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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一七九五年六月,一位三十六岁的英国女子怀抱十三个月大的女婴乘船从英国北上东去,开始了为期百天的北欧之旅。她此去一来受人之托,追讨失物,二为写本游记,考察她爱好的风俗道德与文明演进的话题,以便交付伦敦书商出版。因此,她是母亲、商务代理和作家。即便在两百年后的今天,能同时胜任这三重身份的年轻女性也算是厉害角色。此人就是英国女子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

后世看来,沃氏最著名的身份是女权先驱、理论家、妇女平等权利的热情倡导者,其著作《为女权辩》(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with Strictures on Political and Moral Subjects,1792)是西方历史(乃至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的女权主义宣言。在这份激情澎湃的论辩中,沃氏将社会的道德复兴和女性的个体幸福结合起来,激励女性成为有理性的独立个体。她认为女性的自我价值不应来自外貌,而应来自内在的知识和自我掌控,因此她主张女性必须受教育,并批评当时的教育有意将女性塑造为轻浮无能者。她说好的教育不光能使女性成为贤妻良母,更会使其成为拥有政治和民事权利的完全之人。为此,沃氏建议改革教学体系和学校课程,让女性拥有和男性平等的受教育权,学习技能,以便日后自食其力,不以嫁人为唯一出路。她对婚姻如何持久也有建议,认为婚姻应以友谊而非相貌为基础。除此,她还呼吁女人不光要为丈夫和孩子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要洞察个人在人生中的真正责任,抛弃表象世界和欲望世界。

历史的后见难免将人从时代中剥离,只凸显、定格此人最显眼的一个侧面或角度。然而那人一旦还原到自己的时空,就会呈现出一个更加鲜活生动、难以概括的个体。沃氏就是这样一个复杂的多面向的思想者、行动者和生活家。她并不只写女权,其作品多样;她的思想也并非一以贯之,而是在不同阶段充满矛盾和变化。本套译著五个卷册所展现的正是她不太为人知却很值得了解的作品。按时间顺序说,《女子教育》(1787-1788)中的两篇文章是她最早的作品,写于《为女权辩》前,同样是向世界热情申说怎么做女人,差别却很大。《为女权辩》公认激进,而《女子教育》就教育理念而言既保守又先进,保守处让人看了想起近年来在中国死灰复燃、阴魂不散的“女德班”,先进处即使放在今天也不过时,总之这两篇教育文字矛盾得令人难以相信它们和《为女权辩》同出一人手笔。《权利辩》(1790)的全称是“为男权一辩”,正好可以与“为女权辩”对照观看。两部小说——《玛丽:一部小说》(1788)与《玛丽亚:女人之罪》(1796)都以玛丽命名,皆有自传性质,其中“女人之罪”(英文原文叫The Wrongs of Woman)的说法尤其微妙,到底是女人之罪,女人之怨,还是女人的冤屈,读者读后自可评判。《法国革命》(1794)在沃氏的作品中篇幅最长,是沃氏在大革命期间亲往法国零距离目睹革命的结果,和后世所著的此类历史作品相比(如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或者卡莱尔的《法国革命》),自有不同侧重处。沃氏的这本是一本法国革命的早期史,早到米拉波都还没退场,罗伯斯庇尔、马拉、丹东都还没登场,路易十六也还没上断头台的地步,而其观察视角则是沃氏一向爱好的历史与道德思考视角。《北欧书简》(1796)是沃氏在游历北欧几国时以书信形式写成的游记。《忆亡妻》顾名思义,是沃氏死后,鳏夫葛德文(William Godwin)为她作的传,只不过没起到扬其令名的作用,反而适得其反。该文用深情的笔触暴露了沃氏两次未婚先孕的骇俗婚恋,导致沃氏的名声一直坏到十九世纪。这一套书出来,再加上国内读者早就知道的《为女权辩》,沃氏的大多数重要著作就都有中译本了,而我对她的同情与思慕也就有了一个交代。特立独行的思想和生活需要学识、性情和个人经历的三重发酵。前两者读者读她的书就知道了,后者却要在此交代几句。沃氏出生于工匠家庭,祖父是纺织匠人,颇有资财。父亲想当“绅士农夫”不成,尝试其他各种行当的结果也都是失败。所谓“绅士农夫”,指本身即有资财、非为谋生而为兴趣种田者。英国小说家哈代所著的《德伯家的苔丝》里,苔丝所爱的男子即为出身牧师之家、想要学做“绅士农夫”的人。沃氏的父亲还好酒,时有家暴行为,沃氏因此痛恨酗酒,以其为野蛮的标志,《北欧书简》里对饮酒屡屡批判。和家庭重点培养、专门送去学法律的弟弟相比,沃氏只上过几年学,后来所得全凭自学,因此痛感社会和家庭重男轻女的陋习,对女性教育的巨大疏漏尤为关注,终生对这一话题怀有兴趣。《为女权辩》和以上提到的《女子教育》中《论女儿的教育》(Thoughts on the Education of Daughters:With Reflections on Female Conduct, in the More Important Duties of Life,1787)以及《来自真实生活的本事真迹及谈话》(Original Stories from Real Life:With Conversations Calculated to Regulate the Affections and Form the Mind to Truth and Goodness,1788)都是这些兴趣的结果。

