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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语言,表达思想和情感的媒介

2001年9月11日上午8时46分,一架遭恐怖分子劫持的客机突然撞入纽约世贸中心的北塔楼。上午9时03分,又一架飞机冲进了南塔楼。炼狱般的袭击瞬间便摧毁了这两座摩天大厦,在燃烧了1小时2分钟之后,南塔楼以排山倒海之势迅猛地坍塌下来。23分钟之后,北塔楼也相继轰然倒塌。发动此次袭击事件的主谋是“基地”组织领导人、恐怖分子头子奥萨马·本·拉登。本·拉登希望借此暴力袭击事件胁迫美国政府结束在沙特阿拉伯的驻军和对以色列的支持,并以此联合伊斯兰国家,为恢复伊斯兰王权做好准备。

我们把发生在那天的事件称为“9·11”恐怖袭击事件,它代表了迄今为止发生在21世纪最重大的一起政治与暴力事件。“9·11”事件引发了大量的争议话题:如何缅怀遇难者;如何重建曼哈顿;袭击事件到底源自古代伊斯兰宗教激进主义还是现代革命风潮;袭击发生前,美国在世界舞台上到底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以及针对此次袭击事件美国应做出什么反应;如何妥善地平衡反恐与尊重民权之间的关系;等等。

不过,这里我最感兴趣的却是一场“9·11”事件所引发的鲜为人知的辩论:9月11日的那个早上,纽约到底发生了几起事件?

有人可能会说,很显然,就一起啊。按照这种说法,世贸双塔的恶性袭击事件不过是某个人为了某个议事日程所设计出的某个计划的一个部分而已。恐怖分子瞄准了目标:一个由同一楼名、一套设计方案、一个所有权主体构成的复合体建筑物,袭击便在几分钟内、相距仅数米的地方发生了,其后还引发了一系列军事和政治的辩论和冲突。

还有一些人认为,这起事件是由两个事件组成的。众所周知,北塔楼和南塔楼是两个分开的玻璃钢架建筑物,而且它们并不是同时遭到袭击,楼体的倒塌也是相继发生的。目击者拍下的视频显示,当第二架飞机接近南塔楼时,北塔楼已经浓烟滚滚。这一录像再次证明:在那个令人恐怖的时刻,灾难接踵而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实,那一天还险些发生第三起袭击事件——在机上乘客的奋力抵抗下,第三架被劫持的飞机在未抵达目标华盛顿五角大楼之前便坠毁了。这件事情令人们对另一种可能性浮想联翩:要是世贸中心的两个塔楼也能免遭袭击该多好啊!据此,人们辩称,由于每个“可能”的世界中只能有一起事件发生,因此在我们“现实”的世界中,那天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肯定是由两件组成的,这个数字就像“1+1=2”那样,毋庸置疑。

在如此重大的“9·11”事件面前,整个讨论似乎显得有些苍白,甚至让人觉得荒诞无稽,这简直就是我们常说的吹毛求疵、斤斤计较、辩论一颗大头针帽上能容下几个天使跳舞的纯“语义学”问题。是啊,别忘了,本书就是一本关于语义学的论著,不过请注意,我之所以要唤起大家对这场辩论的关注,就是因为我坚信这样一个事实:语言与我们内、外世界关系的本质就是心智幻想与现实世界的价值问题。

通常情况下,“价值”这个概念是很难被量化的,不过,针对“9·11”事件这一案例,却可以给它一个精确的价格:35亿美元。这笔巨款是用来支付世贸中心承租人拉里·西尔弗斯坦(Larry Silverstein)的保险理赔金。这个数字是经历了一系列激烈的庭审辩论才得以裁定下来的。按照保险单条款的规定,世贸中心遭受任何一次毁灭性“事件”,西尔弗斯坦都将得到一笔最高金额的赔偿。现在的问题是,假如“9·11”事件是一起事件,那他就将获得35亿美元的理赔。假如“9·11”事件包含两起事件,那他将可以获得高达70亿美元的理赔。庭审过程中,律师们就“事件”(event)一词的适用性意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剑。站在租赁人一边的律师采用物质术语对“事件”进行定义(两次坍塌);站在保险公司一边的律师则利用心理术语对其进行界定(一次策划)。看到了吧,这不再是什么“纯粹”的语义学问题了吧!

由此可见,我所关注的这个话题绝不是个什么微不足道的智力游戏。很清楚,这场关涉“9·11”事件赔偿底数的辩论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澄清那天所发生的物质事件,而是要讨论物质事件与人类行为的关系。当然,这个问题应该说一直都备受关注,举例来说,一些对“9·11”事件持各种阴谋论观点的人认为,世贸双塔很可能是美国自己用导弹或是目标管理信息系统炸毁的,也可能是美国新保守主义者、以色列间谍或某个精神科医生一手策划出来的。不过,除这些疯子以外,绝大多数民众还是尊重事实的。那么,到底是什么造成了人们之间这种迥然不同的看法的呢?我认为这个罪魁祸首就是人们对同一事实的不同识解方式,换句话说,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人类心智到底该如何对空间上错综复杂的事件关系进行概念化的问题。正如我们在后面将要看到的那样,由于这场辩论所涉及的那些概念范畴遍布于我们大脑对现实的表征中,因此它们在语义中随处可见。

语义学是关于词语间关系作用于思想的科学,当然它也关注词语关系对人们所关心的其他问题的影响;语义学是关于词语关系作用于现实的科学,即说话者致力于共识真理的方式;语义学是说话者将自己思想物化到现实世界中的事物与情景的方式;语义学是关于词语关系作用于语言社团的科学,即一个人原创的新词是如何唤起他人心中的共鸣和理解的;语义学也是关于词语关系作用于情感的科学,即词语是如何做到不仅指称事物,而且充满感情,而这种感情又赋予词语某种魔力、禁忌和罪孽的含义的;语义学还是关于词语关系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科学,即人们是如何使用语言不仅交流想法,还借此确立他们所期望的人际关系类型的。

人类心智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利用具体场景解读概念,即使对那些最抽象的概念进行解读也是如此。我将在本书中反复申明这个特征,因为它恰恰与本书的主题是相辅相成的。作为引言,我将从报刊和互联网上选取一些只有透过语义学视角才能弄清楚的语言片段,以此帮助读者预览一下本书将要探讨的部分主题内容。这些语言片段均源自与人类语言相关的世界——思想、现实、语言社团、情感以及社会关系。

思想是思想,语言是语言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语义学史上那次最昂贵的庭审——由“事件”含义所引发的价值35亿美元的辩论。到底怎样才能算作是“一起”事件呢?一起事件其实是一个时间段,根据物理学家的观点,时间是一种连续变量——它是牛顿世界中的一次不可阻挡的宇宙流,是爱因斯坦世界中一个无缝多维空间的第四维,然而人类心智却将时间这个构造雕刻进那些被我们称为“事件”的离散样本中。既然是雕刻进去的,那么我们的心智把这个时间与事件的切口放在了哪里呢?有时,正如世贸中心租赁人的辩护律师们所说的,这个切口就环绕在一个物体发生状态改变的地方,比如一个建筑物的坍塌;有时,又如保险公司的辩护律师所说的,它就环绕在人类行动者的目标之处,比如一个正在实施中的阴谋。多数时候,这两种情况的切口是相互吻合的:行动者意欲一场变化的发生,行动者的意图和事物的命运沿着一条时间直线同向而行,事物变化发生的时刻也就是行动者意图实现的瞬间。

