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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觉醒

人们从美国带回了胖子沃勒、小理查德和查克·贝里的78转唱片。这就是当时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我第一次拿起吉他是在十三岁。

——埃里克·克拉普顿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对战争感到厌恶,对战时英雄温斯顿·丘吉尔首相同样也有情绪反弹,分外厌烦。1945年,英国人推选了工党政府,激进的社会改革逐步提上日程。到1960年,对英国各地的青少年来说,征兵以及穿着卡其布军装、花上三年的光阴投身对抗殖民地叛乱或者守卫冷战边界的威胁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需要新的着装和节奏。肉、奶酪以及糖之类的食物和服装面料之类的“奢侈品”,从战争期间到五十年代都是限量供应。此时,经济繁荣,以及随之而来的自由时光,使新一代得以通过音乐、时尚和艺术去探索自己的兴趣所在。

基思·理查兹 (滚石乐队吉他手):在战后英国成长的经历激励着我们。每个大人聊的似乎都是战争,我们听够了。我们想摆脱这种战争观念。在成长过程中,战争一直困扰着我们。我当时想:“我只想离开这该死的屋子。我不想当兵。”

这很蠢。早在几年前,征兵制就已经结束了。摆在我们所有人面前的是以前从未有过的自由,突然间我们就不用非得去参军了。你一生都在听别人说:“等到了十八岁,你就要去当兵,部队会收拾你。”

突然奇迹发生了,我们不用去当兵了。十七八岁,血气方刚,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哇哦!就跟着感觉走。他们之前都是骗我的。我不必去当兵了。我不敢想如果去当兵,我的生活会变成怎样。我敢说,我们现在就不会在一起聊天了。不会。部队的纪律是不允许的。

埃里克·克拉普顿 (奶油乐队、新兵乐队、德里克和多米诺乐队吉他手):战后的英国很沉闷。整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话题都是爆炸,对物品限量供应的抗议,艰苦,还有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国家所经历的巨大痛苦。

我出生时二战快要结束了,事实上我大概只记得V型飞弹 巡航时的声音,诸如此类的。但战争给所有人造成的约束,给一切事物造成的影响,我很清楚。

维达尔·沙宣 (英国先驱发型师):我们的大英帝国没了。但社会党人 非常不错。国家医疗保健服务、教育、重建工作,都很出色。我们没钱。整个英国都没钱。但是,年青一代是在重建的氛围中长大的。我们有了政府廉租房 。那是我住的第一个带有浴室的公寓。我以前经常泡澡。

乔治·法梅 (爵士乐、蓝调音乐家,大师级键盘手):我记得限量供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没有电视,没有娱乐,不过我们这条街上 的每户人家,即便是最穷的,都有一架钢琴。爸爸弹,每个人都弹。在广播里听到罗丝玛丽·克卢尼和弗朗基·沃恩的曲子,有人就会试着去弹。

我们这儿有个好处是,如果调到短波广播——大家都有收音机——就可以收听美军电台,可以听到埃林顿公爵的歌曲,当下美国最新的东西都可以收听到,这是收听摇滚乐的唯一途径。我们没意识到这都是关于性的东西。我们以为说的是跳舞。跳舞是我们母亲感兴趣的。

十五岁时,我在家乡的酒吧里演出。我一个人。当时看我表演的人们大排长龙。我总是会演奏杰里·李·刘易斯的歌,大家总会跟着唱,玩得很开心。没发我工资,也不给小费。就半品脱的淡啤酒。

比尔·怀曼 (滚石乐队贝斯手):十七岁那年,我去了南伦敦奶奶家。我有时住那儿。她家有一台六英寸的黑白电视机。我经常看体育频道。有天晚上我在看综艺节目《伦敦帕拉斯剧院的星期六之夜》 ,看到有个人在舞台上泪流满面,约翰尼·雷,摇滚乐之前最深情的歌手。女孩子跑到舞台上,扯他的裤子。全都围着他。

埃里克·斯图尔特 (迷幻乐队和10cc乐队吉他手、词曲作者、歌手):我本该去索尔福德工学院学建筑。我在那儿待了四周左右。当时我十六岁,是工人阶级家的孩子,住在曼彻斯特市中心一个两上两下的房子里,厕所在屋外面。

以前我们家有架钢琴,放客厅的那种。大部分家庭都有一架。我父亲钢琴弹得超级好,古典乐、蓝调、爵士。家里总有音乐声,父亲弹奏的,收音机里播放的,大概就在那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杰里·李·刘易斯。我当时已经在买唱片,但主要还是受马路对面一户人家的影响,那家人姓艾伦。

那家有三个儿子,其中有一个是商船船员,大概十八岁,跑大西洋航线,他经常把这些45转唱片——普雷斯利和巴迪·霍利的美国摇滚乐小唱片——带回利物浦和曼彻斯特,我们以前常常拿来放。我有一台丹赛特电唱机 ,我会放这些在市面上买不到的唱片。这种音乐在电视和电台上放得并不多,只有通过国外电台才能收听到。英国广播公司从来没播过这样的音乐。你没法把巴迪·霍利的唱片拿到英国广播公司播。能播的只能是弗兰克·西纳特拉、马特·门罗或者海伦·夏皮罗的,得是大众接受的。当时人们买的都是《橱窗里那只小狗多少钱》、《我看到老鼠了》这样的音乐。

贾斯廷·德·维伦纽夫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英国企业家):战争期间,我在约翰·博因顿·普里斯特利的房子里避难。房子在伦敦北部,是个富丽堂皇的大庄园。庄园里所有的工作人员、厨师和保姆都穿着统一的服装 。普里斯特利 给丘吉尔撰写过演讲稿。我原名叫奈杰尔·乔纳森·戴维斯,在哈克尼附近出生。我是个地地道道的伦敦佬 。所以,1945年,战争结束后回到伦敦时,我心想:“天哪,两上两下的小房子!”厕所还在园子里。房子里是烧煤气的,没有电,还总是一股煤气泄漏的味儿。刚回来的时候,这个打击到我了;在这之前,我习惯了餐桌上放着银器和骨瓷。我知道形势要不比以前了。我不想要这样。我们都不想要这样。

弗兰克·洛爵士 (广告公司创始人、老板):我觉得父母那一辈人从战争中死里逃生,已然疲惫不堪了。我们当时只是孩子,不可能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画面;整个国家战火纷飞。我父亲回来后几乎从不谈论战争。他们全都筋疲力尽。战后的英国经历了一段很悲惨的时期。我想我们这代人都在说:“去他妈的!一定有比这好的。”

我是在曼彻斯特的一家酒吧里长大的,离老特拉福德 不远。我是奶奶带大的。我两岁时,母亲就离开了,去沙德勒之井剧院 唱歌剧去了,爸爸在皇家空军,所以就把我丢给了奶奶。我十七岁时就离开了学校,而且我觉得不能就这样和奶奶在曼彻斯特过一辈子,所以我投了很多简历,最后得到了两份工作机会:一份是“初级记者”,但实际上就是端茶递水,而且要北上苏格兰;另一份是在伦敦伯克利广场的智威汤逊广告公司,跑跑腿打打下手。

总的来说,我觉得比起阿伯丁,伯克利广场更合我心意。所以,1958年或是1959年,我干起了跑腿的活,每周拿四英镑十五先令,还有午餐券 。我把邮件送到每个人手上。那时候,广告行业有点儿像《广告狂人》里的那样。广告毫无用处,但广告人和拍广告的模特都玩得很嗨,前台小姐全都手挎古驰手袋,脖子上都围着围巾。客户经理全是从军队出来的军官,他们中大多数人好像是早晨五六点刚从安娜贝勒夜总会 出来,上午就穿着晚宴西服走进了办公室。这个行业很奇特。

