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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至重:慎刑与不杀言事者的宽仁政风

宋太祖在建立宋朝后,通过一系列的集权化改革,逐渐走出了五代乱世。但乱世并未因此而终结,因为天下尚未一统,五代遗留的弊政也尚未革除。

和大多数乱世起家的开国皇帝一样,宋太祖也不得不挥旄舞钺,完成统一。

宋朝建立之初,南方的割据政权主要有荆南、湖南、后蜀、南汉、南唐、吴越和漳泉;北方除了北汉,还有被它的宗主国即契丹族建立的辽朝所占据的幽燕地区等待收复。

为实现统一,宋太祖继承了周世宗定下的先南后北的战略,优先消灭南方诸国。自唐朝中期开始,中国的经济重心逐渐南移,加上五代时期战乱频仍,中原王朝无力与劲敌辽朝展开决战。因此,宋太祖认为,只有优先统一南方,才能获取足够的经济资源,支持宋朝最终完成统一。

按照先南后北的战略,宋太祖于建隆四年(963)发动统一战争,到开宝九年(976)宋太祖去世前夕,宋朝已经消灭了绝大部分南方政权,残存的吴越和漳泉即将献土归附。北方的北汉,也在宋朝的连续打击下奄奄一息;甚至连曾经不可一世的辽朝也向宋朝频频示好,希望与宋朝和平相处。天下一统已成大势所趋。

与武功相比,具备基本儒学素养的宋太祖,文治不仅毫不逊色,甚至更胜一筹。如果说削夺兵权、集权中央所表现的是宋太祖对武人把持的禁军和藩镇的“严”;那么太祖朝的文治则更多地表现出宋太祖对文臣、百姓的“宽”,这集中体现在推行司法改革和开创宽仁风气上。

五代时期,和行政权、财政权一样,司法权也掌控在武人手里。这些人要么不熟悉法律,要么没有公平执法的概念,由此导致司法领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有法不依,随意执法,动辄判处重刑。

宋太祖本人也曾是这样的武人。后周显德三年(956),时任周世宗帐下大将的赵匡胤从攻南唐,克取滁州(今安徽省滁州市),并对该城实行军事管制。为了加强治安,赵匡胤一口气捕获了100多个盗贼,准备全部处死。当时正给赵匡胤做幕僚的赵普却认为,应该对盗贼一一进行审讯,然后才能定罪。赵匡胤接受了建议,经过审讯,发现居然有很多人是被冤枉的。

这件事给赵匡胤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因而在做了皇帝后,他便吸取教训,采取了慎刑的态度,尤其对死刑,非常谨慎。建隆二年(961)五月发生的“金州案”就是其中的代表。

宋朝初年,金州(今陕西省安康市)有个老汉名叫马从 ,为人忠厚。可他的大儿子马汉惠却是个泼皮无赖,不仅为祸乡里,甚至还谋害自己的族人。乡亲们对他是又恨又怕。马从 实在拿这个儿子没辙,只好与妻子和次子一起杀掉马汉惠,为乡里除了一害。

中国传统社会遵从儒家推崇的孝道,反映在法律方面,便是对“父杀子”罪行的从轻惩罚。宋初,相关法律仍然沿用《唐律疏议》的条文,条文规定:对于违犯教令的子孙,如果祖父母、父母将其殴打致死,就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如果是用刀砍死的,就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如果杀死的是没有违犯教令的子孙,惩罚就要加一个等级;如果是过失杀死子孙的,则判无罪释放。

因此,按照法律,马从 夫妇以父母身份杀死作恶多端的儿子,应该判处一年半至两年的有期徒刑;至于他们的次子,因为是从犯,所以也罪不至死。然而,金州防御使仇超与他的主要僚佐判官左扶在明知法律条文的情况下,仍然故意以谋杀罪处决了这一家三口。

宋太祖闻讯勃然大怒。他不仅将二人罢去职位,除去官员身份,还在对二人施以杖刑后将其流放海岛。这件事在全国引起巨大的轰动。四个月后,宋太祖发布诏令,要求各地平反冤假错案,国家的司法状况开始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起来。

以此为契机,宋太祖开始大力推进立法,完善司法体系。

首先是推进立法工作。

宋初法律以二三百年前的唐律为基础,兼用唐朝中后期及后唐、后晋、后周的相关法律,法令繁多混乱,使得执法者没有统一的法律可依。这简直就是有法不依、随意执法行为的温床。虽然周世宗时曾编撰了《周刑统》,但是条文仍然繁复,且不够严谨全面,使用起来依旧不便。

