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梦见鸟在啄他。那不是什么美梦,他听见砰的一声,心想, 好,太好了!射死它!射死那王八蛋!
然后他就醒了,意识到那声音其实只是安妮·威尔克斯将后门关上罢了。安妮出去工作了,他听见她踩在雪中窸窣的脚步声。安妮经过他窗前,身穿连帽雪衣,头上戴着帽子,呼出的气团在脸庞散开。安妮没去看屋里的保罗,大概是一心想到畜棚工作,去喂牲口,清理鸡舍,也许还哼点儿小曲——这点保罗不会觉得太奇怪。天色渐渐变成深紫——那是夕阳的色彩,时间大概五点半或六点了吧!
潮汐还在,保罗本来可以再睡的——他也还想睡——但是他必须趁自己脑筋清楚时,想清楚目前的处境。
保罗发现最糟的是,他虽然还能思考,却不愿多想,即使他知道自己得仔细盘算,才有可能结束这场噩梦。保罗的脑子就像明知饭没吃完不准离桌却仍执意推开食物的孩童一样,拼命抗拒思考。
他不愿去多想,因为光是现在这样就够他受了。他不愿多想,因为每次一想,就会看到丑恶的景象——安妮空茫的神情,那些神偶,现在又有个扑面而来的黄色塑料桶。思考那些并不会改变他的现状,事实上,想比压根儿不想更糟,不过保罗一旦开始转动心思后,脑子里就再也挤不下其他的念头了。他的心脏开始因恐惧而狂跳,但有部分原因却是出于羞耻。他看见自己的嘴对着黄色塑料桶的边缘,看到漂着抹布的脏肥皂水,他虽然都看在眼里,却还是毫不迟疑地牛饮而下。如果他能逃离这里,打死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他也许会骗自己没这回事,可惜他永远骗不了自己。
没错,管他可不可悲(他的确很可悲),他还是想活下去。
快想呀,妈的!拜托,你已经懦弱到连试都不想试了吗?
才没有——可是也差不多了。
接着保罗生出一个奇怪而愤怒的念头: 安妮不喜欢他的新书,因为她太笨,理解不了书的内涵。
这个念头实在无聊透顶,而且就目前的处境来看,安妮喜不喜欢《快车》根本不重要。不过思索她说过的话,至少是个新方向,生安妮的气总强过怕她吧。于是保罗继续循线往下思考。
太笨吗?不对,是太固执。安妮不仅不愿改变,而且压根儿抗拒改变!
是的。这个女人虽然疯了,但她对作品的看法,跟全国其他成千上万的读者真的有那么大差别吗?那些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女性。这些成天泡在柴米油盐里的妇女,总是引颈期盼他的下一部作品。不,她们的想法都一致,她们只想看苦儿、苦儿、苦儿。每次保罗跳开一两年去写其他小说——进行他的“艺术创作”,而且从最初的壮志盈怀,继而抱持希望,最后却失望不已——就会收到无数女性读者的抗议信,其中许多人都以“你的头号书迷”自居。这些信的语气从困惑(不知怎的,这种语气总是最伤人)、谴责到愤怒,不一而足,但她们想说的都一样: 这不是我预期的,不是我要看的,拜托你再回去写苦儿。我想知道苦儿在做什么! 他可以写现代版的《火山下》《德伯家的苔丝》《喧哗与骚动》 ,结果都一样,读者还是要看苦儿、苦儿、苦儿。
艰涩难懂……角色呆板……而且粗鄙!
保罗又来气了,气安妮的冷酷无情;气她竟然将他绑架,囚禁在此处,逼他喝桶里的污水,要不就得忍受疼痛;而且更过分的是,她竟然还有脸批评他这辈子最得意的作品。
“我×你妈的祖宗八代。”保罗骂道,心里突然好过一些,好像自己又活过来了,虽然他深知自己的咒骂十分可悲无聊——因为安妮在畜棚里,听不到他的声音,而且潮水也已淹没残桩了,不过……
他记得安妮进到房里,拿着胶囊,逼他让她读《快车》的初稿。他羞惭得脸都热了,可是这会儿还混着一股怒意。那怒气从星星之火演变成熊熊怒火,他从来不曾在亲自校稿并重新打字之前,让任何人看他的初稿。从来没有,就连他的经纪人布莱斯也从来没读过。他甚至不曾——
保罗的思绪一时被打断了,他听到隐隐传来的牛哞声。
他一向等到第二校稿子看完后,才会去影印一份。
安妮·威尔克斯手上的这份《快车》初稿,其实是世上唯一的一份。保罗已经把他的笔记烧掉了。
两年辛苦的笔耕,安妮竟然不喜欢,而且她是个疯子。
她喜欢的书是苦儿;她喜欢的人是苦儿,而不是某个来自西班牙贫民区、满口脏话的小偷车贼。
他记得自己当时心里想: 如果你愿意,把初稿拿来折纸帽子都行,只要……安妮,拜托……
保罗再次感到恼羞成怒,这唤醒了腿上的第一道痛楚。是的,每次他痛到无可忍受时,他的作品、他对作品的自豪、作品本身的价值……所有这些,全都化成了泡影。安妮可以将他踩在地上,让他放下一切身段,抛下长大后赖以自居的作家身份,使得保罗视她如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她的确是神啊,就算安妮没将他杀死,还是有可能扼杀他的心灵。
现在保罗听见猪仔兴奋的叫声了——安妮以为他会不高兴,可是保罗觉得苦儿这名字挺适合给猪用。他记得安妮学猪叫的样子,她噘起上唇挤着鼻子,连脸颊似乎都变扁了,看起来果然很像猪: 呼噜噜!呼噜噜!
