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会觉得,上节中我们借助的框架翻转理论仅仅为了解释pour the glass with water(用水倒入杯中)这么个违背语法的小问题,竟然能扯出这么多思想工具来。不过请注意,这些思想工具并不是位置格构式的专属,它们还可以用来解释英语中的其他构式问题。不仅如此,在对其他构式进行解释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发现更多诸如此类的思想工具。
“与格”(dative)构式包含一对语法构式,其中一个与内容格构式相仿,而另一个则包含两个“裸宾语”(naked objects)。
第一种构式被称为“介词与格”(prepositional dative),因为它包含一个介词to;第二种构式被称为“双宾语与格”(ditransitive or double-object dative),因为动词后面跟着两个宾语,而不是一个。传统语法将这两个短语分别称为间接宾语和直接宾语;当代语言学家则通常将它们简单地称为第一宾语和第二宾语。
我们在位置格构式中看到的那4个不可学性悖论的要素,在与格构式中也全都存在。第一,这对构式含义相近。第二,这个替换构式所涉及的动词并不在少数。
对于一个聪明的孩子来说,这种构式习得起来相对容易一些,其中的句型也比较容易归纳出来:如果一个动词能够出现在介词与格构式中,那么它也同样可以出现在双宾语与格构式中,反之亦然。
第三,儿童确实是通过习得掌握这种句型的。在儿童的日常用语中,你可以发现许多这种双宾语的话语。这些话不可能是孩子们从父母那里听来后记下来的。
我和格鲁彭所做的那个wug测试表明,那些受训学会说norp the pig to the giraffe(用敞篷车把猪送到那只长颈鹿那儿)的受试儿童会对这个结构进行归纳推理,并能说出norp him the horse(用敞篷车把他送到那匹马那儿)。成人也一样在归纳推理与格构式。在20世纪80年代,当to fax(发传真)进入日常会话时,没过多久,人们就开始说Can you fax me the menu(能传真给我那个菜单吗?)人们这种开放精神还表现在他们将e-mail动词化地使用在与格I’ll e-mail him the directions(我会用电子邮件把说明书发给他)上。
第四,悖论就出在这里——归纳在两种与格构式中都遭遇了反例。下面是一些只能用于介词与格的动词。
而下面是一些只能用于双宾语与格的动词。
第五,两种与格构式都能参与的动词和只能参与一种的动词所传达的意思似乎是同一种类型的。Slide the puck(滑冰球)和lift the box(举起箱子)是移动东西的方法;tell a story(讲故事)和mutter the news(咕哝新闻)是传播事情的方式。这里,这个悖论还是儿童到底是怎么做到既能归纳又能巧妙地知道什么时候该避开那些例外的,即使那些例外看上去似乎非常武断。
当我们面对位置格这个悖论的时候,我们的解决办法是将那个替换构式想象成一个在“致使运动”和“致使变化”间转换的格式塔。与格构式也不例外,它所涉及的也是一个格式塔转换的问题,只不过这个转换是在“致使运动”和“致使拥有”间进行的。Give a muffin to a moose(用松饼喂麋鹿)的意思是“致使一个松饼移动到一只麋鹿嘴里”,而give a moose a muffin(喂麋鹿松饼)的意思是“致使麋鹿拥有了松饼”。
这似乎又是一次无谓的纠缠,因为通常情况下,致使运动的后果就是致使拥有。有了一个可运动的东西,你就得致使它移动到某人那里,以便那个人能够获得它。当然,即使你拥有的那个东西不能运动,或者连形状都没有,它也可以被想象成隐喻意义上的运动。在这个隐喻中,“所有物”是“东西”,“拥有者”是“位置”,“给予”是“运动”。这样我们就可以说The condo went to Mar(公寓归了马弗),或者Marv kept the condo(马弗保管公寓),即使公寓不可能从空间上移动到任何地方去。
尽管如此,这两种识解在认知上是有差别的,因为并不是所有致使运动的行为都能致使拥有。请考虑一下下面这些同音异义词。