玛丽·匡特 (英国时装设计师):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我以前经常穿堂姐穿过的衣服。我一直都比较关注时尚。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就经常上舞蹈课。有次课上,我听见隔壁传来音乐声,有个女孩在跳踢踏舞,她完全就是我想要成为的样子。

这个女孩穿了一身黑。不透明的黑色紧身衣和十英寸长的百褶裙,白色的齐踝短袜和踝带系扣的踢踏舞鞋。我也想那样。她大我两岁左右。我那时肯定有七岁了。她也留着波波头,维达尔·沙宣的基本款。这个形象一直刻在我脑海里。我以前常常剪床罩,什么都剪,然后就开始设计衣服。我从没想过做其他事。

杰姬·科林斯 (英国作家):我是在演艺之家长大的。 我父亲有点大男子主义,母亲是个全职妈妈。我从中学辍学了。我一直都比较叛逆,比实际年龄要老成些,觉得任何事情我懂的比其他任何一个人都要多得多。

我不得不独立。父母对我并不娇生惯养,他们有点儿不管我。我姐姐琼已经进入了好莱坞,我当时一直演戏,也去过很多地方。没什么限制。所以,只要我没被逮住,我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原本就是个野孩子。

贾斯廷·德·维伦纽夫: 我十四岁时离开了学校,给一个酒商干活儿。为什么这么做?我是雷吉·克雷和伦尼·克雷兄弟的朋友,那俩兄弟是伦敦东区的恶棍 。我年轻时泡在托特纳姆皇家舞厅,那段时光,他们对我影响比较大的是穿着。我朋友都是匪徒之辈。一伙人穿得光鲜亮丽。那帮匪徒经常会拿出一大卷钞票。他们有定制的西装和手工定做的衬衫,我也很向往。我给那酒商干活儿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顺了许多酒。

埃里克·克拉普顿: 当时人们可以做的事情之一,是参加商船队,在世界各地航行,过着流浪汉一样的生活,真的,但是拿了报酬,就得待在船上。人们从美国带回了胖子沃勒、小理查德和查克·贝里的78转唱片。这就是当时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我第一次拿起吉他是在十三岁

我父亲是加拿大的一名飞行员。我从没见过他。据说是位爵士钢琴家,在乐队演奏。在这方面我可能遗传了他的基因。但我猜想他秉持的是音乐家的生活态度,差不多是存在主义的,活在当下。尽人事,活在当下。这个,在某种程度上,很早就影响着我对权威和传统的态度。

我真的觉得我对音乐的热爱是遗传的。这就跟阅读障碍症差不多,无论你怎么观看事物,它们总是斜着的;也就是说,你拿起乐器演奏的时候,其实并不具备相关的知识。我看不懂乐谱。靠听觉记忆学的。我被金斯顿艺术学院开除了。那段时间,我和祖父一起在建筑工地上干活儿,晚上去看演出,或者听听广播。我没那么多朋友,大概也就两三个,都是些闷蛋。他们对音乐或服装很是痴迷。当时征兵制已经结束了。如果再晚一年结束,我躲不过的。特里·奥尼尔和比尔·怀曼都服过兵役。当时十八九岁的人去服兵役是很正常的事。我非常害怕。我当时就已经有嬉皮士的心态了。不要问我这种心态哪来的,我和拒绝传统社会的人一样

特里·奥尼尔 (英国摄影师,因记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历史而出名):我从小喜欢爵士乐,想要打鼓,除此之外,其他的事我不大记得了。我母亲在爱尔兰怀上的我,我是在伦敦东区出生,在希思罗机场航线下方的西伦敦长大的。我到军队服了兵役,退役后一心只想去纽约,想在那里的俱乐部演奏。那是名人出入的地方。过去我一直在伦敦的俱乐部演奏,我想变得更好更成功。

我是工人阶级家的小伙子,没有钱,所以我有个想法,如果我能在英国航空公司谋份乘务员的工作,当时叫英国海外航空公司,我就可以经常免费飞纽约,中途停留的时候就可以在格林威治村里的俱乐部打鼓。那时候机组人员有三四天的休息时间。

当时英国航空公司不招乘务员,但他们在技术部给我安排了份工作。基本上呢,就是希望我给下飞机的人拍照,拍那种可以用来宣传的照片,情侣之间拥抱、寒暄之类的。我想以后可能会有做空乘的机会,到时候我就可以去纽约演奏爵士乐了。

他们给了我一台照相机,每周有两天晚上送我去艺术学校,去了解暗室什么的。我压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有一天,我拍到了一位头戴圆顶硬礼帽、在候机室睡着了的英国老绅士的照片。他被身着部落服饰、五颜六色的非洲酋长们包围着,代表团之类的吧。这仅仅是张有趣的偷拍,然后就有个家伙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知道他是谁吗?”他问。显然那是拉布·巴特勒,英国内政大臣,当时世界政治舞台上一位非常重要的政治家。拍我肩膀的那家伙是一家报社的记者,他买了我的胶卷。那家报纸的图片编辑一定很喜欢那张照片,因为他们请我去机场拍更多的照片,后来他们就给了我一份工作。

贾斯廷·德·维伦纽夫: 凡是我想做的,我都能做,这点我深信不疑。我觉得这是当时环境所存在的一种氛围或类似的东西。我们这些年轻人看到父母辈人一味逢迎,看到他们似乎接受了宿命,而我们深知我们可以做得更好。对我影响较大的是些B级片,都是些黑白电影。那些影片里充斥着流氓,他们是工人阶级家庭出来的孩子,生下来没含着银汤勺,彼此抱团密谋发财之道。你必须得有在街头混的精明劲儿。

玛丽·匡特: 我当时上的是艺术学院,我想要设计服装,于是我就开始制作衣服和帽子,然后卖掉。在艺术学院的时候,我遇见了亚历山大 ,后来他成了我丈夫。我们决定在切尔西开家店。这是第一家时装店。

在艺术学院时,我设计了我的第一件迷你裙。迷你裙最初的式样是源于一节芭蕾课。艺术系的其他学生都很喜欢这条裙子,他们买了我设计的东西。我想:“太好了!”大家都喜欢。1956年,我们开店了。

开店之前,我是做帽子的。当时我在邦德街找可以放在帽子上的小饰品,突然看到了一个招牌“维达尔·沙宣”,还有一张让我大为惊艳的发型照片。我坐着一个特别小、摇摇晃晃的电梯上去了,上面是在房间里给人剪头发的维达尔。

我知道我想剪那样的发型。我当时扎了个梳起来的马尾辫。我看着维达尔给别人剪。我知道我接下来得省钱,剪个那样的发型。我是最早剪那种发型的一批人之一。

贾斯廷·德·维伦纽夫: 维达尔结婚时,酒全部是我供应的。当时他的理发店在梅费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那一带是富人区。他是个浪荡少年,穿着漂亮的西装。他有很多恶棍朋友。他是本地人,跟我一样,是个伦敦佬。我以前顺来的酒全都是次货,所以我面前有个难题。我得做点偷天换日的事。婚礼的前一天晚上,我把酒都倒在浴缸里,把商标撕下来,贴上了高档的新商标。

设计发型的维达尔·沙宣(Getty Images)

婚礼上我在想:“待在出口旁边,以防要跑路。”维达尔知道我干了什么,他一定是印象深刻,因为他走到我身边,说:“我喜欢你的个性。你愿意当我的私人助理吗?”我给维达尔·沙宣递递发夹什么的。和维达尔一起工作的时间越长,我就越像上流社会的人。他非常有型。后来我们一起把我的名字改成了克里斯蒂安·桑·忘记先生,这样我就不会忘记我叫什么了。有件事儿我学得非常快。那就是把上流社会的顾客招揽进来,像傻帽贝茨勋爵的女儿什么的。他们太傻了。你随便跟他们说什么,他们都会信。

