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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决定句子的意思

随着变焦镜头的移动,现在让我带你开始我们本次从广泛关注人性到近距离观察儿童动词习得的心智之旅吧。

星际视野下,第一个映入我们眼帘的就是人类的心智和它那非凡的力量。凭着自身完善的心智,人们往往不屑于去想那些平凡无奇的认知活动,相反,他们会津津乐道地谈论一些离奇古怪、耸人听闻的活动。不过,人类的心智科学恰恰始于对这样一个事实的认同,即在处理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认知活动时,比如看到、听到、记住、移动、计划、推理以及说话等,我们的大脑却需要处理很多相当棘手的技术难题。尽管载人太空飞行风险大、成本高,但大多数太空探险计划都希望把人送上天。究其原因,我们不排除这可能是因为人们期望看到真正征服宇宙的并不是芯片,而是我们勇敢的宇航员;不过,这并不是全部的原因。人们这么做主要是因为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机器人的认知能力能与一个普通宇航员的相媲美。宇航员对意外出现的目标和状况的识别力、决策力以及灵活的控制力都是机器人望尘莫及的。探索这些心智能力的工作原理是现代科学的一个前沿。

在这些非凡的心智能力中,语言当居首位——它贯穿着人类发展的整个历史,它是动物王国的一枝独秀,它与社会生活、文明以及科技息息相关。语言一旦丧失或遭到破坏,那将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语言在人类生活中的用武之地数不胜数。通告、请求、劝说、质疑、游说,甚至简单的搭讪,这些行为都离不开语言的参与。不过,我们对语言所做的最了不起的一件事情还是最初对它的学习。婴儿呱呱坠地时对周围人的话语一无所知。然而在短短3年间,无须借助于任何训练,孩子中绝大多数便可以凭借着数以千计的词语、运用自如的语法规则、娴熟的语音模式(几乎所有法国的游客都会为当地儿童地道的发音感到惊讶)滔滔不绝、喋喋不休了。孩子们对句法规则的熟练运用足以让他们能够搞明白“母牛跳月”“盘子与汤匙私奔”这样的天方夜谭,或者让他们分享彼此天真烂漫的瞬间感受,例如“我猜风是要进来避雨的”或者“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时,我总在想,他们会不会也在想我呢”。

孩子能够如此流利地使用语言,这说明他们对身边的语言肯定做过认真的分析,而绝不是简单地记忆下来。在孩子们说话时所犯的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错误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事实上,那些错话所暴露出来的恰恰是孩子们对语言组合方式的一种过度规律化的假设。孩子们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All the animals are wake-upped(所有的动物都被唤醒了)、Don’t tickle me; I’m laughable(别咯吱我,我是能笑的)、Mommy,why did he dis it appear(妈妈,为什么他把它给弄没了呢)。这些错误不可能是他们模仿父母造成的,很显然,他们肯定是调用了心智中的相应语法规则,例如加词缀规则、短语动词和小品词序列规则等。

就连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都能够处理这样棘手的语言泛化问题了:观察有限的事件样本,再概括出潜藏在这些有限事件的背后的一般规律。一想到这一事实,我们就更应该对语言习得这一人类奇迹刮目相看了。利用手头上的数据来预言一种尚未观察到的事实的规律,这是科学家们经常使用的一种推理方法,这种方法就是归纳推理。比如,受压气体会被液体吸收,高纬度地区的恒温动物体型较大,等等。在科学思想家的眼里,归纳类似于一种“流言蜚语”,因为符合一组观察的一般规律实在太多,而且并没有一种严格的逻辑基础可以对它们进行取舍。举例来说:上一年的科学新发现并不能确保在下一年还能继续得到认可;连接一个曲线图上一组点的平滑曲线并没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在苏格兰看见一只黑色的绵羊,并不能证明所有苏格兰羊都是黑色的,也不能证明至少有一只苏格兰羊是黑色的,或者至少有一只苏格兰羊的一侧身体是黑色的。正如马克·吐温所说的,科学的诱人之处就在于“点滴的‘观察’投资可以换来海量的‘预测’回报”。而且,这种回报还会源源不断地涌现。在科学思想家们看来,不是只有数据才能形成理论,理论建立的前提是人们对于宇宙运行方式的合理假设,比如,“自然是有规律的”或者“符合数据的理论越简单越有可能是真理”。

