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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内需社会需要做什么

在走出了金融危机的阴影之后,中国政府开始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希望通过结构性调整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尽管结构调整是多方面的,例如突出环保和低碳经济导向,但其最高的目标应该是建立一个内需社会。没有这样一个目标,结构调整最终会不了了之。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出口的努力还是会继续,但如果国内市场不能得到建立,内需社会就很难出现。不管其他方面做得怎样好,没有内需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局面很难维持。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内需社会建设不好,中国社会内部各种社会问题就会恶化,从而影响政治和社会的稳定。

在建设内需社会方面,中国面临三大问题和三大任务。首要的问题是经济结构的合理性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中国现在面临很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但大多数问题唯有通过进一步的发展来解决。没有发展,问题会恶化得更厉害。但同时也要回答一个“什么样的发展”的问题。一些发展是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但也有一些发展不仅解决不了老问题,而且还会导致新问题的产生。作为当今公认的经济增长的衡量方法,GDP本身是中性的,但GDP所衡量的经济增长本身对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会产生负面或正面的影响。如果GDP来自技术、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那就是积极的发展;但如果GDP来自于对社会的破坏,如教育、医疗和房地产的高度产业化,那么就是负面的发展。很显然,中国要追求积极面的发展,避免负面的发展。

攻克市场化不足的障碍

有很多举措可以促进积极面的发展。在经济领域,要继续推进以深化市场化为目标的改革。中国面临的问题是经济领域的市场化不足,而社会方面的市场化过度。人们所说的“权贵经济”就是导致市场化不足的一个主要障碍。这尤其表现在国有企业领域。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国有企业“法人化”或“公司化”非常有效,但因为缺乏后续的改革,大型国企逐渐成为既享受某种垄断地位,又有独立行动能力,还能够调动强大政治、经济资源的利益个体。在缺失有效的公司治理改革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实际上被国家“代理人”层层掌控。在国家层次上,垄断央企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国家的有效监督和管制。国有企业的作为本来应当和公共利益相一致,但现在的国有企业并不代表公共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相反,在很多方面,与公共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背道而驰。在很大程度上,国有企业已经被变相地“私有化”,即国有企业的代理人运作国有企业仅仅是为了其私人的利益,并且是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来追求私人利益。

很多国有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其积累财富依靠的一是行政垄断,二是利用国家权力和财力优势向其他部门和领域扩张,造成了今天财富从民间转移到国家(国富民穷)、从多数人转移到少数人(富者愈富和穷者愈穷)、从地方转移到中央(地方穷和中央富)的局面。

如何改变这种恶性循环的局面?首先,必须给国有企业设定边界。没有边界,国有企业必然滥用权力。民间资本能够做、也能做好的领域,尽量让民间资本来做,国有企业可以退出。同样重要的是要引入国有部门之间、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之间的竞争。只有竞争才能提高劳动生产力。要竞争,就要开放。现在由国有企业垄断的领域必须开放给民间资本。中国现在是个资本过剩的国家,大量的民间资本处于盲目流动状态。如果不开放新的投资领域给民间资本,它们就会进入社会领域,如具有重大政治社会意义的房地产领域,对正常的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即使是一些有必要保留一定国有垄断的部门,如能源、电力、交通与通信,也可实现参与型发展,如容许一定比例的民间资本进入。目前国有企业开放的局面非常不合理,国有企业的大门向国际投资公司敞开,但不容许或者限制国内民间资本进入。这就相当于国际公司也在利用中国的国家权力来获取在中国的利益,而牺牲了中国本身的利益。为了获取技术和管理经验,国有企业向国际资本开放有其理性的一面,但并不可以向中国自己的民间资本关闭大门。