不仅语言如此搬口弄舌,就连隐藏在语言背后的概念内容也总是搬弄是非(我将在第1章和第2章中对此进行详细讨论)。概念内容所呈现的是一个数值型的、单词大小的单元(例如事件)所构成的模拟现实。不仅如此,概念内容还能按照句法结构关系把这些数值型单元有机地组合在一起,而不是像把破布胡乱地扔在袋子里那样随意地堆砌它们。概念内容对我们理解“9·11”事件是至关重要的。举例来说,不仅本·拉登采取的行动伤害了美国——世贸中心在那个时段被毁,而且是本·拉登所采取的那场行动直接“造成了”这场破坏。这是一个特定人的阴谋与一个特定事物改变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正是这个因果关系把人们对“9·11”事件的主流理解同阴谋论者的观点区分开来。语言学家把这些相关概念及它们的组合方案称为“概念语义学”。概念语义学,即思想的语言,必须与语言本身加以区分,否则,我们将无法讨论词语的内涵。

同一起事件的不同解读方式竟然引起了一场如此昂贵的法庭官司,这个事实提醒人们,现实的本来面目与它在人们头脑中的表征并不总是一一对应的。思想的语言赋予了我们用不同或完全对立的方式“框架”(frame)同一个情景的能力。9月11日早上在纽约上演的那场历史悲剧,到底应该看成是一起事件还是两起事件完全取决于我们的心智对它的描述,而这种心理描述又取决于我们对应该专注什么或应该忽略什么的选择。人们采用不同的方式框架事件不只是为了法庭辩诉,事实上,它也是人类用于丰富自己精神生活的重要手段。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它为人类的科学发明与文学创作,为幽默与文字游戏,为社会生活的剧本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素材。它也曾为人类无数的辩论竞技场搭建过舞台:干细胞研究毁灭的到底是一个细胞团还是一个早期人类胚胎?美国军事入侵伊拉克的行径到底是侵略还是解放?堕胎到底是结束妊娠还是杀婴?高税率到底是财富的重新分配还是个人收入的充公?公费医疗制度到底是用来保护公民健康还是用来扩大政府权力?在所有这些辩论中,两种不同框架方法明争暗斗,辩论双方都拼命想证明自己所采取的框架方法更加顺理成章(我将在第4章讨论关于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在过去的十余年间,一些著名的语言学家一直给民主党建言献策,例如,共和党如何在近期的大选中过度夸大了自己的形象,民主党应该如何通过重新框架概念(比如,将“税收”重新定义为“会员费”,将“激进法官”定义为“自由法官”等)以及在政治辩论中重获对语义学这门学问的控制权等。

此外,关于“9·11”事件赔偿底数的辩论还突出了思想语言另一个有趣的特征。我们的大脑在思考如何计算那天发生的事件时,要求我们把那天的事件当成是能够被统计的东西,就像处理一堆扑克筹码那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那天纽约发生的事件到底是一起还是两起的问题,就与我们在收银台结账时,我们所购买的那些商品到底是按一项记账还是按两项记账是一样的。比如,从装着4个黄油棒的盒子里取出两个黄油棒,这种以模棱两可的计数方法来同等地处理事件和物品的方法,只是人类心智在对时空概念进行等效处理时所采用的众多方法中的一种,当然,在爱因斯坦提出等效原理之前,情况便是如此了。

在第3章中我们将会看到,人类大脑把物质划分为离散性物质(例如香肠)和连续性物质(例如肉类),把时间划分为离散性事件(例如过马路)和持续性活动(例如漫步)。在时空范围内,前面提到的那个用于统计物质或事件的大脑变焦镜头还可以让我们放大焦距,以便更加接近这些物质或事件的内部成分。在空间上,我们的大脑可以聚焦于构成一个物质的原材料(例如,当人们说“香肠弄脏了我的衬衫”);在时间上,我们的大脑可以聚焦于构成一起事件的活动(例如,当人们说“她正在横穿那条街道”)。这个认知镜头还可以让我们变焦空间,进而看到作为一个整体的物质集合(就像区分卵石和沙砾之间的不同),它也可以让我们变焦时间,进而看到作为一个连续体的事件集合(比如“钉钉子”和“连续敲打钉子”的差异)。在时间里,就像在空间里那样,心智把一个心理实体先安置在某个位置上,然后再将其分流开来:就像我们可以把一辆停放在街区一端的车辆开到另一端那样,我们也可以把会议从3点推迟到4点。说起“端点”(end),就连大脑认知结构中的一些非常微小的端点都是从空间到时间延期呈现的。“一根绳头”,从技术上来说,指的是一个端点。然而,我们却可以说“赫伯切断了绳头”。这说明,这根绳头被识解为临近端点的“一小段绳子”。时间的概念也是这样的:“演讲结束”在技术上指的是一个“瞬间”,但是我们可以说“我马上就要给我的演讲画上个句号了”,这说明一个事件的节点指的也同样包括了即将结束的那一瞬间在内的一小段时间,而不是一个时间点。

正如我们将要在后面看到的,语言中充满了各种诸如“事件是物体”和“时间是空间”等深藏不露的隐喻。事实上,空间不仅是识解时间的概念工具,它还可以用来解释多种状态和情形。正如一次会议可以从3点推迟到4点那样,交通灯可以由绿变红,一个人可以从烙牛肉饼起家到开一家大公司,经济可以从蒸蒸日上到每况愈下。隐喻在语言中是如此普遍,以至于我们很难找到一个不含隐喻的抽象表达式。那么,语言的具体性与人的思想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它是否意味着,即使那些最微不足道的概念在我们的头脑中也要被表征成在某个心理阶段反复思考的复杂事件呢?是不是可以说,关于世界对立的主张根本就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而只不过是人们对同一情景的框架所采用的隐喻不同而已呢?关于这些问题我将留在第4章中为您解答。

布什是否说了谎,Learned这个词是关键

“9·11”事件还催生了另一场语义辩论,这场辩论的后果甚至比不同计数方法带来的数十亿美元的额外理赔还要严重。这场辩论的后果牵扯出了一场战争,战争的耗资和人员的伤亡远远超过“9·11”事件本身的损失。不仅如此,它将影响到整个21世纪的历史进程。这场辩论是围绕着这样一组单词展开的——确切地说,一共有16个英语单词:

这句话出现在2003年1月乔治·布什总统的国情咨文演讲中。这句话说的是:有谍报暗示萨达姆正设法从西非尼日尔(Niger)购买500吨叫作“黄饼”的铀矿石。对于许多美国人和英国人来说,进攻伊拉克、推翻萨达姆政权唯一站得住脚的理由就是当年萨达姆正在研制核武器。于是,就在2003年的春天,美国发起了对伊拉克的战争。自越南战争以来,那场战争是美国外交政策上一次最大的失败。在美军占领伊拉克期间,情况变得越发明朗起来:萨达姆根本没有可供核武器制造的任何现成设施,更可悲的是,他本人可能连想都没想过要从尼日尔购买“黄饼”。借用世界各地的标语牌和新闻头条上的话来说,“布什说谎了”。

