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了禁军,宋太祖就控制了中央,解除了腹心之患。然而,要想在全国实施有效的统治,宋太祖还需要把中央的权力有效地延伸到地方,这就需要通过集权,收回地方权力。
唐末五代,地方上设有大量军事行政区,称为“藩镇”。节度使是藩镇的长官,总管境内一切行政、军事、司法、财政、监察等事务,是割据一方的“土皇帝”,地位和声望极高。五代时期,中原王朝依靠强大的禁军,虽然迫使藩镇称臣纳贡,但对藩镇控制下的地方官府鞭长莫及。藩镇一旦野心膨胀,就可能起兵叛乱,这就是当时的肢体之祸。
在平定二李之后,宋太祖曾向赵普咨询:“天下自唐末以来,数十年间,帝王换了八个姓,战斗不息,生民涂炭,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现在想平息战乱,使国家长治久安,应该怎么做?”
赵普回答:“原因无他,不过是藩镇权力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现在要对其治理,也别无他巧,只要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天下自然安定。”
太祖不待他说完便接道:“卿不要再说了,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今人常称赵普的对策为“削藩三大纲领”。“稍夺其权”是指逐渐收夺藩镇的行政权;“制其钱谷”是指收缴藩镇的财富,收夺藩镇的财政权;“收其精兵”是指收编藩镇的精锐军队,收夺藩镇的兵权。
赵普的对策可谓切中要害,不过提出“削藩三大纲领”并不需要太高的政治眼光。因为自中唐以来,历代在这些方面已经下了很多功夫。所以,赵普刚一提议,太祖马上就心领神会了。
真正需要政治智慧的是对“削藩三大纲领”的落实。要落实“削藩三大纲领”,就一定会触动藩镇利益,如何在此过程中不激化朝廷与藩镇的矛盾,对宋太祖和赵普来说着实是个考验。
首先,宋太祖如何通过渐进政策,逐步收夺藩镇的行政权呢?
节度使虽然威名赫赫,但在唐末五代的正式制度中却始终是“临时工”;因此,藩镇从来都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机构。中央朝廷之下,真正的地方官府只有州、县两级。
然而,绝大部分州、县实际上均由藩镇管辖。藩镇治所所在的州府称为“会府”,其行政长官州刺史或府尹均由节度使兼任。藩镇管辖的其他州称为“支郡”。支郡的长官刺史往往由节度使委派,尽管五代时期朝廷屡次强调,刺史必须由朝廷任命,可大多数时候,这种任命要么是一纸空文,要么是走走形式。州尚且如此,州下辖的县就更可想而知了。
藩镇之所以强大,是因为控制了地方的州政、县政;而要收夺藩镇的行政权,自然就要收夺州、县的行政权。这种在老虎嘴里拔牙的事情,必须等待时机。
宋太祖一等就是3年。
建隆四年(963)四月,宋朝先后灭掉荆南、湖南两个割据政权,两地旧有的藩镇体系也随之解体。宋太祖抓住机会,没有再在这一地区任命新的节度使,而是将新征服的州、县全部直隶朝廷,实际上罢废了支郡。此后,随着宋朝逐渐吞并南方诸国,越来越多的州、县在行政上直属中央,支郡制度在南方不复存在。
然而,对于雄踞一方的北方藩镇,问题就没那么简单了。
比如,那位曾被周世宗寄予厚望的天雄军节度使符彦卿。论身份,他是周世宗和赵光义的岳父;论实力,他是河北雄藩;论地位,他镇守着京城开封的门户;论威望,他是五代名将,宋太祖还是个毛头小子时,他就已经让契丹人闻风丧胆了。
显然,跟这样重量级的人物硬碰硬,宋太祖肯定会头破血流,因此得想其他的办法。
天雄军虽然只辖有大名府(今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东北),但大名府辖有17个属县。不少藩镇虽然支郡众多,但辖县还不及大名一个府。因此,天雄军在北方藩镇中实力仍为翘楚。符彦卿就是通过控制这17个县,成为令天下人高山仰止的头号强藩。