儿童在学习母语时,实质上也是在解决归纳问题。在听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的交谈时,孩子们不可能只是简单地把每个句子都分门别类地装进自己的记忆以备后用,或者像八哥学舌那样,有口无心。当然,他们更不可能将所听来的词语全部随心所欲地拼凑在一起。为了参与交流,他们必须从身边的话语中提取出一套能帮他们弄懂他人意图并能传达自己新想法的规则,而这套规则还必须与周围人所使用的语言模式是一致的。孩子们之所以要进行归纳推理,是因为他们身边的那些话语为他们提供了太多诱人却可能是错误的泛化机会。举例来说,当孩子们学习如何提问时,他们应该能从He ate the green eggs with ham(他吃了火腿煎蛋)中推理出What did he eat(他吃了什么),或者What did he eat the green eggs with(他吃的是什么煎蛋),但不大可能问出What did he eat the green eggs and…(他吃了什么蛋和……)这样的问题。下面再举两个例子:Harriet appeared to Sam to be strong(山姆觉得哈里特很坚强)、Harriet appealed to Sam to be strong(哈里特要求山姆坚强起来)。从形式上看,两句话的唯一差别就在卷舌音l和r上,然而它们所传达的意思却是完全不同的(尤其是两个人谁应该是坚强的)。听过第一句话的孩子是不会因为这两个句子听起来相似,就用第一个句子的解读方法去理解第二个句子的。

这样看来,在破解语码时,儿童心智一定是在某种东西的限制下才从周围的话语中找到了正确的规律的。尽管不会被句子的发音方式所误导,但他们一定会对隐藏在词语及其语序后面的语法规则进行深入探究。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普遍语法假说就是沿着这种推理路线提出来的:儿童语言习得是理解语言本质的关键。儿童头脑中天生具有普遍语法,即一套广泛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的语法方案。这种观点本身其实并没有听起来那么有争议性(或者至少超出了它所应得的争议),因为归纳逻辑使儿童有权对语言的工作原理做出“某些”假设,以便帮助他们成功地掌握整个语言体系。普遍语法唯一值得争议的问题是这些假设到底包括些什么:一个特定类型的规则系统蓝本、一套抽象原则,或是一种发现简单模式的机制(这也许还能被应用到语言之外的学习上)。语言习得科学的目标就是要发现儿童的内在语言分析能力,无论这种能力最终被证明是什么。

语言本身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系统,相反,它是一种由多种成分构成的奇妙设计。因此,就儿童是如何习得语言的这个问题的研究而言,与其将精力放在对语言面面俱到的研究上,我们倒不如对它的某个内部成分进行一下全面的考察。具体来说,构成语言的成分主要包括:语音、由语音组合而成的单词、由单词组合而成的短语、由短语组合而成的句子。所有这些成分都势必与大脑系统相连,它们共同驱动着我们的嘴巴、耳朵、我们对词语和概念的记忆、我们的话语计划,以及当新话语输入时,我们用于更新知识的心智资源。

将词语组合成句子并决定着这些句子的含义的那个语言成分被称为句法。句法自身包含几种机制,语言不同,它们被开发和利用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这些机制是:正确的词序组合、语法单位间的关系强制(例如,主谓一致)、对特殊双重功能词语的跟踪。比如,What do you want(你想要什么)中的what(什么),既可以充当特殊疑问词又可以充当代词,指代所需要的东西。

一个重要的句法现象就是句子围绕动词的建构方式。这种现象曾先后被冠以很多名称(其中包括次范畴化、动词语态、述词论元结构、原子价、化合价、元数、参数、格结构、θ-的角色分配等),在本书的叙述中,我将继续沿用传统术语“动词构式”(verb construction)来指称它。

对于多数人来说,动词构式其实并不陌生,只不过人们对它的了解多半来自对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用法之分的模糊记忆。不及物动词不能接直接宾语。以snore(打鼾)为例,我们可以说Max snored(马克斯打鼾了),但假如有人说Max snored a racket(马克斯打鼾出了一阵喧闹),这就会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了。而及物动词则必须接一个直接宾语。例如,sprain(扭),我们可以说Shirley sprained her ankle(雪莉扭伤了踝关节),但不能说Shirley sprained(雪莉扭伤了)。事实上,及物与不及物动词构式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英语中有些动词还要求一个格宾语(由介词引入的宾语),例如,The swallow darted into a cave(燕子飞进了洞);有些动词要求一个宾语和一个格宾语,例如,They funneled rum into the jugs(他们用漏斗把朗姆酒倒入壶中);还有些动词要求一个补足句,例如,She realized that she would have to get rid of her wolverines(她意识到她必须得脱掉她的渥弗林鞋)。在一本书中,基于动词的句法构式,语言学家贝丝·莱文(Beth Levin)将3 000个英语动词分成了85类。请注意,这本书的副标题是:《一个“初步”的调查》( A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

