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汪灏教授作为主编带领的团队花了近两年的时间,完成了《证券法适用精解与案例评释》这样一部条文释义类的著作,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可读性很强。
本书副主编干瑜静与我曾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董事会同侪,她提出让我为此书的出版作个序言,我基于两点考虑允诺:一是对于好的作品不仅要自己学习,而且应该助力推荐;二是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扶持青年学者成长是老学人的责任。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对证券的发行、监管、法律责任等诸多内容作出了新的重要规定。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加重了欺诈发行、违法披露等证券犯罪的追责力度。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如此,有关《证券法》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带来的理念和制度方面的创新都需要学术界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作出更多的探讨和宣释,以保障新法的准确贯彻与实施。汪教授等完成的这部著作应然使命,试图逐条逐句解释法律规范,对法官、律师、上市公司董监高和《证券法》学习者提供重要指引。
以《证券法》修订为龙头的这次制度创新凝聚了资本市场发展的实践得失,从立法层面顺应了加大违法违规成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基础性制度的市场诉求。推进证券市场化,分阶段实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加大违法违规成本,进一步压实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信息披露责任;提高证券服务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违法处罚幅度,明确保荐人、承销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未履行职责时对受害投资者所应承担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设立了投资者保护机构代理诉讼制度“明示推出+默示加入”原则、集体诉讼制度、征集股东权利制度等。
本书是以《证券法》条文修订演变为脉络,以司法实践为着眼点,以法律适用需要为立足点,为学术界、实务界学习和理解《证券法》提供参考。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既有针对市场主体责任的实践案例,也有金融监管理论落地的细致纹理。随着市场创新发展和科技进步,证券买卖和服务活动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发行人、承销商、保荐人、经纪人、投资人等各类主体既需依托于证券市场,又多层次参与其中,为其他主体服务或接受他方服务,形成既有利益竞争又有彼此共融的市场生态。为此,《证券法》趋向规范各市场主体行为,同时加强监管执法威慑力。从该背景和目的出发,本书以《证券法》的篇章构成作为主线,形成条文—案例—理念的逻辑推演,叙述对于条文较为精准的理解和释义。二是既有针对财务造假等热点问题民事责任的理论评析,也有针对2019年以来《证券法》修订实施过程中其他司法实践问题和争议的现实洞察。编写组成员调研、收集了大量的裁判数据和实例,佐证观点,说明问题。三是既体现出《证券法》立法和司法的相互守望,也展示了《证券法》基础理论和运用实践的发展成果。
本书为有志于学习、运用和研讨《证券法》的法律从业者提供了一个多元而丰富的观察切面:既从学术的角度看待立法和司法,糅合理论与实务等方面的元素和要求,全景呈现理念、条文和裁判共同构成的证券法体系;也从裁判的角度检讨立法和理论的磨合场景,评价对已有争议的司法解决的社会效果。
在这本专著问世之时,我谨作此序把它推荐给各位读者。
甘培忠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