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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五迁读书

清代有两位封疆大吏以“清忠强直”闻名于世,合称“两于公”,巧合的是,二人均名成龙,也都曾在江苏任过官。一位是官至两江总督的于成龙(1617—1684),山西人,谥号清端,另一位是曾任江宁知府的于成龙(1638—1700),后来官至河道总督,谥号襄勤,被康熙朝名臣宋荦赞为“千载伟人”。因为名字完全相同,而且后一位还得到了前一位的举荐,因此后人为示区别,称前者为“老于成龙”,后者为“小于成龙”。

小于成龙,字振甲,号如山,汉军镶黄旗(一作镶红旗)人,出生于辽东盖州,后随父母徙居广宁(今辽宁北宁市)。

于成龙的少年时代是在不断移居中度过的。他9岁进入小学学习,两年后,入关迁移至通州,仅仅两个月后又移居张家湾。13岁时,再度移家延庆州,开始学习举业。16岁时,又移居固安县南房村。此时由于八旗科举考试停止,他开始学习满文。相传少年于成龙胸怀大志,他并未因频繁移居而放弃学业,反而更加珍惜学习的机会。尽管学习环境、老师、学习内容都在不断变换,他却保持始终如一的学习热情,勤于苦读,如饥似渴地汲取文化知识。

19岁时,于成龙进入京城国子监读书,和姐夫蒋某共同学习。旧例规定,每个佐领有两个国子监生名额,此时新例要求裁除一名,国子助教在于成龙和蒋某两人中犹豫不决。于成龙主动提出裁掉自己,称:“某应裁,蒋某,余姊夫也,又先进。”于成龙第一次国子监学习因此中止。次年,于成龙再次补为国子监生。清廷规定,八旗及顺天府大兴、宛平二县的国子监生属于外班,因为离家近,不许住在国子监内,每月须赴监应课。于成龙的居所距离国子监共计三里多路程,他每天经过督捕房时,常把随身携带的饭钱施舍给那些穷困不堪的囚犯,而自己则饿着肚子读书。23岁,考授为吏部笔帖式,负责翻译、缮写满汉稿案,能够得见诸多朝中往来公文,这一经历有利于他增长阅历、磨练本领,为日后为官施政奠定基础。

少年时期是学习的最佳时机,于成龙在此期间经历了五次迁移,遭遇了各种挫折,却始终没有放弃学习,这不仅塑造了他坚韧不拔的品性,还培养了他仁慈、清廉的优良品格,更为他日后形成体恤民生、关爱百姓的为官理念提供了给养。

除了自身的努力,于成龙能够成为一名贤吏也离不开嗣父于得水的督导。他本是于得水的侄子,后来过继为子。于得水教子严格,如同严师,时时以忠孝廉节教育成龙。成龙由恩荫出任乐亭知县时,于得水训诫说:“吾受朝廷恩,无以仰报,汝其勉之。县令者,民之父母,慎毋以百里之地,力可优为而易视之也。”后来,于成龙每受康熙帝恩赐,于得水便会以“君恩愈重,报称愈难,惟有鞠躬尽瘁,庶可稍效万一”之类的话教诫儿子。直到成龙出任河道总督时,于得水手书“君恩臣职,运道民生,冰衡国帑,节用爱人,躬行表率”20字赠予之,以示策励。康熙帝深感于于得水教子有方,曾召见他,称赞说:“汝昔宣力王家,勤劳懋著。今汝子居官尽职,皆汝义方所致,可嘉也”,赐予官衣、貂裘,并示谕八旗“凡教子者,皆当如于成龙之父”。于得水教子得到当朝皇帝认可,由此成为满汉八旗的榜样。

凭借“清忠强直”的品格,于成龙深得康熙皇帝的赞赏和百姓的爱戴。这正是他从州县官做起,在地方上历经起伏,最终成为名声显赫、颇有作为的封疆大吏的根本原因。 M5+40JoAsIRICS2s/X13DUjhPWM4sB3zbvJQrxJElLWR1ueo25UON1C5y99e7C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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