保罗听见安妮的声音从畜棚传来:“呼咿——猪仔仔,猪仔仔!”
他躺回去,用臂膀遮住双眼,并努力汇聚心中的怒气,因为愤怒赐给他勇气。勇敢的男人会去思考,懦夫只会逃避。
安妮当过护士,这点他相当确定。她还在当护士吗?应该没有,因为她没去上班。为什么她不再当护士了?理由似乎很明显,因为她太脱线了,行为、思路都不大正常,这点如果连痛得昏头涨脑的保罗都能一眼看出来,她在医院的同事们就更甭提了。
而且他还多了一条线索,知道安妮的神经有多么不对劲。这婆娘把他从撞毁的车里拖出来,没报警也没叫救护车,反将他搬到家中的客房里,又在他臂上插针,打进一堆乱七八糟的药,害他差点儿挂掉。安妮没把他在这儿的事告诉任何人,如果她到现在还没告诉人,就表示她不打算让人知道了。
如果她从车里拖出来的是某个印度阿三,她还会这样做吗?不,不会的,保罗不这么认为。安妮会囚禁他,只因为他是保罗·谢尔登,而她——
“她是我的头号书迷。”保罗喃喃说着,用臂膀遮住眼睛。
保罗在黑暗中忆起一件不愉快的往事:妈妈带他去波士顿动物园,他正在看一只巨鸟,巨鸟的羽毛美艳无比——红、紫、深蓝交相辉映——他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鸟……以及那么忧伤的眼神。他问母亲巨鸟从哪里来,母亲回答说非洲,保罗知道鸟儿注定会远离上帝要它栖住的地方,老死在牢笼中,便哭了起来。母亲帮他买了冰淇淋后,他暂时不哭了,可是后来想起,又开始哭。母亲只好带他回家。路上妈妈还骂他跟女孩子一样,是个爱哭鬼。
它的羽毛,它的眼神。
他的腿又开始胀痛了。
不,不,不。
他屈着手臂紧压住自己的眼睛,他听见畜棚隐隐传来喧闹声。他当然分辨不出那是什么声音,却可以想见(我指的是你的思想,你的创意)
安妮从阁楼上用靴后跟将一捆捆干草踹下来,还可以看见它们滚落在地面上。
非洲,那只鸟来自非洲,来自——
接着,安妮愤怒的吼声像利刃一般飞来: 你以为他们叫我到丹佛出——
出庭。当他们叫我到丹佛出庭。
你愿意向上帝发誓,一切据实以告,毫不欺瞒吗?
(“我不知道他怎么会有这种天分。”)
愿意。
(“他老是爱写东写西。”)
请说出你的姓名。
(“我娘家那边没有人有他那种想象力。”)
安妮·威尔克斯。
(“多么生动逼真啊!”)
我的名字叫安妮·威尔克斯。
他希望她多说一些,但她不肯。
“快想啊。”保罗低声说,手臂仍遮住眼睛——保罗用这种姿势时,思路最清晰,想象力也最活跃。他妈妈喜欢隔着栏杆对马尔瓦尼太太夸赞儿子丰富生动的想象力,以及他常写的精彩小故事(当然了,除了她在骂儿子爱哭、像女孩儿的时候)。“快想啊!加油,加油。”
保罗看见丹佛的法庭,看见席上的安妮·威尔克斯,她穿的不是牛仔裤,而是一条紫黑色的裙子,头戴一顶难看的帽子。他看到法庭上挤满听众,秃头的法官戴着眼镜,留了一嘴的白胡子,白胡子下露出一块胎记,胡子虽然将胎记掩去大半,却还是隐隐可见。
安妮·威尔克斯。
(“保罗三岁就会看书了!你能想象吗!”)
那种……书迷的狂热……
(“他总是在写,总是在编故事。”)
现在我得去清洗了。
(“非洲,那鸟是从非洲来的。”)
“快想啊。”他喃喃地说,可是他再也想不下去了。法警要求她报上姓名,她一再表示自己叫安妮·威尔克斯,其他便不肯多说了。她丑怪结实的身躯占据着座位,一再重述自己的姓名,其他不再多说半句。
保罗努力想象这位囚禁他的离职护士为什么会跑到丹佛出庭,渐渐沉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