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二、北部疆界变迁

明末清初,蒙古各部处于分裂状态。清廷入关前已经将漠南蒙古诸部纳入版图,那里生活着蒙古的贵族子弟及普通百姓(图2-20、图2-21、图2-22、图2-23)。1691年,康熙帝与内、外蒙古各部首领于多伦诺尔会盟,加强和巩固了清廷对蒙古的管辖。

图2-20 一位居住在北京的蒙古亲王的儿子(1876年)

图2-21 两位察哈尔蒙古女性身着节日服饰

图2-22 居留北京的阿拉善蒙古亲王子嗣

图2-23 日常装束下的阿拉善蒙古人

当内、外蒙古归顺清朝时,俄国的势力也进入了西伯利亚,由此出现了中俄在蒙古高原与西伯利亚之间的划界问题。1689年《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中俄东部边界基本勘定。中方多次向俄方提议就西段界线进行谈判,而俄方为了扩大对蒙古高原土地的侵占,一直拒绝中方建议。

1726年11月,中俄双方于北京再次谈判,但是仍无法达成一致。1727年,谈判转至布尔河畔举行,中方代表与俄方代表共同勘定边界,谈判进行得很艰难,最终双方都作出了妥协,于1727年8月签订《布连斯奇条约》,规定“北自恰克图河流之俄罗斯卡伦房屋,南迄额尔怀图山顶之中国卡伦鄂博……设立鄂博,作为两国通商地方”。即以萨彦岭为中俄分界。上述卡伦房屋与卡伦鄂博 之间土地平分,中心设第一界碑。以此为中心,向东至额尔古纳河,向西至沙毕那依岭山口,北部属俄国,南部属中国。这也带来了中俄边界的长期安定,是有清以来中俄长久的边界线。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9年《乌里雅苏台界约》都一再强调萨彦岭为中俄分界。

图2-24 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

1911年,清朝统治摇摇欲坠,沙俄统治者乘机密谋入侵蒙古。1911年7月,蒙古举行一年一度的丹书克节,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借此举行了喀尔喀四部上层王公喇嘛会盟,并秘密召集杭大多尔济等人密谋蒙古独立(图2-24)。 沙俄全力支持库伦独立。1911年向哲布尊丹巴等人提供了大量武器装备的同时,沙俄军队也源源不断进入蒙古境内。同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12月3日,哲布尊丹巴集团于库伦贴出“独立公告”,宣布脱离清政府。为了使库伦傀儡政权摆脱孤立局面和控制整个蒙古,1912年1月,沙俄驻乌里雅苏台领事策动了当地王公反叛,勒逼清朝乌里雅苏台将军奎芳退出其境,当地封建上层建立了“大蒙古国政府”,并私自与俄国签订非法的《俄蒙协约》(即《库伦条约》)。 1915年,中俄蒙签订了《恰克图协约》(即《中俄蒙协约》)(图2-25),第二条规定:“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权,中国承认外蒙古自治。” 1921年7月,外蒙古宣布独立,1924年11月26日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1945年美、苏、英三国首脑签订《雅尔塔协定》,在中国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规定外蒙古独立(图2-26)。1946年中国国民政府被迫承认外蒙古独立。

图2-25 中俄蒙三方恰克图会议

图2-26 1945年2月,英国首相丘吉尔、美国总统罗斯福、苏联元首斯大林在雅尔塔举行会议

俄国在插手外蒙古独立的同时,也侵占了唐努乌梁海地区。唐努乌梁海地区在外蒙古西北部,北靠萨彦岭,南抵唐努山脉,是位于两山之间的狭长地带,清朝政府对此地区进行着有效的管辖(图2-27、图2-28)。1727年,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划定了中国唐努乌梁海大部分地区与俄国的边界。鸦片战争后俄国趁清政府处于内外交困的局面,逐步加紧对唐努乌梁海地区的侵略。1860年,俄国在《中俄续增条约》签订后,就开始在唐努乌梁海地区设立自由贸易区。另外,《中俄续增条约》中关于此地区边界的记载,中文本与俄文本不尽相同,中文本记“沙宾达巴哈之界牌末处起,往西直至斋桑淖尔湖” ,而“斋桑淖尔湖”在俄文本中记为“斋桑泊”,使俄国有了可乘之机。1864年《中俄 勘分西北界约记》即割去了中国唐努乌梁海西北部10个佐领,相当于今俄罗斯哈卡斯共和国和克麦罗沃州的南部地区。1895年沙俄雅库茨克军区司令部就制订了入侵唐努乌梁海地区的作战计划,1904年至1911年,俄国多次对该地区进行军事侦察,1911年该地区中部的27个佐领为沙俄强占。东部九佐领为当时宣布独立的外喀尔喀封建主所占,俄国十月革命后一度为中国政府所收复,中国派员驻扎,但不久被迫撤出,该地今属蒙古国库苏古尔省。中部俄占27个佐领于1924年宣布成立“乌梁海共和国”,1926年称“唐努图瓦人民共和国”,1944年并入苏联,1948年改称“图瓦自治州”,1961年改称“图瓦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苏联解体后改称“图瓦共和国”,成为俄罗斯联邦的一部分。

图2-27 唐努乌梁海地区的清朝官员

图2-28 唐努乌梁海人民 FZXwLzL1dNGNY6ejwwzbDQWFXmiYFCXX28KKC06fYgHkEcwVDbyYlfLCEit6unHH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