那么布什到底有没有说谎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像两党成员想象得那么简单。英国议会和美国参议院进行的调查已经证实,当时英国谍报确实认为萨达姆正在设法购买“黄饼”。据他们透露,那些能够验证情报局官员设想的证据并非完全不合理,但也远非确凿。他们还透露说,之前美国情报专家们也曾怀疑过那份报告的真实性。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断定布什是否说谎了呢?这不是布什轻信英国情报是否明智的问题,也不是他是否依据不确定信息制定冒险计划的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到布什总统在选择如何向世界宣布入侵伊拉克的理由时,他的态度是否诚实的问题。看待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对上面那16个单词中的一个动词——learned(获悉)的语义理解上了。

“获悉”属于语言学家所说的叙实动词(factive verb):这类动词意味着说话者相信这种说法是真实的。从这一点上看,它与动词know(知道)类似,但不同于动词think(认为)。举例来说,我的一个朋友米奇错误地认为,在1948年的总统选举中,托马斯·杜威击败了哈利·杜鲁门。针对他的错误,我可以如实地说“米奇‘认为’杜威击败了杜鲁门”,但我却不能说“米奇‘知道’杜威击败了杜鲁门”。因为事实上,杜威并没有击败杜鲁门。米奇本人可能认为杜威获胜了,但你我都知道,事实上杜威并没有获胜。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也无法诚实地说,米奇已经“承认了”、“发现了”、“观察到了”、“记住了”、“展示了”或者“获悉了”(请注意这个最关键的词)杜威击败了杜鲁门。当然,learn还有其他的含义,例如“学到”。“学到”就不属于叙实动词了。我可以说:“我上大学那会儿学到人有4种味蕾。”尽管现在我知道,最新科学发现表明人有5种味蕾。但是,“学到”的一般含义,特别是在有叙实动词have构成的完成时的结构have learned(已经学到)中,表达“获得真实信息”的意思。

在哲学家眼里,人都是现实主义者。在日常语言中,人们总是默默地从事着对某些命题真假的判定,而完全不考虑当事人是否相信它们的真假。叙实动词的意思是指说话者相信他所叙述的事实是毋庸置疑的真理,而不仅仅是他对这个事实很有信心。我们可以说:“虽然我非常非常相信奥斯瓦尔德会枪击肯尼迪,但我却不知道是他干的。”不难看出,这句话并不矛盾。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叙实动词有时会产生些许的悖论。没有人能确定真理,而且多数人都清楚,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确定,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总是诚实地使用诸如“了解”“获悉”“记得”等叙实动词的原因。有时候,我们对“确实度”有一种直觉,而且这种直觉非常强烈,非常符合受众的标准和认可,以至于尽管我们已经意识到,我们所坚信的真理在一般情况下可能是错的,但在目前这个情况下,它却肯定是正确的。马克·吐温(Mark Twain)曾在作品中利用过叙实动词的这个语义特点,他这样写道:“这个世界的问题并不在于人们知道得太少,而在于他们了解了太多不是那么回事的事情。”他还写过:“在我年轻时,我什么都记得住,不管是发生的还是没发生的;而现在我的机能正在日益衰退,用不了多久……我就只能记住那些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了。”

可是,布什到底是不是撒谎了呢?有一个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他确实说谎了。当布什说,英国政府已“获悉”萨达姆求购了铀矿石时,他就等于阐述了这样一个命题:铀矿石的求购行为已经确实发生了,而不是英国政府“相信”它发生了。假如当时布什有理由对此质疑(况且美国情报界的质疑精神在业内是众所周知的),那么,这16个单词中确实包含着一个心照不宣的谎言。国防部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Donald Rumsfeld)在为布什辩护时说,该声明“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准确的”。国家安全顾问康多莉扎·赖斯(Condoleezza Rice)也补充说“英国人就是这么‘说’的”。但注意这里动词的偷换:布什并没有说英国said(说)萨达姆求购“黄饼”,如果使用的是“说”这个词,那么无论萨达姆做什么,“萨达姆求购黄饼”这个句子都有可能是真的。布什当时实际使用的是动词“获悉”。而如果是动词“获悉”的话,那么只有萨达姆确实购买了“黄饼”,这句话才能是真的。叙实动词逻辑因此成了布什的批判者们指责他说谎的依据。

对一个总统来说,说谎是一个可能招致弹劾的罪证,特别是这个谎言最终还演变成了一场可怕战争的宣战借口。在政治历史上,语义学真的能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吗?一个动词的细节真的就能决定一位美国总统的命运吗?在第3章中,我们将回到这个问题的讨论,你将会看到,这个问题完全取决于is(是)这个动词的词义。

就像叙实动词那样,当词义取决于说话者对真理的承诺时,这些词语便与现实紧紧地绑在了一起。但有另一种方法能让词语与现实的捆绑比这更直接。词语不仅是存储在人类头脑中有关世界的事实,它们已经被编织进了这个世界本身的因果结构中。

词义显然取决于头脑内部的某些东西。前几天我遇到一个生词sidereal,于是我便请教身边一个识文断字的朋友。现在即使那个朋友不在身边,我也可以独立地理解和使用它了。它的意思是“根据星球运行测定的”,例如,短语a sidereal day(一个恒星日),指的是根据星球运行测定地球公转一圈所需要的时间。我猜想,从我学会了这个词的那一刻起,我的头脑中的某些东西一定发生了某些改变。而且,我相信,总有一天,认知神经科学家们能够告诉我们大脑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当然,多数时候我们是不会靠查字典或向他人询问的方法来学习生词的,实际上,我们通常是从具体的语境中习得单词的。不过,无论是怎样学到的,它必定会在大脑中留下一些痕迹。词义似乎都是由存储在人脑中的信息组成的,这些信息就是能够定义一个单词基本概念的信息。对于一个指称事物的具体词来说,这个信息就是它所指称的那个意象。

但正如我们将在第5章中看到的那样,一个单词必定会有不止一个共享的定义和意象。这一点很容易得到验证,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考察一下人名的语义。人名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以威廉·莎士比亚为例,当你翻开字典,你会发现这样一些注释。

威廉 · 莎士比亚(1564—1616) ,人名:英国诗人、戏剧作家。被誉为最伟大的英国作家。他的许多剧本都被搬上伦敦环球剧院的舞台,其中包括:历史剧,例如《查理二世》;喜剧,例如《无事生非》《皆大欢喜》;悲剧,例如《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此外,他还创作了154首十四行诗。(同义词:莎士比亚、莎翁、吟游诗人。)

通常定义的后面还会附上一幅著名的莎士比亚的画像:瞪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秃头,留着一小撮胡子,还有那个大大的意大利花边衣领。估计这很接近你对这个名词的理解吧。