不过,县政虽然重要,但县令的级别并不高,这让宋太祖找到了突破口。他采用了朝官知县的办法,逐渐挖空了符彦卿的统治根基。
朝官,是指宋朝中央有权上朝谒见皇帝的高级文官;知县,是指认他官主持县政的一县之长。
建隆四年(963)六月的最后一天,符彦卿迎来四位不速之客。宋太祖以符彦卿在大名府“专恣不法,属邑不治”为由,派遣大理寺正奚屿知馆陶县(今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监察御史王祜知魏县(今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南)、监察御史杨应梦知永济县(今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北)、屯田员外郎于继徽知临清县(今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四县都是大名府的属县,四位知县理所应当要受符彦卿的节制。加之符彦卿本身也无意与宋太祖作对,因此对这项任命并没有表现出抵触情绪。
不过,这四位知县终究是带着大理寺正、监察御史等原有的官职来上任的,中央高级文官的身份绝非一般县令可比,符彦卿在礼仪上丝毫不敢怠慢。比如,知魏县的王祜,每次前来拜谒,符彦卿都会让属僚代摆筵席,安排住处,以示自己对知县个人和朝廷的友好。
符彦卿好不容易跟四位知县混熟了,没承想过了大半年,为防止节度使与地方官关系过密,宋太祖一纸皇命,知县全部换了人。符彦卿的公关工作又要从头再来。
新来知永济县的朝官是右赞善大夫周渭,但他对符彦卿的态度,可谓既不赞也不善。周渭去大名府上任时,符彦卿亲自到郊外迎接,这是极大的礼数。但周渭连马都没下,只是朝符彦卿拱拱手,算是还了礼。随后,周渭在公馆与符彦卿正式相见,却毫无下属初见长官的礼数,对符彦卿完全平礼相待。
主持县政后,周渭更是直接听命于朝廷,根本不把符彦卿放在眼里。当时县里有强盗伤了人,周渭立即派人追捕,然后连同藏匿强盗的同伙一并正法。这么大的案子,他连招呼都不向符彦卿打一个。其蔑视符彦卿的权威到如此程度,符彦卿却一声不吭。
就这样,符彦卿在辖区内的权威开始降低。随着朝官知县制度的推广,宋太祖开始将中央的权力渗透到各大藩镇的基层,并在此基础上派遣朝官知州。节度使的行政权力就这样被一步步架空,迁调甚至罢免节度使的时机也随之成熟。
将节度使调离自己苦心经营的大本营,这在五代时期是极为敏感的大事。周世宗时,每调离一位节度使,都会如临大敌,甚至要先发兵做好应对叛乱的准备,然后才敢发布调令。
相比之下,宋太祖就从容多了。开宝二年(969)七八月,宋太祖一纸调令,命符彦卿离开了盘踞15年之久的天雄军,去做凤翔节度使(治凤翔府,今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尽管符彦卿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却不敢有任何异议,只能匆匆上路。
这年十月,宋太祖又故技重演,再度上演了一出“杯酒释兵权”。不过,这次跟他喝酒的不再是当年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而是一群桀骜不驯、资历比皇帝都老的节度使。
酒酣之际,太祖从容地对他们说:“卿等都是国家的宿旧,却常年镇守藩镇,劳苦疲惫,这可不符合朕礼遇贤臣的本意啊。”
前任凤翔节度使王彦超眼看着符彦卿被强令去接自己的班,已经揣摩出宋太祖的心意,便主动请辞道:“臣本来也没什么功劳,长期冒受荣宠,如今岁数大了,希望能够退休,回家去过田园生活,这是臣最大的愿望。”
然而,其他节度使却不以为然,竞相炫耀起自己的战功,以示自己根本没老。没想到宋太祖冷冰冰地应道:“都是前朝旧事,有什么好提的!”
