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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淄川尸案:诡异的“无头尸”

我们知道,专写鬼狐仙怪的《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专写江湖市井的《水浒传》《金瓶梅》等,都是伟大的古典文学名著。它们堪称对古代中国社会作全景式描述的百科全书,尤其在历史、文化、民俗、政治方面,对后人了解那个时代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没错,鬼狐仙怪的传说也好、江湖市井的话本也罢,其中的真实性,一点不比那些堂而皇之地邸报或奏折少。

《聊斋志异》中的很多内容带有强烈的笔记性质,是作者对他所生活时代的奇闻轶事的记述 ,这一部分的史料价值尤其大,比如其中《折狱》一篇所记载的“无头奇案”,就是发生在清代的一桩真实而诡异的凶杀案。

1.南山枯井里的无头尸

清顺治年间,山东省淄川县有个叫胡成的村民,一天傍晚和邻居冯安一起喝酒,酒过三巡,两人的醉意都上来了。冯安感慨世道艰难,钱不好挣。胡成说:“那是你太笨,像我,百两银子说到手就到手。”冯安笑他吹牛。胡成说:“不怕告诉你,我昨天在路上遇见一个大商人,他车上装着很多财物。我把他杀了,夺了钱去,尸体扔进南山的枯井里了。”冯安笑得更厉害了,胡成便把他拉回家,打开一个箱子,里面的白花花的银子,晃得冯安一下子醒了。

离开胡成的家,冯安径直跑到县衙报案。县令费祎祉听说,赶紧派衙役将胡成提来讯问,又派了人去南山的枯井查看。

胡成在县衙大堂上一跪,酒也醒了。费祎祉把冯安的举报一讲,胡成大喊道:“小的一向安分守己,哪里敢杀什么人,只是喝多了酒吹牛罢了。家中那一箱子白银是妹夫郑伦托付我在本地给他买田产用的。”

费祎祉找来郑伦,郑伦也说确有其事,那一箱白银绝非什么杀人的赃款。

正在这时,去南山查访的衙役回来了。费祎祉看他们神色惊惶,面无血色,问怎么回事。衙役们报告,他们上了南山,找到枯井,那枯井又深又黑,看不清里面的情状,便用绳子吊着下去,发现井中果然有一具无头尸体!

书中说,此时“胡大骇,莫可置辩,但称冤苦”。费祎祉将惊堂木一拍说:“赃银找到了,尸体也找到了,你自己跟冯安承认的杀人越货,如今证据俱在,还敢说冤枉?你赶紧招供,说出人头在哪里,我也好让你少吃点皮肉之苦!”

胡成身抖如筛糠,哪里拿得出什么人头?费祎祉下令将他押入大牢。“以死囚具禁制之”。同时让衙役们守住南山枯井,先不要取出尸体,“惟晓示诸村,使尸主投状”。

“逾日,有妇人抱状,自言为亡者妻。”妇人说自己的丈夫名叫何甲,带了数百两银子外出经商,却被胡成杀死,一边说还一边痛哭不止。费祎祉说:“井里有个死人,但未必就是你的丈夫啊。”妇人极力肯定。“公乃命出尸于井,视之,果不妄。”妇人看见丈夫的尸体,不敢近前,只是站在一边抽泣。费祎祉说:“凶手已经被抓,但尸体不完整。你暂时回去,等找到何甲的头颅,立即公开判决,让胡成偿命。”

妇人走后,费祎祉从监狱里提出胡成,呵斥道:“再不交出人头,打断你的腿!”叫衙役押他出去。找了一天回来,什么都没找到,胡成哭个不停。费祎祉让衙役把刑具扔在他面前,摆出要动刑的样子,却又不动刑,说:“想必是你杀人那天夜里,抛尸时慌乱,不知将头丢到什么地方了。”胡成哀求准许他再找找。费祎祉只是让衙役将他重新押回大牢。

2.擅长“折狱”的费祎祉

费祎祉,字支峤,浙江省鄞县人,清顺治十五年(1658)任山东省淄川知县。这一年发生的一件小事,让他的名字得以长存后世—一个19岁的瘦弱青年,在考试中“以县、府、道试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受到费祎祉的当面赞赏,鼓励他继续努力,将来能有所成就。几十年后,当年的瘦弱青年垂垂老矣,到72岁才补了个贡生。回想科举考试屡受挫折的一生,他痛感自己“碌碌无为”,对不起费祎祉的厚望,在文章中表达了对费公的无尽思念—他就是蒲松龄。

倘若费祎祉泉下有知,知道蒲松龄虽然一辈子连个县官都没当上,但凭借《聊斋志异》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会不会窃喜“老夫到底有几分眼力”呢?