十八世纪的英国,家庭出身不高的职业女性出路极少,或是给有钱的太太小姐当陪伴,或是进不多的女校教书,或是在贵族或中产人家里当家庭教师。这些沃氏全都干过,全都不满意,最后转向文字,靠写作卖文为生。她懂法语、德语、荷兰语,翻译过这些语言的宗教和道德类著作。又因为给杂志《分析性评论》(Analytical Review)写书评,熟读了文学和哲学,敏感于各类思潮。她还写小说,以上提到的两部小说就都是以她自己名字命名的独特尝试,都带点自传性质。“玛丽”一定是她珍爱的名字,因为她的第二个女儿也叫玛丽(Mary Shelley)。她为生这个女儿送了命,产后十一天即死于产褥热,死时年仅三十八岁。二代玛丽长大后嫁给了浪漫派诗人雪莱,她也是才女,擅写小说,二十一岁即写出英国第一部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或曰现代的普罗米修斯》,主题是科学家模仿上帝造人,结果造出了一个强过自己的怪物,造成局面失控,反噬自身。这一主题为后世流行文化中的大量此类小说电影开了先河。

《北欧书简》英文原名Letters Written During a Short Residence in Sweden, Norway, and Denmark,直译是《写于瑞典、挪威和丹麦短暂居住期间的信》,我的译文依据的是一七九六年的初版。十八世纪的英文书名往往冗长,直译稍显累赘,中文为简洁计均撮其要而译之,因此本辑中的五册分别叫《北欧书简》《女子教育》《法国革命》《玛丽与玛丽亚》《权利辩》。

看题目,《北欧书简》是书信集。这是十八世纪欧洲人喜好的一种文学形式,不少小说以此为框架叙事,如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写恋爱的《帕米拉》和《克拉丽莎》;也有假借外国人之口抨击本国社会现状的政论文集,如法国人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和英国人哥尔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的《世界公民,或曰中国哲人的通信》。从内容上看,《北欧书简》是游记。游记作为文学体裁同样古已有之,于北欧而言甚至还近在眼前,因为就在沃氏踏足北欧前十年,英国史学家威廉·科克斯(William Coxe)就已来过此地,写了《波兰、俄罗斯、瑞典、丹麦游记,并间杂历史陈述与政治探究》(1784),更早时科克斯还著有《瑞士素描:自然、民事以及政治状况》(1779)。科克斯是第一个用“如画”(picturesque)概念描述瑞士风景的人,“如画”也正是沃氏看待北欧山水的视角。

其实在审美方面,科克斯和沃氏都算不上独特,只是跟风而已,因为当时英国风景园林界(landscape gardening)流行的审美趣味就是如画,这算是英国审美开发出来的一种自以为独特其实却掺杂着法国影响的眼光——picturesque一词的词尾-esque来自法语,因此有英国思想者对其表示反感。从定义上看,“如画”介于英国哲学家伯克(Edmund Burke)提出的“崇高雄壮”和“秀美优美”的概念之间,指一种不规则、不对称、令人愉悦的多样化,例如,中世纪废墟出现在自然场景中就是如画。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在法国大革命问题上和沃氏及其所属的激进派有过论战交锋的伯克在其少作《雄壮与秀美概念之哲学探源》(Philosophical Inquiry into the Origins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the Beautiful,1757)一文中认为“雄壮”和“秀美”是截然相反的两种审美体验,“秀美”的特点是“平衡”“光滑”“精致”和“色彩”,“雄壮”的特点则是“巨大”和“恐怖”。这种两分法对十八世纪乃至后来的浪漫主义审美观均产生了巨大影响,而“如画”的表述后来虽然未能演化成连贯的理论,却对十八世纪英国的造园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包括沃氏和小说家简·奥斯丁在内的各类写作者都能在自己的作品里娴熟地谈论“如画”。可是在北欧,尤其是在以奇石海岸著称的挪威,那种景象或许更应该是“雄壮”而非“如画”吧。