但这就是威廉·莎士比亚的真正含义吗?历史学家一致认为,16世纪末17世纪初,在英国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Stratford-on-Avon)和伦敦确实住着一个叫威廉·莎士比亚的人。但在之后的250年时间里,有人一直在怀疑那些作品到底是不是历史学家们所说的那个叫莎士比亚的人创作的。这听起来可能有点儿像是在推测美国中央情报局自己引爆了世贸中心,不过这种怀疑的确已经引起了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马克·吐温以及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等许多现代学者的重视,而且学者们的怀疑并不是没有根据的。首先,莎士比亚的戏剧并未在他有生之年发表过,而且在那个年代,作者的身份并不像现在记录得那么翔实。其次,那个叫莎士比亚的人本人并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他没有出过国,子女也不识字。他在老家是个商人。即使到他离世也不曾受到过人们的颂扬,而且他的遗嘱中也未提到过任何书籍和手稿。就连那个著名的肖像也不是在他生前画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他并不是肖像里面的那个样子。此外,在那个年代,由于剧本创作是个声名狼藉的职业,因此,就连那些通过各种理论验证出来的真实身份,例如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爱德华·德维尔(Edward de Vere)、克里斯托弗·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甚至女王伊丽莎白当时都极有可能想掩藏自己的身份。

我并不是要说服你相信威廉·莎士比亚不是那个创作过《哈姆雷特》《皆大欢喜》以及154首十四行诗的伟大的英国诗人和剧作家,主流学者仍然相信他是,并且我也相信他们的说法。我想要做的是启发你去思考他不是莎士比亚的可能性,并希望借此帮你了解我所主张的那个观点,即词义是存储在人的头脑中的真正含义。为了便于讨论,接下来让我们设想这样一种情况:法庭已经证据确凿地证实,莎士比亚的毕生之作都是他人所著。现在,如果“威廉·莎士比亚”的含义是像词典的词条定义那样存储在我们头脑中的,那么我们就只能得出两个结论了:不是“威廉·莎士比亚”这个术语的定义已经发生变化,就是《哈姆雷特》的真正作者死后被命名为“威廉·莎士比亚”,尽管生前没有人知道他叫那个名字。如果哪个倒霉学生考试时这么写“莎士比亚戏剧的作者是威廉·莎士比亚或另一个叫这个名字的人”,我们也不得不给他满分。实际上,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如果真的是这样,就连这样的问题我们都没办法问了——《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写的吗?因为按照定义,这根本不是个问题,毫无疑义,那就是他写的。这就好像在问:“那个单身汉是未婚吗?”“格兰特墓里埋葬的是谁?”“哪个乐队唱的‘嘿,嘿,我们是门基乐队’?”简而言之,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个结论,即“威廉·莎士比亚实际上没写过《哈姆雷特》”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

上面这些假设的结果是匪夷所思的。因为实际上,当我们提问莎士比亚是否写了《哈姆雷特》时,我们的问题是有道理的。即使结论是他没有写过,我们也不会觉得这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们仍会觉得威廉·莎士比亚就是威廉·莎士比亚——某个很久之前住在英格兰的人。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所了解的有关莎士比亚的传记事实全部被推翻了——比如说,如果事实证明他出生于1565年,而不是1564年,或者他来自沃里克(Warwick)而不是斯特拉特福——我们还是会觉得那个名字指的就是那个人,那个我们自始至终所谈论的威廉·莎士比亚。

假如没有那些修饰语,例如伟大的作家、《哈姆雷特》的作者等等,那么“威廉·莎士比亚”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一个名字实际上并不是用其他的词语、概念、图片等手段所给出的定义。相反,它指向的是现实世界中的某个实体,因为这个实体在过去的某个瞬间被赋予了这个名字,并一直与这个名字绑在一起。按照这个观点,“威廉·莎士比亚”指的就是一个出生时被“莎士比亚”先生和太太取名为“威廉”的那个人。名字和它所指向的实体是直接相联的,它与这个人要做什么,以及我们对他有多少了解毫不相干。名字指向世上某个人的方式,就像我现在可以指向我面前的一块石头一样。名字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口头上的名字(或是书面的)起着一种链接(link)的作用,它链接了我们当下所使用的这个词与当初的命名行为。后面我们将会看到,不仅仅是名字,其他很多种类事物的名称也都是通过例如手势、配音、加标签等方法与现实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联系并不是靠定义建立起来的。

词对世界的捆绑使我们不必过分担忧会陷入语言符号控制的网络陷阱。具体来说,这个担忧就是词义最终可能会陷入一种循环定义当中——用一个词义来定义另一个词义。就像一个语义学家所指出的那样,有一本标准字典就是采用这种循环定义法给下面几个单词定义的:“命令”的意思是“指挥”、“指导”和“指示”,没有“指挥”的语气强。“指挥”的意思是“有被遵守权的指导”;“指导”的意思是“命令”;“指示”的意思是“发出命令”。再如,“请求”的意思是“礼貌地要求”,而“要求”则意味着“似乎正当的索取”,“索取”的意思是“要求或需要”,而“要求”的意思是“提出请求”,等等。再请看下面这种极受解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者推崇的、由计算机术语辞典编纂人士开发出来的翻绞绞式的定义,它们确实能让那些渴望了解确切词义的人们欲哭无泪。

无限循环, 名词。参见环、无限。

环、无限, 名词。参见无限循环。

值得庆幸的是,人名逻辑以及其他与命名事件绑定在一起的词语逻辑缓解了我们对上述情况的担忧。

关于利用词语与真人真事的连通性(connectedness)而不只是这些真人真事的信息资料进行犯罪的新闻报道随处可见。21世纪初,犯罪率增长最快的就是身份盗窃案。窃贼利用与你名字相关的信息,比如你的社会保险号、信用卡号、银行账户等进行诈骗或者盗取你的财产。受害者很可能会因此失去工作、贷款、大学录取通知书等,或者在机场安检时遭到拒绝,他们甚至还可能成为窃贼的替罪羊。一旦身份被盗,受害者们往往要花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才能重新找回自己的身份。

设想你丢了钱包,或者不小心泄露了电脑里的信息。假如你是默里·克莱普菲希(Murray Klepfish),现在有一个冒名顶替的家伙正以你的名义向人借钱或者购物。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你就得想办法说服户籍官你才是真正的默里·克莱普菲希,而不是那个冒名的骗子。你会怎么做呢?就像“威廉·莎士比亚”的名字问题那样,我们眼下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个名字的词义问题。你可能会说:“‘默里·克莱普菲希’是个折扣轮胎连锁商店的老板,出生于布鲁克林(Brooklyn),现居住在皮斯卡塔韦(Piscataway),在阿克米银行(Acme Bank)有活期存款,已婚,育有二子,目前正在泽西海岸(Jersey Shore)度假。”但他们会这样回答你:“就我们所知,‘默里·克莱普菲希’是个私人教练,他出生于德尔雷海滩(Delray Beach),通常在阿尔伯克基(Albuquerque)邮局取邮件,最近因与里诺(Reno)的一家网上连锁店脱离关系,他正在被对方索费,克莱普菲希目前正在毛伊岛(Maui)度假。不过,您的银行账户属实,但顺便提醒一下,目前该账户已严重透支。”