酒宴过后,包括王彦超在内,五位与会的节度使在一日之内被罢,留在开封城里养老。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与此同时,宋太祖逐渐将藩镇辖下的支郡改隶朝廷。到了太平兴国二年(977),也就是太祖去世、太宗赵光义继位后的第二年,节度使支郡制度终于被彻底废除。
这事与两位重量级人物有关:一位是曾任宰相的赵普,一位是太祖与太宗的舅舅杜审进。
宋太祖晚年,赵普罢相,出任河阳三城节度使,以孟州(今河南省孟州市)为会府,下辖支郡怀州(今河南省沁阳市)。
由于宋太宗曾与赵普势同水火,因此在继位后,他特意委派与赵普关系不佳的高保寅知怀州,希望通过高保寅来牵制赵普。然而,高保寅到任后,不但不能掣肘赵普,还被赵普穿了小鞋。一气之下,他上奏宋太宗,请求废除藩镇统领支郡的制度。宋太宗虽然没有骤然废除支郡,但还是将怀州改为朝廷的直辖州。
怀州“支”改“直”事件,成为新的风向标,首先捕捉到风向的是虢州(今河南省灵宝市)刺史许昌裔。虢州是保平军的支郡,许昌裔上奏称,宋太宗的舅舅、保平军节度使杜审进有许多工作失误。宋太宗随即派右拾遗李瀚前去巡视,李瀚巡视后汇报称:“节度使统领支郡,多任用亲信官吏掌管关津、市场,这非常不利于商业贸易,致使天下的货物流通不畅。希望陛下不再让节度使统领支郡,这也是削弱地方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的强干弱枝的办法。”
这年八月,宋太宗接受李瀚的建议,正式下诏将全国18个节度使的近40个支郡改为朝廷的直辖州。
至此,节度使统领支郡的制度被彻底废除,宋朝彻底完成了“稍夺其权”的任务。整个过程用了14年,竟然没有引发一场藩镇节度使的叛乱。可见,宋太祖的渐进策略发挥了巨大作用。
除了渐进策略,宋太祖在收权过程中还采取了以退为进或专业化等手段,这些手段在更为复杂的“制其钱谷”过程中被广泛使用。
作为大一统王朝,中央的财政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地方征收的。因而,如何对这些财税进行分配,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问题。自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6)起,中央与地方一直实行财税三分制,就是将地方征收的财税分成三份:一份上缴中央,称为“上供”;一份由节度使调用,称为“送使”或“留使”;一份留给州府自己使用,称为“留州”。
名义上,州府是直属于中央朝廷的地方官府,留州的财税属于朝廷而不属于藩镇。但实际上,中唐以来,各州府均被节度使控制,留州与送使并无区别。这样一来,上供的财税屈指可数,节度使却聚敛无度。
财税的征收包括现钱、粮食、布帛等多种形式。藩镇要养兵,就需要囤积大量的粮食。可相较于粮食,节度使们对现钱的需求反而更紧迫,这种需求是由兵制决定的。
当时,无论中央的朝廷,还是地方的藩镇,都在军队中普遍实行募兵制。士兵完全脱离生产,与朝廷或藩镇建立雇佣关系。士兵为雇主卖命打仗,雇主给士兵发兵饷。这些职业军人本质上与今天拿工资的上班族没有区别。作为货币的现钱方便购买生活用品,因而绝大多数士兵要求以现钱作为报酬。
结果,谁拥有更多的货币,谁就有能力笼络更多的士兵,进而操控军队,呼风唤雨。财税三分制,显然更有利于藩镇聚敛货币,这就成为藩镇割据的经济基础。为了聚敛更多的现钱,藩镇还大收商税,操纵金融,无所不用其极。
宋初,这样的局面丝毫没有改变。当时国家初立,宋太祖不可能去跟节度使“抢钱”,于是只好“曲线救国”,下令宽征商税,以变相减少藩镇的货币收入。
到了乾德二年(964),随着“稍夺其权”开始在南北同时落实,宋太祖将“制其钱谷”提上了日程。在赵普的建议下,宋太祖下诏,命令各州每年所收田租、商税,涉及货币的除了留在州中用于日常开支外,其余的一律送往京师。次年三月,宋太祖又重申了这道命令。
两道《乾德诏令》,事实上是宣布了在货币财税领域废除送使制度,改财税三分制为上供、留州二分制。
如此抢夺藩镇的钱袋子,宋太祖就不怕节度使造反?
