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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全唐文》的修订

清代官修的两部唐人诗文总集,一为《全唐诗》,一为《全唐文》。《全唐诗》的修纂,始于康熙四十四年三月,成于四十五年十月,共收诗四万八千九百多首,作者二千二百余人,总九百卷。《全唐文》修成于嘉庆十九年,收文一万八千四百多篇,共一千卷。这两部总集,卷帙浩繁,洋洋大观,前人曾以为“有唐一代文苑之美,毕萃于兹”(俞樾《春在堂杂文》四编卷七《全唐文拾遗序》)。这对于我们研究唐代的文学和历史,无疑会有不少的方便。

但这两部总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关于《全唐诗》,“文革”前,在《文学遗产》以及其他一些刊物上,曾有李嘉言等先生写过文章,论述《全唐诗》需要修订的一些意见,对研究者颇有启发。《全唐文》的情况如何,究竟存在哪些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三十年间,似尚无人涉及。过去岑仲勉先生曾撰有《读全唐文札记》(载前《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谈到一些问题,但岑先生的文章主要还是从治史的角度出发,对《全唐文》所载文章及作家小传作若干史实考证,对于修订本身,论述不多。因为工作关系,我们在近年来曾对《全唐文》翻检一遍,并参考其他一些史籍,对书中存在的问题作了一些记录。我们觉得,《全唐诗》如要修订的话,则《全唐文》也应加以修订,这部书中的问题并不比《全唐诗》少。由于篇幅所限,当然在这篇短文中不可能将存在的问题一一列出,这里只能举一些例子加以说明,以供研究者参考。

我们知道,《全唐诗》的辑集,主要依据明末清初的两大部唐诗总集,即胡震亨的《唐音统签》(一千三百三十三卷)和季振宜的《全唐诗》(七百一十七卷)。嘉庆时修《全唐文》,是否有所依藉,情况还不清楚。据俞樾《全唐文拾遗序》,说“嘉庆时天子右文稽古,出内府所储唐文一百六十册”,似乎这个“唐文”并非专书的名称,但嘉庆“御制”序文,却说是“予近得唐文一百六十册,几暇披阅,觉其体例未协,选择不精,乃命儒臣重加厘定”。《全唐文》的凡例中,每有“原书”如何如何的话,如说“原书制诰别立一门,与全书体例未协,今以见各人文集者归其本人……”;又有“原书批答即载本文之后”、“原书误收唐以前文”等语。由此可见,嘉庆时内府所藏的所谓一百六十册唐文,应当是已经编成的一部全唐文,当时馆臣即根据这一唐文总集,修改其体例,补益其缺漏。但这部《唐文》的情况究竟如何,譬如卷数多少,如何编排,有否作家小传,等等,均不得而知。如果其书尚藏于现在的故宫博物院,那就可以像《唐音统签》那样,拿来作比较研究。

嘉庆时为了修纂《全唐文》,还特地开设了“全唐文馆”,在辑集工作中,除了依据上面所说的一百六十册《唐文》外,还据《四库全书》、《永乐大典》、《古文苑》、《文苑英华》、《唐文粹》等几部大书汇辑。但即使如此,也仍有遗漏,后来陆心源利用他的皕宋楼所藏,补辑了不少遗文,编为《唐文拾遗》七十二卷、《唐文续拾》十六卷。今天看来,还有不少遗文可以辑集,单是近一二百年出土的碑文墓志,就可补进数千篇文章,其中不少篇对文学史研究有极重要的参考价值。如众所周知的靳能所作王之涣墓志铭(《唐故文安郡文安县太原王府君墓志铭》),就是过去李根源先生《曲石藏志》之一,岑仲勉《续贞石证史》(载前《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五本)曾据此对王之涣的生平有所考证。这一墓志,就不见于《全唐文》和陆心源的《唐文拾遗》和《唐文续拾》。过去对王之涣生平事迹的记载,不是空白,就是错误,如著名的唐代诗歌研究著作宋代计有功的《唐诗纪事》,就说王之涣为“天宝间人”,元人辛文房的《唐才子传》又说王之涣是“蓟门人”。现在据靳能所作墓志,则王之涣于天宝元年二月即已去世,他的郡望为太原,从其五代祖王隆之为北魏绛州刺史起,就占籍绛州(《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河东道有绛州绛郡)。这些都有助于唐诗的研究。《曲石藏志》中还有一篇张阶作的李琚墓志(《唐故河南府洛阳县尉顿丘李公墓志铭》),根据这篇墓志,可以考见唐朝著名理财家刘晏任夏县令的时间(天宝七载二月以前),并由此还可考见刘晏与盛唐诗人王昌龄、李颀的交游事迹。这篇墓志也为《全唐文》及过去金石著录所未载的。近代比较著名的藏石,还有“千唐志”等,如果把已知的这些碑传墓志加以辑录印行,一定会大大有助于对唐文的认识以及对唐代文学的研究。另外,《全唐文》纂修时,《文苑英华》曾是重要的依据材料。“凡例”中特别提到除了明刊本外,还据影宋抄本《文苑英华》补配。但即使如此,《文苑英华》中也还有一些篇章为《全唐文》所漏收的(此点可参看清人劳格《读书杂识》卷八)。

