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有好斗的本能,和其他的动物无殊。
凡是球赛都多少具有一些战斗意味。双方斗智斗力斗技,以期压倒对方,取得胜利。人,本有好斗的本能,和其他的动物无殊。发泄这种本能之最痛快的方法,莫如掀起一场战争。攻城略地,血流漂杵,一将成名万骨枯,代价未免太大。如果把战斗的范围缩小,以一只球作为争夺的对象之象征,而且制订时间,时间一到立刻鸣金收兵,划定规则,犯规即予惩罚不贷,这样一来则好勇斗狠的本能发泄无遗,而好来好散,不伤和气。所以球赛之事,到处盛行。球赛不仅是两队队员在拼个你死我活,还一定包括奇形怪状如中疯魔的啦啦队,以及数以千计万计摇旗呐喊的所谓球迷,是集体的战斗行动。
年轻人戒之在斗,年轻人就是好斗。但是也不限于年轻人。自己不斗,斗鸡、斗蟋蟀、斗鹌鹑也是好的,看赛狗赛马也很过瘾。就是街上狗打架,也会引来一圈人驻足而观。何况两队精挑细选的赳赳壮汉,服装鲜明,代表机关团体,堂堂地进入场地对决?
球赛之事,学校里最盛行。我在小学念书的那几年就常在上体操的时候改为踢足球。一班分为两队。不过一切都很简陋。有球场但是没有粉灰界限,两根竹竿插地就算是球门,皮球要用口吹气,后来才晓得利用脚踏车的气筒。无所谓球鞋,冬天穿的大毛窝最适用。有时候一脚踢出去,皮球和大毛窝齐飞。无所谓制服,其中一队用一条红布缠臂便足资识别。无所谓时限,摇铃下课便是比赛终了。无所谓前锋后卫,除了门守之外大家一窝蜂。一个个累得筋疲力竭汗流浃背,但是觉得有趣。在没有体育课的时候,也会三三五五地聚在一起,找个小橡皮球,随地踢踢也觉得聊胜于无。
我进入清华,局面不同了。想踢球,天天可踢。而且每逢周末,常有校外的球队来赛球,或篮球或足球。校际比赛,非同小可,好像一场球赛的输赢,事关校誉。我是属于一旁呐喊的一群,两只拳头握得紧紧的,直冒冷汗。记得有一次南方来了一支足球劲旅,过去和清华在球上屡次见过高低,这回又来挑衅,旧敌重逢,分外眼红。清华摆出的阵式:前锋五虎,居中是徐仲良、左姚醒黄、右关颂韬、右翼华秀升、左翼小邝(忘其名)、后卫李汝祺、门守陆懋德等。这一场鏖战,清华贏了,结果是星期一全校放假一天,信不信由你,真有这种事。更奇怪的是,事隔约七十年,我还记得,印象之深可想。篮球赛也是一样的紧张刺激。记得城里某校的球队实力很强,是清华的劲敌,其中有一位特别的刁钻难缠,头额上常裹一条不很干净的毛巾,在乱军之中出出入入,一步也不放松,非达到目的不止,这位骁将我特别欣赏,不知其姓名,只听得他的伙伴喊他作“老魏”。老魏如仍健在,应该是九十岁左右了。
球场里打球,有时候也会添一段余兴作为插曲,于打球之外也打人。球员争球,难免要动肝火,互挥老拳,其他的队员及啦啦队球迷若是激于“团队精神”,一齐进场参战,一场混战就大有可观了。英国人讲究“运动员精神”,公平竞技,而有礼貌,尤其是要输得起,不失君子风度。这理想很高,做起来不易。不要相信英国人个个都是绅士。最近一大群英国球迷在布鲁塞尔球场上大暴动,在球赛尚未开始就挤倒一堵墙,压死好几十意大利球迷。
“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就是射也有一套射礼。“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这是孔子说的话(见《礼记》四十四《射义》)。“射求正诸己,己正然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如果球赛中,输的一方能“不怨胜己者”,只怪自己技不如人,那么就不会有何纷争,像英国球迷之类的胡闹也永不会发生。我们中国古代有所谓“蹴鞠”,近于今之足球。刘向《别录》:“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或曰起战国时。”《文献通考》:“蹴球,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工分左右朋,以角胜负。岂非蹴鞠之变欤?”《水浒传》里也提到宋朝“高俅那厮,蹴得一脚好球”。可见足球我们古已有之,倒是史乘中尚未见过像英国球迷那样滋事的丑态。
据传说李鸿章看了外国人打篮球,对左右说:“那么多人抢一只球,累成那样子,何苦!我愿买几个球送给他们,每人一只。”不管这故事是否可靠,我们中国人(至少士大夫阶级)不大好斗,恐怕是真的。可是他还没见到美国足球比赛,他看了会觉得像是置身于蛮貊之乡。比赛前夕照例有激励士气的集会(pep meeting),月黑风高之夜,在旷野燃起一堆烽火,噼噼啪啪地响,球员手牵着手,围绕着熊熊烈火又唱又跳又吼,火光把每个人的脸照得狰狞可怖杀气腾腾。印第安人出战前夕举行的仪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翌日比赛开始,一个个像是猛虎出柙,一个人抱着球没命地跑,对方的人就没命地追,飞身抱他的大腿,然后好多好多的人赶上去横七竖八地挤成一堆。蚂蚁打仗都比这个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