那么你到底该如何证明你是默里·克莱普菲希这个名字的真正所指呢?虽然你可以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任何信息,社会保险号、车牌号、母亲的姓氏等,但问题是,对于这些信息,盗取身份的窃贼要么可以复制一份(假如他也窃取了这些信息),要么可以对它们进行篡改(假如他在偷来的信息中添加了自己的资料,包括他的照片)。正如当莎士比亚的传记遭到怀疑时,我们必须找出那个真正的莎士比亚,以此来验证他的身份一样,为了确定一个人的真正身份,我们最终需要追溯到那个链接着你现在所使用的名字和你父母欢呼你降生的那个时刻的因果链(causal chain)。有银行账户才能获得信用卡,出示驾照才可以在银行开户,提供出生证明才可以申请驾照,有医院负责人担保才可以办理出生证明,而那个院方负责人就是那个在你呱呱坠地时便与你父母有联系的人,他曾亲耳听到你父母说,你是“克莱普菲希”家的一员,他们给你取名“默里”。至于那个骗子,越往前追溯这个因果链,他的证据就越少,更不要说降生命名的那一时刻了。身份盗窃案的侦破依靠的主要是人名逻辑以及词与现实的联系:它们其实就是一些因果链的甄别方法,不同的是,这个因果链必须始于你出生时的那个命名事件,并环环紧扣、口口相传地一直延续到现在,中间从未间断过。

名字透露出的重要信息

对大多数人来说,给孩子取名是他们能用自己所选择的词来命名事物的唯一机会。除弗兰克·扎帕(Frank Zappa)那样有创造力的艺术家以外(给他的两个孩子分别取名为“月光部队”和“顿则”,这是根据他妻子略弯曲的小脚趾头创造出来的词),绝大多数人会选择一个现成的而不是这种即兴的名字,比如约翰或者玛丽等。理论上讲,名字就是个任意的标签,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人们不过是用它来指称一个以此命名的个体而已。但在现实生活中,名字却能从它们的使用者的身世和社会地位中获得意义。举例来说,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在只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叫“默里”而对其他情况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他们完全可以猜得出这样一些情况:这个男人一定是个60多岁的中产阶级,而且十有八九是个犹太人。人们是根据什么做出推断的呢?这个奥秘其实源于人名的另一件趣事,我把这个问题留在第5章再探讨。由于命名追随时尚并具有周期性,就像领带的宽度和裙子的长度那样,所以人们的名字很有可能会出卖他们的代群属性。在20世纪30年代的鼎盛时期,默里连同欧文、西德尼、马克斯韦尔、谢尔顿、赫伯特等名字传达了一种盎格鲁-撒克逊尊者们的优雅。他们似乎与上一代犹太人的名字,例如摩西、门德尔、鲁本等截然不同,这些名字让人们觉得这些名字的使用者一定是些老古板。但是,当那些叫默里和西德尼的男人和他们的妻子生儿育女之后,他们为下一代取了一些更加平淡无奇的名字,比如大卫、布莱恩、迈克尔等。在《圣经》的启发下,他们中有人还会为子女取名为亚当斯、乔舒亚、雅各布。许多与《圣经·旧约》中人物同名的人现在正用《圣经·新约》中的名字为他们的子女命名,如马克斯、鲁本、索尔,以此来完成这个命名的循环。

命名之所以会呈这种动态走势是因为生活在同一个语言社团中的人对一些人名有着惊人相似的反应。送孩子上学的时候,父母们经常发现他们为孩子量身定制的那个独具匠心的名字同样也被邻居们选中了。一个人名的独特韵味一方面源自名字本身的音色,另一方面则源自人们对这个名字的其他同名成年人的偏见。出于这个原因,第一代美国人为自己取的那些假英国名字在经历了一代人之后,反倒成了自己中产阶级地位的牺牲品。在20世纪70年代上演的一部爱情剧《当哈利遇到莎莉》( When Harry Met Sally )中有这么一段情节,哈利在调侃莎莉之前的性体验。

哈利: 你都和谁发生过那种最棒的“关系”?

莎莉: 我不告诉你!

哈利: 好吧,那你别说啊。

莎莉: 谢尔·戈登(Shel Gordon)。

哈利: 谢尔……谢尔顿(Sheldon)?不会吧,不可能啊。谢尔顿不可能满足你的。

莎莉: 是,我和谢尔顿也发生过。

哈利: 不,你没有。叫谢尔顿的那个人帮你处理个人所得税、治个牙什么的还行。但那种事儿肯定不是他的强项。就这名字。“来吧,谢尔顿。”“你真是个雄狮,谢尔顿。”哈哈,他不好使。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尽管父母们可能顾不上想什么最棒的性体验,但即使在那种情况下,他们也会小心翼翼地避开给孩子们取上那些让人小视的名字: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谢尔顿”就像“默里”一样,石沉大海再也没有出头之日。在整个英语世界,人们对这个名字的反应出奇地一致,幽默家们甚至利用它来恶搞。作家马西·卡亨(Marcy Kahan)最近把诺拉·埃夫龙(Nora Ephron)的电视剧本改编成了英国舞台剧,他说:“我把‘谢尔顿笑话’加进了这部舞台剧,扮演哈利的那3个演员都因此搞得观众忍俊不禁,捧腹大笑,每场演出都如此,屡试不爽。”

婴儿命名的动态性已经成了报纸和社交的谈资,这更加速了它的流行周期。内瓦艾(Nevaeh是从heaven逆拼出来的)这个在2006年间盛行于美国的女孩名,在5年前人们几乎听都没听说过。在这一时尚的另一端,人们日益发觉他们自己以及亲戚朋友的名字正迅速地走向平庸。我的一个学生曾经对我说,芭芭拉、苏姗、黛博拉、琳达等名字会让她联想起中年妇女的形象。要知道,这些名字可都是我们那个时代年轻女孩儿们最时髦的名字啊!这让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自己真的老了。

给孩子取什么名是父母的权利,显然他们给孩子取名的时候会受到流行名字影响。但是,一旦他们做出了选择,孩子就会一直叫那个名字,而且周围的人也会一直这么称呼他。然而,给其他事物命名的权利就不属于父母了,它们属于语言社团。词语的社会性本质在比尔·沃特森(Bill Watterson)的漫画《卡尔文与霍布斯虎》( Calvin and Hobbes )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漫画中是卡尔文在物理考试中所做的一次注定倒霉的尝试。

Calvin and Hobbes © 1995 Watterson. Dist. by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 Reprinted with permis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我们对“用你自己的语言”的理解是“用你自己组织语言的方式”,而不是“你自己创造语言”,这说明,语言是一个语言社团所共有的,而不是某个人的私有财产。假如你所说的话,周围没人能懂,你也就不会使用它了,因为没有人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语言是共有的,但语言中的每个词语都必定是某个人在某个时刻发明创造出来的。其中的一些发明得到了社团成员的逐渐默许和使用,这就好比推倒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这些发明被传给了子孙后代,他们用它来指称与祖先们所指称的相同事物。不过,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关于这种默许到底是如何在一个语言社团内部达成的问题,始终是个神秘的话题。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需要发明之母。例如,20世纪90年代,计算机用户需要借助一个术语来指称大批电子邮件,垃圾邮件(spam)的出现恰恰填补了这一空缺。然而,并不是所有词语空缺都有这份运气。举例来说,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性解放运动中,人们急需一个术语来指称未婚同居的异性恋伴侣。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流行词可以填补这个空缺——用“情人”(paramour)吧,过于浪漫;用“室友”(roommate)吧,又浪漫不足;“伙伴”(partner)听起来过于放纵,采用那些媒体人的建议,又过于诙谐了;比如,出自人口普查目的的首字母缩略词POSSLQ(persons of opposite sex sharing living quarters,共享同一住处的异性),又比如umfriend(This is my,um,friend,这是我的,呃,朋友)。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已经过去了,未婚同居也已经被谈论了几十年,可是至今仍然没有人知道该如何称呼他们。怎么称呼呢?称呼他们为“双零”(aughts)、“两零”(nought-noughts)、“零比零”(naughties)吗?

