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丝已经模模糊糊地盯着她卧室的衣柜看了二十分钟,比通常多花了十九分半。她的衣柜是嵌在墙上的一个不太大的长方形柜子,由两扇滑门围起来。一根挂衣杆贯穿整个衣柜,挂衣杆上方有一个单层置物架。没什么花哨的装置。贝丝的衣服挂在左边,吉米的挂在右边。或者说,曾经挂在右边。
她拉开门,露出衣柜的内部——挂衣杆光秃秃的,置物架也空荡荡的,底部还有需要用吸尘器清理的讨厌灰尘。多年来,她一直向吉米抱怨他们的衣柜空间不够,对米奇为吉尔做的步入式衣柜垂涎三尺。吉尔的衣柜中间甚至还能放下一张搁脚凳!现在,贝丝终于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两倍的衣柜空间,但是她没办法让她的衣服占据他那边的挂衣杆,也没办法把她的鞋子放到他那边。她就是做不到。
贝丝再次拉开门,回到眼前的问题上——她要穿什么衣服。和房子里的其他东西一样,贝丝的衣柜也井然有序。所有衣架都是一样的——白色的塑料衣架,朝向同一个方向。从左到右依次挂着背心、短袖衬衫、长袖衬衫、半裙和连衣裙。一小沓叠好的卫衣和毛衣放在挂衣杆上方的单层置物架上,两排鞋子沿着柜底摆放。每种鞋子各一双——运动鞋、雪地靴、皮靴、木底鞋、低跟鞋、凉鞋以及人字拖。除了曾是白色、经过多年磨损现在变成灰色的运动鞋外,她所有的鞋子是黑色的。
她衣柜里的大部分东西都是黑色的。不是前卫的黑色,不是纽约的那种都市时尚黑,甚至连哥特黑都算不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安全而乏味的黑色,属于“这没啥可看的”黑色,是让人隐形的黑色。如果不是黑色的,那就是灰色或白色的。
贝丝用拇指拨弄着她的衬衫、棉质的方格圆领衫和高领套头衫。这些衣服版型不好,还很长,能盖住她的屁股。她把一件中性的黑色T恤举到脖子那里,这件T恤配上牛仔裤也许不错。但去绍特酒吧的话,她的牛仔裤还不够时髦。她的牛仔裤属于宽松、实用、舒适的那种,适合开小货车接孩子、打扫房间、坐在沙发上或打理花园,但不适合去绍特酒吧,完全不适合。
贝丝拿出她仅有的两条连衣裙,把它们并排放在床上。它们都是黑色的,但都不能被称为“小黑裙”。第一条是她参加守夜和葬礼那种场合穿的裙子——高领、长袖而且无腰,下摆长至脚踝。这条裙子最初是她为参加吉米父亲的葬礼买的,因为它看起来比较保守、不显眼,而且她喜欢这种不会以任何方式引起人们注意的衣服,但现在再审视这条裙子,却让她很尴尬。因为它看起来就像用来参演校园剧的戏服,而且还是关于17世纪教会的老处女教徒的剧。
于是贝丝把注意力转向另一条裙子,希望它能是她的救星。这是一条圆领、短袖、高腰的裙子,裙摆飘逸,刚好到膝盖以下。这条裙子还不错,应该能穿得出去。其实它还挺漂亮的。她举起裙子,对着卧室门后面的全身镜打量自己,试图弄清楚穿上这条裙子是否会让她看起来很漂亮。但她突然想起她最后一次穿这条裙子是在什么时候,随后,任何感觉自己漂亮的可能性都从窗口飞走了。贝丝看了看商标,果然是咪咪妈妈牌孕妇裙。她上次穿这条裙子还是格蕾西九个月大的时候。她不能穿着孕妇装去绍特酒吧,即使这是她拥有的最性感的衣服,而且也不会有人看到商标。
她一边咬着指甲,一边仔细翻检她仅有的两条裙子,贝丝讨厌它们。她把它们放回衣柜她那一侧的挂衣杆上,然后在她的黑色衣服中翻找。她的过时的、寒酸的、愚蠢的黑色衣服。她做不到。她没法去绍特酒吧。她不能。
贝丝抓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拨通了佩特拉的电话。
“我去不了。”她对佩特拉说。
“为什么?”