有一天,维达尔对我发火了,把剪刀往空中一扔,刚好戳在天花板上,那把剪刀在天花板上待了一个月。我在那儿耍了几年的小把戏,维达尔炒过我三次。

维达尔·沙宣: 很多时候贾斯廷本该在上班的,但他却在电梯里和我们的女顾客调情。

贾斯廷·德·维伦纽夫: 我一般还会回去,因为他喜欢我。而且如果他不愿意和我和好,我就会和他妻子伊莱恩说。她会帮我把工作要回来。

那时候我是理发师了,不再只是给他递递发夹、发卷和剪刀。我手艺很差。但维达尔店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所有人都在聊他,所有人都想弄成他那样。不光是达官贵人的老婆、上流社会的人,就连你认识的人,都慕名前来,像迈克尔·凯恩 或是玛丽·匡特。那时候他们还没什么名气,但很有创造力,都想方设法出人头地。

玛丽·匡特: 我以前经常在哈罗德百货买布料。亚历山大的母亲就住那儿附近。她在哈罗德那儿有赊账记录。她说:“你可以用我的卡,哈罗德很好说话,你可以赊一年的账,到不得不付钱的时候再结账。”我们也就这么做了。

所以我经常去哈罗德那儿,总能找到我想要的,比如男士西服毛料、威尔士亲王格和城市条纹西服毛料。我喜欢把这些和非常非常女性化的东西搭配在一起。荷叶边下摆,还有很短的束腰连衣裙。我喜欢以刚衬柔。哈罗德那儿有最好的缝纫用品。最好的纽扣和钻头。然后我会把东西捎回我们租的既做房间又做客厅的公寓,那里是我和两个缝纫机工工作的地方。我剪裁,她俩缝制成衣,然后我把成品拿到店里。

我们在店里举办服装秀时,格蕾丝·科丁顿 给我做过模特,把我的衣服穿在身上向顾客展示。模特得有一双漂亮的腿,而且台步要走得好。格蕾丝是个了不起的模特。她和我一样,也剪了个沙宣头。

维达尔·沙宣: 站在服装行业或是手艺行业的角度看,我从玛丽·匡特那儿得到的帮助比从其他人那儿得到的都要多。有次她到我店里来,我夹到了她的耳朵;我此前和此后都没做过这样的事。血在流。“这个要额外收费吗?”她丈夫亚历山大问道,他当时正坐在美发厅里等她。

感觉伦敦,好吧,事实上是切尔西和梅费尔,好像突然就变成了宇宙的中心。伦敦是个大熔炉,汇聚了有创意的年轻人。突然间,来自外省的工人阶级的孩子都带着自己的想法,聚到我们的地方。突然间,他们的音乐和我们的时尚就融合起来了。

格雷厄姆·纳什 (冬青树乐队,克罗斯比、斯蒂尔斯和纳什乐队主唱):我住在索尔福德,离曼彻斯特不远,离埃里克·斯图尔特的家乡也很近。这里是英国最大的贫民窟所在,但是他妈的,我竟然没尝过成长在贫民窟的辛酸滋味。我们四处晃悠,玩得很痛快,从来不会挨饿。

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我一个朋友为了见到埃尔维斯,骑自行车一路骑到了德国。我印象非常深刻。我也想要一辆自行车。这大概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自行车或者吉他,我得选一个。我们买不起自行车,所以我选了吉他。等我十六岁左右时,我用压合板做了把吉他,仿造了芬德 的一款。那时候,我是真的喜欢上了音乐。

我和艾伦·克拉克 在校合唱队,一起唱歌唱了好多年。我们学校里有位音乐老师,通过这位老师,我弄明白了音乐的真谛。

我和艾伦·克拉克在摄政街公共浴场外面的长凳上,用我们那两把廉价的小吉他,写了我们的第一首歌,歌名叫《嘿,我到底怎么了》。

1959年11月,在曼彻斯特阿德维克剧院,我们报名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你懂的,在一批当地小镇上的本土音乐家面前,参赛选手来段表演,然后一起上台,谁得到的掌声最响,谁就赢了。我和艾伦带着两把原声吉他参加了这次演出。我们赢了。

那次比赛有我和艾伦,后来我们组建了冬青树乐队;有弗雷迪·加里蒂,日后组建了弗雷迪与梦想家乐队;有罗恩·威彻利,也就是后来的比利·弗里;还有约翰尼和月狗乐队,就是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 和乔治·哈里森 ,我们都他妈的参加了同一个节目。

比尔·怀曼 :我有把自己做的贝斯。1961年做的。因为没钱,我就自己做了一把。后来我又做了一个扩音器。

从皇家空军退役之后,我就在伦敦斯特雷特姆给一个柴油机工程师干活儿。当时我已经结婚了,儿子八个月大,住在肯特贝肯哈姆的一个破破烂烂的公寓,一周房租要三四英镑。我在一个叫克利夫顿斯的乐队演奏。我们不得不重新脱胎换骨去适应。习惯了“左右,左右;是,长官;没有,长官”,但是,突然间那些都化为乌有了。

艾伦·帕克爵士 (广告文案撰写员;电影导演,执导过《龙蛇小霸王》、《名扬四海》、《贝隆夫人》、《烈血大风暴》):征兵并没有影响到我,因为它在1960年就结束了,我们是刚好躲掉兵役的第一批人。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有多幸运,没有意识到我们差一点就要浪费好几年的光阴。

艾伦·琼斯 (国际展览雕塑家、流行艺术家、皇家艺术学院院士,曾与霍克尼、基塔伊同窗):我没有服兵役,因为我是全日制在读,所以免服兵役。不然我也得参加朝鲜战争。征兵制是1960年废除的。我有一封可以直升大学的信函。那一年,我们班二十个人,有一半去过朝鲜。那段时间,他们一直开枪射人,在堑壕战中九死一生。显然,他们是真正的男人。他们对权威的态度很不同。他们会立马把助学金挥霍一空,买兰美达 ,载女孩子。我记得我当时纳闷:“他们接下来去哪儿弄钱买必需品?”

我不像许多学生那样租房子住。我家人住在西伦敦,所以在艺术系读书时,我住家里,有钱出去旅行,也有钱买必需品。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不用勉强维持生计。所以,对我来说,所有的事情都让我振奋。霍恩西艺术学院的校区分布很分散:时装系在一个地儿,雕塑系在另一个地儿。爵士乐在当时很活跃。时尚和音乐互相吸收,很有活力。

玛丽·匡特: 那时候没有适合年轻人的东西。衣服不是给年轻人设计的。我们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后来就普及开了,影响了每个人。大家都觉着快乐,觉得解放了。战争使每个人都活在忧郁的笼罩下。人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意识到战争结束了。我用条纹西装面料搭配鲜黄色和亮紫色。这种结合是重点。我觉得我是用眼睛在生活。我经常把东西收藏在口袋里;我喜欢的质地或颜色,各种各样的东西。

人们似乎开始因为他们身上穿的衣服享受生活了。他们可以更加自由地跳舞。还有俱乐部!我们晚上总是去各种爵士俱乐部。这给了我们自由和解放的感觉。我们可以经营自己的生活了。