当然怕,所以宋太祖做了妥协。尽管州府要将自用经费以外的财税全部上缴,可是自用经费有多少,全由州府说了算,州府完全可以虚报经费。更何况,当时绝大多数州府的行政权还掌握在节度使手里。两道诏令,充其量是把各州府的货币收入在名义上挂在朝廷名下,藩镇并没有太大损失,自然不会有抵触情绪。
可这就意味着,朝廷的国库依然没多进多少钱。
别着急,宋太祖还有后手,这一次,他动用了金融手段。
早在唐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在大宗贸易中越来越依赖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可是作为货币的现钱太笨重,运输携带极为不便。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社会上出现了“飞钱”业务。
在京经商的商人,可以将大量现钱交给节度使的进奏院(相当于驻京办事处),或交给京城富商开办的连锁金融机构,然后拿着进奏院或富商开出的票据,到相应的藩镇取款办事,这种汇兑业务就是“飞钱”。
通过飞钱,藩镇吸纳了巨额货币,操控金融,大发横财。唐朝朝廷虽屡下禁令,但由于飞钱符合市场需求,因此屡禁不止。
一心收夺藩镇财权的宋太祖,自然不会放纵节度使靠飞钱敛财,但也知道再下禁令于事无补。他干脆自己做起了“飞钱”业务。开宝三年(970)五月,宋太祖在开封开设便钱务,规定商人可以将现钱交给国库,然后由便钱务发给票据,商人凭票到各州府取款。
由于此前宋太祖的两道《乾德诏令》,已经使地方货币全部以留州名义挂在朝廷名下,这就为便钱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便钱务成立时,大规模的节度使迁调、罢免工作已经开始,自顾不暇的节度使既不敢也无力公然反抗。
这样,国库不断吸纳商人的货币,而各州府以留州名义虚报截留的货币却被商人兑换走,地方的货币变相流入朝廷的国库。在专业化的金融手段和其他各项政策的配合下,“制其钱谷”完美收官。
在“制其钱谷”的过程中,还有两件事值得一提。
一件事是朝官知场务。建隆元年(960)十一月,宋太祖在平定李重进后,便派枢密直学士杜韡监扬州税务,直接掌控一地的征税大权。这是朝官知场务的开始,甚至比朝官知县还要早。到了太祖朝中期,朝官知场务已经成为一种制度。
另一件事是“杯酒释财权”。据说,宋太祖曾在便殿举行酒宴,席间问一位节度使:“你除了上缴给朝廷的钱帛外,每年自己能留下多少钱?”节度使报了一个数额后,太祖又问:“你看这样行不行?这笔钱我来出,算你个人收入。你也不用守在藩镇了,干脆入朝为官,与朕日日宴乐。你以前每年收的钱,我照数发给你。怎么样?”节度使欣然同意。
“杯酒释财权”颇为传奇,很像是仿照“杯酒释兵权”杜撰的故事。不过,这个故事反映出的基本逻辑是真实的。“杯酒释财权”后,朝廷的收入虽然没有增加,但节度使因收入没有减少,而对朝廷收缴藩镇财权的抵触情绪大为减少。这与“杯酒释兵权”一样,都是通过一种经济补偿来达成赎买的目的。
失去行政权和财政权的藩镇,兵权自然也握不长久。
与“制其钱谷”类似,为了“收其精兵”,宋太祖也做了大量的铺垫工作。早在建隆二年(961)五月,太祖便下诏,要求藩镇提升那些骁勇善战的精锐士兵的个人等级。这道诏令获得了广大藩镇的积极响应,因为藩镇登记的精锐士兵越多,就越有理由截留更多的财税,从而就越有财力雇佣更多的士兵,供养更多的军队,然后对抗朝廷。
藩镇想得很美,却没想到因此掉进了宋太祖的陷阱。
乾德三年(965)八月,宋太祖终于公开了自己的真实目的,发布了开国以来第一道收编地方精兵的诏令。收兵令要求藩镇将精锐士兵送至开封,由朝廷的军头司负责拣选,符合标准的就留下补入禁军,不符合标准的就退回藩镇。由于有了四年前的准备,朝廷早已掌握了藩镇精兵的实际人数,使得藩镇无法瞒报。就这样,全国的精锐军队被征集到国都开封,藩镇军队走向衰落。
此后,地方精兵被源源不断地送入中央,驻扎在京城的禁军数量迅速膨胀到几十万人,几十万人的军费开支成了严峻的问题。
募兵制下,军人的工资以及军队的粮饷、装备全靠朝廷支付。对朝廷而言,既没钱养这么多人,也不需要这么多人,最佳的解决之道无过于裁军。但在传统募兵制下,军队根本就裁不下去。因为,对职业士兵而言,被裁员就意味着失业,一家老小要喝西北风。这帮人本来就是刀尖舔血的亡命之徒,真被逼到悬崖边上,分分钟就会给你再上演一次唐末五代“炒老板”、抢国都的传统兵变。