“我没有合适的衣服。”
“你是十六岁的小姑娘吗?套件黑色的套头衫,穿条裙子就行了。”
“我必须先去买衣服。我们下周末再去吧。”
她要去海恩尼斯购物中心大采购,而这是一次需要轮渡票和公交时刻表的烦琐而昂贵的旅行。即使贝丝能买得起市中心的衣服——而她肯定买不起,她八成也不想被人看到自己穿着那些衣服,哪怕免费送给她,她也不会穿。她永远也搞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什么都买得起的女人竟然会选择穿印有菠萝图案的连衣裙、带亮片和刺绣狗图案的粉得和胃药的颜色一样的上衣,以及印有海星和鲸鱼图案的短裙。
“下周是费加维周 ,我们根本进不去。拜托,你已经拖了一个月了。你戴些首饰,再化个妆,就会很漂亮了。”
她说得对。下周有阵亡将士纪念日 ,又是费加维周,届时岛上将举行一场国际知名的帆船比赛,从海恩尼斯港口穿过海湾到达楠塔基特岛。这也是楠塔基特岛盛大而正式的夏季的开幕式。岛上到处都是烤蛤蜊,会举办高档的筹款会、颁奖典礼和聚会。所有餐馆都会挤满人。
“我不知道该不该去。”
“你究竟想不想去看那个女人?”
“我想去,但是——”
“那我们就去。”
“她长什么样?”
在接下来长长的停顿中,贝丝把手指放在唇边,屏住呼吸,等待着令她恐惧的答案。她的太阳穴突突地跳。自从上个月的读书会后,她无数次想问佩特拉这个问题,但对于能想到的所有答案的恐惧总是令她将问题推到一边,闭口不言。如果安吉拉很漂亮,那么贝丝一定很难看。难看这个词已经算客气的了。奇丑无比才是贝丝一直在尝试使用的形容词,她觉得这个词可能非常适合她,比挂在她衣柜里的任何黑色衣服都要适合她。如果安吉拉不漂亮,那她一定是甜美的、有趣的,或者在其他一些引人注目的方面很有吸引力,而贝丝没有这些,不然吉米就不会出轨。所以,如果安吉拉漂亮,那贝丝就难看;如果安吉拉难看,那贝丝就让人讨厌,不管怎样,吉米在另一个女人身上看到的东西都会重新定义贝丝。
“那就是我们今天晚上要查明的事情。”
“是的,但你见过她。你怎么想?”
“我觉得她比不上你的一根手指头。”
贝丝笑了,但随后她的视线又回到她的衣柜。“我们在费加维周之后去怎么样?”
“那今天晚上去怎么样?”
“佩特拉,我根本不需要去。”
“的确如此。”
“但我还是很想知道她是谁。”
“那就去。”
贝丝咬着她的大拇指指甲。“我能借你的绿松石项链戴一下吗?”
“没问题。我会在七点前过来,你来得及吗?”
“来得及。”
“现在还不到中午。你应该出门走走。远离你的衣柜。”
“我会的。等我决定好穿什么,我就出门。”
“黑色上衣,半身裙,再戴上绿松石项链。你会很漂亮的。今晚见。”
佩特拉建议她穿黑色上衣和半身裙。于是贝丝抽出她的白色宽摆裙,想象着穿上它的效果。她走进走廊,在墙上他们最近的全家福照片前停了下来,这张全家福是去年夏天在米亚康美海滩拍的。当时她就穿着这条裙子。她、苏菲和格蕾西都穿着白色裙子和黑色上衣;吉米和只愿意穿裤子的杰西卡穿着白色短裤和黑色上衣。这张照片很漂亮。他们都坐在沙滩上,沙滩上长着簇簇沙滩草,身后是柔和的蓝天,蓝天中点缀着丝丝缕缕的白云。吉米的手放在她的膝盖上,抚摸着她的裙子。这条裙子现在就在贝丝的手里,他曾轻轻地、自然地抚摸过它。
她还记得更早的那些日子,就是他们约会和新婚的时候,他抚摸她时,即使是不经意的触碰,她都能感受到那种感觉。贝丝真切地感受到吉米的手在她身上留下的那种磁性的、酥麻的电流。那是一种无形的、神奇的化学感应。但那种感觉去哪儿了?
