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瑾(1632—1693),字子瑜,一字去瑕,号涤园,扬州江都(今属扬州)人。康熙二年(1663)举人,康熙中期云南昆明县知县。在任兴利除弊,垦荒成熟,体察民情,锄强扶弱,深得民心,直至卒于任所,是清初模范循吏。
张家世代以武功显,在地方上较为有名,到张瑾的祖父梅亭公时才转向文学。张瑾的父亲名张靖,字酉山,因为学养好,深受人们尊重。生子三人,长子邦瑚,早夭;次子即瑾;三子名琬,字子琰。张瑾的外祖父孙森木,也世代业儒,生有二子一女,因儿子不具读书业儒资质,乃着力教授女儿读书。
张瑾出身于两代业儒之家,家境尚可。无奈12岁那年,父亲因故去世。从此家无男主,就有不守本分的僮仆暗暗高兴,公然声称健壮能干的仆人是不会将小孩尊奉为主人的。如果真是这样,正要应合民间的说法,“家无主,扫帚颠倒竖”了。张瑾听到此话,不动声色,当即就在家中庭柱上大书:“主无,幼主必有法,法必行。”小主人的意思很清楚,本家没有了老主人,但有小主人在,如果僮仆逾越规矩,小主人必定会祭出家法,严惩不贷。小小年纪有如此识见和举动,听闻者大为吃惊,说这是老狱吏之才啊,将来一定会以治吏出名,因而向张瑾的母亲孙氏当面道贺。
张母道谢,送走客人后,转身即将儿子拖过来,一口气连抽数十鞭,边揍边说,我绝不要你效法张汤劾鼠也。张汤劾鼠,典出《史记·酷吏列传》。杜人张汤,父亲为长安丞,出门后让张汤看家。张父还家后,发现老鼠拖走了家中的肉食,大怒,笞打儿子。张汤无来由挨揍,很是委屈,于是深挖老鼠洞,挖出了老鼠及残余的肉,正经地撰写了一篇起诉老鼠偷肉的告文,像模像样地开堂审讯,将老鼠作为被告、残肉作为赃物当堂出示,援引法条,处以磔刑(肢解分裂肢体之刑)。其父看到这篇如老狱吏的诉文后,大为惊叹,此后就让张汤书写这类诉讼文书。这是历史上酷吏锻炼狱案的典型事例。张瑾母亲现在责打儿子,是她宅心仁厚,虽然心喜儿子之才,但警告儿子千万不要效仿酷吏,而要做循吏。
张母对儿子的读书为人要求极为严厉。张瑾14岁那年,参加童生考试,三场考试皆为第一名,考官周姓县令对其极为器重,抱置膝上,赏吃枣栗等果实。张瑾兴高采烈,回到家中。母亲问是何考题,回答是“审问之,慎思之”。母亲又问,“审问之”的上文是什么,答曰“博学之”。再问,上面是什么,张瑾回答不出来。母亲怒道:“读读你的试卷内容让我听听!”听后张母转怒为喜,说全文还算有暗合章旨之处。于是为儿子讲授《哀公问政》一章直到天亮。为学五步骤即“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些和《哀公问政》内容都出自《中庸》。“博学之”的上文是“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不太好记。张瑾之母却能够背诵,为儿详细讲解,可见她对“四书”的熟悉程度,而且要求儿子背诵,准确领会其中意旨,对儿子要求綦严。很显然,张瑾少时受其母亲之教最多。
张瑾的少年时期,时值明清鼎革。清军将要攻入扬州时,张瑾母亲决意自殉,立在井上与两个儿子诀别道:“未亡人应当洁身井死,你们两个是我夫之后,不当死。”两个儿子为母所感,纷纷大哭,一家人主仆都哭,争相投身井中。次日,投井之人都未死,原来是口枯井。但随之而来的乱兵,强行将张瑾掳掠而去,一家人活生生被拆开。辗转几次,张瑾被遣派到了参将王叙宾部队。王参将可怜小张瑾,又观他言行举止有如成人,觉得一定是儒家之子,就让张瑾伴他儿子读书。参将署缺少文案人员,张瑾居然应急为王叙宾处理笔墨文翰,顷刻而成,军中纷纷啧啧称奇。张瑾虽然从此过上了较为安稳的生活,但时时挂念母亲和弟弟,每念及此,不免落泪,王参将等人若是宽慰,更令他吞声饮泣,寝食不安。正好王参将远调他地,同情张瑾自幼离家,就令其弟某总兵送张瑾回家,张瑾才结束了这不平凡的少年军旅生涯。
乱世凌夷,弱肉强食,吏胥叫嚣,孤母幼儿之家维生不易。张瑾早年失怙,又经家庭内外历练,倒也静镇强立,不为时势摇撼。感念世变盛衰,更加发愤向学,其母亲也化悲痛为力量,边诵边哭,督励儿子读书更加严格。张瑾和弟弟一起拜本县生员金玉节先生为师。金先生字元亮,学问纯正,教学得法,人称有胡安定(北宋教育家安定先生胡瑗)之风,不少从其学习者后来成为名士。张瑾兄弟每天早晨开始即听金先生讲解课文,晚上在家听饱读诗书的母亲传授为人处世的道理。兄弟两人,学业日有长进。
手足情深,张瑾天性孝悌,视胞弟张琬如一身,曾说:“分财让产,仍然是一分为二,而若为一身,则孰让而孰分之耶?”有次参加科考,张瑾住宿旅店,睡到半夜,突然大哭,同寓之人感到奇怪,急问原因,张瑾感叹道:“刚刚梦中看见吾与弟弟共侍母亲身旁,惊醒之后,倍生思恋之念,是以不禁痛哭而出声。”后人说张瑾后来出任县令,为民父母,将一本诸身的理念推广于全县百姓,看来幼年所受的教育、具有的禀赋,是会深深影响贤吏为政理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