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道:回到孔子》出版,旨在论明孔子哲学首出的根源智慧就在当机指点“仁”。“仁”内在于每一个人自身,乃普遍法则所由出,因而是于一切人中间普遍传达之能。用康德哲学的话说,立普遍法则之能乃是理性之真正使用,依此,我们指出孔子哲学乃理性本性之学。孔子言“仁者,人也”(《中庸》第二十章)、“人能弘道”(《论语·卫灵公第十五》)作为基础哲学,阐明了人性之根、社会之本。
现在,出版《孟子哲学:孔子哲学之传承与道德的形上学之奠定》,旨在论明:孟子乃继承孔子哲学而确立其传统之规模的第一人。孟子之前虽有再传、三传弟子阐发孔子之慧识,如《易传》《中庸》《大学》,世所公认为先秦儒家经典,然均未如孟子之周全而明确地把握孔子言“仁”之大旨。孟子承传孔子言“仁者,人也”,标举孔子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其贡献在:依据孔子直透人心之根本言“仁”,而明确提出“仁,人心也”(《孟子·告子章句上》)。其依孔子言“仁”所包含的普遍法则义、万物一体义、创生不已义,揭明本心之普遍立法之能(“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同前]、“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章句上》]),以及道德世界的创造之能(“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章句下》]),并依此正式揭明本心之能就是人的分定之性。由之,本心(仁)成就人自身为道德者及创造世界为道德世界的创造义得以确立。据此进一步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万物皆备于我”“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章句上》)即展开一个以每一个人自身禀具的本心为真实无妄之根源,而上升至绝对必然义之“天”的形上学,此堪称道德的形上学,而区别于西方传统的思辨的形而上学。
依以上所论,我们指出:孟子依孔子“践仁知天”之义而言“尽心知性知天”,以奠定孔子哲学传统之宏规,此宏规根于本心(人心之仁)之普遍立法及创造之能而扩展至道德世界,乃至天地万物为一体的道德目的论下的宇宙整全,故堪称道德创造的形上学。据此,继《常道:回到孔子》之后出版《孟子哲学》,而并无专著论《易传》《中庸》《大学》,尽管此三书均是先秦儒家孔子哲学传统中之典籍。此外,必须表明,《孟子》《易传》《中庸》《大学》以外的先秦儒家诸学派不在我们的孔子哲学传统研讨之列,因该研究只探讨根于孔子而发之哲学传统,而不及思想史、文化史,确切地说,凡不涉道德的形上学者,本研究均搁置不论。如于思想史及社会制度史上占重要地位的荀子,并不被列入本系列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