就第一个句子来说,你可以使用与格规则说Annette sent the boarder a package(安妮特给寄宿生寄包裹)。但如果第二个句子使用与格规则Annette sent the border a package(安妮特给边境一个包裹),这句话就毫无意义了,因为边境是个没有生命的实体,所以它不可能认领一个包裹或其他什么东西。所属物的概念通常只适用于有生命的实体。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动词拒绝进入双宾语构式的直接原因。举例来说,*Goldie drove the lake her minibus(戈尔迪驱车来到湖边)这个句子意味着那个湖现在拥有了面包车,但这是讲不通的。
不仅某种“致使运动”与“致使拥有”不兼容,而且有些“致使拥有”与“致使运动”也同样是不兼容的。当我们说Cherie gave Jim a headache(切丽令吉姆头疼),我们的意思是说,切丽致使吉姆拥有头疼,我们可以假定切丽是个令人讨厌的女人,因此,她滑稽可笑的行为使吉姆感到头疼,但没人会认为,头疼长了两条小腿从切丽的脑袋跑到了吉姆的脑袋里。毫无疑问,Cherie gave a headache to Jim(切丽把头疼给了吉姆)听起来会非常不自然,尽管并不是不可以这么说。
即使两个与格构式听起来一样自然,但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它们之间的意思差别。在谈论一垒手时,如果说Pedro threw him the ball,but a bird got in the way(佩德罗把垒球抛给了他,但一只鸟挡住了球的去路),人们就会觉得有点儿怪异。但是如果这么说,Pedro threw the ball to him,but a bird got in the way(佩德罗把垒球抛向他,但被一只鸟挡住了去路)就没有问题了。这是因为,对于许多动词来说,双宾语构式意味着受事者实际拥有那个所属物,而不只是该物体朝着它的位置被送出。出于类似的原因,Senor Jones taught Spanish to the students(琼斯先生给那些学生们讲西班牙语)就等于说琼斯徒劳地教一些一个单词都不记的笨蛋。但如果说Senor Jones taught the students Spanish(琼斯先生教学生们西班牙语)则意味着学生们现在已经了解一些西班牙语了——他们隐喻性地拥有了它。
说到隐喻,许多表示交流的动词都适用于与格构式,比如,Ask me no questions(别问我问题)、I’ll tell you no lies(我不跟你说谎)、Sing me no song,read me no rhyme(不要为我唱歌,不要为我咏诗)。这就好像我们把“思想”看成“东西”、“知道”看成“拥有”、“交流”看成“发送”、“语言”看成“包裹”。这种隐喻有时被称为“导管隐喻”(conduit metaphor),我们可以从一些关于思想、言论和教学的表达式中看到它。举例来说,我们“收集”(gather)想法并“付诸”(put into)言语,如果我们的措辞不是“言之无物”(empty)或“空洞”(hollow)的,我们就可以把这些思想“传递”(get across)给我们的听众,而我们的听众则可以对我们的话语进行“解码”(unpack),并“领会”(extract)其中的“内涵”(content)。
这里,我们又遭遇了位置格构式的另一个难题,而且在解决这个难题的过程中,我们又开启了通往思想机制的另一扇窗户。
致使运动和致使拥有间的格式塔转换(即使能够隐喻性地拓展概念)并不足以区分哪些动词能够进入与格构式,哪些则不能。看来,这个问题也同样中了那个认知灵活性的诅咒:我们的心智有潜力把所有事件都识解成“拥有的改变”,但是我们需要对为什么它对某些动词如此青睐,而对另外一些却置之不理的原因做出解释。为什么一个英语使用者可以throw someone a box(通过把盒子扔给他使他拥有它),但不能lift him the box(通过给他抬起盒子使他拥有它)?为什么你能tell him the news(告诉他这个消息)却不能mutter him the news(嘀咕他这个消息)?
