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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的历史

不了解英语语言文学如何发展成一门学术研究,就很难了解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的传统方法。这就是下面几页要讨论的话题。

停一停,想一想

下面的选择题给出了这一部分所触及问题的范围。继续阅读之前,先看看这些选择题,画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然后往下读。如果需要,修正你的答案。

1.英语语言文学最早在什么时候成为英国的学位课程?1428年、1528年、1628年、1728年、1828年,还是1928年?

2.英语语言文学最先在哪所大学成为学位课程?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南安普顿大学,或者都不是?

3.19世纪之前的英国,只有男性圣公会(英国国教)成员才能取得大学学位。正确或错误?

4.19世纪之前的英国,学位课程的讲师必须是英国教会未婚成员。正确或错误?

5.19世纪之前的英国,女性不得获取学位。正确或错误?

6.20世纪初的英国,女性可以参加学位课程,但不得获取学位。正确或错误?

要解释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的崛起,不得不先简要介绍截至19世纪前25年英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状况。长话短说,答案就是:英国教会独揽天下。那时,全英国仅有两所大学——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这两所大学又进一步分为一些独立学院,所有这些学院的运营同修道院不无相似之处。无须多言,只有男性才能进入这些学院学习,所有的学生都必须是英国圣公会成员,参加学院教堂的礼拜。教师都是受到教会委任的教士,必须未婚,只有这样才能在学院居住。学院提供的课程包括古代经典(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学)、神学(供希望取得神职的学生研修)、数学。天主教徒、犹太教徒、但以理派信徒,以及无神论者都不得进入学院学习,因而实际上也就不得从事专业领域工作,或成为政府公务员。就英国的高等教育而言,可以说,直到19世纪20年代,状况同中世纪并没有多少不同。

许多人尝试改变这种状况,扩大高等教育的范围,引入实用性课程,可都撞上了根深蒂固的保守力量。突破出现在1826年,那一年在伦敦成立了一所大学学院,学院章程接纳持各种宗教信仰,或者没有宗教信仰的入校学习。1828年,该校设立了英语语言文学课程,并在1829年任命了英国历史上首位英语语言文学教授。不过当时的课程同我们今天所熟悉的英语语言文学大相径庭,主要是英语语言研究,文学仅仅是证明语言学论点的例证而已。真正意义上的英语语言文学课程在1831年首先出现在伦敦的国王学院(伦敦的又一所学院,也是后来伦敦大学的前身)。

剑桥大学格顿学院(Girton College)开设于1869年,1875年剑桥大学开设纽恩汉姆学堂(Newnham Hall),后来改名为纽恩汉姆学院(Newnham College),上述两所学院都是专为女性开设的。女性,比如在19世纪70年代的牛津大学,虽然可以参加讲座和考试,却不能真正获得学位,牛津大学的这种情况直到1920年才得到改变,剑桥则更迟,直到1948年。因此,在牛津和剑桥,女性直到20世纪才成为大学的正式成员。现在看来这是不是令人难以置信?在伦敦,1849年专为女性在贝德福德广场设立了贝德福德学院(Bedford College),1879年起女性可以参加学位考试并获得学位,这一方面伦敦大学领先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伊迪丝·莫利(Edith Morley,1875—1964)是英国历史上首位女教授,1908年被任命为雷丁大学英语系主任。美国在这一方面遥遥领先于英国:1839年于佐治亚州成立了卫斯理学院(Wesleyan College),是世界上第一所特许授予女性学士学位的学院。1850年,露西·塞申斯(Lucy Sessions)从俄亥俄州奥伯林学院(Oberlin College)获得文学学位,是美国历史上首位获得大学学位的黑人女性。

1840年,莫里斯(F.D.Maurice)获任命为国王学院教授,开始指定著作作为学习材料,他的就职演讲为文学研究奠定了一些基本准则。通过英语文学的学习,“我们可以令自己获得解放……超越那些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看法和习俗”,把自己同那些“永恒不变的东西”连为一体。莫里斯认为文学是中产阶级特有的财富,也是他们的价值观念的表达。在莫里斯看来,中产阶级才是英国精神的精髓(贵族阶层是国际精英集团的一分子,穷苦人满脑子只有柴米油盐)。中产阶级的教育必须具有英国精神,要扎根于英国文学之上。对于这种观点背后的政治蕴含,莫里斯心知肚明:如此教育出来的人会感到自己属于英国,感到拥有自己的祖国。“政治煽动家”会问:“邻居出入有车有马,而你全靠自己的双脚,这意味着什么?”可“不管他们怎么说,你都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民族的存在”。简而言之,学习英语语言文学可以令人们满足于维持政治 现状 ,从而令财富无重新分配之虞。

由此可以看出,英语语言文学研究成了宗教的一种替代品。中产阶级以下的社会阶层在参加宗教活动方面的情况非常糟糕,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令人忧虑的是社会低下阶层会觉得国家与己无干,要是没有宗教教诲他们守德和节制,他们就会造反,制造出类似于法国大革命那样的混乱。人们认为,19世纪30年代开始的宪章运动要求将投票选举权扩大到所有成年男性,这种趋势已现端倪,最早的英语语言文学课程恰恰出现在这样一个时期。