一个动词不仅仅是一个用于指称动作或状态的词,它实际上是句子的“底盘”。它为该句子的其他成分提供了一个多槽的框架,在这里,无论主语、宾语还是各种格宾语和从句等成分都可以各就各位,各司其职。这样一个以动词为核心的简单句还可以被插入另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句子里,如此反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就像那个老标识牌上写的那样:“I know that you believe you understand what you think I said,but I am not sure you realize that what you heard is not what I mean.”(我知道你相信你明白你所认定的我的那个意图,但我并不确定你是否意识到你所认定的并不是我的真实意图。)

一个动词被赋予的信息不仅可以将句子的核心成分组合起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它还决定了句子的含义。这一点在那些最小对立句中(仅仅动词不同的句子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举例来说,在Barbara caused an injury(芭芭拉造成了伤害)和Barbara sustained an injury(芭芭拉受到了伤害)两个句子中,芭芭拉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参与了伤害这个事件。Norm gave a pashmina(诺姆给人一个披肩)和Norm received a pashmina(诺姆收到一个披肩),这对句子也是如此。仅凭“主语是施事者,宾语是受事者”这条规则,我们是无法断定一个句子的意思的,我们还得考虑句中的动词本身的语义特征。举例来说,动词give(给)在我们心理词典中的用法表明,它的主语是给予者,宾语是给予物;恰恰相反,动词receive的主语是接受者,宾语却是给予物。此外,名称短语Harriet appearing to Sam to be brave(山姆眼里非常勇敢的哈里特)与Harriet appealing to Sam to be brave(要求山姆勇敢起来的哈里特)之间的差别表明,语义角色的不同分配方案可能会相当复杂。

玩味那些基于动词模糊语义(即不同构式的相同动词)的恶搞是我们体验动词构式妙用的一个好方法。下面这个笑话就是个经典的例子:Call me a taxi(叫我出租车),OK,you’re a taxi(好吧,你叫出租车)。还有一个关于酒店招牌滥译的笑话。这个笑话曾在电子邮件间广泛传播,说的是挪威一家酒吧贴出的通告的英文翻译Ladies are requested not to have children in the bar(本酒吧禁止女士在此生孩子)。电影《沉默的羔羊》( The Silence of the Lambs )中,汉尼拔·莱克特(Hannibal Lecter,又名食人者汉尼拔)嘲弄他的追踪者:“真希望我们可以多聊会儿,不过晚餐我要去吃个老朋友。”喜剧演员迪克·格雷戈里(Dick Gregory)在自传中讲述了一件发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趣事:“上次去南方,我走进一家餐厅,有位白人女服务员走过来对我说:‘我们这儿不提供有色人种服务。’我回答说:‘没关系,我不吃有色人种。给我上一整只炸鸡。’”

一个动词所胜任的构式类型部分地取决于它的词义。举例来说,snore(打鼾)在英语中是不及物动词,这并不是什么碰巧的事情,因为打鼾是一个无须任何人帮助便可完成的行为。而kiss(接吻)之所以是个及物动词,是因为一个接吻动作通常需要两个人完成:一个人施吻、一个人受吻。根据一个存在已久的语言学假设——一个乔姆斯基普遍语法以及他的一些反对派,例如,查尔斯·菲尔莫(Charles Fillmore)的格语法均认可的假设,动词的含义是通过指定名词所能充当的少量语义角色的方式来影响它所处的那个句法构式的(这些角色曾被冠以各种名称,其中包括语义角色、格角色、语义关系、主位关系、θ-角色等)。如果一个动词只要求一个施事者(例如打鼾中的打鼾者),那么它很可能是个不及物动词,而它的主语自然就是那个施事者。如果一个动词不仅要求一个实施者,而且还要求一个承受对象(例如施吻者和受吻者),那么它十有八九是个及物动词,实施者为其主语,承受对象为其宾语。甚至一个描述移动的动词也规定了一个或多个介词宾语,比如,“自-短语”(from-phrase)表示源动作,“去-短语”(to-phrase)表示目标动作。