约翰尼·戈尔德 (著名的夜总会老板,拥有伦敦流浪汉夜总会、洛杉矶流浪汉夜总会):我当了三年兵,从部队出来后,我住在布赖顿。有个常参加伦敦赛狗比赛的赌注登记人问我,有个活儿愿不愿意接,就是开车载他来回伦敦,帮他拿钱、付钱。他有辆捷豹,很漂亮。于是我们经常来伦敦,参加赛狗大赛,然后去伯克利广场一家叫夜莺的俱乐部;这是在迪斯科舞厅出现之前。这些地方都有卡巴莱 和女招待。我们经常去那儿,和各种各样、各行各业的人混在一起,有华纳兄弟中的杰克·华纳 那类人。

我们经历了毫无生气的五十年代,突然出现了像维达尔和玛丽·匡特这类人。我以前常常去伦敦,只是为了感受下城市的热闹;这是能感受得到的,有点像今天的莫斯科。在俱乐部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人。我记得我见到了露露,就那个歌手,她那时候才十五岁。我还见到了才十六七岁的曼迪·赖斯-戴维斯。那时候她还没有因为和另一个女生一起与贵族、政府部长和俄罗斯间谍寻欢作乐而使得那届政府下台,落得声名狼藉。这起事件后来被称为“普罗富莫事件”,以战争大臣约翰·普罗富莫的名字命名。约翰·普罗富莫不得不引咎辞职,因为其中一个女孩,不是曼迪,是克里斯蒂娜·基勒,也和苏联驻伦敦海军武官发生了关系。你可以想象得出,这是一起巨大的丑闻。在冷战白热化的时候,我们的战争大臣与俄罗斯间谍在睡同一个女孩。谁知道他们的枕边人可能给他们传了什么样的枕边话。

曼迪·赖斯 戴维斯 (模特、女演员、作家):1960年,我在伯爵宫车展上担任奥斯汀Mini车的车模。我就是这样去的伦敦。我从伯明翰坐火车到了那儿。“天啦!就是这儿!”之后我就不得不回家了。但我工作四天就赚了八十英镑,这在当时是一大笔钱。回到家,我说:“爸爸,我真觉得我可以在伦敦做模特闯出一片天。”

我父亲说:“在你满十八岁之前,想都别想。”我父亲曾在伦敦做过警察,所以他知道对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来说,伦敦是什么样的。但我心意已决。

我把我圣诞节收到的缝纫机卖了,把行李装进手提箱,然后把手提箱藏在树篱里,晚上偷偷溜出来,坐火车回到了伦敦。当时我十六岁。我父亲知道我去了哪儿。我上了火车,心想如果找不到工作,那么在钱花完之前我就坐火车回来,想法还是合理的。当天我就找到了一份工作。我买了伦敦当地的报纸《伦敦旗帜晚报》和《伦敦晚报》;有成千上万的工作。我看到了默里的广告。他们正在招舞者。是一家卡巴莱俱乐部。当天,我就得到了这份工作。

特里·奥尼尔: 对很多年轻小伙子来说,最要紧的是即使没有获得学历或技术资格证书,他们也可以在十五岁时离开学校。他们虽然就这样一周又一周待着,但从不会毫无所获。女生也一样。有大把的工作机会,而且公寓价格便宜,数量又多。

茜拉·布莱克 (歌手、电视节目主持人):我当时在利物浦做办公室职员。那时候俱乐部在午餐时间会有舞蹈表演,所以在我个人的午休时间,我会在洞穴俱乐部当衣帽间服务员,虽然除了星期日去教堂,平时都没人戴帽子。午餐时间我把客人的外套挂起来,然后去看每个乐队表演,跟其中的一些乐队一起唱歌。十四岁起,我就一直在利物浦和周边地区唱歌。

在利物浦,我有很多亲戚在跑纽约的船上工作,回来会带美国的唱片给我们。我经常唱给我学校的朋友听,有一次是在一个叫铁门的俱乐部。我不太清楚为什么洞穴这么出名,因为当时这样的咖啡俱乐部有很多。女友们以前常常让我唱歌,不管哪支乐队在表演,她们都说:“哎哟,让茜拉试试。”

也有通宵演奏的。我们经常去俱乐部,特别是铁门这家,晚上八点去,隔天早上八点散场。那时候,乳品店送牛奶,经常把牛奶丢在你家门阶上。在俱乐部玩通宵后,我们会在回家的路上从某户人家的门廊前顺走一瓶牛奶。

彼得·布朗 (音乐产业企业家):我当时在利物浦一家百货公司上班。二十一岁。和我一起上管理课的有个犹太人,我和他成了最好的朋友。他叫阿利斯泰尔。后来他介绍我认识了一些朋友,都是些犹太小伙子,我几乎成了这个圈子的一员。

圈子里有个人,是法律系的学生,当时在办二十一岁生日聚会,布赖恩·爱泼斯坦 也来了。我们一拍即合,成了朋友。我意思是,我们真的很亲密,但从来都不是男朋友的关系。我们相互吸引,但我们喜欢的类型不同,他不是我的菜,我也不是他的菜。我们在利物浦有个地下组织,里面是一些相互认识的同志,但不是公开的,你明白的。

我在百货公司干得很不开心,所以他们对我说:“有没有什么你想做的?”我喜欢音乐,于是我说:“嗯,你们有个唱片部,但经营得很糟。”于是他们就把唱片部给了我,我经营得很成功,让它生意好转起来并不难。

布赖恩以前经常来百货公司,每天早上和我一起在餐厅喝咖啡。当时布赖恩在马路对面经营家里的唱片店,真的就只是在路对面。

百货公司晚上五点半关门。布赖恩六点之前是不会关门的,所以如果我们要出去的话,我会到马路对面等他。我会环视四周,看看他在做什么。实际情况是,他的店非常成功,一家人决定再开另一家店。布赖恩问我愿不愿意过来经营他之前的那家店。

希尔顿·瓦伦丁 (动物乐队吉他手):我父亲从军队退伍后,做了公共汽车售票员,母亲养活一家人。煤矿上的工作是最好的饭碗。虽然工作条件很差,但薪水很高。

我哥哥比我大两岁,当时有买彗星乐队、吉恩·文森特和查克·贝里这些人的唱片。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摇滚乐。我当时在后院表演。那时电视上还没出现过摇滚乐。我们家也没电视。看电视还得去朋友家看。

我们在后院表演,把本地的小伙子拉过来,收他们一便士。我们没挣多少钱,但也在慢慢步入正轨。乐队一开始叫领头人。起初我弹的是一个朋友的吉他。那个朋友是唯一一个有吉他的,而且还是把左手弹的吉他,不过没关系,我们不弹和弦。我们甚至连琴拨都没有,就用一便士的硬币弹。我们有支萨克斯管,只有一个音是准的,鼓是用饼干罐子做的,真是一支名副其实的噪音爵士乐乐队。我第一把吉他是妈妈买给我的。

1962年之前,我都在野猫乐队;乐队在纽卡斯尔附近人气很高。我当时是弹吉他的。我们乐队已经开始赚钱了。在纽卡斯尔市外的惠特利湾有个酒吧叫啤酒花,星期六晚上在那儿演奏能赚五英镑,星期二能挣两英镑。这笔收入是我们所有人的。我们所做的就是攒钱买新设备,分期付款。我们买了吉他,作为乐队领队,一旦一笔钱还清了,我就会有把新吉他,而我原来的吉他就会传给新乐手。我有了新的扩音器,旧的就会传给其他人。

即使在上学,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回到家,拿着吉他站在镜子前,练吉他。我有件皮夹克,实际上是塑料的,我会站在镜子前唱歌。我喜欢查克·贝里、博·迪德利

我只想表演,弹吉他,靠玩音乐为生。我去市政厅看那些大乐队表演,经常会看到大巴开来,乐队走进供演员或职员进出的剧场后门。我以前经常会想象乐队的吉他手病倒了,然后他们走出来说需要一个吉他手。

彼得·弗兰普顿 (英国音乐家,词曲作者,牧群乐队、谦虚派乐队歌手):我们这一代是在和平中成长、经济有望繁荣的第一代人。我父亲当时在读大学,后来他自愿参战,六年没见到我母亲。母亲经历了伦敦大轰炸,死里逃生。父亲亲身经历了每一场重大的战役。现在到了这个阶段,还活着在一起,他们就非常兴奋了。他们允许我做自己想做的事,这与他们的心态有很大关系。

八岁时,我有了把吉他。上面没牌子。很可能是日本产的。弹C和弦,手指都得按出血。后来我才意识到是吉他质量太差了。我主要是自学的。我对音乐已经到了着迷的程度。一放学我就直接回家,上楼。母亲会用扫帚猛敲天花板:“关掉!”