这就是说,现在修订《全唐文》,在补辑遗文方面还有不少工作可做,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全唐文》本身还有许多错误需要订正,这个订误的工作,或许比辑佚还要费事费时,它要查阅大量的史书,需要详细占有材料,并进行比较的研究。根据我们所看到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四点:

一、文章误收。修纂《全唐文》时,这些编修官已经注意到甄别文章的作者。譬如杨炯《彭城公夫人尔朱氏墓志》、《伯母李氏墓志》,过去曾误编入庾信的集子中,这次加以刊正,改入杨炯名下。撰人姓氏歧出的,如《邕州马退山茅亭记》,见柳宗元《河东先生集》,又见于独孤及的《毗陵集》;《卢坦之杨烈妇二传》,见李翱的《李文公集》,又见于李华的《遐叔集》,编《全唐文》时都各加订正,归于一是。负责修纂的徐松等人,对唐宋史事号称精熟,徐松本人曾撰有《登科记考》,是研究唐朝科举制度与文人生活的重要资料书,他又利用编《全唐文》之便,辑修了《宋会要辑稿》一书,保存了宋代不少极有用的史料。但即使如此,《全唐文》中张冠李戴的情况还是不少。这里不妨举一个典型的例子。如卷三五七高适名下收《皇甫冉集序》一文。皇甫冉是中唐时的著名诗人,清人管世铭《读雪山房唐诗抄》曾将他列为大历十才子诗人之一。现存有关皇甫冉事迹的材料,最早要算是独孤及所作的《唐故左补阙安定皇甫公文集序》(《毗陵集》卷十三),序中说皇甫冉于代宗大历二年(767)迁左拾遗,转右补阙,后奉使江表,省家至丹阳,不幸染疾而死,年五十四。根据其他有关材料,可以大致考知其卒当在大历四五年之间(769—770)。而我们知道,高适则卒于永泰元年(765)。《全唐文》所载《皇甫冉集序》却说:“恨长辔未骋,而芳兰早凋,悲夫!”明明是高适比皇甫冉早五六年死,却在所作序文中悼念皇甫冉的有才早死,岂非奇事!细一比较,原来《全唐文》所载的这一篇《皇甫冉集序》,与《唐诗纪事》卷二十七皇甫冉条所引“高仲武曰”完全相同,高仲武即是唐人选唐诗之一《中兴间气集》的编选者,原来这一篇文字即是《中兴间气集》对皇甫冉的评语。据高仲武自序,他这部诗选,“起自至德元首,终于大历暮年”,皇甫冉正好生活其间。现在单刻本的《中兴间气集》,与《唐诗纪事》所引,关于皇甫冉的评语,字句虽有所出入,但大致相同。由此可以断定,这所谓《皇甫冉集序》决非高适所作,而且这个篇名也是修纂者硬按上去的。其所以致误的原因,大约还与《唐才子传》有关,《唐才子传》卷二高适小传就说“适字达夫,一字仲武”,把诗人高适(字达夫)与诗选家高仲武合而为一,编修官徐松不察,也就沿袭其误,将《中兴间气集》的评语作为高适所作的序文(徐松所撰《登科记考》卷九天宝十五载进士登第皇甫冉名下即引“高适《皇甫冉集序》”,误与《全唐文》同,由此可见《全唐文》此处之误,即出于徐松之手)。这是明显的例子,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需要参稽有关史料,加以刊正。

