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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蓝公案:蓝鼎元“夜招冤魂”破大案

在古代,有的罪犯会利用官员迷信,故意在案情中加入闹鬼的成分,以逃避惩罚;也有的官员利用百姓迷信,故意在审案时安排托儿或制造假象,让百姓“哗以为神”,好震慑罪犯。也许有的读者会质疑,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吗?这一次,我们就来看一位擅长“折狱”的官员亲笔记录的自己利用鬼魂来破案的故事。

1.谁杀死了杨仙友?

蓝鼎元,字玉霖,号鹿洲,生于康熙十九年(1680)。他的父亲去世得早,家里穷困至极。据说他读书时,每个月的下饭菜只有一罐盐,被同学嘲笑。他坚持苦读,参加了9次乡试均落选,直到雍正五年(1727),都快50岁了才当上广东省普宁县知县。后来兼理潮阳县时,凭借卓越的才能,他不仅将该县治理得井井有条,而且破获了一批疑难案件,连《清史稿》都说他“听断如神”,“断狱多所平反,论者以为严而不残”。就是这么好的一位官员,只做了一年多,就因为打击盗卖官粮而得罪了上级,被革职罢官,虽然后来又升为广州知府,可惜到任不久就去世了……

蓝鼎元一生坎坷、仕途不顺,像中国历史上大多数杰出人物一样,在常人无法想象的艰难遭际中,凭借满腔的爱国热情和始终不渝的济世理想,做出了一件很多封疆大吏、达官显贵望尘莫及的丰功伟业:康熙末年,台湾发生民乱,民乱平定后,朝廷上下对治台出现消极情绪,有的官员竟提出把台湾山区列为“弃土”。时任翰林院编修的蓝鼎元不顾身份低微,大声疾呼,认为台湾不仅不能轻弃,反而应该加强治理,否则“将有日本、荷兰之患”,并提出了包括设置彰化县、淡水厅,开海禁、开放陆台人民迁徙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些提议得到了雍正帝的认可,在确保国家领土完整的同时,也为宝岛的繁荣、安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蓝鼎元因此被后人称颂为“筹台宗匠”。

不过,对于老百姓而言,知道和熟悉蓝鼎元,完全是因为他把自己在县令任上那一年多的审案记录汇集成了一本名叫《鹿洲公案》的笔记。如果您没听过《鹿洲公案》,那么一定会听过这本笔记的另一个名字—《蓝公案》。

在历史上,《蓝公案》与《包公案》《狄公案》《海公案》《施公案》并称,但后面这四种都是公案小说,而《蓝公案》则是不折不扣的审案纪实。该书共24篇,其中有大量的“诡案”。这次所讲述的就是其中的一则“幽魂对质”。

在我国古代,由于水利灌溉技术不发达,地方上经常出现因为抢夺水源而导致的民间械斗。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地方官往往会让争斗的双方“签约”,轮流引水灌溉农田。这一年八九月间,潮阳县大旱,有江姓和罗姓的两家“恃强众、紊规约”。即在杨姓人家引水灌田的日期,用吊杆汲水灌田。杨家人不干了,上去阻拦,结果双方大打出手,一个叫杨仙友的人在混乱中被杀。

署理潮阳县县令的尹白公刚刚验完伤,自己就因病去世了。烫手的山芋交给了继任县令的蓝鼎元。这种民间械斗案的审理最艰难:首先,刀棍齐下的“群殴”杀人,很难查出谁是造成致命伤亡的正凶;其次,如果找不出正凶,那么各有成百上千人的双方就会汹汹闹事,甚至酿成大规模民乱。蓝鼎元自己也说:“以格斗人多,刀梃齐下,实不知为谁。”

蓝鼎元将江、罗两姓的人犯隔离开,分别细心询问,“抚之以宽,餂之以情、示之以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理说了一箩筐,无奈这一众人等就是不招。软的不行来硬的,严刑拷打,“钩距毕施,刑法用尽,总以‘不知’二字抵塞,无一人一言之稍有罅漏者”。

2.谁没有抬头看冤魂?

案子拖的时间越长,官府的压力也就越大:于江、罗两家而言,人犯总不能无限期扣押下去;于杨家而言,杨仙友之死不能没有个说法。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蓝鼎元无可奈何的时候,一个“凄风惨淡”的日子突然到来了。

事先毫无征兆,只是这一天从早晨开始就阴晦异常,天幕沉如铅板,寒风吹在身上,渗入骨缝一般阴冷。当夜深人静之时,蓝鼎元在公堂上坐定,只点亮一盏灯放在公案上,摇曳的烛光将他的面容照得严酷无情。他让衙役将江、罗两家的犯罪嫌疑人都押到堂上,然后厉声说道:“杀人偿命,是从古到今的道理。你们在夜里想一想,假如被杀害的人是你们自己,而凶手却不肯偿命,你们的冤魂能否善罢甘休?!你们之所以心存侥幸,不肯自首或指认正凶,无非是仗着多人犯案,妄想法不责众、蒙混过关罢了!但就算是我肯放过你们,冥冥之中的鬼神也不肯。我已经把案卷和公文送到阴间去了,请城隍庙的判官在今夜二更时分提杨仙友的鬼魂,与你们对质。到那时,就怕你们每个人都长了一百张嘴,也没法隐瞒罪行了!”

说完,他“命隶役分摄诸人,随诣城隍庙,鸣钟焚香再拜”。然后,一出“夜招冤魂”的好戏就正式开演了。

首先,蓝鼎元在城隍庙的正殿里坐定,让江、罗两家的犯罪嫌疑人齐齐跪好,然后对着天空呼唤杨仙友的鬼魂上堂审讯。他装模作样地说了几句话之后,突然对着殿上跪着的众人说:“杨仙友的鬼魂就在这里,要与你们对质。你们现在都抬起头仔细看,那个悬在半空中,身穿被鲜血染红的衣服、用双手捧着一颗心的人就是他!”