拍这张照片的时候,他已经出轨了。贝丝用双手捂着紧闭的眼睛,强迫自己接受这个事实,努力保持清醒。在抚摸安吉拉的时候,吉米是什么感觉?他是否也产生了那种无形的、神奇的化学感应?在抚摸贝丝的时候,有什么东西是他感觉不到的?哦,是他曾经抚摸她的时候。她睁开眼睛,往后退了几步,看着整面墙——墙上挂着七年来所有的全家福照片,还有一张她和吉米结婚当天拍的黑白照片。她看着每个人的微笑,这就是她的幸福家庭。这就是她的美满生活。她咬紧牙关,强忍住眼泪。她的生活就是一场骗局。
贝丝扶正了两个稍微向右倾斜的镜框,回到她的卧室,爬到床上。这张床感觉不错。这张床让人很有安全感。
而且她知道穿什么衣服睡觉。贝丝正穿着她的粉色法兰绒旧睡衣,上面起了很多小球,这是她最艳丽的衣服。她应该穿睡衣去绍特酒吧,这样她才能真正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尽管这不是她想要的那种印象。
那她究竟想给别人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呢?其实,贝丝根本不希望给别人留下任何印象,她可以乔装打扮一下自己,戴上假发和墨镜,这样她就可以观察别人而不被人发现。但她也幻想过自己以令所有人瞩目的形象前往那里。她会昂首阔步地走进绍特酒吧,看起来自信而性感(是有品位的性感,而非俗气的性感),她虽然羞于这样做,但至少要比安吉拉性感;不过,这是一个很难设定的目标,因为她不知道安吉拉的外形。她害怕让这个女人觉得她自己比贝丝更优越。不幸的是,现实点看,这种可能性非常大。贝丝觉得自己既不自信也不性感,而且她从来不会昂首阔步。她看了看她那可怜的衣柜,翻了个身,闭上眼睛,把毯子拉到下巴处。
在紧闭的眼睑后面,贝丝想象着吉米摇晃着一杯马天尼,然后停下,被她和她的朋友们昂首阔步走进餐厅的景象所震撼。她想象着他把她拉到一边,告诉她他觉得自己就是白痴,竟然会离开她。她想象着他在酒吧里乞求她让他回家,就当着安吉拉的面。
她在脑海里导演着在绍特酒吧发生的所有剧情,微笑着看着它们在脑海里上演。她甚至还虚构了一个被完全击溃的安吉拉,她留着一头光滑的黑发,描着黑黑的眉毛,浓妆艳抹,穿着一件氨纶连衣裙(俗气的性感)。在这个短暂的幻想中,她唯一看不到的人就是她自己。
该死的,我究竟该穿什么?
她突然想到,在这个荒谬问题的另一端,她每周至少都要和她青春期的女儿苏菲“探讨”一次这个问题。其他两个孩子会穿好衣服,做好准备,在前门等着;而苏菲仍然在她的房间里,衣衫不整,发疯地大叫,把衣服扔得到处都是。“我没法去上学!我没有衣服穿!”
比起苏菲的时尚危机,贝丝更担心女儿们上学迟到,她通常会提供一些仓促而太过草率的建议。
“你看起来很漂亮。”“做你自己就好,别太在意你的穿着。”“快点,我们要走了!”
现在,贝丝终于明白苏菲为什么会对她的话翻白眼,并更加大声地抗议了。她欠女儿一个道歉,还有一趟海恩尼斯购物中心购物之旅。
她试着采纳自己的建议——做你自己,她尝试了一会儿。
但她是谁呢?她是吉米的妻子,还是一个母亲。要是她离婚了,要是她不再是詹姆斯·埃利斯的夫人 ,那她就只是一个母亲了,然后她会失去一部分的自己吗?贝丝害怕这一点,并且已经感觉到了,具体而言,就好像外科医生拿着手术刀在她的腹部划了一刀,切掉了她身体必要的一整个部分。没有了吉米,她就不认识自己了。这怎么可能呢?那她变成了谁?
贝丝翻了个身,看向自己的衣柜,里面的东西摆放得井井有条。这就是她。但除此之外,这也不是她。她坐起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长到下巴的金发乱蓬蓬的,蓝色的眼睛深陷而呆滞。她穿着起球的粉色睡衣。镜子里的那个女人不是我。
她从床上下来,回到走廊上,面对墙上的照片。最近的照片呈现的只是她作为妻子和母亲的形象。贝丝一直认同自己在这些照片中的样子,她的头发没有因为空气湿度而太卷曲,她的妆容精致,指甲鲜亮,服装熨帖。但是,现在仔细端详照片中的自己时,她发现自己的笑容显得很勉强,不够自然,姿态也很僵硬,就像她是自己的一个纸板立牌。她将时间轴往回拉,翻看了最早的全家福照片和她的婚礼照片。在这些照片中,她看到了那个更像认知中的自己的女人。她的微笑带有一种不经意的自由,她的眼神明亮而快乐。可那个女人去哪儿了?
出于某种原因,贝丝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就是那里,好像答案是从上面传递给她的。答案就在阁楼里!