我用最快的速度将原声吉他变成电吉他。父亲想出了一个办法,可以把吉他插在客厅的收音机上。那时我大约十岁。我喜欢影子乐队 。1958年或1959年我见过埃迪·科克伦、吉恩·文森特和巴迪·霍利。我不太喜欢埃尔维斯。

杰夫·林恩 (英国音乐家、制片人):十五岁到十八岁那段时间,感觉就像一辈子那么长,而不仅仅是三年。我是工人阶级家庭出生的孩子,住在英国伯明翰市政府建的廉租房里。前途无望,也许会被打发去汽车厂生产线上工作。十五岁时,我在朋友的衣柜里找到了一把吉他。是把很小的塑料吉他,上面印着埃尔维斯的脸,只有一根弦。就是这样。我让他把吉他借给我。那吉他不值钱。当时流行的每首曲子我都会去学,然后不得不借这一根弦弹出来。这也让我后来的风格比较独特。我把那把吉他带回家,什么都用它来学。我姐姐给了我一套琴弦。那时候放学后,我都待在木工店里,想做把电吉他,但一直都没做出来。我拿到那套琴弦后,把E弦装在了那把塑料吉他上。

帕蒂·博伊德 (英国模特、摄影师):我当时在伦敦南肯辛顿和五个女生一起合租了一套公寓,离国王路不远。我们都没什么钱,把床垫放地上睡。那时我十七岁,还没开始做模特。那套公寓真是不可思议,早上从来没有牛奶可以加在茶里,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冰箱里有什么。公寓里感觉太乱了,每个人都借彼此的衣服穿。我的意思是,还蛮好玩的。

没有雄心壮志。每个人都玩得很开心。钱从来都不是问题。我只需要钱付房租、买鞋子和买衣服。这些才是重要的事。

感觉发生了很多事情,不过没什么比星期六在国王路上来回逛逛更爽的了。你会看到各种各样的人,你认识的以及你想认识的。有一种亢奋、蠢蠢欲动的氛围。

彼得·弗兰普顿: 八岁时,我加入童子军。九岁时,我在当地士兵面前演奏了两首歌,拿到了音乐专科徽章。应该是佩姬·苏或巴迪·霍利的歌曲,在由童子军表演的音乐表演 上。我们当地有这种活动。那儿没有钢琴,鄙人被叫去给学校失物招领处的女士伴奏。我说可以可以可以,但我想表演自己的节目。

那就是场演出。圣玛丽教堂的童子军。我排了两首歌。最后我终于上台了,给失物招领处的女士伴奏《我的桶上有个洞》,我的表演真的挺受欢迎的。我说:“谢谢,既然你们这么喜欢我,我想给大家带来一首我自己的作品。”全场都笑得前仰后合;这个九岁就表现不凡的孩子要掌控全场了。童子军领队已经在让我下台了。

此时此刻,舞台是你的,一旦你在台上,与观众互动,就没人能吩咐你做什么。舞台已经是你的了。就是这样。我很早就知道,那儿是让我最快乐的地方。没人冲上台来,没人吩咐你做什么。只有音乐和观众。到现在,我渐渐意识到我享受在人前表演。

我不自信。我内向,害羞,但我知道我可以把一件事做得很好。我觉得很多表演者都缺乏信心,害羞,就好像他们选了最差的职业,把自己晾在那儿,让观众审查。他们可以爱你,也可以讨厌你。这也叫“恐惧”,对未知的恐惧。但我的确有勇气。这是吉他带给我的。它就像我的宝剑。

杰夫·林恩: 最严重的事发生了。我把E弦装在那把塑料吉他上,开始弹杜安·埃迪的歌,但是琴颈咔嚓一声断了。吉他是我跟路那头的家伙借的,所以我不得不在他家后门垃圾桶旁边伪造一起意外,这样他会认为吉他就是这样坏掉的,并且以为吉他摔坏的时候我还伤到自己了。我觉得这样会比我直接把弄坏的吉他装在塑料袋里还回去要好,即便他本来也永远不会弹那把琴。

之后不久,我们在街上踢足球,我那个哥们儿说:“我刚看到有个家伙,在街上骑自行车,背着把吉他。”他看不清是谁,因为当时天已经黑了。回到家,我爸爸对我说:“看墙角那儿。”墙角有把六根弦的西班牙吉他,我开心得要命,这玩意儿最让人激动了。我十五岁,还在上学。我有了把真的吉他,换掉了那把塑料的。现在我得学正规的弹法,得识谱。我爸爸看出我酷爱吉他。我再也没免费收到过其他任何东西。就是这样。那把吉他值两英镑,到现在我还留着它,它很漂亮。

格雷厄姆·纳什: 这个时期,音乐是很重要的,不过如果很多音乐家更诚实点的话,他们不得不承认也是为了赢得女人。音乐让我们没那么寂寞,让我们有了朋友。弹吉他讨女孩子的欢心,这对我来说是件大事。

埃里克·克拉普顿: 我真正关注并且有共鸣的是由个人以非科班和非商业化的方式做出来的音乐,所以我挖掘得越深,就越珍视在这样的困境中做出来的不依从任何规则的音乐。我很害羞,所以又有另一种共鸣。音乐中反映出来的孤立与孤独,我深有同感。音乐家会自己去旅行,一些有名的蓝调演奏者喜欢从一个地方转移到下一个地方。但他们并不追寻签约,也没有去追求名声和钱财。这些东西他们都可以拥有,但好像不合他们的胃口。

埃里克·斯图尔特: 我想做吉他手。我喜欢吉他的声音。我经常把我们在曼彻斯特王子街的房子的前门打开,放上一张唱片,然后说:“听听这个。”我哥们儿都会说:“他他妈的怎么了?”