甚至在考察道德风俗这一点上沃氏的做法也并不新鲜。因为看题目,至少科克斯一样对所历之地的政治经济、历史法律感兴趣,这也是一般游记作家关心的对象,否则写游记为了什么?当然沃氏对道德风俗的考察自有其持久性,《为女权辩》的题目中有“道德”,《法国革命》的冗长评论也以“历史和道德”为题,并且这趟来北欧,沃氏在写给丹麦首相伯恩斯多夫(A.P.Bernstorff)的自荐信中也开宗明义地说自己在英国可以“毫不谦虚地”说是个“地位已固”的“道德作家”。甚至“女权”的说法也为后世所造,因为在其著作之初,沃氏本人是以“道德”视角看待自己主张的。由此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道德”在十八世纪的含义,毕竟,现代之前的哲学统称为道德哲学。

如果说写信,写游记,写道德都不新鲜,《北欧书简》的最大价值又在何处?我认为是写情。今天的读者再看《北欧书简》,会惊讶于其中的丰沛感情,甚至难免觉得是文人的夸张做作。这是因为今天的文学审美不再以感伤为美,但是十八世纪不同,那是研究者们眼中既精致又粗糙、既文雅又野蛮的时代。

何况忧郁感伤原本就不是什么负面词汇。追溯起来的话,它是文艺复兴的时代精神。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忧郁王子,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一上场就说自己既不为买卖,也不为爱情,可就是莫名所以地忧郁烦乱。和莎士比亚同为十七世纪作家的罗伯特·伯顿(Robert Burton)更是著有《忧郁的解剖》一书,将忧郁分为爱的忧郁和宗教忧郁两种,他还分析忧郁的成因、症状和疗法。此书风格卓越,流传甚广,忧郁成了伊丽莎白时代情感细腻的高尚人士的一种惺惺作态。到了十八世纪,文坛领袖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和另一位文学怪才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都是《忧郁的解剖》一书的拥趸,后者的《感伤之旅》(1768)更是以一个敏感青年为主人公,融自传、小说与游记为一体,同时专门写情,使其十八世纪感伤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之一,也为《北欧书简》树立了一个范式。黄梅先生有文分析《感伤之旅》中的“情”,认为此“情”包括同情敏感、乐善好施和两性之间的爱欲风情两种,既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倾向,也是高度个人化的斯特恩式的表达。无论如何,多情善感成了十八世纪社会公认的优良品质。

然而《北欧书简》写“情”又有不同,它并非只是模仿先例,而是写出了自己的独一无二。这情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失恋的苦恼,这是一般人面对失恋都会有的情绪;二是论辩感性、理性和想象力之间的关系,理清个人头脑的构成,认识到感性并非理性所能压抑,也不应为任何东西所压抑。它是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令人痛并快乐的生存体验。这个层面的思考就非一般人所能为。《北欧书简》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就当她是沃氏本人吧)常常说自己极度忧郁,心情激荡,头脑混乱,这不光是“多情客”的必备特征,也是沃氏自己在游历斯堪的纳维亚时心境的真实写照。

沃氏在恋爱上一向我行我素、飞蛾扑火。她先是爱上画家亨利·福塞利(Henry Fuseli),热恋上头,登门找到画家妻子,建议三人行。正妻惊骇大怒,将她逐出门外。沃氏因此前往法国,借口为写专著而亲睹法国革命,实则也是为避绯闻纠缠,不曾想在法国邂逅了美国男子吉尔伯特·伊姆利(Gilbert Imlay),造成了她更为深远持久的感情痛苦。伊姆利就是她此来北欧的委托人,是她怀里所抱女婴的父亲、作家兼商人,也是曾经参与美国独立战争、有上尉头衔的那个据说相貌英俊、对她始乱终弃的负心人。此人政治上激进,同情法国革命,同时又有着精明的商业头脑,不介意在革命提供的机会里挣钱,甚至也干投资贩卖黑奴船只的肮脏勾当。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英国和普鲁士、奥地利结成欧洲联盟,对法开战,声讨其斩杀路易十六与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的大逆不道,北欧国家则保持中立。《北欧书简》中提到的丹麦名相伯恩斯多夫主张对法保持外交关系,允许出口大量谷物至刚刚成立的法兰西共和国,北欧商人因此从对法贸易中挣了大钱。伊姆利在此形势下也雇了一名北欧商人做代理,找了条法国船,计划先装法国银币,运到瑞典哥德堡,用银币买粮,再运粮到法国赚钱。不曾想船没在哥德堡靠岸,却停到了挪威沿岸的阿伦达尔附近。挪威船长携银弃船逃跑,将船留给了大副。伊姆利听闻后,自然要追讨欠款,收回船只,因此才有了他委托沃氏的此次北欧之行。《北欧书简》中,沃氏对此语焉不详,只说有公事在身,但其在北欧海岸和内陆的行走线路,包括觐见丹麦首相,所为都是此事。因为事发后,围绕此船的丑闻已经上达天听,被瑞典和丹麦的最高层知晓了。挪威船长于是被捕,其家人付了好大一笔保释金才赚他获释。是庭外和解,还是打官司追讨损失,伊姆利让沃氏见机行事;赔偿金要多少合适,伊姆利也授权沃氏自行决定。这至少说明女作家同时还是个熟练精明的办事人。

