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发轫于中国共产党在土地改革实践中的方法探索与经验积累。“土改”工作初期,在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具体做法方面,当时的中共中央在较长时间里未能形成统一意见,更无现成经验可循,同时各个革命根据地在实施土改过程中所面临的情况差别颇大。在这一形势下,只能依靠各地党组织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精神,领导农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前进,为全局性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
早在 1928年,毛泽东在井冈山、邓子恢在闽西就分别尝试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土地改革的初步试验,这些探索性尝试为后来党的土地政策提供了最初的实践经验。在这其中,又以邓子恢在闽西地区所开展的土地改革尝试较为典型。从目前可以获得的史料来看,闽西“土改”运动中,产生于 1928年 8月的“溪南土地法”和 1929年 7月的《闽西土地法》的制定及实施过程较为充分地体现了试点的初始状态。
负责分田的邓子恢,在讨论分田时遇到许多困难,当时尚未看到中央有关土地革命纲领,也没有收到省委关于土改分田的任何指示,怎么办?邓子恢决定紧紧依靠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金沙先搞分田试点。邓子恢和张鼎丞在金沙召开了贫农、雇农、中农、农会干部和有经验的,又熟悉土地情况的老农座谈会,摸清了当地阶级状况和土地占有情况,进而请大家讨论分田的原则与分田的办法。最后,由邓子恢、张鼎丞根据大家的意见作了归纳总结,确定了分田政策,确定分田具体办法。这些方针政策在经过苏维埃政府讨论通过后,张榜公布,由各地贯彻执行。
邓子恢、张鼎丞亲自到分田试点村上金村、中金村、下金村去帮助干部掌握好分田原则和办法,指导他们成立“没收委减会”和“分配土地委员会”,开展人口、土地调查,召开各种会议,确定土地分配方案,及时张榜公布,最后召开全村群众大会通过。邓子恢、张鼎丞在金沙乡取得土改分田经验后,立即抓紧时间,在溪南区其他十几个乡同时推开,在很短的时间内,用最快的速度,在 13个乡 2万人中完成了土地分配工作,千百年来无地的贫苦农民,第一次分得了土地,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
此后,1929年 7月在由毛泽东亲自指导召开的中国共产党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对溪南土地改革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加以肯定,指出闽西土地革命具体地表现出了群众的斗争性和创造性。经过大会讨论,并在由邓子恢起草、毛泽东亲自修改的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中提出溪南土地改革斗争是值得各地效法的经验。中共闽西一大在党的六大有关于土地革命方针的基本精神的指导下,同时吸收之前已制定好的“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中的合理成分,将溪南的土地改革实践进一步提炼为制度化文本,于同年 7月 27日制定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并在之后将其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到整个闽西和赣南地区。
应该说,来自闽西地区对土地改革方法的自发性探索尝试,为当时中国共产党整个土地革命路线的初步形成提供了极为宝贵和有效的实践操作经验,使整个土地革命方针政策的完备性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分配对象、具体分配方法等方面,闽西土地决议都做出了新的贡献和发展。这些改革尝试在理论和实践上为此前党内有关于土地革命政策讨论中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在行动策略和具体方法上,它们对其他革命根据地乃至今后的历次土地改革都起到了很好的借鉴和示范作用。
随着试验数量的不断积累,至瑞金时期,党内已经初步摸索出一整套开展各种土地改革政策实施试验的工作流程:首先,对不同地区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挑选出具备开展土改试验条件的若干地点;其次,派遣由骨干组成的工作组到挑选出来的各个地区,在这些范围比较小的地点试验新的土地改革措施;再次,定期向上级汇报试验工作进展,同时通过改革实践来培养当地积极分子和潜在的新干部,并组织其他地方的干部和群众到这个示范点来参观;最后,迎接上级下派调查组对试验成果的检验,推广经上级确认的有益于党的方针政策的做法,把示范点的干部和积极分子分派到新的试验地区。当时,在试验过程中涌现出的一系列典型示范地区,如“苏区模范乡”“模范兴国”等,对其他地区的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积极的示范作用。中共中央开始将“积极试点”“典型示范”作为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注重通过个别的示范效应来推动全局工作,着重强调“先进的地方应该更加前进,落后的地方应该赶上先进的地方”
。
抗日战争时期,主要产生于土改实践的试点工作方法,因其显著的积极效应而开始被应用于党的其他工作领域。这主要是由于在战争年代的特殊环境下,中央难以对各根据地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同时很多工作确实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许多事情只能是先“干了再说”,在“干中学习”。
