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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论文怎么写?

【通常我写作论文的方式是先列出基本的框架,也称为论文大纲,然后再一部分一部分地进行具体写作。因为框架或大纲反映的是论文的逻辑线索和层次结构,我认为十分重要,所以在本书的“论文怎么写”这一部分,也专门列出每一篇论文的整体框架。读者在写作论文时也可以参考这种方法。】

一、论文总体框架

这篇论文在结构上基本上是按照定量研究论文常见的表达方式,分为“问题与背景”(导言)、“研究设计”(方法)、“结果与分析”、“总结与讨论”(结论)几个大的部分。论文总体框架如表1-1所示。

表1-1 论文总体框架

二、论文写作解析

这篇论文发表在《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1期上。 原稿中有相关的统计表格,发表时编辑删掉了,导致读者看不到统计结果,也不方便阅读对结果的分析。此处按照原稿刊出,以利于对论文的写作要点进行分析和说明。下文中的内容为我对论文写作方法的说明性文字,其他内容均为论文原文。各章体例都是如此,后文不再一一说明。

偏见与现实
独生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与分析

风笑天

【本文的题目采用双标题形式,主标题“偏见与现实”以精练的语言提示了研究的观点和结论,即社会中存在的独生子女是“小皇帝”的看法不正确,是一种偏见,现实开展调查所得到的结果并非如此。副标题则指明本文研究的主题是独生子女教育问题。这种标题形式比起单纯用副标题来说,既醒目,又强调了研究的结论,效果更好。】

摘要:本文以湖北省5个市镇1 293名小学生家庭调查所得资料为依据,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从4个大的方面运用19项具体的指标对独生子女家长与非独生子女家长溺爱孩子的行为表现进行了全面的测量、统计、比较和分析。结果表明:两类家长在溺爱孩子的行为表现上,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这一结果否定了独生子女家长比非独生子女家长更溺爱孩子的假设,也否定了近年来社会上所存在的那种认为独生子女都是“小皇帝”的偏见。

一、导言

独生子女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出现在我国社会中的一代特殊人口。据统计,到1989年上半年止,全国已领证的独生子女人数达到3 400万。 大批独生子女的出现,给中国社会的许多方面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而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则是当前涉及家庭、学校和社会,引起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和社会学家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

从目前的情况看,独生子女教育问题主要涉及两个大的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关独生子女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溺爱孩子的问题;二是有关独生子女家长在孩子的智力发展上期望过高、拔苗助长的问题。然而,在现有文献中尚未见到系统地描述和分析这些现象的实证研究,因此,对于这两方面的状况,除了人人都可以说出的一些感觉或印象外,还没有比较客观的、有一定依据和说服力的定量描述与分析。本文的目的,正是试图以实地调查的结果,来分析和探讨其中的一个方面:独生子女家长溺爱孩子的问题。(第二个方面的内容,笔者将在另一篇论文中详细探讨。)

对独生子女家长溺爱孩子现象的最典型描述,也是眼下最为流行的说法是:独生子女是一代被家长宠坏的“小皇帝”!用一篇在中国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报告文学中的话来说,就是:“凌驾于家庭、父母及亲属之上的‘小皇帝’,已遍及千家万户。不久的将来,中国将会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小皇帝’。”

我们知道,独生子女不会生来就是“小皇帝”,他们与那些非独生子女在先天上是不存在明显差别的。因为非独生子女中的老大在其弟妹出生之前,也是独生子女,而任何一个独生子女,只要其父母再生一个弟妹,他马上就成了非独生子女。所以,如果当今我国社会中的独生子女是与非独生子女有显著不同的“小皇帝”,那么,其原因只能是他们后天生长的环境不同,尤其是他们的父母对他们的教养方式不同,即只有溺爱孩子的家长才会培养出“小皇帝”。现在的问题是:独生子女家长在总体上比非独生子女家长更溺爱孩子吗?