“听听这吉他声。你们听不出来这家伙在干吗吗?”我反驳道。我想干这个。我不想做主唱。我很乐意做个像埃里克·克拉普顿那样的伴奏乐手。我想做吉他手,这太让我兴奋了。

有位罗兰夫人住的地方和我家隔了两户人家,她分期付款给我买了第一把吉他。我母亲买不起,父亲那时候已经走了。我大概花了三周时间学习怎么调音。之后又学了和弦。我会弹一点钢琴。我已经能辨音了。我会唱歌。歌喉还不错。

听斯科蒂·穆尔给普雷斯利、詹姆斯·伯顿给里基·纳尔逊、克利夫·盖洛普给吉恩·文森特伴奏,是让人很兴奋的事。和基思·理查兹一样,我从没想过自己能挣些钱。我只不过想弹吉他,一起床就弹吉他。

当时觉得弹吉他不会是正职。我有个哥们儿,他有个扩音器,还有把电吉他。我们以前经常换吉他弹,经常在星期日下午去工人阶级俱乐部做些小演出,我们登台演出,俱乐部会付我们五英镑,但我们不是为了钱。带个扩音器弹吉他是件很刺激的事。这种感觉我没法解释给你听。现在这还是会让我激动到打寒战。当时我已经开始弹电吉他了,只不过没钱买一把。

某天有人敲我家门,他们说:“听说你可以弹吉他。”我说:“是,我会些和弦。”于是他们说:“你想加入杰里·李和斯塔格·李乐队吗?我们吉他手结婚了。”我说:“嗯,我很愿意,但我没有吉他。”“哦,我们有吉他给你,是把电吉他。”于是我就去排练了,得到了演出的机会。那时我十六岁。

格雷厄姆·纳什: 1959年,我和艾伦·克拉克在一起唱歌,埃弗利兄弟在曼彻斯特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馆演奏噪音爵士乐。这家伙朝我和艾伦走过来,我们才唱完一组,三四首歌曲,蓝调。这家伙走到我面前说:“你们需要杯Bocking 。”我说:“我很喜欢,但是……”然后他说:“不是!他妈的不是说那个,是皮特·博金。”

我们喜欢的每首独奏,每首巴迪·霍利和吉恩·文森特的歌,皮特都会弹。皮特太惊人了,他看起来就像个十足的书呆子,像个他妈的会计,而不是摇滚那一系的,但是,天啦,他会弹吉他。和皮特一起过来的还有鼓手乔伊·亚伯拉罕斯和布奇·梅珀姆 。从我和艾伦一起唱歌变成了我、艾伦和一个贝斯手、一个主音吉他手加一个鼓手的组合,谁知道我们他妈的在做什么。我们后来组成了四重奏乐队,尽管我们有五个人。

我们那时候在咖啡馆和成人礼上表演。报酬很低。没什么钱。我们签的有些合约是一整个晚上十英镑,那一晚就会玩得很爽。其实只要我们有钱付煤气和其他必需品就行,我们也不在乎这些钱。我们喜欢我们做的事,所以不在乎。

1961年或1962年,我开始赚得比我爸多,这时候我意识到这个也可以当作事业。这让我有点儿震惊。那时候,你爸爸干什么,你爷爷干什么,你就应该干什么,但我父母永远不会让我这样做。

克丽茜·莫斯特 (英国音乐制作人、唱片公司老板):战后,我父母从伦敦移民到了南非。我妈妈卖二手家具,赚了很多钱;有很多被轰炸过的房子,还有很多回到家的士兵,他们需要坐的东西。我父亲是个音乐家。

十六岁那年,有次长假,我们回了趟英国。那是1959年。以前就有人告诉我要去咖啡馆,每个年轻人都泡在那儿。年轻人喝咖啡,弹吉他。我父母让我在苏荷2i’s咖啡馆 下车,米奇·莫斯特当时也在那儿,带着把吉他。那时候,吉他手不管去哪儿都带着把吉他。我觉得那是因为他们永远不知道表演、挣钱的机会什么时候会出现。总之,我们一见如故,一见钟情。当时我十六岁,他十九岁。几个小时后,我父母乘出租车回来接我,米奇从咖啡馆跑了出来,他将身子探进车里,对我妈说:“我要娶你女儿!”

杰夫·林恩: 从小我们家客厅里就有架钢琴。但钢琴似乎束缚太多,比如要学怎么识谱,要接受正规训练,而吉他你可以自学,按自己的节奏来学。一拿起那把塑料吉他,我就爱上它了。我喜欢的音乐都以电吉他为特色。像罗伊·奥比森 、德尔·香农 、杜安·埃迪、影子乐队、杰特·哈里斯 和查克·贝里都是这样的。

希尔顿·瓦伦丁: 1962年,我十九岁。十五岁起,我就一直在野猫乐队。十三岁时,我有了第一把吉他。大部分都是自学的,只在街那头一个小伙子那儿学了三四节课。我以前不会识谱,现在还是不会。

我们最后买了辆面包车。我们从来没把这个当作一份职业。我在一家工厂做机工。几乎每天晚上,还有星期六、星期日的午餐时间我都弹吉他,甚至会偷偷跑出去做午间演出。星期六,纽卡斯尔在午餐时间有针对年轻人的玩意儿,叫大使馆舞厅。星期日,南希尔兹有俱乐部活动。

我当时工作很拼,四处奔波。有次演出后,我突然觉得胸痛,晕了过去。我哥哥告诉了爸妈,他们说我必须去检查下。医生说这两份工作我只能做一份。

特里·奥尼尔: 有年轻人是真喜欢他们自己的音乐,像基思·理查兹或者埃里克·克拉普顿,但除此之外,还有年轻人是把音乐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像戴夫·克拉克五人组。他们在美国和披头士一样红。他们乐队的歌手和键盘手迈克·史密斯是个不可小觑的天才,有一副极好的摇滚嗓音,但乐队里其他人都算不上是真正的音乐人。他们只是在舞厅里动静很大,演奏了一种一直重复跺脚类的流行乐曲,像《满心欢喜》这样的。

据说,他们组乐队只是为了给他们的足球俱乐部筹钱,拿起几把乐器,摆弄出一些声音。他们唯一的目标就是赚些钱。他们在北伦敦的舞厅表演,那儿可不是什么音乐前沿,不比有滚石或新兵乐队的节奏蓝调俱乐部,那儿有的更多是大众化的、自娱自乐的音乐。

弗兰克·洛爵士: 不管怎么着,我们都希望能做出自己的成绩,反正不是走父母的老路,找一份无聊、缴养老金的工作。我们要的是刺激。说是在伦敦,说是做广告业的,其实我只不过是在收发室送送邮件而已。1960年,我去找了人事处处长,处长当然有个双姓名字 。我告诉她我想做主管。“啊,不行,”她说,“你没当过兵,而且三十岁之前,你是做不了主管的。”

那时我还不到二十岁。当时的英国真的很沉闷。是非……常……沉闷。所以我跟奶奶说,我想移居美国,因为这儿没有未来。我攒了些钱,剩下的钱是奶奶给我的。于是我登上了泛美航空公司的飞机,去了纽约,身上就带着二百五十英镑和一本《在纽约生活一天只要十美元》。我在百老汇大街第五十三街租了间房子,一周二十美元。房间谈不上豪华,我可以跟你打包票。房间在薄荷酒吧对面,霓虹灯广告牌的灯光透进卧室窗户,没完没了地闪烁着,所以睡得不舒服。我记得第一天晚上我走到了时代广场,心里想:“我的天哪,我在时代广场,以后的日子会很精彩的。”

艾伦·琼斯: 巧的是,在皇家艺术学院,我们班就有一群艺术家,他们引领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艺术,也就是后来的流行艺术。其中最著名的有霍克尼、彼得·菲利普斯、德里克·博希尔,当然还有我。但是,当时还没有自成一派的概念,到了三年后我们离开学校,我们才聚集在一起。这就是1961年到1964年年初所发生的变化。1964年,流行艺术运动已经颇具规模,轰动一时。

彼得和霍克尼来自约克郡;无一例外,我们都来自工人阶级家庭。罗恩·基塔伊的存在就是一个催化剂。他的风格没有影响我,但正是他的存在,一个活生生的美国人,影响了我。有一个这样的自由人在我们中间:在那儿安静地画着牛仔和印第安人,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活力四射。之前还从来没有人找到过他们的特色和语言。

帕蒂·博伊德: 离校时,我们从来没有讨论过事业的问题。那时候,人们普遍认为:女孩子就应该上学,随便做点什么事,然后找个人嫁了,一辈子就这样。我一离开家,就穿上了牛仔裤;我继父总是不准我在家穿牛仔裤,他认为牛仔裤就等于无法无天。