进而,再“突破一点,取得经验,然后利用这种经验去指导其他单位”
。于是在考虑到不同地区多样性的基础上,中央鼓励各地党组织为应对一些新的问题而探索各种新的做法,希望能够从中创造出有益的经验并将其推广到其他地区。
这一时期,陕甘宁边区首先成为各项工作试验的中心区域。中共中央利用边区的特殊条件,将许多政策在边区首先试行,然后再推广到全党和各个抗日根据地。毛泽东在中共七大预备会议报告中说道:“陕北已成为我们一切工作的试验区。我们的一切工作在这里先行试验。”
当时所开展的生产运动、干部学习运动、党的整风运动皆采取了这一做法。
除此之外,在各个抗日根据地中,太行山根据地是运用试验方法较为集中和突出的地区。 [1] 1939年 9月,中共晋冀豫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建立“实验县、实验区村”的制度。在根据地开展的“整党”工作中,辽县和武乡两个县被要求以 1934年的“模范兴国”为榜样,在整党建党、根据地建设、群众工作等方面为全区提供“典型示范”的经验,这些县被称之为“实验县”。同时,在实验县内部又具体选择了一些村庄和党支部作为“实验村”“实验支部”。这项实验县工作从 1939年秋持续到了 1942年底。
在整党中,实验县的工作,是区党委的一项卓有成效的工作。设立由区党委直接领导的实验县,用以典型示范总结经验,指导全区,是在第一次党代会上提出来的。开始,依照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在中央根据地内建立兴国模范县的例子,提出建立模范县。区党委还在 1939年 10月 3日发了一个《六个月模范县建设的主要标准》。后来考虑用实验县的提法,更能反映区党委以点带面的指导思想,改为实验县。
区党委指导实验县的工作,不是指导具体地如何完成各项任务,而是着重实验如何根据区党委确定的工作方针,深入工作,巩固组织,起示范作用……区党委要求实验县首先搞好支部建设,建立坚强的党支部。在辽县,提出建立实验支部,创造模范支部的要求。在确定实验支部时,对全县 136个支部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从中挑选了 15个实验支部,由县委和区委领导分别包点,抽调干部以创造基点的名义帮助支部工作。
——“第一次整党与实验县工作”
太行山根据地时期以“实验县”为代表的试验性工作对试点的发展具有十分关键的影响。无论是对试点方法本身的进一步完善,还是对其未来的发展而言,可以说都与这一时期的探索和经验有着紧密关联。这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在开展试验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等方面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办法。通过对当时两个“实验县”的工作文件进行仔细分析后可以发现,这一时期的政策试验方法已经有了很大进展(参见表 1.1)。这包括对试验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任务标准,以明确试验的目标和责任,并将其进一步细分,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必须按时完成的工作目标,同时明确了相应的检查办法;在试验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在各个“实验村庄”“实验党支部”之间进行工作竞赛,落后的一方被要求参观和学习先进的一方;经常性地对“实验县”的工作进行总结,细致分析进步与不足,适时调整下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及手段。这些都是在之前的试验实践中不曾有过的,应该说极大地丰富了试点的内涵。
表 1.1 太行山根据地时期“实验县”简况
资料来源: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二卷),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 619~621页、第 664~668页;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三卷),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 260~281页、第 513~515页、第 711~726页;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四卷),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 9~11页;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五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 824~865页。
同时,随着这一时期的政策试验性工作越发地走向“精细化”,在实践操作中逐渐出现了一些更为专业化的工作手段,并由此造就了一些专门性术语。比如,“实验县”内的基层层面所选择设立一些“实验村”“实验党支部”等,在当时被称之为“基点”。
从这些“基点”的实际运作情形来看,它们可以说是现在试点过程中广为熟知的试点一词的前身。
其二,对政策试验性工作中出现的负面效应有了初步认识。应该说,试验探索性的方式方法在当时一直都是以“正面形象”出现的,似乎使用这一工作方法是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一定会达成预期目标的。这事实上是由于试验方法运用的时间尚短、试验的范围还比较狭窄,其还未经过现实环境的进一步检验。而随着试验方法应用于更多的根据地,以及伴随而来的试验内容的进一步复杂,试验工作实践中逐渐暴露出政策试验方法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太行山根据地的试验工作中,就出现了试验的成本分担遇到障碍、试验区域与非试验区域的互动困难等问题。当时的试验工作主导者对此有着及时、清醒的认识,并通过不断总结经验作了相应的校正。这为政策试验性方法的持续性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方面,工作先进模范地区,因为受不起各种模范作用之长期过重负担,势必日渐降低其积极性,或者产生消极埋怨情绪,使工作逐渐走向消沉与坍台;另方面,工作落后之地区,由于各种反动势力之阻挠与惧怕模范作用之负担,使工作甚难获得应有之进步。