【读者可以注意一下导言部分的写法。导言部分从独生子女人口产生引入,在简述其数量庞大的同时,提出全社会关注的独生子女教育问题;再从教育问题集中到家长溺爱孩子问题,即“小皇帝”的问题。这种写法就是我在《社会研究方法》教材中所说的“漏斗式”写法,即从大的背景逐步缩小到本研究的焦点问题。最后一段指出“小皇帝”问题实质是父母教养方式问题,由此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

二、方法

【对于采用调查研究方式进行的研究来说,在论文的方法部分最应该报告的内容就是样本抽取方式、变量及其操作化方式以及问卷资料实地收集方式和统计分析方法。所以文中对这3个方面进行了十分详细的介绍。】

(一)样本抽取

笔者在地处全国中心地带且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家庭结构等方面均处于全国中等水平的湖北省,选取了武汉市、黄石市、沙市市、仙桃市、云梦县城关镇这5个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市镇作为调查点。按照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从5个市镇中抽取了15所小学(每地3所)一至六年级共30个整班(每年级5个班)的1 342名小学生,这些小学生的家庭就构成本次调查的样本。由于实际完成调查的共有1 293个家庭,故本研究的实际样本容量为1 293个个案。表1是这1 293名小学生的基本情况。

【实际上还应该更详细地说明这15所小学30个班级的具体抽取方式和过程。我在博士论文中进行了专门介绍 ,而将此文投到编辑部时却忽略了这一点。】

表1 1 293名小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关于这一小学生样本的代表性,我们可用独生子女的比重这一指标,同现有文献中的有关结果进行比较。

章永生1989年所发表的对北京两所小学一至六年级12个班及3所中学18个班的调查结果表明,独生子女在小学生中的比重为51.9%,非独生子女比重为48.1%(按其表中小学二年级至初中一年级的结果计算,因1988年调查时这一部分学生正好处于小学一至六年级)。 本研究的小学生样本中,二者比重分别为56.9%和43.1%,相差不大。

另据1987年一项对杭州市10所中小学的调查结果,小学一、二年级中独生子女占71.8%,三、四年级中占53.6%,五、六年级中占40.6%。 本研究的样本中,三种比重分别为76.2%、52.1%和37.6%,相差也不大。

【在列出样本基本情况统计表后,专门进行了样本代表性的评估,即用同类的其他调查结果和本调查结果进行比较。这样做进一步增强了样本代表性的可信程度。】

(二)概念测量

要实证地探讨两部分家长在溺爱孩子方面的表现,必须首先将溺爱的概念分解成可以实际测量的具体指标。由于“溺爱”这一概念不像“性别”“年龄”等概念那样含义明确单一,而是有着多种多样、形式各异的具体表现,因此,要对它进行测量,就需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运用多个指标来进行。然而,一项具体的研究受人力、物力、时间等多种因素的限制,所能允许或包含的变量及指标又是十分有限的。因此,我们必须做些简化工作,努力抓住“溺爱”概念的最主要特征进行测量。

本着这一指导思想,笔者在本研究中,综合现有文献对溺爱现象的描述和讨论,并结合自己在探索性研究中向小学教师调查询问所得到的认识,暂把“溺爱”这一概念的内涵界定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不注意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

(2)不注意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

(3)对孩子过分迁就;

(4)物质上对孩子尽量满足。

对于上述每一个方面,笔者在问卷中都用4~6个具体的问题作为指标进行了测量。在总共19项指标中,有些是通过直接测量孩子的行为习惯来达到间接测量家长行为表现的目的的,有些则是对家长行为的直接测量,还有些是对家长心态和想法的测量。

(三)资料收集与分析

本研究所用资料均来源于实地调查的结果。资料收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自填问卷来收集定量资料,二是通过个案访谈来获得定性资料。其中,以定量资料的收集为主。

首先,笔者在阅读有关独生子女的文献的基础上,结合1988年3月在武汉市进行的小范围探索性工作,设计出调查问卷的初稿。然后,于5月份赴武汉市和黄冈县城关镇进行了两次试调查。一次以问卷为主,一次以访谈为主。8月,根据试调查的结果对问卷进行了修改,设计出正式的问卷。最后,于1988年9月至11月亲自赴五市镇,一所小学一所小学地开展实地调查工作。问卷由所抽中班级的班主任老师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请家长填写(随问卷附有写好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填写好的问卷一部分由家长直接寄回,一部分由老师统一收齐后寄回。实际发出问卷1 342份,收回有效问卷1 293份,有效回收率为96.3%。此外,笔者还深入到一部分学生家中,对家长进行了访问调查。

全部问卷资料均输入计算机,采用SPSS/PC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根据本研究的目的和要求,主要采用卡方检验法( χ 2 )对子女数目(即是否独生子女)这一自变量与用来测量溺爱概念的19个因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检定自变量与因变量二者不相关的假设,显著度规定为0.05。此外,还采取控制变量的方法,对某些特定的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判定。

三、结果与分析

【由于本研究的目标是比较两类家长溺爱孩子的行为表现,所以统计分析就是对所有测量指标一一进行统计比较,并进行卡方检验。】

(一)两类家长在培养孩子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情况(见表2)