杰弗里·克鲁格 (夜总会老板、娱乐场所经理):我是一个不得志的爵士钢琴家,自我感觉良好,直到听到像汤米·波拉德这样的音乐家弹奏的乐曲,我才知道我没法比。但我喜欢爵士,每次带女孩子出去,想带她们去爵士乐俱乐部时,我们都会去伦敦的51工作室,但那里酒气熏天,根本没法带好姑娘去那儿。

所以我决定试试,开一家不喝酒、纯音乐性的俱乐部,给那些我聊得来的、想成为一伙的人提供盛装出席见见同道中人的机会。一群仅仅因为他们在音乐或服装上的品位就被认为是反社会和反正统的人,尽管他们中有很多都成了政界的大人物和其他行业有声望的人物。

有天晚上,我带了个女孩去威尔士亲王剧院,之后我们去考文垂大街莱斯特广场附近的梅普尔顿吃饭。我下楼去男厕所的时候,看到一个很大的空房间,于是我问经理托尼·哈里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那个房间是用来干什么的?”他回答说:“除了共济会会员在这儿聚会以外,其他时间门都关着的。”

“你听我说,”我说,“我想把它租下来。你来开个软饮料酒吧?”——那时候警察不会给一家通宵营业的俱乐部发酒类营业执照的——“让我在这里经营爵士俱乐部。”火烈鸟俱乐部就这样成立了,在那个星期六的午夜。我们从一周营业两个晚上到后来每晚营业,无论我派谁上场,位子都能卖光。

曼迪·赖斯 戴维斯: 我只在默里的卡巴莱俱乐部跳了一小段时间。就是在那时候遇到的克里斯蒂娜·基勒。我和她一起住进了一间公寓,见了所有的人。斯蒂芬·沃德等人。 达德利伯爵之前已经向我求婚了;埃里克当时六十岁,我十六岁。他认真得不得了,追我追了很长时间。我们没发生关系,这很奇怪。他送我香槟,然后到我这儿来喝。我不喝酒,不抽烟。但我不是处女。我的第一次给了一个很好的男生,在伯明翰。

有天晚上达德利伯爵打电话给我,当然咯,他想把他关系比较好的几个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他说:“不要把睫毛刷得太长了。”我的理解是,让我不要涂睫毛膏。我来到他的公寓,见了一个女人。“我想让你见见温莎公爵夫人沃利斯·辛普森。”她人非常好。

帕蒂·博伊德: 我们感觉,我们正步入一种焕然一新、截然不同的状态,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我们就站在中间,被这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包围着。伦敦是个大熔炉,人人都因其他人而兴奋,没人觉得受到了威胁。当下的事实是,来自下层社会的人也开始赚钱了,所以他们没有觉得自己不如别人。他们也能够做些什么,摄影、绘画、拍电影,或是他们决定要做的任何事。

杰姬·科林斯: 我总觉得没有我做不了的事,我知道这很少见,结婚前,我差不多把整个镇子的人都搅得心烦意乱。我几乎住在了火烈鸟。

克丽茜·莫斯特: 我父母护女心切,不会让我去夜总会的。他们认为我和米奇不过是假期里的一场艳遇。坐船回南非的日子到了,他也早就策划好了:他会到南安普敦给我们送行,抢在他们收舷梯那一刻,我从舷梯跑到码头,把我父母留在船上,我们俩一起逃走。

米奇到了之后,时间还早,于是他为我妈妈弹了会吉他。一定是有什么地方拨动了我妈妈的心弦,她说如果米奇对我是认真的,就应该到南非来找份工作,如果几年后我们感觉依然没变,就可以结婚。

米奇的爸爸是军人,是个准尉副官,非常严格。我觉得米奇在北伦敦的童年过得并不开心,他很小就离开了家,所以他在这儿既没有根,也没有家人。

几个月后,他真的带着吉他出现在南非。他在莱昂内尔·巴特 那儿借了机票钱。他没工作,我建议他教吉他。当时南非还没有摇滚乐,但许多年轻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找个去处,找个圈子,所以我说:“你为什么不组建一支乐队呢?”

“跟谁啊?”他说。

“你正在教他们啊!”我告诉他。

我们把人口超过一万的地方的市镇集会所租了下来,然后我让人把海报印刷好,“米奇·莫斯特和纨绔子弟”,我把海报贴在了斯普林斯 的大街小巷。我们不得不大半夜出动,把海报贴在树上和商店的窗户上。我们擅自这样做,是很不像话,但我们没多想。

杰弗里·克鲁格: 火烈鸟经营的关键在于通宵场,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把一些名人吸引了过来,比莉·哈乐黛 ,还有埃拉·菲茨杰拉德 。他们会在自己表演结束后来这儿放松放松。

那些歇班的美国大兵 到我这儿说:“开通宵场吧。”

“要是我们开通宵场,会惹上麻烦的。”我告诉他们。

“不会的,”他们说,“我们保证。我们会为俱乐部提供保护,而且如果因为我们中任何一个人造成了任何损失,都由我们承担。”

美国大兵觉得这儿是第二个家,因为他们可以和所有的人混在一起。他们是黑人,但他们可以和白人女孩跳舞,没人打扰他们。他们会收到父母和家里的朋友寄来的音乐,但他们没地方播放。而这里就是那个既安全又可以让他们玩通宵的地方,火烈鸟就是那样发展起来的。

乔治·法梅: 我十六岁在伦敦找到了一份职业音乐家的工作,和埃迪·科克伦、吉恩·文森特一起巡演。我给比利·弗里和蓝色火焰乐队弹钢琴,但后来伴奏的乐队离开了比利,我们就把名字改成了乔治·法梅和蓝色火焰乐队。

1962年3月,我开始在伦敦的火烈鸟俱乐部上班。我们开始做通宵场,从午夜到早上六点。当时其他俱乐部没人敢放我们的音乐,也压根没电台播我们的音乐。我每次都能让这地方爆满,全是美国大兵。气氛很嗨。

杰弗里·克鲁格: 后来有名人会来火烈鸟。第一个来的是约翰·李·胡克 。他当时在美军基地做巡回演出。他们没地方可去。他说:“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就联系杰里·刘易斯和查克·贝里。我们可以在这儿表演吗?”我觉得我请不起这些人,但钱并不是他们看重的,他们要的是气氛和音乐,这才是最重要的。

乔治·法梅: 火烈鸟和其他俱乐部截然不同。美国大兵经常光顾这里,都是从基地过来的;他们进来的时候总是带着许多瓶波本威士忌,就这些黑人。火烈鸟是他们周末在伦敦的家。我们总是待在一起,因为他们没有睡的地方;他们经常和我们一起回家。他们睡椅子或者地板上。有个叫卡尔·史密斯的美国士兵,来自密歇根,是个黑人,这人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了。他是从纽伯里空军基地过来的。他总是睡椅子或者地板上,再放上一张新唱片,莫斯·艾利森的,过一个月,他又会带另外一张唱片过来。

火烈鸟俱乐部入场门口(Getty Images)

杰夫·林恩: 我在伯明翰每周都得上班。没得选择。我会把吉他带到工作的地方,躲起来练,学的时候尽量不被人逮到。

对我影响比较大的是德尔·香农和罗伊·奥比森。我没学过音乐,以前不会识谱,现在还是不会。我认识的人当中就没有会识谱的。我是看伯特·威登的《一天学会弹吉他》 学会的。

我会把我姐姐的唱片拿来放,然后试着弹开头的几小节。我一张唱片都没买过。没那个钱。都是向别人借的。我当时一门心思学吉他。我曾经有机会去迈克·谢里登和黑夜骑士乐队以前经常表演的那个社区活动中心。他们是我最喜欢的乐队。我爱他们。他们穿着高档的西装,看起来真的很酷。虽然他们非常受欢迎,但我还是和主音吉他手说上话了。我自己挤到了老阿尔·约翰逊面前。

