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拉领我上楼时,嘱咐我把蜡烛遮起来,不要出声,因为主人对她领我去安歇的那个房间,存有奇怪的念头,从不乐意让任何人住在里面。
我问是什么缘故。
她回答说不知道。她在这里才住了一两年,这家人怪事就是多,她也就不去留意了。
我自己昏昏沉沉,也无法探问,便闩上门,向四下望望,看看床在哪里。全部家具只有一把椅子,一个衣柜,还有一个大橡木箱,靠近箱顶开了几个方洞,像是马车的窗子。
我走到这只箱子跟前,往里面瞧了瞧,发现原来是一张奇特的老式卧榻,设计得非常实用,省得家里每个人都要占一间屋子。实际上,这里构成一个小房间,里面有个窗台,可以当桌子用。
我拉开嵌板门,拿着蜡烛走进去,再把嵌板门拉上,觉得安全了,希思克利夫和其他人监视不到我了。
我把蜡烛放在窗台上,只见有几本发了霉的书堆在一个角上。窗台的漆面上有些乱写乱画的字迹。不过,这些字迹只是用大大小小各种字体,翻来覆去写下的一个名字——凯瑟琳·厄恩肖,有些地方改成凯瑟琳·希思克利夫,然后又变成凯瑟琳·林顿。
我无精打采地把头靠在窗子上,不停地念着凯瑟琳·厄恩肖——希思克利夫——林顿,直至合上眼睛。但是,眼睛还没闭上五分钟,黑暗中忽地闪出一片白晃晃的字母,像鬼怪一样活灵活现——空中云集了一大片“凯瑟琳”。我惊醒过来想驱走这搅人的名字,发现烛芯倒在一部旧书上,使那地方发出一股烤牛皮的气味。
我剪了剪灯芯,在受寒和恶心不止的夹攻下,我感到很不舒服,便坐起来,打开那本烤坏的书,放在膝上。这是一本细体字的《圣经》,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霉味。扉页上题着“凯瑟琳·厄恩肖藏书”,还注有日期,大约在二十五年以前。
我合上这本书,又拿起一本,再拿起一本,直至全部查看了一遍。凯瑟琳的藏书是经过挑选的,那磨损的状况表明,这些书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虽然用得并不完全得当。几乎没有一章,逃过了钢笔写的批注——至少,看上去像是批注——书页上留下的每一片空白,全给涂满了。
有些是孤立的句子,有些采取正规日记的形式,出自孩子那未成体的手笔,写得潦潦草草。书中有一张额外的空页,当初作画的人刚一见到它时,恐怕还把它当作宝贝呢。就在这空页的上端,我看见了我的朋友约瑟夫的一幅绝妙的漫画像,画得虽然粗糙,但粗犷有力,觉得十分开心。
我对这位素昧平生的凯瑟琳,顿时发生了兴趣,当即开始辨认她那模糊不清、难以识别的笔迹:
可怕的礼拜天!
下面一段这样写道:
但愿父亲又回到人世。欣德利是个可恶的继承人——他对希思克利夫太残暴了——希和我要反抗——我们今晚采取初步行动。
整天都在下大雨。大家不能去教堂,约瑟夫必须在阁楼里聚众做礼拜。这时候,欣德利和他老婆却坐在楼下暖烘烘的火炉前烤火——我敢担保,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去念《圣经》。而希思克利夫、我,还有那可怜的小庄稼汉倒好,受命拿着祈祷书爬上楼。我们列成一排,坐在一袋谷子上,一面哼哼唧唧,一面哆哆嗦嗦,其实指望约瑟夫也跟着哆嗦,这样一来,他为了体恤自己,也会少布点道了。真是痴心妄想!礼拜整整持续了三个钟头,可我哥哥看见他们下楼的时候,居然还有脸惊叫:
“怎么,已经完啦?”
过去,我们礼拜天晚上还可以玩玩,只要不吵吵闹闹。现在,只要哧哧一笑,就得罚站墙角!