二、人名误。《全唐文》卷三九八载楚冕《对莱田不应税判》文一篇,于“楚”字下注云“一作樊”,小传云开元擢书判拔萃科。按此应作樊晃,是唐代最早为杜甫诗编成集子的人。《新唐书》卷六十《艺文志》四著录《杜甫小集》六卷,注云“润州刺史樊晃集”。《元和姓纂》卷四载樊晃官职为兵部员外、润州刺史。《嘉定镇江志》卷十四“唐润州刺史”条,代宗大历七年樊晃正在任上。《新唐书》卷二百《儒学·林蕴传》说林蕴父林披以福建临汀“多山鬼淫祠,民厌苦之,撰《无鬼论》”。这时的福州刺史为樊晃(樊晃为福州刺史又见元《临汀志》,载《永乐大典》卷七八九三)。樊晃在润州刺史任上,与当时的一些著名诗人颇有交往,如刘长卿有《和樊使君登润州城楼》(《刘随州集》卷八),皇甫冉有《和樊润州秋日登城楼》(《全唐诗》卷二四九)、《同樊润州游郡东山》(同上,卷二五〇)。关于樊晃,又见《宋高僧传》卷十七《唐金陵钟山元崇传》、《唐郎官石柱题名考》卷十四、卷二二。唐人选唐诗之一,芮挺章的《国秀集》卷下录樊晃诗一首,称“前进士”。《国秀集》所收诗为开元至天宝三载,正与《全唐文》小传所谓开元时擢书判拔萃科相合。由上所考,可见《全唐文》的楚冕,即为樊晃的形讹。

另外,如《全唐文》卷九〇二载史徵《周易口诀义序》一文,小传云“河南人”,而据《直斋书录解题》卷一,载史之徵著《周易口诀义》,亦为河南人,当同是一人,则《全唐文》史徵人名缺一“之”字。与此相似的卷九二三有道士史崇,而据《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三,载道士史崇玄与崔湜、沈佺期等撰《道藏音义目录》一百十三卷,则史崇名字又缺第三字“玄”。又《全唐文》卷四〇二载魏静《永嘉集序》一篇,小传云:“静,开元时官庆州刺史。”按《元和姓纂》卷八有魏靖,云库部郎中、秦州都督。《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三著录玄觉《永嘉集》十卷,云“庆州刺史魏靖编次”。《宋高僧传》卷八《玄觉传》亦载有“庆州刺史魏靖”。由此可知,作“靖”是,作“静”非。

再如《全唐文》卷八五六载马裔孙文。马裔孙为五代后唐时中书侍郎平章事,其事迹又见《旧五代史》卷一二七,亦作裔孙。但《新五代史》卷五五、《资治通鉴》卷二八〇及南宋人陈思所作《书小史》皆作胤孙,《全唐文》、《旧五代史》刊作裔,当避清讳改;徐松《登科记考》卷二五、二六则又作“马允孙”,其避清帝讳则更为显然。又如李玄真作李元真、成玄英作成元英、田弘正作田宏正、辛弘亮作辛宏亮、闾丘胤作闾丘允等等,这些人名误写误刊及避清讳而改名的情况,在《全唐文》中较为普遍,往往造成混乱。