贝丝踮起脚尖,拉起悬挂的白绳,展开木楼梯,爬了上去。在楼顶,迎面而来的是一堵空气厚重而凝滞的闷热墙壁。临近5月底,近来一直阳光明媚,但天气依然很凉爽,只有十几摄氏度,而被困在这里的热量令她感觉夏天已经来了。
她停顿了一下,然后才走了进去。屋顶是倾斜的,低矮的木质天花板上布满了突出的钉子,让人无法站直,还很危险。阁楼的地板也没有完工,只有几块木板从中间穿过,就像一座横跨粉红色隔热材料海洋的桥。
贝丝不喜欢来这里,因为她害怕要么忘记低矮的天花板,然后被钉子刺穿脑袋;要么不小心踩空木板,然后穿过松软的玻璃纤维板掉到客厅里。正因为如此,她每年通常只会去阁楼两次——一次是在感恩节后的第一天,她要把圣诞节装饰物品从阁楼上搬下来;另一次是在元旦那天,她再把它们放回阁楼。爬上爬下,一进一出,她从来不会在这里滞留。
一堆吉米的东西散落在远处:钓鱼竿斜靠在倾斜的天花板上,其中两根倒在地上;缠在一起的渔网;钓具箱,其中一个还是打开的;一堆高尔夫球杆像捡来的棍子一样纵横交错地散落在地板上,旁边还放着一个空的高尔夫球袋和一只高尔夫球鞋;还有一块冲浪板、一个蛤蜊耙和一个水桶。
“该死的吉米。”
她双手叉腰,在心里骂他,拼命忍住想要整理这些东西的冲动。她可不是为了整理东西才来的阁楼。
除了他的一堆垃圾外,阁楼里还有三台立式风扇和两台窗式空调。剩下的六个塑料储物桶都贴着她手写的标签,那是她用黑色记号笔在纸胶带上写下的字。储物桶两个一组,整齐地排成一排:“圣诞节”“万圣节”“冬天”。
“冬天”的储物桶都是空的。她和孩子们在早晚仍然穿着冬衣,冬靴穿的次数也不少,大地终于完全解冻了,这是泥泞的高峰期。每年,从现在开始大约一两个星期后,在贝丝的指示下,吉米会把所有的冬季装备搬到阁楼,然后带着风扇和空调下来。她叹了口气,意识到从现在开始,以后这些都将是她的工作了。
最后一个储物桶单独放在更靠后的位置,上面贴着“贝丝”的标签。盖子上蒙了一层灰尘。她至少有十年没有打开过这个储物桶了。她对在里面可能发现的东西感到既兴奋又害怕,她盘腿坐在储物桶旁边,打开盖子。
首先,贝丝拿出一个红色的飞盘,上面有她所在的终极飞盘队每个成员的签名,她一边看每张字条和签名,一边将飞盘放在手里翻转。竟然有约翰尼·C的签名!这是她在里德大学暗恋了四年的对象。她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起他了。约翰尼是个非常可爱的家伙,是医学院的预科生。她想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他也许在某个地方成了成功的医生,对妻子忠贞不二。
她还找到了一沓用橡皮筋捆在一起的票根。有滚石乐队、废铁乐队的演唱会票根,《吉屋出租》音乐剧的演出票根,太阳马戏团、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票根,一张从波特兰到纽约的机票,另一张是到新墨西哥的,甚至还有电影票的票根,每一张票根和机票上面都标有和她一起去的朋友或男朋友的名字。她已经不记得上次去看演唱会(可能是滚石乐队的)是什么时候了,而且她最后一次坐的飞机航班是从纽约飞往楠塔基特岛的单程航班。她怀念去新地方度假、看百老汇演出和参观博物馆(和每个女儿在三年级时去捕鲸博物馆的旅行不算)。
贝丝整理着她的大学校园卡,还有聚会和暑假的照片。她对着自己当时浓密的头发和水蓝色的眼线哈哈大笑——经典的九十年代打扮!