“你们忘记你们还有个主人呢,”那暴君说道,“谁第一个惹怒了我,我就要他的命!我要你们一个个规规矩矩,安安静静。啊,小子!是你吧?弗朗西斯,亲爱的,你走过来时给我揪揪他的头发,我听见他用手指打响榧呢。”
弗朗西斯狠狠地揪了揪他的头发,然后走过去坐在她丈夫的大腿上。他们就像两个小孩似的,一直不停地又是亲嘴,又是胡扯——全是些愚蠢的废话,我们听了都感到害臊。
我们挤在餐具柜的圆拱里,尽量搞得舒适些。我刚把我们的围裙系在一起,挂起来当帷帘,谁知约瑟夫有事从马厩里走来。他一把扯下我挂的东西,打我耳光,扯着哑嗓子嚷道:
“东家才下葬,安息日还没过完,福音的声音还在你们耳边回响,你们竟敢玩起来了!没羞没臊!给俺坐下,赖孩子!只要想看书,有的是善书。坐下来,想想你们的魂灵吧!”
说罢,他就硬逼着我们端端正正地坐好,好让我们借着远处炉火的微弱光亮,读他塞给我们的那本破书。
我可受不了这差使。我抓起那本脏书的书背,猛地扔进了狗窝,发誓说我讨厌善书。
希思克利夫一脚把他那本书踢到同一地方。
这一下可捅了乱子啦!
“欣德利少爷!”我们的牧师嚷道,“少爷,快来呀!凯茜把《救世盔》的背皮撕下来啦,希思克利夫拿脚踢开了《走向毁灭的宽阔大道》的头一卷!你让他们这样胡闹,太可怕了。唉,换了老主人,非狠狠抽他们一顿不可——可惜他不在啦!”
欣德利连忙从火炉边的天堂赶来,抓住我们俩,一个抓住衣领,一个抓住胳膊,双双投进了后厨房。约瑟夫断言,魔鬼一定会来抓我们。受到这番安慰之后,我们便各自找了个角落,恭候魔鬼降临。
我从书架上拿到这本书和一瓶墨水,把房门推开一点,透进几丝亮光,写写字消磨了二十分钟。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烦了,建议我们俩拿上挤牛奶女工的外套,披着到荒野去遛一遛。一个好主意——就是那个凶恶的老头子跑进来,他也会以为他的预言应验了——我们哪怕跑到雨地里,也不会比待在这里更湿更冷。
我想凯瑟琳完成了她的计划,因为下一句话说起了另一件事:她哭起来了。
我做梦也没想到,欣德利会让我哭得这么伤心!她写道。我头痛,痛得都不能睡在枕头上,可我还是禁不住要哭。可怜的希思克利夫!欣德利骂他流氓,不许他再跟我们一起坐,一起吃饭。他还说,不许他和我一起玩,并且威胁说,我们要是违抗他的命令,他就把他从家里赶出去。
他总是责怪父亲(他怎么敢呀?)待希太宽厚了,并发誓说,要把他贬到他应有的地位上——
我对着字迹模糊的书页打起盹来,目光从手迹溜到铅印字上。我看见一个红色花饰标题:“七十个七次 ,与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在吉默顿沼泽区小教堂的虔诚布道”。当我迷迷糊糊地苦苦猜测杰贝斯·布兰德哈姆如何阐发他这个题目时,我却倒在床上睡着了。
唉,都是坏茶和坏脾气带来的苦头啊!不然我怎么会度过如此可怕的一夜呢?我自从学会吃苦以来,记不得还有哪一夜能与这一夜相比。
几乎没等我忘记自己置身何地,我就做起梦来了。我觉得是早晨,动身往家里走,约瑟夫给我带路。路上的雪有几码深,我们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去,我的同伴喋喋不休地抱怨我没带一根朝圣用的拐杖,说什么不带拐杖就进不了家,还神气活现地挥舞着一根大头棒,我领会,这就是他所谓的拐杖了。
起初,我感到很可笑,我怎么会需要这样一个器械,才能进得去自己的家。接着,我脑子里闪过一个新念头。我不是回家,我们是去听大名鼎鼎的杰贝斯·布兰德哈姆宣讲《七十个七次》的经文。不管是约瑟夫牧师还是我,只要触犯了“第七十一个七条的第一条罪”,就要被当众揭发,逐出教门。
