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将应激性的生活事件归类为“创伤性事件(Traumatic Events)”?DSM-Ⅲ(1980年)和DSM-Ⅲ-R(1987年)根据事件本身的特征对创伤性事件进行了定义,指出创伤性事件是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的、几乎对所有人都会带来明显痛苦的应激事件。而在DSM-Ⅳ(1994年)中,除了指出创伤性事件应具有威胁性或会造成严重伤害外,还指出事件应该要引起个体强烈的恐惧或无助,强调了事件对个体的创伤体验或精神创伤的重要性。在最新的DSM-5中,增加了重复性地或极端地暴露于创伤性事件的厌恶性细节。事件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躯体攻击、性暴力、被绑架、恐怖袭击、酷刑、囚禁、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严重的交通事故等。这些事件可能是亲身经历的,也可能是目击的,或者是听说发生在亲朋好友身上。由于经历创伤性事件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罹患PTSD。因此,创伤性事件是PTSD诊断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创伤性事件包括很多种类别,创伤类型是一系列不同单个创伤性事件的总类别,这些事件通过一些相似的特征相互关联。如地震、洪水、火山爆发、雪崩和飓风都可以归为自然灾害,因为它们都是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事件,往往会导致大规模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Ditlevsen & Elklit,2012)。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对创伤性事件的类型进行划分。Kira等根据APA对创伤的定义及前人的观点提出了创伤性事件的双向分类法(Kira,2001;Kira et al.,2008)。该分类法的第一个维度为个体功能领域,包括五种类型:依恋创伤(如被父母遗弃)、个性化或同一性身份创伤(如遭遇性侵、性虐待或身体侵犯)、集体或群体事件(如种族灭绝、大屠杀、歧视)、间接或继发创伤(如目睹暴力或媒体相关暴力的曝光)、自我实现或角色认同创伤(如生意失败、意外被解雇、辍学或学业失败)、生存威胁(如威胁生命的意外事故)。第二个维度基于创伤性事件的客观特征,包括:累积性应激创伤(长时间重复引发的累积效应)、内部创伤(如创伤性疼痛或其他严重的医疗问题)、自然造成的创伤(如飓风和地震)和人为创伤(Man-made Traumas)。人为创伤又包括个人制造的创伤(Person-made Traumas)和社会制造的创伤(Socially-made Traumas,如严重贫困、奴役等)。个人制造的创伤又可分为两种类型:简单型(Ⅰ型)和复合型(Complex Traumas,Ⅱ型和Ⅲ型)。Ⅰ型为单次创伤(Single Event),如交通事故;Ⅱ型为重复性事件(Repeated Episodes,如性虐待);Ⅲ型为系列性创伤(Sequence of Trauma,如种族歧视)。最后,此分类法中还包括Ⅳ型创伤,即累积性创伤(Cumulative Trauma,CT)。CT可能来自前面几种类型创伤性事件中任何一种,是一系列的相似或不相似的创伤性事件贯穿于个体的生命周期中。社会制造的创伤性事件是可传播的创伤,其传播的方式可在个人之间或多人之间进行一步传播(One Step Transmission),如亲子之间的传播;或者进行多步传播(Multiple Steps Transmission)或跨代传播(Cross-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如大屠杀、极端贫困等。
但是,由于Kira等的分类法导致创伤性事件的类型比较复杂,很多研究者倾向于采用DSM所提及的类别,这种类别区分一般是根据创伤性事件本身的特征进行分类,是单一维度的类别区分方法。如Tolin和Foa(2006)在一篇很重要的综述文章中将创伤性事件编码为如下类型:性侵犯、儿童性虐待、意外事故、灾害、非性侵犯、儿童非性虐待或忽视、战斗、战争或恐怖主义、目睹死亡或受伤、疾病以及其他的伤害。
另外,也有研究者根据创伤性事件的严重程度分为“大T”(Large-T)创伤和“小T”(Small-T)创伤,甚至“微创伤”(Microtraumas)(Shapiro,1995)。大T创伤的影响范围较广,包括个人、家庭、团体和社区,如飓风、洪水、火灾或核灾害等灾难性事件,也包括致命车祸、个体性的或大规模暴力事件等人为伤害。大T创伤还包括复合性创伤,即Kira等提出的Ⅱ型创伤,如持续的人际暴力、持续几年的儿童身体虐待或性虐待、无休止的战争或持续的恐怖主义行为。小T创伤或微创伤是更常见的创伤,如在学校或工作场所被欺凌、被跟踪、生活严重贫困、分娩、种族或宗教歧视等。很多时候,由于小T创伤或微创伤比较常见,也不会引起严重的身体伤害,往往不被承认和重视。但是,这些微小创伤仍然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精神痛苦和终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