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引起了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影响的争论,产生了“颠覆论”“改良论”“互补论”和“融合论”等多种观点。因此,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进行简要的比较分析。
传统金融主要是指只具备存款、贷款和结算三大传统业务的金融活动。现代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等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改变的只是金融业务技术和经营模式,而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和功能。根据现代金融功能理论,“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加稳定”(Merton&Bodie,1993),各种形式的金融创新可能促使金融服务的表现形式变得与以往不同,但其所发挥的基本功能却是趋于稳定的。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核心功能不变,契约内涵不变,金融风险、外部性等概念的内涵也不变。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对传统金融的影响更多是补充而不是颠覆或者替代。互联网金融只是在传统金融体系发展较慢或空白的不足领域中找到了创新空间,填补了传统金融难以覆盖的业务领域。相对于传统金融而言,互联网金融在降低交易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在互联网金融中,交易可能性边界大大拓展,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幅下降,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民主化、普惠化特征又有助于满足中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和农民的金融需求,这些都有效地补充了传统金融模式的不足。
如表1.1所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定位、驱动因素、经营模式、治理机制、竞争优势五个方面。
互联网金融主要聚焦于传统金融业服务不到位或者是重视不够的长尾客户,利用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规模效应和较低的边际成本,使长尾客户在小额交易、细分市场等领域能够获得有效的金融服务。目前,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的客户交叉还比较少,但是未来相向而行、交叉渗透一定会逐渐增加。
表1.1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比较
传统金融业是过程驱动的,注重与客户面对面地直接沟通,在此过程中搜集信息、建立管控风险、交付服务;互联网金融则是数据驱动需求,客户的各种结构化的信息都可以成为营销的来源和风控的依据。
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机构都在积极地运用互联网技术,但是在经营模式设计上是有差别的。前者具有深厚的实体服务的基础,从线下向线上拓展,努力把原有的基础更充分地利用起来,提升服务的便捷度。而互联网金融多数是以线上服务为主,同时也注重从线上向线下拓展,利用便捷的服务手段,努力把业务做深和做实。
传统金融机构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需要担保抵押登记、贷后管理等,与之相比,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更高,通过制定透明的规则,建立公众监督的机制来赢得信任,不需要担保和抵押。这种机制的治理成本较低,但缺乏统一的监管体系和规范的业务标准。
传统金融机构具有资金、资本、风险管理、客户与网点方面的显著优势,资金来源与运用可直接对接,体量大、成本低,同时资本实力雄厚,风险管理体系成熟,网点服务也是互联网金融在很多情况下无法替代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则具有获客渠道不同、客户体验好、业务推广快、边际成本低、规模效益显著等优势。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金融市场客户多样诉求的推动,互联网金融开始挑战传统的银行业务。互联网金融优势的日益明显,对传统银行的支付领域、小额贷款领域和中间业务领域均产生了冲击。然而在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变化的同时,传统银行同样也有着相应的机遇,其不仅有丰富的产品和从业经验,还有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十几年互联网应用的发展也积累了一批人才,他们既熟悉金融,同时也对互联网应用发展有深入的了解,这些也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在短时间内难以达到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