众人有的抬头观看,有的斜着眼偷看,只有罗明珠、江子千和江立清这3个人低着头不敢看。

蓝鼎元立刻让其他人离开,只留下这3个人。他先叫罗明珠上前,严厉地对他说:“你平日里最是巧舌如簧,怎么现在一言不发?杨仙友让你偿命,我看你当着冤魂的面还有什么可狡辩的!”罗明珠吓得浑身发抖说:“大人,杨仙友之死,确实与我有关,我用棍子打他的头,但使其直接致死的不是我啊,是江子千给了他致命一刀!”听罢,蓝鼎元让差役把他拉到一边,然后提江子千近前道:“你认罪不认罪?”江子千低着头不说话。蓝鼎元道:“杨仙友的冤魂就在这里,你自己跟他说吧。反正按照他的说法,是罗明珠用棍子打他的头,你拿长刀刺他的胸膛,导致他倒地而亡的。”江子千一听,县令所言完全是自己杀死杨仙友的“实况”,顿时惊呆了,立时俯首认罪。蓝鼎元道:“那么,当天是谁指使你们前去斗殴的?”江子千说:“是江立清。”

现在情况清楚了:刚才没有抬头看“冤魂”的三个人,两个杀人,另一个是幕后指使者。蓝鼎元为了保证审讯的结果确凿无误,又进一步核实了这三个人的罪行,“即将江子千、江立清诸人,按律定拟,解赴大吏”。由于江立清仗着自己年老体弱,“刑法不能加,鬼神不能吓”,面对众人的指控,始终是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蓝鼎元说:“酿成死伤多人的这场巨祸的祸首就是你,你装聋作哑,就算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也不能逃脱老天的惩罚!”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3天后,江立清果真突然病死。人们都说是杨仙友的冤魂把他给“收了”,加上蓝鼎元夜审冤魂的故事不胫而走,一时间潮阳人盛传新县令有“日审阳夜断阴”的神奇本领。

3.谁在棺材里作祟?

但是,蓝鼎元在这则笔记的最后坦承了“夜审冤魂”的真相。

他说,如果遇到难决断的“疑狱”,该用计策就用计策,“试想此案若非冤魂对质,何能使凶手伏法?即将数十人尽加刑夹,愈夹愈不得情,如何定谳”?蓝鼎元认为自己选择的时机和方法都有可取之处:“妙在晦夕凄风,乃冤鬼出来之时;城隍摄鬼,又是众人所信。另有许多排场森森凛凛,令人毛发悚竖;而神机妙用,全在举头一观,盖罪人心虚,自然与众不同也。”所以说,一切都是蓝鼎元刻意布置好的一出“鬼剧”,但最终让正凶暴露的,却是他们心中真正的“鬼”。

不过,在《鹿洲公案》中另外一则“古柩作孽”的笔记中,蓝鼎元用完全相反的方法裁断了一桩轰动一时的大案。

“潮阳西郊附城村落之侧,白菅一丛,萧然两柩焉,暴露者不知几十百年矣。”有一天,一个陈姓村民的8岁儿子跑到村外去玩,不知怎么突然失踪了。后来,父母在那两具棺材边找到了他,“呼之不应,抱之不能起”—其实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孩子唤不醒的原因多半是运动量过大,脑部一时供血不足导致的运动性昏厥;而父母“抱之不能起”,不是被吓得手足无力,就是后来对外说这件事情时,为增添神秘色彩而有意地添油加醋了。父母向两具棺材“哀告祷祈”,孩子渐渐醒了过来。

“乡民见之,遂以为果有灵也。一二好事辈,更加文饰,谓古柩能言,能知未来休咎,能为人敛福消灾,有求必应。”于是这两具棺材就成了“转发有福的锦鲤”,“妇人求生子者、为夫求功名财利者、治病者、争讼者、赌博求胜者”。各种愚昧无知的家伙都跑来祭祀,造成了一群人对着荒郊野地的两具棺柩磕头不止的荒唐景象。很快,两个有经济头脑的老太太就坐地收费,凡是来祷告的都得交钱,每天能收几千文。由于来的女性居多,就有一帮年轻无赖之徒趁机抢夺首饰或调戏猥亵,更有那邪教趁机吸收教徒,预备兴风作浪。

蓝鼎元听说之后,十分愤怒,他对着县衙里的大小官吏们说:“两具棺柩,暴露了百年,弃置在荒郊茅草之中,风吹雨淋的,哪里还有什么神灵!何况吉凶祸福都是天命。就算是真的有鬼神,也不敢贪天之功,两具骷髅敢逞什么邪怪!马上贴出文告,限定三天之内,这两具棺材的子孙前来认领,找其他地方安葬。否则一过时间,我就亲临现场将棺材里的死尸拖出,各打一百鞭,然后焚烧,将骨灰扔弃到练江水中,看那妖孽敢再作祟!”

两具棺木的子孙在外地靠做木屐为生,听到消息赶紧把棺木移葬他处,一场闹剧就这么平息了。

因为科学不够发达,古人将一些古怪、奇异,用当时的知识无法解读的现象归之于鬼神,这无可厚非。但考验一个官员水准的,关键不是他是否相信鬼神,而是给鬼神划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像蓝鼎元这样比较正直的官员,往往是“信而不迷”,而更多的官员则是“迷而不信”。只要搞明白这一点,就能理解为什么很多贪官污吏满天神佛都供奉遍了,但就是不相信善恶有报。 qlTs1B9tfP/p4AHpC/loI8UM2Fk89ENGJrR16s5jFPKwAXBMErp1OZ0+EEwX+B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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