传统词源学对我们搞清词语的来源及流行趋势等问题也没有多大的帮助。尽管词源学家们能够对大多数词根进行追根溯源,甚至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甚至更久,但他们却怎么也捕捉不到我们的祖先为这些词根命名的那个瞬间。幸运的是,语言中随时有新词出现,我们不妨对这些新词进行一次寻根追底的考察,看看是否可以发现点什么蛛丝马迹。

Spam(垃圾邮件)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由Short(短的)、Pointless(毫无意义)和Annoying Messages(恼人的信息)的首字缩略而成的。这个词与霍梅尔公司(Hormel)自1937年以来出售的一种午餐肉有关,它其实是五香火腿(SPiced hAM)的混成词。问题是,它怎么会被用来指称那些借以扩展男性成员并分享废黜非洲独裁者的不义之财的电子邀请邮件的呢?对此,很多人的观点是:它与隐喻有关。就像霍梅尔公司所出售的那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午餐肉那样,电子邮件不仅廉价、量多,而且附赘悬疣、连篇累牍。“发送垃圾邮件”(spamming)是“垃圾邮件”(spam)的一个词源变体形式,指的是当你把垃圾邮件转储至CPU时所发生的情况。上述这些直觉尽管可能会有助于该词的传播,但这种起源实在有些太隐晦了。事实上,垃圾邮件这个词的灵感来源于英国著名六人喜剧团的幽默短剧《巨蟒剧团之飞翔的马戏团》( Monty Python’s Flying Circus ),剧中有这么一个情节,一对夫妇走进一家咖啡馆,询问女招待(一只缓慢爬行的蟒蛇)有什么东西可吃,她回答说:

嗯,我们这儿有鸡蛋和培根;鸡蛋、香肠和培根;鸡蛋和五香火腿;鸡蛋、培根和五香火腿;鸡蛋、培根、香肠和五香火腿;五香火腿、培根香肠和五香火腿;五香火腿、鸡蛋、五香火腿、五香火腿、培根和五香火腿;五香火腿、香肠、五香火腿、五香火腿、培根、五香火腿、西红柿和五香火腿;五香火腿、五香火腿、鸡蛋和五香火腿;五香火腿、五香火腿、五香火腿、五香火腿、五香火腿、五香火腿、烘豆、五香火腿、五香火腿、五香火腿。我们还有法式焗龙虾:就是用那种以青葱、茄子为主料的普罗旺斯浓汁烹饪出来的大虾,上面扣着奶油蛋黄酱煎蛋和五香火腿,并配送松茸馅饼和白兰地。

你可能会想:“这叫什么幽默剧啊!早该封杀了,这也太愚蠢了吧!”是的,不过有一点别忘了,确实是它填补了英语中的一个词语空白。正是女招待对“五香火腿”那段漫不经心的反复重复激发了80后电脑黑客们的灵感,他们借用它作为一个动词,意为千篇一律的信息在新闻组 内泛滥,经过大约10年的光景,它已从电脑黑客的专属动词变成一个广泛流行于民间的流行词。

如此奇异乖张的造词法居然能盛行起来,这似乎有些令人难以置信。不过我们很快就会看到,垃圾邮件这种荒谬的造词法并非史无前例。动词gerrymander(为政党利益改划选区)出自19世纪的一本美国连环漫画。漫画表现的是州长埃尔布里奇·格里(Elbridge Gerry)为了达到给对手选民只留一席之地的目的,精心地设计了一个“蝾螈”(salamander) 般弯弯曲曲的政治行政区。事实上,有很多这类荒唐的词语根本就没有词源可以追溯。举例来说,“布什双唇”(bushlips),意为“虚假的政治言论”(出现于布什1988年的竞选口号“读我的唇语:不要新税”之后);再如,“远程性爱”(teledildonics)。每年美国方言协会都要选出一个本年度“最可能流行的词”,但就连该协会的成员们都承认,这种预测的难度实在太大了。人们是会记住information superhighway还是Infobahn(均为“信息高速公路”)?又有谁会想到“上博客”(to blog)、“上谷歌”(to google)、“上黑莓”(to blackberry)那么迅速地就变成了人们日常用语的一部分了呢?

无论命名婴儿时对词语资源的索取,还是命名概念时对它的回馈,都是相当随意的。我们将看到,这种不可预见性对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文化大有好处。正如语言中的词语、文化中的实践——每一种时尚、每一种礼仪、每一种共同信仰都必定源于一个缔造者,然后必定引起他的友人的关注,再后来是友人的友人、友人的友人的友人,如此循环往复、周而复始,一直到它演变为一个社团的特色方言为止。作为一种最容易追踪溯源的文化现象,命名所表现出的无常兴衰提醒我们,千万不要轻信人们对一些道德观念和习俗兴衰的解释,例如,为什么男人不再戴呢帽,为什么居民区被隔离开来,等等。不过,命名过程同时也为我们呈现了一种个体选择与社会蔓延的模式,正是这种模式使得它们终有一天会变得言之有物并因此得以广泛应用和传播。

人为什么一激动就爱讲脏话

既然人名能够从其使用者那里获得意义,这说明词语具有吸收情感色彩的潜能,换言之,词语不仅有外延,而且还有内涵。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接龙公式经常被用来解释“内涵”的概念。20世纪50年代,罗素在一次电台采访中,设计了这样一个接龙公式:我坚定(I am firm)、你固执(you are obstinate)、他顽固(he is pigheaded)。这个公式后来成了广播节目和报纸专栏中一个文字游戏并很快引出了成百上千的类似三元组。例如:我苗条、你单薄、他骨瘦如柴;我完美、你吹毛求疵、他控制狂;我探索性、你滥交、她荡妇。在每个三元组中,每个词的字面意思虽保持不变,但情感意义却发生了变化——依次从褒奖到中立到贬损。

在一些充满了污言秽语的奇怪现象中(这是第6章的话题),词语的情感渗透潜能显得格外突出。对于心智科学来说,有关为什么、什么时候一些不愉快的事件会降临到人们身上的问题,始终是个不解之谜——切面包却划破大拇指,酒杯打了却弄伤了膝盖——我们的话题突然就转向了性欲、排泄物或宗教。不仅如此,当我们的人权受到他人侵犯时,词语的这个特征还能暴露出我们人性中的一种奇怪的特征。举例来说,当我们等了很久的车位被别人挤进去时,或者当有人在星期日早上7点钟便打开修草机整理庭院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像伍迪·艾伦(Woody Allen)那样情不自禁地咒骂一句:“我告诉他要枝繁叶茂、多子多孙,见你的鬼去吧!”