我们来到小教堂——我散步时,还真打那里走过两三回。小教堂位于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一个填高了的山谷里——附近有一片沼泽,据说,那里的湿气中含有泥炭的成分,对于存放在那里的几具尸体,足以产生防腐作用。房顶至今保存完好,但是,鉴于牧师的俸禄每年只有二十镑,加之一座两间屋的房子眼看要变成一间了,没有哪个教士愿意来这里担任牧师的职位,特别是最近传说,他的教民宁可饿死他,也不愿从自己的腰包里多掏一个便士,来增加他的俸禄。然而,我梦见杰贝斯会众满堂,一个个聚精会神。他布道了——天呀!多么了不得的一篇布道啊:共分四百九十节——每一节完全相当于一篇普通的布道——而且每一节讨论一种罪过!他是从哪里搜索到这么多罪过的,我也说不上来。他对那四百九十条有着独到的见解,仿佛教友每次都要犯不同的罪过。
那都是些荒诞不经的罪过——我以前连想都不曾想到过的奇怪的罪过。
唉,我太厌倦了。我一个劲地扭动,打呵欠,打瞌睡,再醒过来!我一个劲地掐自己,扎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用胳膊肘碰碰约瑟夫,要是牧师终于讲完了,让他告诉我一声。
我无可奈何地只得听完——最后,他终于讲到“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在这紧要关头,我突然来了灵感,不由得霍地站起来,当众谴责杰贝斯·布兰德哈姆是个罪人,犯下了基督教徒不容饶恕的罪过。
“先生,”我叫道,“我一直坐在这座教堂里,忍受并且宽容你在讲道中列数了四百九十条罪过。我有七十个七次拿起帽子,想要离去,你又有七十个七次荒唐地逼迫我又坐下来。这第四百九十一次可就太过分了。难友们,别放过他呀!把他拖下来,砸个稀巴烂,让这个熟悉他的地方,再也见不到他这个人!”
“你就是罪徒!”肃静片刻之后,杰贝斯从讲坛的垫子上探出身子,大声叫道。“你有七十个七次打呵欠做怪脸——我有七十个七次与自己的心灵商量——瞧,这是人类的弱点,也是可以宽恕的!第七十一个七条的第一条来啦。教友们,对他执行圣书上写的判决吧!所有的圣徒都有这种荣耀!”
话音刚落,全体会众举着朝圣的拐杖,一窝蜂地向我冲来。我没有武器拿来自卫,便与离我最近、对我攻击得最凶的约瑟夫扭打起来,夺他的手杖。人群蜂拥中,有些棍杖交错在一起,本来对着我击来,却落在别人的头颅上。霎时间,整个教堂劈劈啪啪响成一片,你打我,我打你,每个人都向身边的人大打出手。布兰德哈姆也不甘袖手旁观,劲头一来,雨点似的拼命敲打布道坛,只听见敲得震天响,最后终于把我惊醒了,使我感到说不出的轻松。
究竟是什么让我觉得发生了这场大混战?在这场骚乱中,又是谁扮演了杰贝斯的角色?原来,只是狂风呼啸而过时,有棵枞树的树枝擦到了格子窗,它的干果在窗玻璃上碰得砰砰作响。
我满腹狐疑地听了一阵,找到了捣乱的根源,便翻了个身睡着了,又做起梦来。如果可能的话,这一次比前一次还不好受。
这一次,我记得我躺在那个橡木箱似的小房间里,清晰地听见风在怒号,雪在纷飞。我还听见枞树枝反复发出戏弄人的声响,而且也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这声音太烦人了,如果可能的话,我非要让它静下来不可。我想我爬起来了,试着想去打开窗子。不料窗钩给焊在钩环里,这个情况我醒着的时候就发现了,可是又忘了。
“不管怎么样,我非要让它静下来不可!”我咕哝了一声,用指节骨敲碎了玻璃,伸出手臂去抓那捣乱的树枝。怎料我的手指没抓住树枝,却握住了一只冰冷的小手的手指头!
我突然感到梦魇的极度恐怖。我想把手臂抽回来,可是那只手却紧抓不放,只听一个极其凄惨的声音呜呜咽咽地说:
“放我进去吧——放我进去吧!”
“你是谁?”我问,一边极力想把手臂挣脱出来。
“凯瑟琳·林顿。”那声音颤抖地答道,(我怎么会想到林顿呢?我有二十次把林顿念成了厄恩肖)“我回家来了,我在荒野上迷了路。”
就在那声音诉说的当儿,我隐约看见一张孩子的脸在向窗里张望。恐怖使我狠了心;眼看甩不掉这小东西,我就把她的手腕拉到碎玻璃口上,蹭来蹭去,直蹭得鲜血淋漓,浸透了被褥。可那声音还在哀泣:“放我进去吧!”并且紧紧抓住我,简直把我吓疯了。
“我怎么能呢?”我终于说道,“你要是想让我放你进来,就先放开我!”