我问他:“结束之后,有没有可能让我试试你的吉他?”他答应开着扩音器。我心说:“妈的。”意思其实是:“哦,我的天哪!我现在亲手握着这玩意儿!”把那把吉他拿在手上,感觉太奇妙了。这样一把专业音乐家的乐器,就像一件艺术品,一根金条。

我以前不管在哪儿都会练吉他,用我父亲给我买的那把:在车里,在街上,在街角的角落。有时候,女孩子会跟着一起唱。我当时住在当地政府建的住宅区。就弹弹吉他,四处闲荡,非常酷。

不过,女生没那么重要,我心里只有吉他。起床,脑子里想的是吉他;睡觉,想的还是吉他。我做的就这些,想想我能做什么,想想我要怎样才能学会写歌。我进入了状态,非常在状态,然后真的做出了和我想要的一模一样的音乐。要制作出一张唱片,总是会有些不一样的地方。每次将一首歌的录音回放一遍,都会有些差别。你不可能总是做出和你想要的一模一样的音乐。有时候,音乐本身也是有主见的。

我拿不定主意我是想做鼓手还是想做吉他手。我喜欢一边听着唱片一边打鼓。我有一张钢琴凳和几把刷子,我会把我姐姐的所有热门唱片都拿出来播放。当然,是趁她不在家的时候。最终,我意识到我最大的兴趣是弹吉他,狂切和弦能让我找到乐趣。

杰弗里·克鲁格: 那是你听过的最有见解的音乐。我被那些黑人美国士兵说服了,选择了更劲爆的音乐。我们第一次听到金杰·贝克的鼓声的时候,鼓声碰到墙壁都产生了回声。乔治·法梅,克里斯·法洛 ,还有年轻的埃里克·克拉普顿,他们是唯一几个在乎音乐而不在乎钱的人。我们有观众愿意听以前没听过的新音乐。

特里·奥尼尔: 有认真的音乐家,这些年轻人受到只想精益求精的伟大的蓝调和爵士乐演奏家的影响,对音乐有了兴趣,后来又有了像戴夫·克拉克五人组那样的。戴夫是个真正的企业家,一直都是。虽然他现在过起了深居简出的生活,但对他来说,从一开始,他就是为了赚钱。他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料,而不是做鼓手。

有很多传闻说他为了得到演出还打印了名片。滚石永远都不会打印业务名片。他们靠的是口碑和才能。很明显,戴夫·克拉克印的那些名片中有一张最后传到了白金汉宫,然后他们就受邀到王宫的员工舞会上表演。

克丽茜·莫斯特: 在南非时,我爸妈都说:“不带上我们,你们不准演出。我们负责收票看门。”

我们都上了一辆车。我们有辆旅行车,所有的设备都放在里面。我爸爸有根手杖,里面藏了把剑,所以他是安全主管。我们第一次演出就有三百个青少年到场支持。第一晚我们就赚了一笔。给乐队的每个人付了两英镑,我和米奇第一场表演挣了三英镑。年轻人是看到海报过来的。他们也没其他地方可去。看得出效果不错,所以我就预定了更多的市镇集会所。我不管那些地方在哪儿,就给他们打电话,然后安排巡演,突然间我们就开始饱受欢迎。

为了赢取关注度,戴夫·克拉克五人组模仿1963年披头士乐队所引发的新潮流:清新新鲜的面孔(特里·奥尼尔摄影作品)

1963年夏天,戴夫·克拉克五人组。这支乐队是以队长名字命名的,但为乐队赢得信誉的是键盘手和歌手迈克·史密斯(后排左一)(特里·奥尼尔摄影作品)

后来我们去了钻石之乡金伯利。很多黑人和有色人种 都来了。本来是不准让他们进场的,但我们还是让他们进来了,就因为这事,米奇还收到了驱逐出境的文件。

我预约了见亨德里克·维沃尔德总理的时间。那时候可以这样。当时我十七岁。我和我爸爸一起去的,我对总理说:“看,这些文件已经送交给了我丈夫,但您没意识到我们给年轻人带来的好处吗?他们什么都没有。是我们让他们不再上街闲荡。”我说的这些话起作用了,总理说:“把那些文件撕了。”于是我们就出去了。

直到那时,学位等级制在英国依然存在。要是没上大学,你就得去工厂上班。我们认为这是胡扯。你不需要文凭,也不需要接受教育,你只管去做。有一件事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永远不会给其他人打工。结婚时,米奇说我俩以后就是五五分成的合伙人了。从我们结婚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是生意上的合伙人。

彼得·弗兰普顿: 我父亲是南伦敦布罗姆利技校艺术系主任,是个大人物。他当时在制作一出期末联合音乐会“布罗姆利技校星期日之夜”。我有个乐队叫小渡鸦:乐队有个钢琴演奏家,是弹古典乐的;有个低音提琴手,古典音乐低音提琴手;没有鼓手。我们给学生表演一场,再给父母表演一场。

挂头牌的是乔治和龙乐队,乐队成员是乔治·安德伍德 和戴维·琼斯。戴维会唱歌。他们是我最好的兄弟。他俩十三四岁,我十一二岁。我们没有把彼此看作竞争对手。早上,我父亲会把门半掩着,我们把吉他带到学校,放在他办公室。午餐休息时间,我们三个就坐在楼梯上弹吉他。

基思·理查兹: 我那时候刚刚离开家,搬出了爸妈的房子,实际上是和伦敦的哥们儿一块住了。这种自由的感觉让人有些不敢相信,如果我们能挣够钱付房租的话。

那时候在英国,如果你去的聚会足够多的话,你可以捡啤酒瓶,空瓶子,然后把瓶子拿回酒吧,每个瓶子可以卖两便士。所以我们以前经常去各种聚会,就为了收啤酒瓶。我们会把空瓶子拿走,数下多少个,说这是这周的租金。好吧,除了这事,其他的都很有趣。这种生活非常疯狂。

吃的?哦,我们偷来的。我负责“借”培根,布赖恩负责土豆。是啊,我们以前是职业小偷,商店里的扒手。我们从未被逮到,从未。现在诉讼时效肯定也过了。

比尔·怀曼: 1962年,滚石刚成立时,成员一直在变动。是布赖恩·琼斯的乐队,是他组建的。他带来了各种各样的人。米克,然后是基思。还没有鼓手。1962年7月到12月期间,他们从我的克利夫顿斯乐队找了个鼓手。一个月做两三场演出,这就是滚石。

我鼓手对我说:“来吧,试一试,看看你有什么想法。”他们玩的是慢节奏、几小节的蓝调。我们那时候一直在演奏胖子多米诺和拉里·威廉姆斯,全都是当时黑人节奏蓝调的东西。蓝调,我了解很少。12月8号我去试音了,他们没怎么和我说话。米克跟我打了个招呼。我见到了键盘手伊恩·斯图尔特。布赖恩和基思在吧台,不太想搭理我。

我把我所有的设备都带过去了。我有把自己做的贝斯。1961年做的。后来又自己做了个扩音器,再后来又做了个扩音器机箱。那次排练我把这些全都带去了。一开始让他们眼前一亮的就是这些设备。我有这么多设备,而且我有香烟,他们一根都没有。然后他们和查理·沃茨说了会儿话,最后把我的鼓手解雇了。 xQD1v+8mvIUinzhdsbrVetTDVA4r41AdN4osmAjFZUVcHKo2tBQIjA1fRysQ8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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