可是两人关系却早在沃氏去北欧前就破裂了,男的已经厌倦,女的却还在纠缠,甚至不惜吞鸦片酊自杀。即使来了北欧散心,从本书附录中沃氏写给伊姆利的私信中也可见女方的动荡心情哪怕是在面对斯堪的纳维亚的奇山秀水时也没能减弱几分。每封信都在诉说自己失恋的痛苦,声讨对方的冷酷无情,埋怨对方为何不写信来,外加催问对方如何决定三口之家的未来安排……不难想象这些怨怒在收信人那里激起的反感。《为女权辩》的作者何至如此?她所倡导的女性理性和尊严都到哪里去了?她遭遇的无非是古往今来男女之间的老套情节,那就是爱过之后又不爱了。而情爱一旦不再,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放手。不肯放手的结果是二次自杀,这次是跳泰晤士河,那是当沃氏结束北欧之旅回到伦敦,发现情郎已经赫然与另一女人同居了的时候。不过这是后话了。

看了私信,再对比《北欧书简》,会知道《北欧书简》中挥之不去的痛苦烦闷已经是非常克制的表达了。将私信与公信并列,更能还原一个真实的沃斯通克拉夫特,更能知道《为女权辩》的理性背后还有《北欧书简》的感性以及更加感性的私信往来。一个感性最为澎湃热烈之人却最提倡以理性的态度看待自身、看待男女关系,不能不说这是这位女权先驱的一个吊诡之处。这也是译者将私信收入此书的原因。

沃氏为情所困所伤,却又甘心耽溺于此,我疑心此情中有可供这位思想者思辨之物。她笔下的“情”种类繁多,有“情绪、感情”(emotion, feeling, sensibility)、“同情”(sympathy)、“亲善之情、友爱之情、慈爱之情”(affection)、“激情”(passion)、“情操”(sentiment)、“感伤”(sentimental)、“柔情”(tenderness)、“浪漫之情”(romance)等。从以上的文字罗列可以直观地看出,中文的构词逻辑是语素的合成,“情”字为本,在此基础上叠加修饰,成为新词。而英文则是拉丁、希腊和古英语(或曰日耳曼语)词根词缀的勾连组合,另有一套逻辑。正因为来源众多,英文的同义词才非常多,又因为各个同义词的词源不一,词意上也就有了微妙差别。以这组“情”字为例,feeling源出古英语,原意是以手触摸;sympathy是希腊语,意思是感受相同。其余皆为拉丁词,emotion的原意是动作上的移出,passion是痛苦,sense是头脑的感知,affection是内在倾向,tenderness是以温和的关注对待,发源于感知的sensibility比emotion和feeling更抽象也更精致。而romance原指对应于拉丁语而言的白话法语,后指一种包含传奇因素的诗歌或故事文体,继而演变成一种带有骑士风度和冒险经历的爱情特质。然而在这一切“情”中,沃氏最重sentiment代表的“情操”。