这些突然爆发的诅咒似乎是从我们大脑深处最远古的地方发出来的,就像一只狗被人踩到了尾巴时发出的嚎叫,或者当它试图恫吓敌人时发出的咆哮。它们既可能出现在抽动症病人无意识的抽搐中,也可能发生在语言能力完好的精神病人的话语中。尽管诅咒似乎有着遗传的根源,但这些话语的本身毕竟是由语言中的词语构成的,而且它们的发音完全符合人类语言的语音模式。这就好像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大脑得以连线,于是这些古老的呼号喊叫系统的输出被填补进了当代语言系统的输入之中。

人们不仅能在极度兴奋的情况下情不自禁地使用与性、排泄或宗教有关的词语,而在其他场合下,他们还能小心谨慎地避开它们。很多绰号和诅咒不仅会让人感到不快,而且是犯忌讳的:无论直接表达还是间接表达,它们都是对对方的一种侮辱。透过世界各种文化中的禁忌语,我们发现词语所承载的这种可怕的力量让人触目惊心。在正统派犹太教中,上帝的名字,翻译成英文YHVH,读作Yahweh(耶和华)。这个名字只有在犹太人赎罪日那天主教在犹太教堂的内殿提起时才会听到,而在其他任何时间和地点人们都不会提及它。在日常交谈中,严守教规的犹太人会使用另一个替代词“哈希姆”(hashem)来尊称上帝。哈希姆是“圣名”的意思。

如果说禁忌语是对普通情感的冒犯,那么禁忌现象则是人们面对常识的一种方式。新陈代谢是人体必要的日常行为,然而所有与此相关的英语单词都是不雅、儿童不宜或者是临床使用的。尽管盎格鲁-撒克逊优雅的单音节赋予了英语优美的韵律与活力,但没有一个词可以用来描述人们无法回避的新陈代谢行为。英语中有一个极其明显的词语空缺,它就是一个能够体面地描写性爱的及物动词——Adam verbed Eve or Eve verbed Adam(亚当“爱爱了”夏娃,或者夏娃“爱爱了”亚当)。我们的语言中不是没有描述性交的简单及物动词,就是即使有也令人无法接受,而且所有这些表示性爱的动词竟然都排在了“7个电视禁忌语”的榜首。

至少可以说,1973年时那7个禁忌语是不能公开使用的。当年,为了反抗脏话在广播媒体中不得使用的禁令,喜剧演员乔治·卡林(George Carlin)发表了一段史上闻名的独白。一家无线电网络因为播放了这段独白而受到了联邦通信委员会的严惩(该案最终移交最高法院审理),指控的理由是该网络公然允许卡林在广播中提及了那些他声称不该被禁用的脏话。虽然这是一场令人十分费解的官司,但它却引发了人们对所谓言论自由的深思。我们目前也有一条现行律法,该律法禁止自我批判,这是一种可以和罗素以及其他大家们搜集那些自我指涉陈述相媲美的悖论。甄别却不使用禁忌语的悖论总是带有一定的规范“性”话题的目的。美国法律禁止人与动物发生性关系。有几个州,在起草这条法令时遇到了麻烦,由于法律起草者们无法直接提及这种行为,所以他们只好宣布“令人生厌的违背自然规律的犯罪”是不合法的。这条法令后来因被质疑空洞无效而被终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新泽西州出台的一则有关淫秽语言的法规明确地规定了属于淫秽范围内的词语和图像的种类。遗憾的是,由于该法令中随处可见的淫秽语言和色情图片,一些法律图书馆不得不把每本法令藏书副本中的这一页都撕掉了。

当前语言禁忌仍然是新闻报道的热门话题。无论在有线电视、卫星电视还是互联网上,有关“性”与“污秽物”的语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看到。在文化保守主义者的敦促下,美国政府正在对此采取制裁措施,特别是针对范围日益缩减的广播媒体。《电视广播扫黄法案》( Clean Airwaves Act )和《体面广播实施法案》( Broadcast Decency Enforcement Act )等立法对没有审查出嘉宾所使用的“卡林脏词”的广播站进行苛刻的惩罚。有趣的是,《体面广播实施法案》是在2004年的一起出人意料的事件过程中被通过的。这场事件充分暴露了语言禁忌的虚伪——法案投票的当天,副总统迪克·切尼(Dick Cheney)与参议员帕特里克·莱希(Patrick Leahy)在参议院发生了争执,口角中,切尼诅咒参议员:“枝繁叶茂、多子多孙,见你的鬼去吧!”

任何有点好奇心的人都会对语言禁忌的不合理性和虚伪性感到困惑。为什么某些特定的词语被赋予了可怕的道德力量,而它们的同音异义词或同义词却可以逍遥法外呢?而且,不管它们听起来有多么不合逻辑,但人们就是言听计从,至少是对其中的一部分禁忌深信不疑。是所有人吗?是的,每个人都是如此。假如我告诉你们,有一个让人非常瞠目结舌的禁忌词,即使是在闲聊中一个体面人也不会脱口而出的,就好像严守教规的犹太人不敢对上帝直呼其名那样,他们必须使用另一个词来间接指称上帝的名字。我说的这个词,只有那些属于一个选举圈的人才敢使用,如果其他任何人使用了它,都有可能招来包括合法暴力在内的严重的后果。那么这个禁忌词到底是什么呢?它就是“黑鬼”(nigger)——体面论坛上用“n开头的词”代替nigger。不过也只有那些非洲裔美国人才能使用这个词,他们在自己选定的语境下,用这个词来表达友谊和团结。这里我想说的是,“黑鬼”这个词的使用给其他人(甚至包括言论自由的拥护者和性词语恐慌论的怀疑者)带来的惊恐说明了一个问题——语言魔法心理不仅仅是求全责备的清教徒们的变态心理,更是人类情感和语言构成方式的一部分。

你知道我是谁吗

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了语言研究的实验室。它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巨大的真人真语语料库,而且还为流行思想的传播提供了一个高效的平台,从而使那些人们发觉有趣并希望传播给他人的语料得以彰显。接下来,我想通过一个小故事给您介绍一下本书最后一个话题。1998年间,这个小故事曾在电子邮件间广泛流传。

在丹佛斯泰普尔顿机场(Denver’s Stapleton airport)的最后一天,一班满员的美国航班被临时取消了。人们排着长队焦急地等待着改签,登机口处只有一个女服务员在忙活着。这时,一个乘客突然愤怒地挤到服务台前,他把机票往柜台上一拍,厉声说:“我就要这个航班,而且还得是头等舱。”服务员礼貌地说:“抱歉,先生,很乐意为您服务,不过我得先接待前面的乘客,我想我们会有办法的。”然而那个乘客并不买账。为了让他身后的乘客也能听到,他特意提高了嗓门:“你知道我是谁吗?”没有片刻犹豫,女服务员随即微笑着抓起了身边的扩音器话筒:“大家请注意!”她开始广播,声音从扩音器的这端传出,“登机口这儿有位乘客不知道自己是谁。如果哪位乘客能帮忙找到他的身份,请到这里来。”话音刚落,那个乘客身后爆发了一阵哄笑。他恼羞成怒地瞪着女服务员,咬牙切齿地说:“X你!”女服务员毫不让步,她面带微笑地说:“对不起,先生,这你也同样得排队。”

这个故事听起来似乎有点儿离谱,不像是真的,倒有点儿像都市传奇。但女服务员那两句妙语却激发了我们对扑朔迷离的语言奥秘的猎奇心。事实上,本书后面的章节都在探讨这个问题。我在前面已经谈了一些有关第二句妙语的困惑,即某些与性有关的词语同时也可以用于咄咄逼人的诅咒(详见第6章)。而第一句妙语则引出了我所要探讨的与词有关的最后一个世界——社会关系世界(详见第7章)。