表2 两类家长在培养孩子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情况 %

续表

表2的结果表明,在所测量的6项指标(洗头、洗澡、穿衣、收拾书包、整理床铺和上学依靠自己还是依靠父母)中,除了收拾书包一项两类总体间的差别很小(仅相差2.5%)外,其他5项指标的统计结果都表现出了较大的差异(非独生子女低于独生子女)。并且,所有的 χ 2 检测结果都表明,这种差异是显著的。

【得到上述结果时,不成熟的研究者可能会贸然就下结论说,独生子女家长做得比非独生子女家长差。所以,下面的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从这一结果中,我们是否就可以认为,独生子女家长在培养孩子生活自理能力方面做得比非独生子女家长差呢?下这样的结论似乎还嫌过早,因为我们不能忽视其他因素对调查结果的影响。表1的结果告诉我们,样本中独生子女总体与非独生子女总体之间,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别。比如,低年级中独生子女的比例高,而高年级中非独生子女的比例高。同时,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无疑又是一个与儿童年龄密切相关的变量。

【上面的这两句话是问题的关键。表1中的样本基本状况在这里发挥了作用。而年龄既与表1有关,也与生活自理能力有关,所以要控制年龄的影响。】

根据这一思路,我们得到下列结果(见表3):

表3 控制年级后两类儿童生活自理情况

续表

表3的结果表明,当我们控制了年级这一变量,即在同等年龄段的儿童中进行比较时,统计结果与前面表2的结果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先看低年级中两类儿童的情况,在5项指标中,虽然每一分表中的百分比仍然呈现出一定的差别,但是, χ 2 检定的结果却表明:除了在接送孩子上学这一项中,两类总体继续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外,其余4项指标中的差异则基本都消失了。再看中年级及高年级中两类儿童的情况,所得结果几乎与低年级中的情况完全一样。

这一结果说明,表2中所出现的两类家长在培养孩子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诸多差异,都是虚假的,都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在不同年级中所占的比重不同造成的。一旦排除了不同年级中两类儿童不同的影响,即在相同年级的儿童中进行比较,两类家长在这方面的差异也就随之消失了。

【这种通过控制相关变量来排除虚假关系、确证两变量之间关系性质的方法,大大增强了结论的说服力。同时,对于唯一的例外,也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而不能蒙混过去。】

当然,我们还必须对接送孩子上学这项仍表现出显著差异的现象,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的确,笔者在所调查的15所小学中,都看到了家长接送孩子上学的现象。各小学的领导、老师也都谈到了这一现象,《光明日报》等报刊上,也曾登载过反映这一现象的照片和文章。 这些都说明,家长接送孩子上学的现象在各地小学中普遍存在着。

为了分析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特别是两类家长在这方面存在明显差别的原因,有必要详细分析当前接送孩子上学的现状和特点。我们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了统计。详见表4。

表4 两类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情况统计

续表

注:括号中的百分比“(%)”为横行百分比。

先看看接送孩子上学的总体情况。从表4合计栏里可以看出,每天接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占全部家长的13.4%,即平均每7名小学生中,就有一名是由家长每天接送的。这样,一个有七八百名学生的中等规模的小学中,每天就有100名左右小学生由家长接送。若再加上一些有时接送的,其比重的确是十分可观的。

进一步的计算和分析发现,这种接送孩子上学的现象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1)无论年级高低,独生子女家长每天接送的都比非独生子女家长多,有时接送的也比非独生子女家长多,而不接送的比非独生子女家长少;(2)在每天接送的学生中,低年级占74.2%,中年级占19.2%,高年级占6.6%,说明接送的主要是低年级学生;(3)年级越低,两类家长每天接送孩子的比例相差越大,高年级中相差2%左右,中年级相差6%左右,而低年级则相差20%左右。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每天接送孩子的主要是低年级独生子女的家长。

【通过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实事求是地说明接送孩子的的确是低年级独生子女的家长,从而引出对这一现象的进一步分析。】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现象是不是主要由独生子女家长溺爱孩子造成的呢?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家长接送孩子上学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而独生子女家长中,接送孩子上学的最主要原因是担心孩子的安全。一位身为武汉市公共汽车公司司机的独生子女母亲告诉笔者:“虽然我们家离学校很近,只5分钟路程,但因为要过一个三岔路口,所以我每天仍然接送孩子上学。同时,我们还从不让她单独上街买东西,来往车辆太多,很不安全。”这样一位成天开公共汽车、常年与城市交通打交道、比一般人更熟悉交通情况的母亲所反映的情况,突出地体现了广大独生子女家长的心态。