同为十八世纪人、且被后世誉为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Adam Smith)也很看重这个词,因为他的名著《道德情操论》的英文原名就叫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而sentiment一词之所以独特,是因为在这个词的历史上,除了“个人经历、情感”的本意外,还有“智识或情感洞察”的引申,且这个意思早在十四世纪诗人乔叟那里就有过应用。进入十七世纪后,sentiment又发展出“对某事或赞成或反对的智识态度”的新意。也就是说,sentiment已经超出了“情”的范畴,进入了智识与思想。于是就有了沃氏在《北欧书简》里说的:“心(heart)和情(sentiment)是不同的。心取决于感情(feeling)的正直和同情(sympathy)的真实,这些特点比激情(passion)更温柔。情则来自更崇高的源头,称之为想象力、天才,或者叫别的什么都行,总之它非常不同。”这段中文读来像绕口令,意思令人费解,英文却清楚明白,原因就在于,这一系列“情”字的并列在英文是不同的词源和意义,在中文里却都归为了一类。

读着沃氏的“情”,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中国人的情,所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还有“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前者相当于当时及后世的英国人常以沃氏为激情的牺牲品而替她惋惜的感叹,可是沃氏自己一定更欣赏后者,更庆幸自己有钟情的能力。失恋于她,等于情操养成,等于用想象和天才升华感性。总之,对“情”的表述,以及对“情”与理性和想象之间关系的辨析,是我认为此书的最大价值所在。

不管是公信还是私信,沃氏的第二任丈夫、思想者葛德文都对其极为激赏。“如果有一本书是故意想叫人爱上那作者的,我觉得这本书就是。”这是他评论《北欧书简》的话。而沃氏死后由葛德文编辑出版的沃氏通信集——即其私人通信的合集,也就是本书所译私信摘取之处——的前言更是将这些信的价值抬到了比歌德还高的水平。葛德文认为这些信“可能包含了有史以来向世界展示情操和激情时,所用语言的最好范例。这些信和著名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但是对于那些有资格评判二者之人而言,这些信是比歌德的小说还要更好的东西。它们是炽热想象力的产物,是一颗充满激情并且想要描绘这些激情的心的产物”。

最后说说北欧之旅中这个名叫范妮的女婴。因为是沃氏的未婚先孕女,哲学家葛德文的继女,才女作家玛丽·雪莱的同母异父的姐姐,浪漫主义大诗人雪莱的姻亲,她自然难免成为这些名人传记中的配角,可她还是自己人生的主角。继父葛德文说她安静沉稳有主见、记忆力好、观察力强、不算漂亮,但是能予人以好感。可惜这为生父所弃、又在三岁之龄痛丧生母的孤儿一生太短,过的日子也不是深爱她、对她怀抱女权理想、希望为她争取经济独立的母亲希望她过的一生,因为这女孩一八一六年吞鸦片酊自杀了,死时年仅二十二岁,且死因不明,据说是被家事所苦——无论如何,这是她母亲曾经做过深刻反省并想要所有女性都竭力挣脱的女性局限之所在。死前范妮留有遗言说:“我早已决定,我所能做的最好之事就是结束一个生也不幸、活着也只能给他人增添痛苦的生命,那些人为提升她的幸福已经伤害了自己的健康。听到我的死讯可能会令你们痛苦,但是很快你们就会有福气忘掉这个人曾经存在过了……”

为其料理后事的雪莱曾在一张涂鸦纸上为其作挽诗:

关于范妮·葛德文

我们分手时她的声音颤抖,

我却不知道发出这声音的

那颗心已破碎,于是我转身离开,

不去理会那时候说的那些话。

哦,悲惨啊,悲惨,

这世界于你而言太宽太广了。

范妮一死,曾经结伴穿越山河大海的一对母女就都死了,北欧之旅也就真正结束了。

对于翻译此书而言,一个很大的困难在于文化的不对等,概念的缺失,以及硬要在两种语言间建立起对应而造成的讹误、扭曲和偏差,以上“情”字的翻译即为一例。当此情况时,只好勉力为之。另一个困难是对十八世纪北欧乃至欧洲的名物制度、风俗习惯多有陌生,查找资料费时费力。可是也有乐趣,其中之一就是借助《牛津英语词典》这个词语宝库把很多英语词的十八世纪意思又好好理了一遍,因此得以查漏补缺。在此还要感谢广西师大出版社魏东先生独具慧眼,能将两百年前英国思想家的更多著作引入国内,让我国读者得见沃斯通克拉夫特的更多面向,感谢程卫平先生辛苦审校,感谢龚龑阅读初稿,感谢老友丁林棚对译稿的诸多建议,感谢Douglas Kerr教授指点迷津。

李博婷
二〇〇二年三月于北京 G+rVTOfJ8BWfIWjOyZy0xKFifjR+ThbBclyU0pGwh4XcS+/gGAXRI9CNVkDG6P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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