——“中共中央北方局关于太北工作给小平、雪峰的信”
1942年 3月 2日
在指导上,机械地运用“先进区推动落后区”这一规律,而把工作局限在先进地区与停留在基点上。把基点上的先进的经验,没有具体地运用到落后山庄,没有根据落后地区的具体条件及干部自身的经验,有机地吸收先进地区的经验,而是生硬地企图直接地推动落后地区,如只在一齐开会,让先进地区报告,企图用以影响落后地区等方式。
——“土地政策与农民斗争问题”
1942年 4月 5月 8日
其三,这一时间段的试验实践及精神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传承”了下来。太行山根据地时期试验工作的一个特殊之处在于,与各个时期和革命根据地的试验实践相比,它与改革开放之后的有着更为特殊和紧密的“关联性”。其之所以会如此,是在于随着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太行山根据地领导人在未来的改革开放事业中开始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时期的政策试验性工作实践“自然而然”地会对这些改革开放主导者的政策理念及方法产生重要的影响 [2] 。太行山根据地时期的政策试验,历史通过这一方式得到了继承。
解放战争时期,试点作为党的一种领导和工作方法在更广阔的地域范围内得到了应用。这一时期,政策试验方法主要以其“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特点发挥着对于政策执行过程的节奏性和稳健性优势。
随着解放战争的快速发展,短时间内解放区的面积急剧扩大,情况更为复杂。而当时各个地区尤其是新解放区,又急于在本区域内完成土地改革,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巩固的后方。在来不及作调查研究,未能充分了解当地具体条件的情况下,部分地区尤其是新解放区轻率地推动土地改革,企图在短时间内全面、迅速地完成土地改革。结果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出现了许多违背中央土地改革政策精神的错误行为。党中央及时纠正了这一倾向,强调土地改革要根据老区、半老区和新区
的不同情况来确定工作方针和策略。
根据党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基本精神,结合老区、半老区已有土地改革的经验,以及新区的特殊性,中共中央对这一阶段土地改革的策略和政策做了更加详细的安排。这具体包括:在新解放区中主要采用“逐步推广”的办法,面对一切工作尚无基础,群众基础亦比较薄弱的情况,在新的解放区域采用了分阶段渐次开展土地改革的策略,每个乡先从有条件的一至两个村庄做起,每个县先从有条件的一至两个乡做起,以此类推、由点到面;在老区、半老区中主要采用“典型示范”的办法,依靠已有的较为丰富的改革经验和较为深厚的群众基础,及时向土地改革不彻底和个别未进行土地改革的地方传播和推广土改、整党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并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补充和发展这些经验。
毛泽东在关于解放区土地改革的一系列讲话中详细地阐述了这两种不同的工作策略及其优势。
你们不应对于全区几十个县的一切区乡同时动手,而应选择若干条件适当的县,每县先从一至二个区做起,做出成绩,取得经验,影响他区群众,然后逐步推广。
我们应当坚决采用逐步推广的方法,不用普遍动手的方法。逐步推广的运动,看来很慢,其实是快;普遍动手的方法,看来是快,其实是慢。
——“新解放区土改斗争策略”
1948年 1月 22日
不要全面动手,而应选择强的干部在若干地点先做,取得经验,逐步推广,波浪式地向前发展。
——“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
1948年 2月 15日
这种叙述典型经验的小册子,比我们领导机关发出的决议案和指示文件,要生动丰富得多,能够使缺乏经验的同志们得到下手的方法,能够有力地击破党内严重地存在着的反马列主义的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及前委的领导同志们,在对自己领导的各项重要工作发出决议或指示之后,应当注意收集和传播经过选择的典型性的经验,使自己领导的群众运动按照正确的路线向前发展……向群众迅速传播这些经验,使正确的获得推广,错误的不致重犯。
——“‘山西崞县是怎样进行土地改革的’一文按语”
1948年 3月 12日
经过在更大范围内特别是不同地域环境中的应用,试点的策略和方法在解放战争时期更加趋于成熟。在这一时期,通过树立“典型”、渐次“推广”来施行新的政策和确立新的制度规章已经成为党在工作过程中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至此,试点由特定领域的工作经验升华为一种普适性较强的工作方法。由于解放战争的持续时间并不长,因此许多事项的试验工作还一并被带入到新中国建设的各项日程中。
[1] See Sebastian Heilmann.“From Local Experiments to National Policy:The Origins of China's Distinctive Policy Process.” The China Journal ,No.59,January 2008.
[2] See David Goodman. Deng Xiaoping and the Chinese Revolution : A Political Biography .London:Routledge,1994,pp.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