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读美国作家乔·昆南的《大书特书》一书,看到他说:“二十一岁以后买的书,凡是我真心喜欢的,都会保留。它们都是我的情人。”有些不以为然。二十一岁,就真的是判断一本书是否真心喜欢的分水岭?我看不见得。真心喜欢,需要时间的判断,一时的喜欢不能保证长久。
不过,他说的书是情人,倒是一个新鲜的比喻。
书买来是给自己看的,不是给别人看的,正经的读书人(刨去藏书家),应该是书越看越少,越看越薄才是,而不可能是越读越多,越读越厚。再多的书中,能够让你想翻第二遍的,就如同能够让你想见第二遍的好女人一样少。能够长久阅读的书,像是自己的情人,昆南说的这一点,倒没有错。尽管,如今情人已经贬值,不是玛格丽特·杜拉斯时代的情人,情人早就如衣裳一样可以频繁更换。但是,情人还是一个好的比喻。
想明白了这一点,望着自家书房里贴满两面墙的书柜里,填鸭一般塞满的那些书,有枣一棍子没枣一棒子买来的那些书,就会清晰地明白,那些并不是你的情人。说来很惭愧,不少书买回来却从来没有读过,任其尘埋网封,当时只不过图的是一时占有的快感。后来,放进书架上,想丢掉,舍不得;不丢掉,成为鸡肋。
曾经读过台湾作家林文月的《三月曝书》,有感而发,我写了一则《三月扔书》,就是说必须把那些根本不读的书彻底丢掉,不是你变了心,而是你根本没有动过心,因为它们根本没有成为你的情人。哪怕是露水般的情人都不是,因为你一次都没有看过它们。
所以,起码,一年开春时来一次,做个毫不留情的清洗,给拥挤的书架瘦身,使之清爽一些。让自己也清心一些,明目一些,亦即如放翁诗云:“养苗先去草,省事在清心。”
在扔书的过程中,我这样劝解自己,没有什么舍不得的。那些丢掉的书,不是你的六宫粉黛,不是你的列阵将士,不是你的秘籍珍宝,甚至连你取暖烧火用的柴火垛和如厕的擦屁股纸都不是,是真用不了那么多的。你不是在丢弃多年的老友和发小儿,也不是抛下结发的老妻或新欢,你只是摈弃那些虚张声势的无用之别名,和以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虚妄和虚荣,以及名利之间以文字涂饰的文绉绉的欲望,或者自以为是的自我安慰。
我不知道别人如何认为和所为,由于这些年出书的门槛越来越低,敬惜纸墨的传统越来越薄,书的垃圾便越来越多。对于我,这些年扔掉的书比现存的藏书肯定要多,甚至比读过的书都要多。尽管这样,那些书依然占有我家整整十个书柜。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次彻底的清理,坚决扔掉那些可有可无的书,包括我自己出过的一些书。
只有扔掉书之后,方才能够水落石出一般,彰显出剩下的书的价值和意义。一次次淘汰之后,剩下的那些书,才可以称之为你真正要读的书。正如罗曼·罗兰曾经说过的那样:人生在世,真正称得上好朋友的,只要那么几个。你真正要读的书,其实也只有那么几本。读书的过程,就是这样大浪淘沙的过程,在彼此的选择和筛取中,让最后这几本书,呈现在你的生活进程和生命的年轮中,而不仅仅只是过眼烟云,瞬间匆匆点燃便迅速消失的绚烂烟花。
这样被淘洗后越读越少、越读越薄的书,才会是有生命和情感的书。它们与我不离不弃,显示了它们对于我的作用,是其他书无可取代的;我对它们形影不离,说明了我对它们的感情,是长期日子中互相依存和彼此镜鉴的结果。
这样的书,才不仅仅是你萍水相逢的露水情人,而是和你定下终身的伴侣。这样的书,才如同由日子磨出的足下老茧,不是装点在面孔上的美人痣,为的不是好看,而是走人生之路时有用。读书,这时候才有了相互依存的价值,有了彼此快慰的乐趣,有了两者交流和心心相印以及日日相伴般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