关于英语语言文学这门学科的起源,传统看法是:上述思想(也就是说,以世俗、本族语文化替代宗教文化,将社会融为一体)始于19世纪50年代,最早由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提出;到了1921年,随着纽波特英语教育报告的出炉,也达到其巅峰。莫里斯的就职报告以及其他类似的材料证明,起源实际上要早得多。说英语语言文学这门课程的创始者们一心所想的就只有意识形态操控,恐怕过于简单粗暴,也是我所不能接受的。意识形态操控当然是他们的动机之一,可现实要复杂得多。维多利亚时代是个不法横行、公义缺失的时代,早期英语语言文学课程背后,不仅可以发现为一己之私而维持社会稳定的私心,也可以明显体会到一种阶级负疚感,改善社会状况以利人人的真切愿望,以及启蒙和传播文化的热忱。

伦敦大学获得许可,在当时英国主要工业城市的大学学院开设学位课程,如利物浦、伯明翰、曼彻斯特、谢菲尔德、利兹等,而那些学院最终也都发展成了各地的主要大学,于是这门学位教育层次的课程在全国开枝散叶。不过牛津和剑桥还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英语语言文学这门新兴的课程,拒绝接纳它,这门课程在牛津和剑桥两校开设的时间分别是1894年和1911年。

19世纪的最后25年,就要不要在牛津设立一个英语语言文学教授职位曾有过激烈的争论。第一次努力出现在1887年,不过以失败告终,失败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牛津历史学教授爱德华·弗里曼(Edward Freeman)在学术委员会的一番陈辞。弗里曼的发言是另一篇关键文献,他在发言中触及了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弗里曼说:

据说研究文学可以“培养品位、教会同情、拓展心灵”。这当然非常好,只不过,品位和同情难以考核,考核需要确切的技术性信息。

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那么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究竟由哪些知识成分构成?为了令英语语言文学研究具体化和技术化,早期支持这门学科的人曾提出语言的系统研究,然而这门学科的早期倡导者们却希望分离文学和语言,令二者可以独立存在,不必依存于对方。对此,弗里曼的回应是:“如果说文学意味着研究伟大作品,而不是仅仅喋喋不休地谈论雪莱,那么分离文学和语言是什么意思?”

弗里曼赢得了辩论,文学研究必须同语言研究携手而行,否则它绝不能成为一门学术。牛津大学在1894年终于开设了英语语言文学这门课程,其中历史语言研究占了很大的比重,包括盎格鲁—撒克逊语言、哥特语言、斯拉夫语言、中古英语等。时至今日,牛津的英语语言文学课程也没有完全从历史语言研究中挣脱出来。

在美国,“英语”在19世纪末成为一门独立学科。19世纪初,大学课程的“人文”部分以拉丁语和希腊语为基础,教学方式是日复一日的“背诵”,在背诵中学习短文,要求学生在课堂上翻译句子,解释短文中的语法难点。所有课程只有一本教科书,“课练”和“背诵”就是全部——没有讲座为所研究的文学和文化现象提供广阔的背景视野,也没有研讨会讨论所研究文本的意义和意蕴。19世纪中叶,研究式学习实际上不存在(据闻,直到1850年,整个美国只有八名研究生),也不存在“学科—专业”概念,自然也就没有“选修课”,选修课是后来哈佛的创新。正如杰拉尔德·格拉夫(Gerald Graff)所说,讲座和笔试于19世纪晚些时候引入哈佛大学和康奈尔大学,当时被视为危险的创新,而不是像今天这样被视为保守教育的精髓。

随着时间推移,英语文学终于出现于大学课程中,虽然位置很边缘。学习方法基于从德国大学引进的“语文学”模式,也就是说完全以语言为基础,包括就文本语法揶揄调侃一番,探究词源,确定意象的起源,对作者所使用的修辞手法命名分类。尽管其专业性和学术性都很强,但作为一种教学惯例,上述方法更多令学生对文学长期感到厌恶,而不是提高学生对文学的兴趣,引导他们去阅读和欣赏主要作家作品。到了19世纪80年代,主要英语作家,例如莎士比亚、斯宾塞、班扬等的作品都出现了注释版,以迎合这个沉闷的市场,同时也出现了一种不同的文学教学方法,一种基于修辞学而非语文学的教学方法。此类课程通常包括一本“读本”,其中包含主要作家作品的著名段落摘录。学生们大声朗读,教学内容还包括朗读的语气和表情,有时学生要把文章背下来,以便于在公开场合背诵。哈佛大学的作文课程就是由这种方法发展而来的,这门课程中,学生们就同一主题写自己的作品,并将从模板套路中学到的写作经验付诸实践。当然,这是一种有益的职业培训,许多男学生以后将从事相关的职业,例如政治家、律师、教士,服务于地方、州、联邦政府等不同层次上。随着时间推移,突出修辞学和公共演讲的教学方法逐渐失宠,人们认为这种方法助长了空洞诡诈的公共演讲风格,哈佛大学的写作课程在1873年失去演讲元素,成为一门单纯的写作课程。

