。

[3] 由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所提出的地区性体系的分析方法,是当代影响最大的方法上的尝试,其目的在于能够对中国经济作功能上的区分,同时将这种区分同政治行政体系联系起来。参见施坚雅:《十九世纪中国的地区性城市化》,载施坚雅与伊懋可(Mark Elvin)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 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斯坦福大学出版社 1977 年版,第211—252 页。

[4] 有关这些奴仆解放法令,在《大清会典事例》,第158卷第30—31页作了概述。亦请参见韩安德:《晚清地方上的不入流之辈》;韩书瑞和罗友枝:《十八世纪中国社会》,第100页;孔飞力:《中国人对于社会等级的看法》,载华琛(James L. Watson):《革命后中国的阶级与阶层》( Class and Stratification in Post-Revolution China ),剑桥大学出版社 1983 年版,第22—23 页。 Bya+1gls3nXJVvntnQCDet53QIn+cC1stQ7D/7867o7T4tasddFsOBCCSkbQdK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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