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

第二个大问题是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如果不能保证全体人民参与经济增长成果的分享,那么收入差异就会越来越大,社会两极化成为必然。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不仅不能成为内需社会,而且还会成为非常不稳定的社会。这两个特点的存在本身也是可持续经济成长的结构性障碍。从历史经验来看,任何一个消费社会都必须具备最低限度的社会公平;从经济层面来说,最低限度的社会公平源自社会对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

在经济成果的分享方面,中国面临两大挑战。一是一次分配的不公平。中国长期以来的指导思想是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这是大错特错的。一次分配是结构性问题,一次分配不能做到基本的公平,那么二次分配再努力也会无济于事。在一次分配问题上,中国经济显然是问题重重。首先是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发展不均衡。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是达到收入分配公平的最有效的方法,但中国的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民营部门一直被国家的政策和法规所歧视。国家各方面的优势资源和扶持政策大多流向大型国有企业。例如,对付2008年金融危机的四万亿大多就流向了央企和地方政府,并没有惠及中小企业。

其次,国有部门的灰色收入过多,国有企业犹如独立王国。很多国有企业尽管名义上是国有的,享受国家赋予的行政垄断和融资优势,但企业老总具有高度的自由来支配国企收入。即使是在平均收入较高的大型垄断国企内部,管理人员的高薪高福利和一线工人的低薪低福利也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一方面造成整个社会的分配不均,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大型国有企业本身的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劳动者劳动所得过少。政府亲商有余,亲民不足。尤其是为GDP增长服务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过度压低各种资源价格。许多地方政府和资本的关系过于紧密,往往站在资方一边,拼命压低劳动者工资和福利水平,而对保护普通劳动者的尊严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则置若罔闻。这样做从短期看似乎在帮助企业,但从长远看则是害了企业,因为企业可以充分压低劳动成本,从而没有动力来提高技术和劳动生产率,结果政府实际上帮助企业维持在低技术水平。珠江三角洲在这方面可说是典型,30年前使用低技术的农民工,30年后仍然如此,劳动者收入提高远远落后于GDP产值。因为没有技术的进步,今天珠三角已经感到力不从心,后继乏力,不可持续。

二次分配在分享成果上也很重要。中国目前的税制很大程度上还是递减而不是递增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现在的主税,对于调节收入作用有限。而对于直接税而言,现在的局面是,针对普通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而对富人的税收,如各种财富和财产税,不是尚未建立,就是收不上来。这就造成了富人消费过度而穷人消费不足的情况。比起收入的不平等,中国财富集中的程度更是已经超越美国。民间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私人资本的投资领域又很有限,于是形成了私人投资盲流,大肆炒作房地产或者任何一种可以炒作的基本日常消费品,破坏市场秩序。最后,这里还有一个税收“私人化”问题。征税本来是政府的事情,但很多地方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欺压民间投资者,甚至不惜使用种种不法手段来牟取私利。税收的“私人化”不仅影响了国家的税收,而且也遏制着民营企业的发展。

确立保护社会的政策

建立内需社会的第三个大问题是要确立社会政策。在GDP主义思想指导下,各级政府长期以来不分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造成了社会领域的过度市场化。社会领域市场化的这十几年,中国社会从根基上遭到破坏,派生出无穷无尽的社会问题。没有有效的社会保护机制,就很难造就中产阶级的成长。现实的情形是,中产阶级在高房价的压迫下正在“无产阶级化”。没有中产阶级,又怎么会有社会消费和“内需经济”?很显然,要确立内需社会,首先必须建立能够保障社会存在的社会政策。

尽管有关部门对所有这些问题也有认识,并且开始实施一些政策,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政策仍然具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特征。针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还是没有明确的政策思路,更没有切实有效的政策。只有把经济结构调整放在中国社会发展的总体背景下,中国才会有思想的解放,才会有有效的政策,才会形成足够的政策动力。

原刊于《联合早报》2010年6月15日 H09E7MtXRQkvf+scq0mAHckyAdE0lFj7mPMmm+MkhXQ/DIIun16MBGE1qBE0jZ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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