那手指果然松开了,我猛地把手从窗洞外抽回来,赶忙垒起一大摞书抵住窗子,捂起耳朵不听那悲戚的哀求。
我似乎捂了一刻多钟,可是等我放开手再听时,那凄厉的声音还在哀叫。
“滚开!”我叫喊道,“我绝不会放你进来,你就是央求二十年,也没有用!”
“已经二十年啦,”那声音凄楚地说道,“二十年啦,我流浪了二十年啦!”
随即,外面响起了轻微的抓扒声,那堆书动了动,仿佛有人在往里推。
我想跳起来,可是四肢动弹不得,于是便惊恐万状地大喊大叫。
使我惶恐不安的是,我发现这叫喊并非虚幻。急促的脚步声朝我的房门口走来:有人猛一下推开门,几丝亮光透进了卧榻上方的方洞。我还坐在那里哆嗦,抹着挂在额头上的冷汗。闯进来的人好像有点犹豫不决,喃喃自语。
最后,他用近乎耳语的声音问了一句,显然并不指望有人回答:
“这儿有人吗?”
我想最好招认我在里面,因为我听出了希思克利夫的口音,如果我不作声,恐怕他还要搜查。
我主意一定,便转身打开了挡板。我这个举动产生的后果,我是不会轻易忘记的。
希思克利夫站在门口,身上穿着衬衣裤子,手里拿着一支蜡烛,烛油滴到指头上,那张脸就像身后的墙壁一样白。橡木板嘎吱一响,让他像触电似的吓了一跳,手里的蜡烛甩出好几英尺远,他张皇失措,颤颤巍巍,几乎无法把蜡烛拾起来了。
“只不过是你的客人,先生。”我大声叫道,想让他少丢点脸,不要再露出胆怯的样子。“真倒霉,我做了一个噩梦,在梦里惊叫起来。对不起,惊扰了你。”
“啊,上帝惩罚你,洛克伍德先生!但愿你下——”我的主人开口说道,把蜡烛放在一张椅子上,因为他发现拿不稳。
“谁把你领进这间屋子的?”他接着问道,一面将指甲掐进掌心,牙齿咬得嘎嘎响,想抑制住上颚骨的颤抖。“是谁?我恨不能马上把他撵出去!”
“是你的仆人齐拉。”我答道,一面跳下地来,急急忙忙披上衣服,“你撵她我不管,希思克利夫先生,她这是活该。我看她是想利用我再次证明这地方闹鬼——啊,这里还真闹鬼呢——妖魔鬼怪泛滥!我跟你说吧,你完全有理由把它关闭起来。谁也不会因为睡在这样一个陋室里,而对你表示感谢!”
“你这是什么意思?”希思克利夫问道,“你在干什么?既然你在这儿了,那就躺下过完这一夜。不过,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别再发出那可怕的声音啦——这没法让人原谅,除非有人要割断你的喉咙!”
“要是那小妖精从窗口钻进来,很可能会掐死我!”我回答说。“我可不想忍受你那些好客的祖先再来折磨我啦。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是不是你母亲方面的亲戚?还有那个小妖精,凯瑟琳·林顿,或者凯瑟琳·厄恩肖,或者不管她叫什么吧——她一定是个给偷换了的孩子 ——可恶的小妖精!她告诉我说,她已经流浪了二十年啦。我毫不怀疑,这是对她罪孽深重的应有惩罚!”
