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口有同嗜,真正的美食不过是一般色香味的享受,不必邪魔外道地去搜求珍异。
《中国语文》二〇六期(第三十五卷第二期)刘厚醇先生《动物借用词》一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这是孟子的话。我怀疑孟子是否真吃过熊掌,我确信本刊的读者里没有人吃过熊掌。孟子这句话的意思是:假如不可能两个目标同时达到,应该放弃比较差一点的一个,而选择比较好一点的一个目标。熊掌和猩唇、驼峰全属于“八珍”,孟子用它来代表珍贵的东西;鱼是普通食物,代表平凡的东西。“鱼与熊掌”现在已经成为广泛通用的一句话,因为这个譬喻又简单又确切。(虽然,差不多所有的人全没吃过熊掌;如果当真地叫一般人去选择的话,恐怕全要“舍熊掌而取鱼也”!)
我也不知道孟子是否真吃过熊掌。若说“本刊的读者里没有吃过熊掌”,则我不敢“确信”,因为我是“本刊的读者”之一,我吃过。
民国十一二年间,有一天侍先君到北京东兴楼小酌。我们平常到饭馆去是有固定的房间的,这一天堂倌抱歉地说:“上房一排五间都被王正廷先生预订了,要委屈二位在南房左边一间将就一下。”这无所谓。不久,只见上房灯火辉煌,衣冠济济,场面果然很大。堂倌给我们上菜之后,小声私语:“今天实在对不起,等一下我有一点外敬。”随后他端上了一盘热腾腾的粘糊糊的东西。他说今天王正廷宴客,有熊掌一味,他偷偷地匀出来一小盘,请我们尝尝。这虽然近似贼赃,但他一番雅意却之不恭,而且这东西的来历如何也正难言。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我们也就接受了。
熊掌吃在嘴里,像是一块肥肉,像是“寿司”,又像是鱼唇,又软又黏又烂又腻。高汤煨炖,味自不恶,但在触觉方面并不感觉愉快,不但不愉快,而且好像难以下咽。我们没有下第二箸,真是辜负了堂倌为我们做贼的好意。如果我有选择的自由,我宁舍熊掌而取鱼。
事有凑巧,初尝异味之后不久,过年的时候,厚德福饭庄黑龙江分号执事送来一大包东西,大概是年礼吧,打开一看,赫然熊掌,黑不溜秋的,上面还附带着一些棕色的硬毛。据说熊掌须用水发,发好久好久,然后洗净切片下锅煨煮,又要煮好久好久。而且煨煮之时还要放进许多美味的东西以为佐料。谁有闲工夫搞这个劳什子!熊掌既为八珍之一,干脆,转送他人。
所谓“八珍”,历来的说法不尽相同,《礼记·内则》提到的“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捣珍、渍、熬、肝 ”,描述制作之法,其原料不外“牛、羊、麋、鹿、麇、豕、狗、狼”;近代的说法好像是包括“龙肝、凤髓、豹胎、鲤尾、鸮炙、猩唇、熊掌、酥酪蝉”。其中一部分好像近于神奇,一部分听起来就怪吓人的。所谓珍,全是动物性的。我常想,上天虽然待人不薄,口腹之欲究竟有个限度,天下之口有同嗜,真正的美食不过是一般色香味的享受,不必邪魔外道地去搜求珍异。偶阅明人徐树丕《识小录》,有《居服食三等语》一则:
汤东谷语人曰:“学者须居中等屋,服下等衣,食上等食。何者?茅茨土阶,非今所宜。瓦屋八九间,仅藏图书足矣。故曰中等屋。衣不必绫罗锦绣也,夏葛冬布,适寒暑足矣。故曰下等衣。至于饮食,则当远求名胜之物,山珍海错。名茶法酒,色色俱备,庶不为凡流俗士,故曰上等食也。”
中等屋、下等衣,吾无闲言。惟所谓上等食,乃指山珍海错而言,则所见甚陋。以言美食,则鸡鸭鱼肉自是正味,青菜豆腐亦有其香,何必龙肝凤髓方得快意?苟烹调得法,日常食物均可令人满足。以言营养,则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菜蔬瓜果,匀配平衡,饮食之道能事尽矣。我当以为吃在中国,非西方所能望其项背,寻思恐未必然,传统八珍之说徒见其荒诞不经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