因此,建隆四年(963)二月,宋太祖命判大理寺事(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窦仪等人,再度修订法律,于当年十二月编成《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30卷,作为固定的律典;同时,又将自《周刑统》编成后,皇帝针对特定人和事发布的敕条编成《建隆编敕》4卷,作为《重详定宋刑统》的补充,颁行天下。

《重详定宋刑统》和《建隆编敕》使宋朝首次有了可供全国统一遵循的法律,也基本奠定了宋朝的法典体系。一方面,它反映了两宋两三百间年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更加适合当时的社会实际;另一方面,它贯穿着宋太祖“宽仁”“慎刑”的司法理念,对两宋三百余年的法制取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推进立法的同时,宋太祖又推动了司法机构改革。

五代时期,各地民事审判机构普遍遭到破坏,负责审理民事案件的几乎都是军事法庭。在中央,刑部和大理寺形同虚设,实际主持司法工作的是军巡院;在地方,则有马步院、子城司这些机构负责审理案件。只是看名字就能知道,这些都是由武人把控的部门。

因此,有多少冤假错案,不在于有多少个仇超和左扶,而在于军巡院、马步院、子城司。最终,子城司被禁止从事司法活动;军巡院从侍卫司划给了开封府,被改造成常规的司法机关;马步院则被司寇院取代。另外,凡是负责司法工作的官员,一律起用文官,严禁武人干涉司法。

建隆三年(962)三月,宋太祖宣布恢复死刑复核制,要求地方判决死刑案,必须将审判的卷宗上报朝廷。在朝廷的大理寺对案件依法决断后,报送刑部复核;刑部复核无误,才能将案件转交给宰相机构中书门下,做最后的裁决。以死刑复核制为代表,宋代的司法体系在太祖朝初步形成,宋人重视证据的司法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

在恢复死刑复核制前夕,宋太祖语重心长地说道:“五代诸侯飞扬跋扈,经常枉法杀人,朝廷竟然置而不问,刑部的职能几乎废止。况且人命至重,朝廷要如此姑息藩镇吗?!”

“人命至重”,这条宋太祖执政的重要理念,为日后大宋三百余年的政治文明画出了准线。

以慎刑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体现了宋太祖宽仁的执政理念,这一理念还进一步塑造了宋朝开明的政治风气。

宋太祖生性豁达、胸襟宽广,这一性格深刻影响了宋初的政治环境。作为宋太祖首席谋臣的赵普,对此最有感触。

赵普(922—992),字则平,幽州蓟县(今北京市)人。在宋初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中,赵普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乾德二年(964)正月,赵普正式出任朝廷里唯一的宰相,而且一当就是10年,足见宋太祖对赵普的信任和倚重。

赵普为了国事,经常顶撞宋太祖。有一次,他提议任命某人为某官,宋太祖不同意。第二天,赵普又奏请此事,宋太祖仍然不答应。第三天,当赵普再度强硬地提出这一议题时,宋太祖大发雷霆,将赵普的奏章撕裂,一把摔在地上。赵普却神态自若,缓缓捡起奏章,回家后修补完整,第四天又呈到宋太祖面前。这次,宋太祖终于批准了赵普的奏章。而赵普推荐的这个人后来也非常称职。

还有一次,某位官员立了功,赵普建议按规定提拔。可是宋太祖因为不喜欢这个人,便怒气冲冲地拒绝了。赵普毫不妥协,声称:“赏罚是天下的,不是陛下您一个人的!”宋太祖气得扭头进了皇宫,赵普就追到宫门口等着。最后,宋太祖只好答应了赵普的请求。

可见,军人出身的宋太祖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发怒,但他能够容忍甚至接受反对意见。这种政治上的宽容不仅体现在对于赵普个人身上,更反映在对整个宋朝政治环境的塑造上。

相传,宋太祖在太庙里藏了一块石碑,碑上刻了三条誓言。第一条誓言说,不得对后周柴氏子孙动用刑罚,哪怕他们有一天谋反,也只能在狱中赐死,不得公开处决,更不能株连亲属。第二条誓言说,不得杀害士大夫和上书言事的人。第三条誓言说,赵氏子孙如果违背前两条誓言,就要天打五雷轰。这三条内容被称作“太祖碑誓”。

关于太祖碑誓是否真实存在,自古以来就有争议。不过,学者普遍认为,太祖碑誓的内容确实反映出了宋朝真实的政治环境,这离不开赵匡胤本人奠定的基调。

前面提到过,自从永初元年(420)南朝宋建立起,我国历代王朝就形成了诛杀前朝逊帝和宗室的血腥传统。此后,一统太平如隋朝、唐朝,战乱频仍如南北朝、五代,540年间的14个王朝,没有一家一姓试图改变这个传统。