刚说完这几句话,我就想起那本书上希思克利夫和凯瑟琳两个名字的联系,我把这事全给忘了,这才醒悟过来。我为自己的疏忽感到脸红,不过,我没有进一步显示我察觉了自己的过失,而是急忙添了一句:
“其实,先生,我前半夜是在——”我说到这里又顿住了,我是想说“看那些旧书”。那样一来就会露馅,表明我不但知道印刷的内容,而且知道手写的内容。于是,我当即改口说:
“在念叨刻在窗台上的名字。这是个单调的差事,旨在催眠,就像数数一样,或是——”
“你对我这样说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希思克利夫穷凶极恶地吼道。“你怎么——怎么胆敢在我家——天呀!他这样说话是发疯啦!”他气得狠敲自己的额头。
听他说出这话,我不知道是表示愤恨好,还是继续解释好。不过,他似乎大为动情,我便起了恻隐之心,继续叙说我做的梦。我向他申明,我以前从没听说过“凯瑟琳·林顿”这个名字,后来看得多了,也就印进了脑子里,当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它就以人的形象出现在我的幻觉中。
我叙说的时候,希思克利夫慢慢退到床后面,最后索性坐下来,几乎全给床遮住了。但是,从他那急促不匀、时断时续的呼吸中,我猜想他在极力克制极度强烈的情感。
我不想让他看出我察觉了他内心的冲突,便继续穿着梳洗,发出很大声响,随即又看看表,自言自语抱怨夜太长:
“还不到三点啊!我本想赌咒说有六点了。时间在这儿停滞不前啦。我们昨晚一定是八点钟就睡了!”
“冬天总是九点睡,总是四点起床。”主人抑制住了一声呻吟,说道。从他胳膊动作的影子来看,我猜想他从眼里抹去了一滴眼泪。
“洛克伍德先生,”他接着又说,“你可以到我屋里去。你这么早就下楼,只会打扰别人。你那孩子似的喊叫,早把我的睡意赶跑了。”
“我也睡不着了,”我回答说,“我到院子里走走,等到天亮就回去。你不必担心我会再来打扰。我现在已经根治了交友寻乐的毛病,不管在乡下还是在城里。一个理智的人,能跟自己做伴就足够了。”
“愉快的做伴!”希思克利夫咕哝了一声。“拿着蜡烛,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吧。我马上去找你。不过,别到院子里,狗没拴住。也别去堂屋——朱诺守在那儿,还有——不,你只能在楼梯和走廊那里溜达溜达——你去吧!我过两分钟就来。”
我依了他,走出了那间小屋。到了狭窄的走廊里,我也不知道通向何处,便又站住了,无意中目睹了房东的一桩迷信活动,这很奇怪,他原来并不像他表面看上去那样有见识。
他爬到床上,拧开窗子,用手一拉,一股热泪夺眶而出。
“进来吧!进来吧!”他哽咽道,“凯茜,快来吧。噢,来吧,再来一次!噢!我的心肝宝贝,就听我这一回吧!凯瑟琳,最后一次!”
这幽灵显示出幽灵素有的飘忽无常,就是不肯露面。但是暴风雨狂啸着卷进来,甚至扑到我站的地方,扑灭了蜡烛。
他那席疯话激发出的悲哀中夹杂着极度的痛苦,我出于怜悯之心,也就没觉得他的举动荒唐可笑。我走开了,既为自己偷听了他的话而感到生气,又为自己叙说了那荒唐的噩梦而感到懊悔,因为正是我的梦导致了他那场悲痛,尽管我不明白个中缘由。
我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来到后厨房,只见一堆火拨弄在一起,便点燃了蜡烛。
这里没有一点动静,只有一只带有深色斑纹的灰猫,从灰堆里爬出来,乖戾地喵了一声,算是向我致意。
炉前摆着两条圆弧形的长凳,几乎把炉子围起来了。我在一条长凳上躺下来,老花猫跳上了另一条。我们俩都打起盹来,不料有人闯进了我们的栖息所。来者是约瑟夫,他从天花板的活门里放下一架木梯,我想这就是他上阁楼的通道吧。
他朝我在炉栅里拨弄起的火苗狠狠瞪了一眼,忽地一下把猫推下板凳,自己坐在那空出的位置上,动手把那三英寸的烟斗装上烟。我出现在他的圣地,显然被视为无礼的冒昧行为,根本不屑一顾。他一声不吭地把烟斗塞进嘴里,叉起胳臂,喷起烟来。
我让他自得其乐,不去打扰。他吐完最后一个烟圈,深深吸了口气,便站起身来,像来时一样,板着脸走开了。
接着,有人迈着轻快的脚步进来了,我张嘴想说一声“早安”,可是没有问候成,嘴又闭上了。原来,哈雷顿·厄恩肖想在屋角找一把铲子或铁锹去铲雪,嘴里轻声祈祷着,每碰着一件东西都要发出一串咒骂。他向板凳后面瞥了一眼,把鼻孔张得大大的,觉得对我就像对我的猫伙伴一样,用不着客套。
从他的准备情况看,我可以走了。于是,我离开了我的硬板凳,准备跟他走。他看出我想走,便用铲子尖戳戳一扇内门,嘴里含糊不清地咕哝了一声,算是告诉我:我要是想挪动位置,只能往那里走。
那扇门通向堂屋,女人们已经忙活开了。齐拉拉着一只大风箱,把火苗吹上了烟囱。希思克利夫夫人跪在壁炉边,借助火光看一本书。
她把手遮在眼睛前面,挡住火炉的热气,仿佛在专心致志地看书,只有骂仆人溅了她一身火星,或是不时推开一只愣把鼻子往她脸上凑的狗时,她才会分分心。
我惊奇地发现,希思克利夫也在那里。他站在炉火边,背对着我,刚对齐拉发过一顿脾气,那可怜的女人不时地停下活计,撩起围裙角,发出一声气愤的呻吟。
“还有你,你这个没用的——”我进去时,他正转过身冲着他的儿媳发作,使用的无外乎鸭子、羊之类的无伤大雅的字眼,不过往往又用破折号来代替。
“你又耍无聊的把戏啦!别人都在挣饭吃,你却靠我的施舍过日子!丢开你那件破烂,找点活干。你总是在我面前烦我,我一定会跟你清算这笔账的——听见了没有,该死的贱货?”