之所以出现这个困惑还是因为我们观察问题的立足点离那些真正发挥作用的认知细节太远了。一旦走近些,我们就能够发现一些较细的含义点,而正是它们授权我们的心智只将某些类型(而不是其他类型)的“发送”和“交流”识解为“使拥有”。
给予类动词可以完全符合逻辑地出现在两种与格构式中:
feed(供给)、give(给予)、hand(交给)、lend(借给)、loan(贷款)、pay(支付)、sell(销售)、serve(供应)、trade(交易)
表示迅速地把作用力分配给一个物体,将其沿着弹道发送给一个接受者的动词,就像Lafleur slapped him the puck(拉弗勒猛击他的冰球)中的slap那样,也能同时出现在两种与格构式中:
bash(猛击)、bat(用球棒击球)、bounce(弹跳)、bunt(顶撞)、chuck(轻拍)、flick(轻弹)、fling(猛动)、flip(轻击)、heave(投掷)、hit(打击)、hurl(猛掷)、kick(踢)、lob(抛高球)、pass(传递)、pitch(投)、punt(踢悬空球)、roll(滚动)、shoot(射击)、shove(猛推)、slam(摔)、slap(掌击)、slide(滑动)、sling(投掷)、throw(扔)、tip(翻倒)、toss(辗转)
就像位置格替换构式那样,这里起决定作用的也是物理学。表示对一个物体持续施力以使其保持运动的动词(而不是表示把物体猛弹出去的动词)均不喜欢双宾语构式(问卷调查证实这种差异)。这解释了为什么lifting him the crate(给他举起箱子)听起来有些别扭的原因,这类表示持续施力行为的动词还包括:
carry(搬运)、drag(拖拉)、haul(拖运)、hoist(吊起)、lift(举起)、lower(降下)、lug(拉)、pull(拖)、push(推)、schlep(携带)、tote(手提)、tow(牵引)、tug(用来拉)
即刻发生事件(例如投掷)与延迟发生事件(例如拖拉)间的差别在语言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语言学家把这一普通含义领域,即状态和事件在时间上的分布方式称为“体”(aspect),注意不要与另一个计时概念“时态”相混淆。在第4章探讨时间概念的时候,你会看到“体”的差别在语言和推理的许多领域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只在我们当前所谈论的与格构式中。
针对交流问题(前面提到的关于ask和mutter的问题),双宾语构式所采取的是两种不同的识解态度。它很乐于接纳那些明确指定信息种类或目的的动词,例如,ask(只适用于一个问题所涉及的信息)、read(只适用于写出来的东西):
ask(询问)、cite(引用)、pose(提出讨论)、preach(说教)、quote(引述)、read(读)、show(说明)、teach(教)、tell(告诉)、write(写)
但那些限定说话方式的动词却遭到双宾语构式的百般阻挠,这类动词包括:
babble(喋喋不休)、bark(厉声道)、bawl(大声宣布)、bellow(吼叫)、bleat(咩咩)、boom(发隆隆声)、bray(叫)、burble(发咕咕声)、cackle(咯咯叫)、call(呼叫)、carol(歌颂)、chant(唱)、chatter(唠叨)、chirp(尖声地说)、cluck(咯咯叫)、coo(唔唔地叫)、croak(用嘶哑的声音说)、croon(低吟)、crow(啼叫)、cry(叫喊)、drawl(慢吞吞地说)、drone(低沉地说)、gabble(七嘴八舌地说)、gibber(胡扯)、groan(呻吟)、growl(咆哮)、grumble(嘟囔)、grunt(咕囔着说)、hiss(发出嘘声)、holler(大喊大叫)、hoot(大声叫嚣)、howl(狂喊着说)、jabber(快而含糊地说)、lilt(用欢快的节奏唱)、lisp(口齿不清地说)、moan(呻吟着说)、mumble(含糊地说)、murmur(私下抱怨)、mutter(咕哝)、purr(满意地说)、rage(发怒)、rasp(粗声粗气地说)、roar(吼叫)、rumble(低沉地说)、scream(尖叫)、screech(尖着声音讲)、shout(喊叫)、shriek(尖声发出)、squeal(高密)、stammer(结巴着说)、stutter(口吃)、thunder(大声喊出)、trill(用颤声说)、trumpet(发出喇叭般的声音)、tsk(啧啧)、twitter(吱吱叫)、wail(哀号着说)、warble(用柔和的声音唱出),wheeze(喘息着说),whimper(呜咽),whine(哀诉)、whisper(耳语)、whistle(吹口哨)、whoop(高声说)、yammer(大声抱怨说)、yap(瞎讲)、yell(大叫)、yelp(叫喊)、yodel(用真假嗓子互换着唱)
这就好比人们对发音方式的专注打破了“交流即发送”的咒语,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的心智只好借用物理术语将这些行为识解为“制造噪声”。