三、小传记事误。《全唐文》凡例中说:“小传无取繁冗,载里居科第后略序历官始末,其事迹见史传及习见之书者概不叙入,惟其人事迹不经见,则搜访遗佚,间采琐事,以备掌故。”看来似乎是很谨严的。但如细加核对,就会发现不少错误。其中有记载时代错误的,如卷五一一裴冕小传,谓裴冕德宗时任剑南西川节度使。按《旧唐书》卷一一三《裴冕传》,冕于肃宗时即为成都尹、剑南西川节度使。《旧唐书》卷十《肃宗纪》载乾元二年(759)六月,“以右仆射裴冕为御史大夫、成都尹,持节充剑南节度副大使、本道观察使”。据本传,裴冕卒于代宗大历四年(769),而德宗则于大历十四年(779)才即位,已是裴冕卒后十年,怎么说是裴冕于德宗时任剑南西川节度使呢?又如《全唐文》卷九一九僧福琳小传,说福琳为元和时人。经查《宋高僧传》卷二九《唐湖州杼山皎然传》载福琳年八十二卒,“兴元二年四月入塔”。《景德传灯录》卷十三《黄州大石山福琳禅师传》更明确记载“唐兴元二年入灭,寿八十有二”。兴元二年为785年,元和为806—820年,《全唐文》说福琳为元和时人,时间先后颠倒了二三十年。

另外为世系误。如卷九〇一张随小传:“随,始兴人,徙居韶州曲江,容州司马凤初从孙。”意思是说,张随本为始兴人,后来他又徙居韶州曲江。但据《新唐书》卷七二下《宰相世系表》,于始兴张氏云:“出自晋司空华之后,随晋南迁,至君政,因官居于韶州曲江。”按君政为唐初人(张随为玄宗、肃宗时人),即张随先世,至其高祖君政时,已徙居于韶州曲江,非张随始。又据《新表》,张随为处闲子,容州司马凤初为允龄子,凤初与随实为同辈,而小传却说随为凤初从孙,大谬。

又如官职误。《全唐文》卷四〇四李丹小传谓凡字叔南,是。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新唐书》卷一九四《元德秀传》云:“(李)崿族子丹叔、惟岳”;又云“崿字伯高,丹叔字南诚,惟岳字谟道,赵人。”《新唐书》所述,实本李华《三贤论》,而《三贤论》原作:“赵郡李崿伯高,含大雅之素;崿族子丹叔南,诚庄而文;族子惟岳谟道,沉邃廉静。”(见《文苑英华》卷七四四)由此可见,《三贤论》是说李丹字叔南,而“诚庄而文”四字则自成一句,是对李丹的评语,《新唐书》误以“南诚”为字,“丹叔”为名,实大谬。《全唐文》李丹小传改正了《新唐书》的错误,却产生了另一错误。小传说李丹曾任虔州刺史,而据《宰相世系表》,任虔州刺史者乃李岑子李舟,亦即任豪州刺史李丹之兄,这里的李舟、李丹兄弟,都属于陇西李氏姑臧房,而字叔南的李丹,则属于赵郡李氏,完全是两个人。

四、《全唐文》还有合几个人事迹为一人,以及同一人之文分见于两处的。如《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三,著录王冰注《黄帝素问》二四卷,又释文一篇,此书前有宝应元年自序(参见近人余嘉锡《四库提要辩证》卷一二《黄帝素问》条),可见这个王冰是唐肃宗时人。另外《新唐书》卷七二中《宰相世系表》载有王冰,为文宗时宰相王播子,官京兆府参军。两者时间相距有六七十年,显系二人。又《唐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一六金部员外郎有王冰,约为懿宗、僖宗时人,时间又后于王播子王冰约三四十年,官职也有不同。而现在《全唐文》卷四三三载王冰所注《素问》自序,其文末题宝应元年,则当为医家王冰,而小传谓“宝应中官京兆府参军、金部员外郎”,则误合不同时代、不同官职的三个王冰为一人。