“我会丢开我的破烂的,因为我就是不肯丢,你也会强迫我丢开的。”少妇答道,一面合上书,丢在一张椅子上,“不过,你就是骂烂了舌头,我也是除了我愿意干的事以外,别的什么都不干!”
希思克利夫举起手,说话人显然知道它的分量,连忙跳开到一个比较安全的距离。
我无心观赏一场猫狗争斗的场面,便快步走上前去,好像一心想到炉边去烤火,并没意识到打扰了他们的争吵。他们两人都还顾全体面,没有再争吵下去。希思克利夫把拳头插进口袋里,省得忍不住又要动手。希思克利夫夫人噘着嘴,走到远处的一张椅子那里,并且遵守诺言,在我逗留的余下时间里,就像一座雕像似的,始终一动不动。
我也没有逗留多久。我谢绝了跟他们共进午餐,等天一放亮,就趁机逃到了户外。外面的空气既清新,又沉静,还像无形的冰一样冰冷。
我还没走到花园尽头,房东就喊住了我,说是要把我送过荒野。幸亏他来送我,整个山脊像一片波涛滚滚的白色海洋,外表的高低起伏并不相应地表示地面的凸凹不平——至少,有许多坑凹给填平了;还有那一道道的山冈,一座座石矿的残迹,也从我昨天走过时脑子里留下的图像中,给统统抹掉了。
我还曾注意到,在路的一边,每隔六七码,就竖着一块石碑,一直延续到荒野的尽头。石碑都竖立着,涂上了石灰,以便天黑时用作路标,同时也是为了防止遇上眼下这样的大雪将路旁的沼泽和坚实的路径搞得混淆不清的情况。但是,除了这里那里露出几个黑点之外,这些石碑全都不见了踪影。我自以为准确无误地顺着弯弯曲曲的路径行走,我的同伴却不得不一次次地告诫我向左或向右拐。
我们很少交谈,他在画眉庄园入口处站住了,说我到达这里就不会再迷路了。我们只是匆匆地鞠了个躬,算是告别,接着我就凭着自己的能耐,继续往前走去,因为门房那里还无人租住。
从大门到田庄,距离是二英里,我想我却走了四英里:时而在树林里迷了路,时而又陷进雪坑里被雪埋到脖颈,这种苦头,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总算还好,不管我怎么乱跑,我踏进家门时,时钟正敲到十二点。这样一来,若照从呼啸山庄到这里的通常路线计算,恰好是每英里走一小时。
我附带租下的女管家及其下手们跑来欢迎我,七嘴八舌地嚷嚷说,他们对我已经完全不抱希望了,大伙都猜想我昨晚一定没命了,正琢磨着应该如何去寻找我的尸体。
我叫他们别吵了,他们不是看见我回来了吗。我浑身都冻僵了,步履艰难地上了楼,换上干衣服以后,踱来踱去走了三四十分钟,恢复点热气。我又来到书房,像只小猫一样虚弱,就连仆人为我生起来的暖烘烘的火炉,给我端来提神的热气腾腾的咖啡,我也差一点儿无法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