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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华歆议以经试举孝廉

华歆素清贫,禄赐以振施亲戚故人,家无担石之储。公卿尝并赐没入生口,唯歆出而嫁之。帝叹息,下诏曰:“司徒,国之俊老,所与和阴阳理庶事也。今大官重膳,而司徒蔬食,甚无谓也。”特赐御衣,及为其妻子男女皆作衣服。三府议:“举孝廉,本以德行,不复限以试经。”歆以为“丧乱以来,六籍堕废,当务存立,以崇王道。夫制法者,所以经盛衰。今听孝廉不以经试,恐学业遂从此而废。若有秀异,可特徵用。患于无其人,何患不得哉?”帝从其言。

[文献]《三国志》卷一三《华歆传》。 SaMYtW92lw0HUaHF3Q/7MzebJbNiLe3KZL5xwRcg1L/SlkwdLyMswI8gFdoUje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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