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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曹丕《典论》一条材料的甄别

有些文学史著作和文学史参考资料把下面一段记载,作为曹丕《典论》的文字,并且以此来说明建安时代曹操父子延揽文士的情况:

为太子时,北园及东阁讲堂,并赋诗,命王粲、刘桢、阮瑀、应玚等同作。

有些书在引用时,加上“曹丕曰”三个字,后面注明为:《典论·叙诗》。现经查核,这几句话不可能出于曹丕之口,也不是《典论》的文章。

《初学记》卷十“皇太子”类“东阁”词条下载有这条材料,这是现今所见这条材料的最早出处。《初学记》所载是:“《魏文帝集》曰:为太子时,……”众所周知,凡类书所引某某人集的文字,不仅是某人的文章,还包括编集者所加的有关材料,这在汉魏晋南北朝人的文集中是常见的。

再从这条材料本身的记载看。文中说,曹丕为太子时,命一些文士同赋诗,其中有阮瑀。我们知道,曹丕是建安二十二年(217)立为魏太子的,《典论》大约也是在此时期写作并完成的(见《三国志·文帝纪》裴注引《魏书》所载曹丕与王朗书,及《艺文类聚》卷十六所载卞兰《赞述太子表》)。而阮瑀则病死于建安十七年(212),阮瑀死后,曹丕还作有《寡妇赋》,说:“陈留阮元瑜与余有旧,薄命早亡,每感存其遗孤,未尝不怆然伤心,故作斯赋,以叙其妻子悲苦之情。命王粲等并作之。”(《文选》卷十六潘岳《寡妇赋》李善注引)很难想象,像曹丕那样,对阮瑀早有交谊,在阮瑀死后还特地作赋哀悼,过了几年,还作文字,说什么他在做太子时还命包括阮瑀在内的文士一起宴乐赋诗。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因而这段文字也不可能是曹丕写的。

应该说,这段文字是为曹丕编集的人所加的说明材料,因为此人不甚明了建安文士的生平情况,出了不应有的错误。今天,把它当作《典论》的文字是不确的,用来说明曹氏父子与建安文人的关系,也未必恰当。

原载《文学遗产》1981年第2期(署名:湛之),据以录入 5H+9hXUgV3dDVt6mwIkkyXfwiMZnY6MpEeLaJhgwkVdLbB2IWr8p0m/HZ3nQPb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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