“修辞学”(或非语文学)传统由格拉夫所说的“通才大家”继承下来,比如哈佛大学的亨利·瓦兹华斯·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查尔斯·艾略特·诺顿(Charles Eliot Norton)和詹姆斯·罗素·洛威尔(James Russell Lowell)等教师,他们讲授一种更为广义的文学欣赏。通常,一个系里通才和语文学家的关系并不和谐(一种熟悉的情况),但是学科专业化已经踏出坚实的脚步。通才大家的演讲风格往往魅力十足,很受欢迎,但他们的方法被认为不成系统,在美国现代语言协会主导的时代无法盛行。美国现代语言协会成立于1883年,是美国英语学科的主要专业机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爱国主义热潮开启了美国文学的正式研究,“新批评”在20世纪20年代兴起,首次为“作为文学”而不是“作为语言”的文学研究建立了连贯的理论基础,天平才由语言研究倾向于文学研究。

20世纪20年代,剑桥大学的英语语言文学学院则要有方向性得多。这个学院在1911年刚刚成立,历史包袱最轻,变革也相对最容易。这场变革的工程师是一群从20年代开始在剑桥教书的年轻人,包括理查兹 (I.A.Richards)、燕卜荪 (William Empson)、利维斯。

由理查兹所创立的英语语言文学研究方法即使今时今日依旧是学术规范。首先,理查兹在语言与文学之间做了坚定的区分,率先倡导一套叫作“实用批评”(Practical Criticism)的方法,并于1929年出版了一部名为《实用批评》的著作,通过把文本同历史和语境相剥离,使得对文学进行深入细致研究成为可能。举例而言,学生不必去理会文艺复兴这个时期是否是一个独特的历史阶段,是否有其独特的世界观和社会构成,学生掌握了“实用批评”的技术后,所要做的就仅仅是分析“白纸上的黑字”。这样做的好处是不再可能做出模糊不清、华而不实、隐喻式的阐释还美其名曰批评,理查兹辩称,更多的注意力应当放到文本细节之上。

剑桥的第二位先锋是理查兹的学生燕卜荪,他曾把自己的手稿呈阅自己的导师,那部手稿1930年出版,名为《含混七型》( Seven Types of Ambiguity )。这本书将理查兹那种细至入微的词语分析方法发挥到了极致,书中燕卜荪确定了诗歌语言的七种艰难之处(书名中的“含混”指的也就是这些艰难),并就每一型提供了大量的例证和分析。剑桥的另一位批评大家利维斯在一篇书评中如是说:这本书令人深深不安,它用于诗歌的智力如此严肃而沉重,简直把诗歌当成了数学。并非人人都喜欢这种超级精细的阅读方式,艾略特(T.S.Eliot)说这叫“挤柠檬派”批评(Lemon-squeezer school of criticism),他自己的批评文章则总是在更宽泛、 抽象的 层面上。

剑桥的最后一位先锋是利维斯,或许是20世纪英国批评界最有影响的人物。1929年,利维斯同Q.D.罗斯(Q.D.Roth)相识,结为连理,他的妻子后来以Q.D.利维斯(Q.D.Leavis)的名字为人所知。利维斯的博士论文探讨了新闻与文学的关系,他妻子博士论文的主题是通俗小说,都颇具革命性。在20世纪30年代,这对夫妇可是有影响、有魅力的人物,1932年两人创办了一份极其重要的杂志——《细察》( Scrutiny ),共同出版这份杂志达21年之久。杂志的标题已经说明它运用“细读”方法,不过由诗歌领域拓展到小说和其他领域。

作为批评家,利维斯也有其缺点。首先,“细读”在他手里常常变成原文的长篇引用,批评之语却少得出奇。利维斯的想法是:够格的读者理应凭借自身之力发现利维斯所发现的东西。有人如此评论:他给人的印象是貌似在批评,实际上不过是在重述。其次,他的批评道德色彩过浓,目的是传递人文价值观,在人生问题上给读者以教诲。他在批评中所用到的各种术语从来没有清晰的界定,韦勒克(René Wellek)在20世纪30年代曾奉劝他“用比目前更为清晰的语言,说明他的批评原则”,而利维斯的回应十分著名,就是“不”。结果,这给文学研究增加了学术上的孤立。在我们刚刚回顾的文学研究的这个发展时期,文学研究宣称要从语言研究、历史思考,还有哲学问题中独立出来,从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凝聚这门学问所依靠的共识就是认可这些划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理论”的“工程”实际上又成了重新建立文学研究与这三个学术领域的联系,曾几何时,文学研究还如此决绝地要与它们分开。 Emy4aMfrTzZ0gPN/X0cYovlS8r62Qw/uqE3peSc9w5pxFm1Up2nJiA3HvREvkv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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