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阔别英国已久的劳伦斯(D. H. Lawrence)回到伦敦。这座城市灰暗、沉闷和缺乏生气的景象让他大为震惊。随后,他在《新闻晚报》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沉闷的伦敦》(Dull London)的文章,表达了自己的厌恶之情。劳伦斯注意到,在他离开伦敦的这段时间里,一种新的令人厌烦的平淡无奇的审美已经主导了这座城市。如今,一切看起来都那么乏味和老套。
几个星期后,劳伦斯就该话题又写了一篇文章,建议就色彩和刺激发起一场新的运动,以此解决伦敦的服装沉闷问题。后期在刊发该文时,编辑将文章的标题改为“红裤子”。其实,用“红色紧身裤”更恰当一些,因为这正是劳伦斯所提议的服装,也就是用这种服装来替代当时主宰男性着装的黑色或深灰色裤子。彩色紧身衣,如同骑手在意大利一年一度的锡耶纳赛马节上穿的服装,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现在是我们再次戏谑生活的时候了,就像人们在文艺复兴等真正伟大的时期所做的那样。那时候,年轻人穿着色彩艳丽的裤子,一条裤腿是亮红色,另一条裤腿是亮黄色;上身是紫褐色的丝绒紧身衣;头上戴着丝绸帽,上面插有黄色羽毛。就这样昂首阔步地走在大街上。
这就是我们现在要采取的做法。先从外在开始,再一步步转向内在……如果明天斯特兰德大街和皮卡迪利大街出现十几个着装新潮的人:下身是猩红色的紧身裤,上身是艳丽的黄褐色小夹克,并搭配翠绿色的帽子,那么,我们所需要的旨在破除“沉闷”的革命也就拉开了序幕。
劳伦斯接下来承认,穿紧身衣的人必须非常勇敢,因为“直面沉闷的传统,一个人需要很大的勇气才敢在大街上愉快漫步”。毋庸讳言,劳伦斯本人从未穿过任何艳丽的紧身衣,他的着装一向中规中矩。
斯图尔特和伊丽莎白·尤恩在他们合著的《欲望通道:大众形象与美国意识的形成》( Channels of Desire: Mass Images and the Shaping of American Consciousness )中表示,偏离裤装传统的着装者会遭到某种形式的社会惩罚:
1957年,一名八年级的学生犯了一个错误:穿了一条红色裤子去上学。裤子是他妈妈买的,但这位妈妈缺乏着装方面的常识。在第一堂数学课上,他刚走进教室,就立即在同学间引起了骚动。对于这种有违传统的着装,数学老师十分恼火……这名学生的平均分也随即被减去5分。由于扰乱秩序,他在中午时分被送回家。自此之后,这名学生再也没有穿过红色裤子。
为阐释自己的观点,劳伦斯不得不完全避谈伦敦官方场合和典礼仪式中那些显而易见、多姿多彩的着装细节,比如法庭、教堂和仪式性的政治场合中的华丽制服,而最引人注目的,当数英国军队的红色制服以及骑兵卫队的闪亮胸护甲和带羽饰的头盔。弗吉尼亚·伍尔夫在《三枚金币》( Three Guineas )中对不劳而获的男权进行了批判,并以一种欢快的调侃口吻对这些服饰做了描述。面对一群自鸣得意的伦敦男性,她展示了一个智慧超群的女性的观点:
首先,你们的服饰就把我们惊得目瞪口呆。就受过教育的男性而言,其在官方场合所穿的衣服和所戴的配饰,数量非常多,色彩极其绚丽,真可谓奢华至极!你穿着紫罗兰色的衣服,胸前挂着镶嵌宝石的十字架;你披着缀有花边饰带的貂皮披肩;你戴着很多条镶有宝石的链子;你戴着假发,层层卷发垂到颈部……有时候,你穿着可以遮住腿的长袍;有时候,你还会穿长筒靴。绣着狮子和独角兽的短披风飘来飘去,胸前的星状或圆形的金属饰物闪闪发亮……每一枚纽扣、每一种饰物和每一道条纹,似乎都具有某种象征意义。
但比教会、学院和政府的制服更引人注目的,是那些与战争相关的人员的制服。“最好看的制服,是军人穿的制服。但在现役部队中,红色和金色以及黄铜和羽饰却往往被舍弃了,那么很明显,这些昂贵而又让人觉得不甚卫生的华丽服饰的发明,一是让看客感受到军职的威严,二是利用它们的浮华,诱使年轻人参军。”
在这一点上,劳伦斯无疑会持赞同态度。如此一来,伍尔夫足智多谋的极具分量的反驳,也就必定让他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