既要裁员,又不能裁员,这个矛盾恐怕早就被不少五代时期的掌兵者看穿了。可是在兵变之祸此起彼伏的年代,谁也不敢轻易去捅这个马蜂窝。
直到宋朝建立。
建隆元年(960),宋太祖尝试用一种新方法来协调矛盾。他在禁军中设置剩员,专门安置军中的老弱病残。剩员仍然保留军籍,但不用再上前线,平时只负责铺道路、盖房子、疏河道之类的劳役,因此领取的兵饷只有一般士兵的1/3甚至更少。
剩员的设置巧妙地解决了一系列问题。首先,让老弱病残退下来,使禁军的战斗力大为提升;其次,剩员开支小,朝廷养兵压力大为缓解;再次,由于剩员负责劳役,朝廷就能减少雇佣或征调民夫,原来的劳役人工成本实际上抵冲了剩员的养兵经费;最后,剩员保住了饭碗,于其个人不至于家破人亡,于国家不至于诱发兵变、民变。
由于有了剩员,因此当数十万的藩镇精兵齐聚开封后,宋太祖也有了解决办法。此后,宋太祖严格执行对禁军士兵的甄别拣选,不合格者全部淘汰为剩员,禁军兵力被精简到12万。
随着精兵不断内调,地方军队渐渐只留下了老弱病残。他们也和剩员一样,变成了不再出征的劳役之兵,被称为“厢军”。由于功能相近,“厢军”逐渐取代“剩员”,成为从禁军淘汰的士兵的代名词,这种淘汰被称为“落厢”。禁军与厢军的分别,从中央与地方,变成了是否作战。作为战斗序列的地方军队实际上已不复存在。
至此,宋太祖和平收编了藩镇军队,这也标志着他不动声色地落实了“削藩三大纲领”,再造了一个久违的强势中央。
落实“削藩三大纲领”,其实和“杯酒释兵权”一样,只是“收权”。那么,该如何保证收回来的权力不再失去呢?
还得靠制度。
首先是地方行政权。虽然宋太祖用朝官知州、知县取代了节度使,但是他担心知州权力过大,因而又设立了通判。通判地位在知州之下,与知州同理一州之政,俨然是一州的“二把手”;通判还对知州有监察权,俗称“监州”。二者互相制约,都难以一支独大。
通判还握有一州的财政权。另外,掌控地方财政权的官职还有转运使,这本是战时负责筹运军粮的临时职务,宋太祖却将这一职务常态化,让其协同通判总揽地方财权。建隆四年(963),第一批通判和新式转运使在新征服的荆南、湖南旧地诞生。
与收夺行政权和财政权相比,收夺地方兵权后,一个更直接的问题浮出了水面:地方军队消失了,谁来维护地方治安和边镇安全?
既然厢军不行,那就只能靠禁军了。
宋太祖晚年,随着宋朝疆域的扩大,禁军兵力增长至19.3万。对于这近20万禁军的使用,宋太祖采取了两个原则。
第一原则是内外相制。宋太祖将10万禁军驻京,10万禁军外派地方。一旦京师生变,各路兵马就能立刻联合起来,讨伐不臣;而一地一州的禁军,又不足以发动颠覆天下的兵变。
第二原则是更戍法。其实,五代时期也用过禁军进驻地方的办法。刚开始的时候,这些禁军的确能够对当地藩镇形成威慑,可是久而久之屯驻在地方的禁军反而成了地方军队,与藩镇兵合二为一,加强了藩镇势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宋太祖在禁军中实行更戍法。屯驻在地方的禁军每隔一两年,最多三年,就要更换一次驻地,或者调入京城休整。更戍法换兵不换将,这样既能保证将领长期驻守一方,熟知地理风俗;又能防止士兵与将帅结成根深蒂固的私人效忠关系,从而降低地方叛乱割据的概率。
对于宋太祖来说,宋初面临的最大历史命题,是如何使宋朝免于沦为第六个短命小朝廷“后宋”,如何使宋朝彻底摆脱五代改朝换代、兵祸不断的诅咒,从而为天下太平、长治久安奠定基础。宋太祖的一系列集权政策和制度“组合拳”,彻底解决了这些历史难题。中唐以来的兵祸,以及兵祸引发的政治动乱,至此彻底根除。
而上一节里“杯酒释兵权”留下的问题,至此也迎刃而解。
昔日的禁军高级将领在到地方担任节度使后,尽管久踞雄藩,备受优待,却根本没有机会成为下一个李筠。在渐进式集权的大氛围下,他们甚至相当配合和知趣。
最突出的要数王审琦,他在忠正军(治寿州,今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做了八年节度使。当时,他管辖下的某个县的官员犯了法,县令自行免去了这名官员的官职。但是按照惯例,这种人事任免,县令必须请示节度使。忠正军的幕僚大为不满,向王审琦汇报,要求巡察县令。王审琦却说:“五代以来,藩镇强横,使得县令不能专心处理县政。现在天下太平了,我勉强来当节度使,而辖区内的县令能够罢免不称职的官吏,这本来是值得奖赏的事情,有什么好巡察的!”