与此刚好相反的,如《旧唐书》卷一一五、《新唐书》卷一四一有《崔瓘传》,谓瓘博陵人,累官至澧州刺史,不为烦苛,人便安之,流亡还归,居二年,增户万数。有司以闻,优诏特加五阶,至银青光禄大夫。大历四年迁潭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充湖南观察使。大历五年,兵马使臧玠作乱,瓘遇害死。按崔瓘为潭州刺史时,杜甫正好在湖南,并在潭州与苏涣相遇,杜甫为此作了好几首诗。臧玠作乱,崔瓘遇害死,杜甫又仓皇从潭州出走,最后终于流落至死。这个崔瓘与杜甫的事迹尚有一定的关系。经查《全唐文》卷四三四载崔瓘文一篇,小传云:“瓘,博陵人,累官至澧州刺史,风化大行,优诏特加五阶,至银青光禄大夫,移潭州,兼御史中丞,充湖南都团练观察处置使。大历五年,兵马使臧玠构乱,遇害。”而卷四五九载崔璀文一篇,小传云:“璀,博陵人。代宗时为澶州刺史,不为烦苛,人便安之,户流亡还归,居二年,增户万数,诏特进五阶以宠异政。仕终湖南观察使。”两处小传,主要事迹都相同,而且字句也大致相似,显为一人。卷四五九虽云崔璀,其小传实出自《新唐书·崔瓘传》,《全唐文》小传谓澶州刺史,“澶”显系为“澧”字之误。唐人另有崔瓘者,见《旧唐书》卷一五五《崔邠传》,为邠之子,另《新唐书》卷七二下《宰相世系表》则载邠子璜,邠弟酆有子瓘,字汝器,另据《旧五代史》卷五八《崔协传》及《唐郎官石柱题名考》卷八,应从《宰相世系表》作崔瓘为是,《旧唐书·崔邠传》作崔璀误(为节省篇幅,考据文字省略)。由此可见,唐代有两崔瓘,一为大历时任澧州、潭州刺史,湖南观察使之崔瓘,大历五年死;一为字汝器之崔瓘,贞元、元和时人。《全唐文》则将前一崔瓘之文分作两处,一作崔瓘,一作崔璀,初看似为两人,细考实为一人。

同样的情况,又见于卷七六三之沈珣与卷七六七之沈询。沈珣小传谓:“珣,宣宗朝官中书舍人,以礼部侍郎出为浙东观察使。”沈询小传谓:“询字诚之,赠礼部尚书传师子。会昌初进士,累迁中书舍人,出为浙东观察使,除户部侍郎。咸通四年为昭义节度使,奴结牙将为乱,灭其族,赠兵部尚书。”这两处所载事迹,都可见于《旧唐书》卷一四九、《新唐书》卷一三二的《沈传师传》,并皆作沈询,而《全唐文》却分作二人(承程毅中同志相告,《北梦琐言》卷五有沈询,字仁纬,官至丞郎,卷一二又载沈询曾镇潞州。按《北梦琐言》所载沈询与新旧《唐书》本传合,则当作“询”为是,但仁纬是沈询的儿子,不是他的字,此是《琐言》之误)。经查核《文苑英华》卷四五六沈珣名下收《授纥干泉岭南节度使制》、《授白敏中邠宁节度使制》等篇,卷三八四收沈询《授曹确充翰林学士制》等篇,《全唐文》均与之相同。《全唐文》凡例中曾说:“原书编载《文苑英华》诸文,所据系明刊闽本,其中讹脱极多,今以影宋钞逐篇订正。”似乎修纂时对《文苑英华》的不同版本还作了校勘是正,而从沈询、沈珣的例子,都可以看到《全唐文》因袭《文苑英华》之误,误将一人之文分作两处的例子。

以上,我们从《全唐文》的漏辑、误收、人名误、小传误,及合数人为一、分一人为二等例子,说明《全唐文》存在错误的情况。这并不是说,这部《全唐文》就一无是处了,而是说我们今天利用这部唐文总集时应该持分析研究的态度,而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则与《全唐诗》同样,应加以切实的修订。以上这些意见,只是提供一些例子,供修订时参考,并希望引起唐代文学研究者的注意。

与张忱石、许逸民合撰,原载《文学遗产》1980年第1期,此据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北京社科名家文库《治学清历》录入,另收入大象出版社2004年版《唐宋文史论丛及其他》 fVq341rHLOEztrzb1bmA+Fw2EAm8fnsH5aTNLvv43Kn9PEgHtbwiYb0LHSfLn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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