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职官考核制度是重要的人事管理制度,不但关系到职官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官府机构职能的发挥,更与当时的政治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举凡吏治清浊、治乱兴衰、官场风气,乃至社会风俗无不与之相关。
明代职官考核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定制,既有考满,又有考察。考满与任期相结合,考察有朝觐考察、京察、巡视考察、军政考选等名目。除此之外,还有派遣专差专使,以及因灾异变故的不时考察。在制度规定上,有考满通例与特例、考察通例、朝觐考察例、军政考选例,以及抚按通例、出巡事宜与《宪纲》等,彼此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照应,形成缜密而又严格的制度体系。
明代职官考核内容,既有道德方面的考核,也有业绩的考核,更有重点的考核。在道德上要求清、慎、勤,在业绩上有《实政册》,地方官考核重点有“本等六事”,彼此相互联系而重点突出,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顾此失彼,侧重一方面而忽略其他,特别是业绩考核变成政绩考核以后,对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影响很大。
明代职官考核的方法,初期主要以《实政册》,后来则以考语为主,因为考语采取四六俪文,措辞华美而少实绩,逐渐出现揭帖与访单,声称是采诸舆论,实际上是助长毁誉之风,对明代后期政治的影响甚巨,以至于成为党争的工具,其教训是深刻的。
明代职官实行层层考核,知县知州考察所属并写定考语,送交府(直隶)州;知府知州考察所属及州县正官,写定考语送交布政司;布政使考察所属及府州县正官并写定考语,交按察司复核。在巡抚、巡按制度确立以后,复核与考评的决定权在抚按之手,后来抚按还拥有了对布政司、按察司各官考核的权力。抚按考核之后,在朝觐考察时将考语送吏部。吏部与都察院一方面核实朝觐官携带的文册,另一方面根据抚按的考语评定等级。在京各衙门,由堂上官考核注考,吏部与都察院会同考察。四品以上官员自陈得失,由皇帝定夺。还有科道官拾遗与申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简要而详尽,也存在一些弊端。
明代职官考核制度是利弊共存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重德不重行,务虚文而忽实政,考察权责不明,重催科而轻实政,信传言而略核实等弊端。在考核方面有奖廉惩贪、重在考绩、淘汰老病、淘汰无能力等效果。在考核困境上有朝觐考察妨碍地方政务、增加地方负担、设定黜免名额指标,以及制度本身的弊端,更有事上安下的政治体制问题。明代职官考核制度还有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诸如实绩考核与政绩考核,奖优汰劣,照刷文卷与核实情况,官府监督与舆论监督等问题。
明代职官考核制度涉及方方面面,全面梳理明代职官考核制度的具体制度规范及内容、分析统治者及官僚对职官考核问题的认识及看法、对专业术语进行解析、关注制度的实施、注重制度运行效果、分析制度实施的困境,乃是本书的创新之处。本书在职官考核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系、史料收集及理解、案例分析、理论深度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在研究过程中,笔者还发现了一些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为今后的研究奠定了一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