费祎祉在任知县期间便以“擅折狱”而闻名。《论语·颜渊第十二》中记录孔子的话:“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意思是“一两句话就可以对官司做出决断,大概就是子路了”。所谓“折狱”就是决断狱讼、审判案件。上学时背诵过《曹刿论战》的读者一定还记得:当鲁庄公说自己不敢独占衣食,认真祭祀时,曹刿都不屑一顾;直到听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才认为鲁庄公尽职,凭借这个可以发动民众与齐国一战。折狱能力是我国古代考验政治治理能力的“硬指标”—只可惜达标者太少,而费祎祉擅长这方面,实属难得。

在把胡成押回大牢之后,费祎祉叫来何甲的遗孀,问何甲有什么亲属,妇人说只有一个堂叔。费祎祉道:“你还这么年轻就死了丈夫,孤苦伶仃,怎么生活呢?”妇人只是哭。费祎祉继续道:“凶手已经被捕,只要一找到何甲的人头,案子就算了结,你赶紧回家去吧。”妇人“感泣,叩头而下”。

费祎祉旋即发出告示,悬赏找何甲的人头,以便迅速结案。才过了一晚,有个与何甲同村的名叫王五的人就来报案说已经找到人头了。经查验无误之后,赏给王五1000铜钱。

费祎祉把何甲的堂叔找来说:“案子已经完结。但人命重大,这类谋杀案得反复审核,没有几年的工夫结不了案。你的堂侄没有孩子,何苦拖累他的老婆非要给他守寡呢?早早让她嫁人,这件事就可以真正放下了。”何甲的堂叔不肯,反复跟费祎祉争辩,但费祎祉坚持按照自己的意见办。“甲叔惧,应之而出。”妇人听说了,专门来县衙叩谢县令,费祎祉“极意慰谕之”。又贴出告示:“有想娶何甲的妻子者,可到堂上来申请。”

告示刚刚贴出,就有人上堂表示愿意娶这妇人,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报告找到何甲人头的王五。

费祎祉马上从后堂叫出妇人,妇人一见王五,桃腮泛红。

费祎祉问那妇人:“有人愿意娶你,这是好事,只是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知道是谁杀了你的丈夫吗?”

妇人一愣:“不是胡成吗?”

费祎祉大笑道:“非也。汝与王五乃真犯耳!”

3.一个让真凶俯首认罪的推理

妇人和王五一听,大惊失色,立马喊冤。费祎祉冷笑着妇人说:“我早就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之所以一直到现在才说明,是想反复核实,怕万一冤枉了好人!南山那口枯井又深又黑,衙役们都要用绳子坠到井底才能发现里面有个死人。何甲的尸体没有弄出来,连脑袋都没找到,你为什么言之凿凿说那就是你的丈夫?这是因为在此之前你就知道你丈夫死在井里了!况且何甲尸体的衣服十分破烂,哪里像是做生意之人?你家的情况,又哪里像能拿出百两银子的人家!”费祎祉又对王五说:“人头在哪里,我此前派衙役暗中查找半天都没有找到,怎么我刚一贴出悬赏的告示你就把人头献上来了?你之所以急着献上何甲的人头,无非是贪图赏钱,加之想早点娶到这妇人罢了!”

妇人和王五立刻“两人惊颜如土,不能强置一词”。

从逻辑学角度讲,费祎祉做出的是一个充分条件下的“假言推理”。所谓假言推理,就是推理的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假言判断,人们可以根据假言判断的前、后件之间的逻辑关系而进行推演判断。比较常见的推理形式为:假如P,则Q,所以,如果非Q,则非P—在我们讲述的这个案件中,如果妇人不是事先就知道丈夫被杀死在枯井中,那么她就不可能肯定枯井里无头尸体的身份;所以,如果她肯定地认出枯井中无头尸体的身份,那么她一定早就知道丈夫已经被杀死在枯井中了。

这个推理逻辑十分严密,妇人根本没有辩驳的可能,只好低头认罪。原来她和王五已经私通很久了,为了能够长久在一起,合谋杀死了何甲,砍下头来,把尸体扔进了南山的枯井中。谁知胡成酒后的一句玩笑话,竟恰成巧合,替这对奸夫淫妇背上了黑锅。他俩得知此事,便想干脆帮胡成“坐实”,好踏踏实实地做长久夫妻,这才一而再再而三地“推动”案情发展。谁知反而弄巧成拙,暴露了因奸杀人的罪行。

妇人和王五自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而胡成被释放,估计得戒酒一阵子,就算喝酒也不敢再放肆地胡吹了。

此案虽然诡异,却并非蒲松龄杜撰,而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案件。不仅因为事件中的人物、场景、时间都有迹可循,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它被《清稗类钞》一书收录在册。

《清稗类钞》是民国初年的著名学者徐珂从清代的各种札记、报章、文集、说部中广搜博采、编辑而成的著名史料笔记。全书分成92类,13500多条,举凡军国大事、典章制度、社会经济、学术文化、民情风俗,几乎无所不包。编者态度严肃,许多资料可补正史之不足。这则案件在《清稗类钞》中以《淄川无首尸案》命名,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此案曾经被多方记录,经得起查验。

《淄川无首尸案》以“事既结,未妄刑一人”这样一句收尾。在那个时代,费祎祉没有依靠刑讯逼供,而是通过纯粹的调查、推理,在扑朔迷离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发现真相,锁定真凶,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对普通百姓,只能奉劝汝等少灌点黄汤、少说些大话—既然醒的人都是醉醺醺的,那么醉的人还是保持点清醒为好。 6OVIdPOqmor0Gixx8cpKHRcS6nTHd6b5cJG2Mvro+YJ9/EEGAcUzcsd7pxiF0L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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