像王审琦这样深明大势的原禁军高级将领不在少数,不过大多数没他这么好的素养。比如,石守信在担任节度使期间专事聚敛、大兴土木;还有最早被罢军职的赵彦徽,在藩镇内也是不恤民事,成了敛财的土财主。
因此,“杯酒释兵权”后的禁军大将不可能成为威胁朝廷的强藩,这在君臣之间是有相当默契的。
然而,宋太祖的政策也不是毫无问题。禁军大将的兵权是赎买回来的;在渐进式集权过程中,节度使的权力又何尝不是赎买回来的?“杯酒释兵权”也好,“杯酒释财权”也罢,“释”掉权力的那杯“酒”,在避免矛盾激化的同时,也成为一张朝廷颁发的“腐败许可证”。
双刃剑还不止于此。集权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处理不好顶层集权和基层活力的关系,集权就会走向反面。
在这个问题上,宋太祖是理性的,并没有因噎废食,但是他无法逆转历史的惯性。
在完成“制其钱谷”后,地方向中央上缴财政收入的政策被继续留用。不过,宋太祖并没有“立额”。也就是说,他并没有要求地方官府必须上缴固定数量或比例的财税。当时各州府上缴朝廷的税收之数,完全由通判根据当年的收支之数,上报给统管财政的部门三司,称为“应在”。
但这项政策在宋代第三任皇帝宋真宗时发生骤变。大中祥符元年(1008),三司明确规定了各转运使辖区内每年要缴纳的税收额度。此后,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并解决朝廷的财政危机,这个额度越来越高:王安石变法,增加一倍;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更是增加至十几倍;到了南宋时期,地方能够留用的财赋已经所剩无几。
竭泽而渔的后果是朝廷账目上的收入越来越多,但可供地方支配的钱越来越少。大脑再发达,只要四肢抽筋麻痹,王朝也必然走向瘫痪。
前线军队也一样。为了使军队保持活力,宋太祖在收夺地方权力的同时,授予边镇将领诸多特权。比如,边将可以照旧截留地方财税,甚至可以公开从事边境贸易,以此来壮大边镇财力,提高军队战斗力。
宋太祖还给予边将足够的信任和更大的自由空间,对他们优宠有加。
比如,镇守西山的西山巡检郭进,曾被帐下军校诬告谋反。宋太祖根本不信,直接把那个军校交给郭进,让他自行处置。
后来,宋太祖命有关部门在开封为郭进盖房子,全部使用筒瓦。有关部门表示,按照旧制,只有亲王、公主的宅子才能用筒瓦。宋太祖闻言大怒:“郭进在西山守了十余年,使我没有北顾之忧。我待郭进,难道能比待自己的儿女还差吗?!”遂命有关部门赶紧去给郭进盖房子。
深受信任的郭进得以排除诸多政治干扰,在军事上一显身手,频频击败北汉和辽朝的军队。
像郭进这样的边镇名将,当时共有14人,其中甚至包括韩令坤这个在开国之初便被罢去禁军兵权的高级将领。可见,在太祖朝,收夺兵权防范生变和授予兵权保持活力并不冲突。
可宋太祖的后继者们,无论是皇帝,还是那些文臣士大夫,都一味强调猜忌、制约武将的“祖宗之法”。对于武将,宋朝君臣沉迷于“将从中御”的驭将之术,直到发展出让前线将领按照既定阵图排兵布阵的荒唐举措。无数名将横遭掣肘,甚至在猜忌中不得善终。两宋名将抑郁而终者如狄青、王坚,被迫自尽者如郭进、余玠,当然还有妇孺皆知的杨业、岳飞。宋朝常年武功不振,实不足为奇。
朱熹曾说:“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宋朝的执政者本意是加强朝廷的力量,防止地方分裂,从而长治久安;却未承想,反而导致整个国家的痉挛,直至最后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