【列举这个身为公共汽车司机的独生子女母亲的特定个案,显然具有更好的说服力。】

应该承认,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目前城市中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多。以湖北为例,1988年民用汽车拥有量是1949年的153倍,1958年的31倍,1966年的15倍,1978年的3倍。

正是汽车的增加,使得一些小学周围的交通环境变得比较复杂,六七岁的孩子的确应付不了。独生子女家长接送一段时间低年级(特别是一年级)的孩子,应该说并非不合情理。北京市有些小学还主动要求低年级学生家长每天接送孩子,以保证孩子的安全。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绝大多数家长都是会让孩子自己上学的。表3的统计也显示,随着年级的增高,每天接送孩子的独生子女家长的比例急剧减少:低年级中占31.2%,中年级占10.7%,高年级则不到5%。同时,如果把与哥哥姐姐一道上学也看作家长接送的话(二者作用相似),那么,低年级非独生子女中,每天接送的比例也达到32.4%,还略高于独生子女的比例。以上分析表明,溺爱孩子不是使得独生子女家长与非独生子女家长在接送孩子上学方面表现出明显差异的主要原因。

【用汽车拥有量的增加说明城市交通复杂化,再列举有的小学主动要求家长接送孩子,以及将非独生子女与哥哥姐姐一起上学的比例相加等,都支持了上述差别不是独生子女家长溺爱孩子所造成的这一结论。】

综合上面6项指标的结果和我们的分析,不难看出:独生子女家长与非独生子女家长在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方面,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别。

(二)两类家长在培养孩子劳动习惯方面的情况(见表5)

表5 两类儿童在家做家务情况统计 %

表5的结果显示,在5项简单的家务劳动(抹桌子、扫地、洗碗、上街买东西、洗手绢)方面,有2项两类儿童之间的差异不显著。对于其中存在显著性差异的3项结果,我们同样通过控制学生的年级这一因素来做进一步的分析。因为一般来说,做家务的能力和习惯,也是与儿童年龄有关的。控制了学生的年级后,就可以排除这一方面的影响。结果见表6。

表6 控制年级后两类儿童在家做家务情况统计

表6的结果表明,除洗碗一项在各年级中继续呈现出显著性差异外,另外两项指标在大部分年级中都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这说明,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在抹桌子、扫地两项指标上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不同年级中两部分儿童的比例不同。那么,为什么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在洗碗一项上,仍然存在显著性差异呢?

【对存在显著性差异的一项依然需要进行专门的分析和说明。】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许多独生子女家长眼里,厨房是不宜让孩子去的地方。因为厨房里的煤气炉、火、刀等等,对孩子来说都是不安全的因素。在家长看来,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让孩子做些家务事是应该的,但孩子的安全更是要处处注意的。在家抹抹桌子、扫扫地,到附近的商店买点东西,也可以培养孩子的劳动观念和习惯。因此,一些家长很少让孩子去厨房做事,其中自然也包括洗碗。另一些家长则主要考虑的是孩子洗碗的实际效果。因为孩子洗几个碗的结果,是大人们要更频繁地给孩子换洗衣服。因此,一些平常总希望把孩子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独生子女家长,以及一些平常工作较忙,不可能常洗衣服的家长,自然很少让孩子去厨房洗碗了。

综合上述分析,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方面,独生子女家长与非独生子女家长之间,也不存在显著的差别。

(三)两类家长在迁就孩子方面的情况(见表7)

表7 两类家长迁就孩子方面的情况统计 %

续表

表7的结果表明,在4项指标中,有3项指标的统计结果是两类家长无显著性差异。唯一表现出显著性差异的是“买东西”一项。尽管两类家长在这一指标上的百分比之间只相差5.1个百分点,但 χ 2 检定达到了0.05的显著度。这种差异还具有一个奇怪的特点,那就是它与人们平常的理解和印象似乎正好相反——当孩子看见别人的新东西吵着要买时,是非独生子女家长而不是独生子女家长更多地迁就孩子的要求,总是尽快同样买一件。

这一结果正常吗?它反映了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吗?回答是肯定的。理解这一结果的关键在于:独生子女家长与非独生子女家长面对孩子吵着要买某件物品这种情况的比例不一样。非独生子女家长通常比独生子女家长更多地处于这种情形中,更多地面临孩子的这种要求。而独生子女家长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主动为孩子买各种物品,因此,他们的孩子——独生子女们——面临那种“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情况远比非独生子女少。这样,独生子女提出这种要求的比例自然也就远小于非独生子女的这一比例。