女服务员对“你知道我是谁吗”这句话的应答源于她对乘客的反问句的故意曲解。乘客的意图是提醒对方重视他的社会地位,而服务员则假装不懂,并将其字面地理解为一个关于自己身份认证的请求。作为旁观者的其他乘客(以及电子邮件的读者)的积极响应源自他们从第三层面对这句妙语的理解——女服务员的假意误解是她用来扭转局势、挫败对方的傲慢无理并使之受到罪有应得的嘲讽的一种手段。

语言理解是在多层面上进行的,而绝不是对一个句子进行直接句法分析所能办得到的。在日常交谈中,我们期望对方能够领会我们不好直截了当提出的请求和提议。电影《法戈》( Fargo )中有这样一幕,两个绑匪开着一辆车,车的后座上藏着他们的人质,途中由于车子丢了一个轮盘,他们被警察截了下来。警察要求开车的绑匪出示驾驶证,那个绑匪故意把一张50美元的纸票随着驾驶证一起暴露在钱包外面,他对警察说:“布雷纳德(Brainerd)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可以就地解决问题啊。”当然,绑匪的言外之意并不是称赞这个地方交罚金方便,他是在暗示那个警察,他希望贿赂他。事实上,很多话语都有不同于字面含义的言外之意。

第一个陈述句很显然是一个请求,第二句意在拉赞助,第三句是一种性引诱,而最后一句则是个威胁。但是为什么人们不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真实的意图,例如“少废话!放我过去,我就把这50美元给你”“请把鳄梨酱递给我”呢?

人们之所以选择使用含蓄的语言进行贿赂或威胁,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样会有利于日后推卸责任:我们知道行贿和敲诈勒索都是犯罪,含糊其词的表述至少可以给法庭指控带来些麻烦。事实上,那些所谓的含而不露其实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因此它们根本起不到阻止起诉或欺骗陪审团的作用。正如律师所说,它们根本无法通过法庭上的“咯咯笑测试”。令人费解的是,人们明明知道没人会被愚弄,但都愿意参与到这种文字游戏中来。准确地说,应该是“几乎”没人会被愚弄。喜剧《宋飞正传》( Seinfeld )中就有这么一个情节,乔治的幽会对象问他是否愿意过来一起喝杯咖啡。乔治拒绝了,他说咖啡因会使他晚上无法入睡。后来他突然恍然大悟,她说“喝咖啡”其实并不是真的喝“咖啡”,而是邀请他去“做爱”。当然,这也可能有点儿离谱。弗洛伊德曾在《诙谐及其与无意识的关系》( Jokes and Their Relation to the Unconscions )中讲了这么一个笑话:两个竞争商在火车站偶遇了,一个问另一个要去哪里。对方回答去明斯克(Minsk)。提问的商人接着说:“我知道你告诉我你要去明斯克是因为你是想让我觉得你要去明斯克,可不幸的是我却碰巧知道了你真的要去明斯克。那么,你为什么要对我撒谎呢?”

如果对话双方真的要挖掘隐藏在对话背后的心照不宣的潜台词的话,那些次第出现的环环紧扣的心理状态会令人眼花缭乱——绑匪司机意欲贿赂;警察知道他有贿赂的意图;司机知道警察对此心知肚明;警察知道司机知道他心知肚明;等等。他们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呢?为什么对话双方都心甘情愿地在这种文雅的风尚喜剧中扮演各自的角色呢?

礼貌的晚餐时间请求——语言学家称之为疑问祈使句,为我们解释这种现象提供了一些线索。当你提出一个请求时,你其实是假设对方一定会接受你的要求。但除了对方是你的雇员或密友,否则你不能对人家发号施令,可是你又确实想要那该死的鳄梨色拉酱。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你的请求藏进一个愚蠢的问句(“你能……吗”),一个愚钝的想法(“我想知道是否……”),一句露骨的嘘寒(“如果你能……那就太好了”),或其他一些皮里阳秋的托词里。对方在本能地对你的真实意图进行揣测的同时,也能感受到你的这种委婉是尽量让她觉得你并没有把她当成一个家庭主妇。由此可见,一个巧妙的祈使句可以同时起到两个作用——转达请求、暗示人际关系。

正如我们将在第7章中看到的,普通交谈和面对面的外交会议并无两样,交际双方无非是在探索如何照顾彼此的面子,如何给对方留个“台阶”,在交涉双方的关系时(例如权利、性、隐私和公平等),如何为相互间合情合理的推诿保留一点儿余地。就像真正的外交那样,一份公告的细致有加或者细致不足都可能会引发一场轩然大波。1991年,一场指控几乎使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与美国最高法院的提名失之交臂。有人指控他向下属安妮塔·希尔(Anita Hill)律师提出过性要求。在美国参议院行使建议和审批权的历史上,奇怪的一幕上演了:参议员们必须判定托马斯与希尔谈及艳星银郎东(Long Dong Silver)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以及当他问Who has put pubic hair on my coke(谁把体毛放到我的可乐里了)的时候,他的真正意图又是什么。这大概是制宪者在制定权力分立条例时没有考虑到的,但这类问题已经成了我们民俗话语的一部分了。自从托马斯-希尔把性骚扰案件搬上了民俗的舞台,裁决性骚扰便成了企业、大学和政府机构最头疼的难题,尤其是那些隐晦的性引诱更是让人头疼不已。

消息和网络上的这些花边新闻让我们看到了一些语言与思想、社团、情感、人际关系以及现实本身的联结方式。难怪语言会给人们的公共及隐私生活带来如此之多的棘手问题。人类是语言动物,是一种以词语为生的物种,所以,如何使用语言,如何理解语义必然是人类思考、分享和辩论的主要话题之一。

请注意,假如你认为上述这些讨论是关于语言本身那就错了。正如我将在第2章中阐释的那样,语言充其量也就是人们用于表达思想感情的媒介,而且它不能与思想和感情本身混为一谈。关于这一点,语言的另一种现象——声音象征(参见第5章)可以提供一些说明。假如我们所使用的语言没有思想做基础,那我们就不是真的在说话了,那只能算是牙牙学语、喋喋不休、滔滔不绝、絮絮叨叨、胡言乱语、含糊其词、闲聊、磨叨、胡扯、废话等诸如此类的咿咿呀呀——一个言之无物的空洞拟声词而已。

本书其他章节则是关于“言之有物”的探讨:思想、感情以及那些构成人类本性的、透过语言方可清晰看到的其他东西。我们的词语和语言结构展现了物理现实和社会生活的抽象概念。所有文明社会的生活大同小异,但人类科学成果和人际关系类型却不尽相同。语言植根于个体的发展进程中,同时也伴随着语言社团的历史发展以及人类物种的进化。人类有能力把它们合成更大的集合甚至可以通过隐喻性的跳跃将其扩展到一个全新的领域,这种能力对我们了解致使人类变得如此聪明的原因大有裨益。不过,语言也同样可以与事物的本质发生冲突,如果冲突真的发生了,其结果很可能是自相矛盾的、荒唐的,甚至是悲剧性的。为此,我想敬告大家,那笔取决于“事件”一词解读的35亿美元的理赔款不过是我们为了解词与各种世界关系所付出的一小部分代价而已。 HfNBGMcXqEsGe07BkJfW7p175YbW5wNWWHtIVjyoUNtO/KcQwLXnRPSCaqPW7Z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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