这个传统的终结者,是宋太祖。

如前所述,陈桥兵变后,周室三王得到了妥善安置。那么退位后的周恭帝郭宗训呢?宋太祖也没有对其痛下杀手,而是改封其为郑王,封其嫡母小符后为周太后,将二人迁居到皇宫最西侧的延福宫居住。

宋太祖不仅保全了逊帝,对降王也采取不杀政策,而且这一政策被后来的宋代君主继承。作为后周宗室后裔,柴氏子孙始终受到优待,以至于小说《杨家将》里的柴郡主、《水浒传》里的柴进,都被说成是柴氏后人。那些曾称帝称王者,如南汉后主刘鋹、北汉英武帝刘继元、吴越忠懿王钱俶,都于亡国后在开封安享晚年。至于荆南高继冲、湖南周保权、漳泉陈洪进这些半独立的割据者,后来甚至做起了宋朝的实职官员。

当然,这一切仍然要以不威胁到宋朝江山为前提。曹操曾经说过:“不可慕虚名而受实祸。”一旦实祸逼近,残酷的政治杀戮就随时有可能卷土重来。

郑王郭宗训后来被迁徙到房州(今湖北省十堰市房县),那里四面环山,是一座天然监狱,是历代贵族政治犯的归宿地。而担任知房州的,是宋太祖年轻时的老师辛文悦。在严密的监视下,整日提心吊胆的郭宗训郁郁寡欢,才21岁便撒手人寰。

那些受到优待的柴氏子孙实际上也与周世宗及后周无关。因为周世宗早已过继给周太祖,也早已改姓郭,从未认祖归宗。真正的世宗子孙并非“柴氏子孙”。后来,司马光和王安石还为此产生过争执。司马光强烈要求以郭姓后人作为周室代表,而王安石却执意要求继续以柴氏为周世宗后裔。最终,宋朝官方站在了王安石的一边。在柴氏子孙光鲜耀眼的背后,不仅周世宗的后代淹没于茫茫史海,甚至连周世宗郭荣的大名,也被以“柴荣”的名义遗留在人们的脑海里。

至于在蜀地影响极大的后蜀后主孟昶,思念故国的南唐后主李煜,更是成为当权者不得不除的眼中钉,二人被毒死的传说至今广为流传。

看来,不杀逊帝降王也是有条件的。但比起500年间光明正大的政治杀戮,宋初对逊帝降王不仅杀的极少,而且就算是杀也只能偷偷摸摸杀,因为这种事情已经上不得台面,历史多少还是披上了一抹温情的薄纱。

相比之下,不杀士大夫和上书言事者的真实性更强,影响也更大。

纵观宋太祖在位的17年,除了贪官污吏,宋太祖确实没有杀过文臣,更没有因为别人的言论不合己意而杀人。以此为出发点,不杀士大夫和上书言事者逐渐成为宋代皇帝和官员的共识。即便是在北宋后期政治极为动荡的年代里,这种共识仍然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宋神宗在位后期,曾因陕西用兵失利,准备杀掉一名转运使,遭到宰相蔡确的抵制。蔡确指出:“祖宗以来,没有杀过士大夫。没想到这种事要从陛下开始了。”宋神宗又打算将这名转运使发配充军,门下侍郎(副宰相)章惇反对说:“如此,还不如将他杀了。”宋神宗问为什么。章惇答:“士可杀,不可辱!”宋神宗气愤地说道:“痛快的事真是一件也做不得!”章惇继续顶撞说:“像这样的痛快事,做不得也好!”

到了宋神宗的儿子宋哲宗亲政时,变法派的章惇、蔡京、蔡卞等人猛烈抨击反对派,甚至罗织了反对派大臣吕大防、刘挚等人的诸多罪名,欲置之于死地。宋哲宗在接到章惇等人的奏章后问道:“这些人果然要造反吗?”章惇等回答:“确实有这样的心思,只不过行迹还没有暴露。”宋哲宗据此反驳道:“朕遵循祖宗的遗志,从来没有杀戮过大臣,把他们放了吧。”

正因为有了不杀士大夫和上书言事者这样一条“祖宗之法”,宋朝的士大夫才有了安身立命之本。学者们普遍认为,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开明的王朝。正是这种开明,将宋朝的文治推向了顶峰。而开明的奠基者,正是宋太祖赵匡胤。

五代遗留的弊政阴霾,开始在治世的曙光中消散。 az2TX9oGtFzBfVVMgtoFAh4+oxftkJIRWPNl2NFcEmhR8zAh5O4ALIN49PbyBm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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