【当出现与常识或研究者的预判不一致的结果时,一定要认真思考,找出出现这种看似“不正常”实际上非常正常的结果的真正原因。这正是科学研究不同于常识的地方。】

(四)两类家长在物质上满足孩子的情况(见表8)

表8 两类家长在物质上满足孩子的情况统计 %

续表

表8的结果表明,除了去商店买东西一项存在显著差异外,其他三项指标差异都不显著。从家长平常给孩子零用钱的情况看,人们的印象似乎是,独生子女的家长会更经常地给孩子零用钱。可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两部分家长经常给孩子零用钱的比例都是10%多一点,有时给的比例也都是30%多一点。 χ 2 检定表明,在给孩子零用钱方面,两部分家长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差别。

指标“每次带孩子去商店,都给他买了东西”与否以及“宁可自己省一点,也要满足孩子”与否主要是对家长心理状态的测量。二者的结果表明,两部分家长在给孩子买东西方面的心理状态,总体上看是基本相同的。

唯一表现出显著性差异的是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给孩子买东西的情况。约有40%的独生子女家长每次带孩子去商店都给孩子买了东西,而做到这一点的非独生子女家长只有约30%。既然两部分家长在“爱子之心”上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异,为什么在具体行动上却又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呢?这同样是由两类家庭所拥有的不同经济条件决定的(见表9)。

表9 两类家庭月人均收入情况统计 %

从表9中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独生子女家庭与非独生子女家庭的月人均收入分布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约有一半的非独生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处于50元以下,而独生子女家庭约有一半月人均收入在76元以上。这种明显的差异主要是由两类家庭的人口数目不一样造成的。正是经济条件的差异,导致两部分家长在给孩子买东西方面出现一些差异。也正是由于这种买东西方面的差异,导致独生子女家长较少地(而非独生子女家长较多地)面临孩子吵着要买某件物品的境地。

【实际上,我在博士论文中在控制两类家庭的收入后再进行比较,结果这方面也不存在显著差别了。】

上述结果和分析表明,在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上,两部分家长的心态和行为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由于他们各自实际的经济基础和条件不同,因而在给孩子买东西方面,两部分家长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

四、结论

【通常,这一部分的标题应该是“结论与讨论”。但我当时头脑中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即像许多研究生一样,还不懂得要进行讨论)。论文中仅仅写出了研究的结论。十分遗憾,论文缺少了对研究结论的相关讨论,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以上我们分别从4个大的方面,用19项具体的指标,对家长溺爱孩子的行为表现进行了全面的测量、统计、比较和分析,并通过控制某些变量的方法,进行了更深入一步的探讨。几乎所有的结果都一致表明:两类家长在溺爱孩子的行为表现上,不存在显著的差异。实地调查和研究的结果,否定了“独生子女家长比非独生子女家长更溺爱孩子”的假设。同时,也否定了近几年来一直为人们所接受的“独生子女是小皇帝”的观念。正是依据实地调查所得到的这一结果,我们可以有理由地说明两点,这就是:一方面,独生子女家长中,溺爱孩子的只是极少的一部分,并不是所有的独生子女家长都溺爱孩子;另一方面,现实社会中溺爱孩子的,并不是只有独生子女家长,同时也有非独生子女家长。根据这两点,我们还能有理由地说明另外两点:一方面,现实社会中的千百万独生子女,并非都是“小皇帝”。中国目前没有出现,将来也不会出现“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小皇帝’”的严酷现实。另一方面,目前社会中所存在的“小皇帝”们,并不都是独生子女,其中也有一部分非独生子女。

最后,需要略做说明的是,由于本研究仅抽取了湖北省的5个市镇作为调查点,仅调查了城市中学龄儿童家庭的情况,因此,本文的结论也主要在这一范围内成立。至于全国范围内学龄前儿童及中学生家庭的情况,则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此外,对于溺爱孩子行为的测量,本研究只是一种初步的探索和尝试。而在这方面更为完善的指标,也同样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的研究来提供。

【每一项经验研究,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局限。所以,在论文的结尾,应该对研究的局限进行实事求是的说明。这是研究者负责任的表现。我在论文结尾主要说明了本研究两方面的局限:一是样本的局限,不一定能推论到全国、学龄前儿童以及中学生家庭;二是操作化的局限,溺爱的测量指标可能并不完善。】 gIK6U0MgSEJVfOsv5XoB4izZ9GQ7dXFAANR7G1t+n4WihLnnCw++1USYX44q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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