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Payment)是付款人向收款人转移可以接受的货币债权。传统支付方式普遍使用的是现金、银行卡或银行票据(如汇票、本票和支票)结算,通常在银行柜台办理。传统支付方式不仅成本高、效率低,而且使用起来极不方便。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互联网的使用在降低已有商业运行成本的同时也创造了一些新的商业机会,作为互联网应用最大热点之一的电子商务正是在这一阶段发展起来的。为适应这一市场潮流,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 or E-Payment)应运而生。200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对电子支付作出如下定义:“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简单来说,电子支付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电子终端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这里的电子终端是指客户可用来发起电子支付指令的计算机、电话、销售点终端、自动柜员机、移动通信工具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也就是说,电子支付不仅是通过计算机实现“无纸化”,打电话通过电话银行进行支付也属于电子支付的范畴。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对电子支付进行了分类,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可分为互联网支付、固定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如图2.1所示。
图2.1 以传输渠道分类的电子支付
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
互联网支付的目标是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从事互联网支付的主体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
按支付方式划分,互联网支付可分为网上银行直接支付、第三方辅助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平台。
1)网上银行直接支付
通过网上银行直接支付作为最早被接受的互联网支付方式,是由用户向网上银行发出申请,将银行里的资金直接划到商家名下的账户完成交易,这是将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式的交易模式照搬至互联网上进行。早期的网络银行服务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而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不断发展,在网络零售业中普通用户更加倾向邀请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参与交易,从而起到监督的作用。
在数额较大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交易(B2B交易)中,仍然普遍使用此种支付模式,主要原因是B2B交易最看重的是交易资金的安全。同时随着交易金额的增大,客户对第三方机构信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且B2B支付要求有很高的资金收付速度,对安全性和即时到账要求高。
2)第三方辅助支付
第三方辅助支付方式除了用户、商户和银行外还会经过第三方的参与,但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同的是,在这种支付方式中,用户无须在第三方机构拥有独立的账户,第三方机构是为了使双方交易更方便快捷而存在的。以超级网银为例,超级网银是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研发的标准化跨银行网上金融服务产品。超级网银通过统一的操作界面,查询管理多家商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资金余额和交易明细,登录一个银行的界面就可以完成所有银行网银登录,可直接向各家银行发送交易指令并完成汇款操作。超级网银还有强大的资金归集功能,可在母公司的结算账户与子公司的结算账户之间建立上划下拨关系。通过构建“一点接入、多点对接”的系统架构,实现企业一站式网上跨银行财务管理,以方便企业金融理财操作。
3)第三方支付平台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与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当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时,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因此,买卖双方均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拥有唯一识别标识,即账号。第三方机构与各个主要银行之间签订相关协议,使其与银行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相关信息确认,这样第三方机构就能实现在持卡人或消费者与各个银行,以及最终的收款人或者商家之间建立一个支付的流程。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一系列的应用接口程序,将多种银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个界面上,负责交易结算中与银行的对接,使网上购物更加快捷、便利。因此,消费者和商家不需要在不同的银行开设不同的账户,这首先可以帮助消费者降低网上购物的成本,帮助商家降低运营成本;其次,还可以帮助银行节省网关开发费用,并为银行带来一定的潜在利润;最后,第三方支付也能够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进行足够的安全保障。
固定电话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线下实现形式,是指通过增加安全加密和刷卡功能,使普通电话机具变成金融终端。用户只需要有一部智能终端刷卡电话,将该电话与POS终端设备相连接,就相当于一个安放在家中的POS终端机具,通过“刷卡电话机”+“银联卡”,办理各种银行支付业务。
移动支付(Mobile Payment),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技术、通信技术结合的产物。移动支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移动支付是指用户使用具有移动通信能力的终端设备(主要指手机、掌上电脑、移动POS机等)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狭义上的移动支付主要是指手机支付,是指用户在交易活动中用手机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支付的服务方式。移动支付存在的基础是移动终端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要实现移动支付,除了要有一部能联网的移动终端以外,还需要移动运营商提供网络服务、银行提供线上支付服务、有一个移动支付平台以及商户提供商品或服务。
销售点终端是当今零售技术的一个常见部分,客户在结账时经常会看到。销售点终端基本上是一个电子收银机,从较旧的传统模式更新为包括电子(在线技术),以实现更多功能,包括信用卡处理。商户可以根据其预算和需求购买或租用销售点终端以及其他服务和设备。
自动柜员机(ATM),是指银行在不同地点设置的一种小型机器,利用一张信用卡大小的胶卡上的磁带记录客户的基本户口资料(通常就是银行卡),让客户可以通过机器进行提款、存款、转账等银行柜台服务,大多数客户都把这种自助机器称为自动提款机。
中国银联2015年6月8日宣布,ATM跨行转账业务已在全国所有银行开通,持卡人可在任意银行的ATM上,用任何一张银联卡向其他银联卡跨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