尽管如此,人们很早就已经认识到,动词背后的概念与它可能出现的句法构式之间的配合是相当不严格的。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动词本身,而不是它所蕴含的概念。举例来说,一个指定的概念,比如eating(吃),它既可以充当一个及物动词,例如短语devour the pâté(吃馅饼),你不能只说Olga devoured(奥尔加吃),也可以充当一个不及物动词,例如dine(进餐),你不能说Olga dined the pâté(奥尔加进餐馅饼)。像这种拒绝在那些看似非常适合它们的构式中出现的动词举不胜举。假如仅仅根据意思来使用动词的话,那么下面这些说法应该都是没有问题的了:Sal rumored that Flo would quit(萨尔传言弗洛要辞职了),或者The city destroyed(这座城市被毁了),或者Boris arranged Maria to come(鲍里斯安排玛利亚过来)。遗憾的是,尽管这些话语完全可以听得懂,但对于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来说,它们听起来会让人感觉怪怪的。

为了习得地道的母语,儿童必须整体地掌握这个系统:每个动词的词义是什么,它们能够自然地出现在哪类构式中,以及与它同现的各类名词承担着什么语义角色,等等。而这恰恰就是我邀请你一起探险的兔穴——它将引领我们走向那个人类意念的世界,在那里,我们可以观赏到它们所做的各种表演。

在开始我们的洞底探险之前,我首先为你解释一下我在说下面这两句话时的真正意思是什么,一句是“你不能这么说”,另一句是“如此这般的说法不符合语法”。这些判断是语言学最常用的经验数据:一个句子在某种特定的解释下,或者在某个特定语境中被分类为符合语法句、不符合语法句和不同程度的可疑句。这些判断既不意味着一个句子正确性的主观授权(不管那意味着什么),也不意味着它们得到了某些类似法兰西学术院的理事会的合法认定。当我说一个句子“不合语法”时,这只意味着它是一个本族语使用者尽可能回避的句子,一个会让他们听起来感到极其不舒服,而且怪怪的句子。

此外,还要提醒你注意的是,即使一个句子被断定为不合语法,但它仍然有机会出现在其他语境中。以特殊构式为例,比如,及物动词被用作不及物动词,当家长对孩子说Justin bites—I don’t want you to bite(贾斯汀咬人——我不希望你咬人)。还有些时候,不及物动词被当作及物动词来使用,例如,Jesus died a long,painful death(耶稣死的过程漫长而痛苦)。

当陷入句法死胡同或者找不到任何其他恰当语言表达方式时,人们往往会对现有语言加以适当的改造,举例来说,I would demur that Kepler deserves second place after Newton(我反对继牛顿之后开普勒享誉第二),或者That really threatened the fear of God into the radio people(那可真把对上帝的敬畏降低到了普通人的程度了)。当我们说一个句子不符合语法时,它的真正意思是说,在“同等条件下”——也就是说,它所出现的语境是中立的,含义是约定俗成的,而且没有任何有效的指定情景的条件下,这个句子听起来让人感到怪怪的。

语言学家们这种将自己对句法的判断作为客观经验数据的做法往往令一些人感到不解。这种做法的危险是,一个语言学家所钟爱的理论很有可能会无意间歪曲了他的判断。尽管这种忧虑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在实践中,语言学家们的个人判断还是利多弊少。基础认知研究的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你总能轻而易举地接触到你所要研究的物种标本,因为这个标本就是你自己。记得我还是个语言实验室的学生的时候,有一次,我问导师,什么时候我们才能不再生成音调、听音调,然后开始真正的实验研究。导师纠正说:听那些生成的音调本身就是研究,就他而言,既然他坚信,如果他能听出来一系列音调背后的特定发声模式,那么其他所有正常人对这个模式的感知和他应该是一样的。当然,为了客观起见(也是为了让期刊审查委员们满意),最后我们还是要雇学生来听那些语音,并根据学生们所听到的情况来控制按钮。但结果往往证明,学生们听到的和研究者们所听到的并没有什么差别。我个人在心理语言学的实验研究中也是这样做的,而且在很多研究中我都发现,来自志愿者的平均评定与语言学家最初的主观判断往往是一致的。 tZE+fP8hmHB520nZFKpVjhLD5GNsaR4a2/PV1iBkRJyWsWcSx71e9Dkt3JGgYG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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