与格构式为我们展现的最后一个含义世界是“帮助”(helping)或者“伤害”(hurting)的概念世界。世界上的许多语言中都有一个用于标识“一个受益于一种行为的人”的专门标记,语言学家把这个标记叫作“受益格”(benefactive)。英语中,受益格通常由介词for引导,例如,Gentlemen still open doors for women(先生一直为女士开门),或者She bought a house for her fiancé(她为未婚夫买了一所房子)。一些受益格还能用于与格的交替构式中:你既可以说buy a house for your fiancé(为你未婚夫买房子)也可以说buy your fiancé a house,或者build a house for your fiancé,build your fiancé a house(为你未婚夫建房子)。但只有受益格还不够:Gentlemen open women doors(绅士为女士开门),或者He fixed me my car(他修好了我的车)这类说法就会让人感到不舒服。归根结底,这个问题的罪魁祸首还是双宾语构式的含义问题,即“致使拥有”问题。在这两个听起来怪怪的句子里,不是因为门被绅士打开了,那个妇女就过来占有了这个门,也不是因为汽车被修理了,那个客户才拥有了汽车的主权(汽车原本就是他的)。
通常情况下,一个受益格只有在受益者真正受益(收到某种东西)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双宾语构式,即使这样的情况,也只有部分类型的动词才能进入。其中一类是表示“为了使某人拥有某物而做某事”的动词,例如,Oh Lord,won’ t you buy me a Mercedes-Benz(哦,天啊,你不能给我买一辆奔驰啊)。这类动词还包括earn(赚得)、find(发现)、get(获得)、grab(攫取)、order(订购)、steal(偷窃)和win(赢得)。另一类动词表示“出于给予他人的目的而创造某事”,例如,Bake me a cake as fast as you can(尽快给我烤一块蛋糕)。这类词还包括:build(建造)、cook(烹饪)、knit(编织)、make(制造)和sew(缝合)。
那么与受益格对立的是什么呢?当然是受害格(malefactive)了——一个因为某种行为的影响而处于逆境的倒霉蛋。英语有时用介词on来引导受害格,例如,They played a trick on us(他们对我们耍阴谋)和My horse died on me(我的马弃我而去)。英语中也有一类能进入双宾语构式的受害格动词,这个动词微类所表达的意思是“致使或意欲使某人不能拥有某物”。
此外,这类动词还包括begrudge(嫉妒)、deny(否认)、envy(妒忌)、spare(饶恕)和save(挽救)。由于这些动词不含有“致使运动”的意思,因此,毫不奇怪,它们中的大多数都适合介词与格构式——你既不能说They fined twenty-five cents from her(他们从她那儿罚了25美分),也不能说on her(在她身上)或of her(从她那里)。
然而,双宾语构式并非不假思索地将所有纯粹的受益格和受害格都禁足于门外。在有些情况下,即使某人得到了帮助,或是受到了伤害,但他并没有什么改变,这时双宾语构式就又派上了用场。这种情况最典型的例子就是give和do所构成的习语。
另一类例子涉及的是一些象征性的奉献行为。
非标准美语中还有另一类常见的“自助式构式”(help-yourself construction)。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造新词的祈使反驳,一种流行于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习语,意为“别以为你对我大包大揽或指手画脚的就是在帮我”。
尽管这些说法听起来有点儿装腔作势,但这类习语在报纸和互联网上始终可见。下面是我搜集的一些例子:UT me no UTs(出自一篇短文的标题,抗议用两个字母的缩写形式代替地区邮政地址,比如,把Utah缩写成UT)、Comment me no comments(评价我却没有评语)、Blog me no blogs(让我看博客却不是博客),甚至Jeff Malone me no Jeff Malones,这来源于一个篮球记者反对马龙是全明星材料的说法的报道。
为什么英语这种语言——事实上是很多语言,对“给予”和“收益”、“否认”和“伤害”使用相同的构式呢?这个问题可以由另一种语法隐喻来解释——“殷实就是拥有财产”“帮助就是给予”。占有者和受益者在双宾语构式中的模糊性所揭示的只是这类隐喻关于“帮助-即是-给予”那部分,事实上,它还有另外一个更加基础的部分,即“殷实-即是-拥有”,这部分隐喻在动词have所构成的习语中非常常见。举例来说,我们谈论having good fortune(有好运气)、having it made(有成功把握)、having a good time(玩得高兴)、having a hall(有一个大厅)、having it all(拥有一切)、having your teeth fixed(修牙)、having something for dinner(晚餐吃东西)、having someone for dinner(有人来吃晚饭)、having someone(拥有某人——在性方面)以及having someone where you want him(随叫随到)。与格构式向我们再次展示了人类大脑以落地有声的具体方式表征抽象概念的这一事实(至少在大脑与语言接口处是这样的):殷实被表征为拥有财产;了解某事被表征为掌握了它;拥有某种东西被表征为让它靠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