之后她发现了一叠生日卡片,她犹豫了一下,才鼓起勇气打开它们。这是她妈妈寄来的八张生日贺卡。她从十六岁的甜蜜时刻开始读起,珍惜地看着每一个手写的字,每一个“爱你的,妈妈”,每当这些字因为眼泪变得模糊不清,她就用睡衣袖子擦一下眼睛。
在贝丝搬到楠塔基特岛之前的那个夏天,她母亲做了乳腺肿瘤切除手术。她的医生说癌变部位全都被切除了。手术后,她母亲接受了放疗和化疗。一切都是标准流程。一切看起来都很好。
而到了9月份,贝丝搬到纽约的时候,她母亲的头发已经全没了。那时她找到了她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在《悦己》杂志社担任编辑助理。母亲坚持要贝丝去开启她自己的生活,并向她保证,自己会好起来的。
但母亲的情况并不好。癌变部位并没有被全部切除。11月,她又接受了手术,这次是为了切除整个乳房和一些淋巴组织。贝丝的心揪得紧紧的。要是他们一开始就这么做就好了。医生再次声称病情得到了控制。母亲和贝丝庆祝了感恩节周末,如释重负又心怀感恩。
但是她们不该庆祝任何事,因为在医生切除乳房之前,一小部分癌细胞已经从乳房中扩散出来,在母亲的体内移动,寻找新住所。它们先是找到了她的肝脏,继而是她的肺。母亲在次年1月去世了。
贝丝拿着最后一张生日卡片,最后一张“爱你的,妈妈”。那是她二十三岁时的生日贺卡,她从来没有想过她的母亲不会陪她庆祝她的二十四岁、三十岁和三十八岁的生日。
她常常在想,要是母亲没有去世,自己还会不会嫁给吉米。在母亲的葬礼之后,她几乎没办法起床和工作。她记得自己完全无法工作,即使只是接电话、检查传真和安排会议等这些不需要动脑筋的办公事务。她还记得,在许多个不专业的时刻,她努力憋回自己的眼泪。她需要休息一段时间。6月辞职离开纽约市,之前的每个星期她都在艰难度日。辞职后,她就去了楠塔基特岛。
贝丝从母亲那里继承了一点钱,足够她和三个朋友租一间小屋过完夏天,在秋天去念硕士研究生。她那时已经被波士顿大学的创意写作专业录取了。除此之外,她没有别的计划。她并没有打算遇见吉米然后爱上他。她当然也没有打算嫁给他并组建一个家庭,而不回去上学。
但她却这样做了。劳动节那天,当她的朋友们登上飞机飞回现实世界时,贝丝留了下来。一年后,她和吉米结婚了,又过了一年,苏菲出生了。
贝丝经常在想,母亲会怎么看待吉米。她之前可能不会喜欢他。她现在肯定也不会喜欢。母亲对男人的评价从来不高。贝丝三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就离婚了,贝丝四岁后她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贝丝不记得妈妈曾经约会过。她全身心地投入谋生和抚养她唯一的女儿的事业之中。
贝丝在储物桶里翻找着,想要找到某张照片。她知道它就在这里。她在所有东西的底下找到了它,这是她手里唯一一张父亲的照片。他穿着一件男式白汗衫,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浅棕色的头发有了谢顶的迹象。照片中的他在微笑。他的手臂看起来很结实。他把贝丝抱在膝上,而她扎着小辫子,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派对礼服。这是贝丝的第二个生日。她也在微笑。他们在一起,看起来很幸福。她对这个男人以及这个小女孩毫无印象,但她相信这就是他们。这张照片的背面有字,是她母亲的字迹,上面写着:丹尼和贝丝,1973年10月2日。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把照片丢回储物桶底部。
贝丝把母亲寄来的一叠生日贺卡按在胸口。她很想念妈妈,尤其是现在。她微笑着,用袖子擦了擦湿润的眼睛,沉浸在对自己女儿苦乐参半的感情之中。她母亲可能不会在意吉米,但她一定会爱她的外孙女。
贝丝把卡片放回储物桶,抽出一本平装书,这是纳塔莉·戈德堡的《写到骨子里》。这本书让她相信自己有朝一日也会成为一名作家。为什么这本书会被放在这里,而不是放在她客厅的书架上或床头柜上?
刚搬到这里的时候,贝丝为《昨日之岛》写过一些报道,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她至少在坚持写作,还有稿费拿。生下杰西卡之后,她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担任《询问者和镜》的特约撰稿人。但生下格蕾西之后,她发现要兼顾工作和养育三个女儿实在是太难了,于是她辞去了报社的工作。但在一段时间内,她仍然坚持笔耕不辍。
贝丝找到了她的散文、诗歌和短篇小说。她还找到了自己的笔记本,就是普通的线圈笔记本,它松软而破旧,每一厘米都被蓝色墨水填满——那是她留下的写作练习、对短篇小说的想法、撰写的小品文,而她的想象、思想和情感,她温柔而赤裸的内心,都陈列在这些横格页面上。她翻阅着这些内容,开始全神贯注地阅读其中一篇文章。这是一个关于奇怪男孩的短篇故事,他生活在一个奇异而美丽的想象世界里。贝丝还记得她是什么时候写的这个故事。那是大约六七年前的一个早晨,她和孩子们在海滩上玩耍,她的灵感来自一个在沙滩上玩石头的小男孩。她过去经常在日常生活中寻找灵感,并把它们写下来。她是什么时候停止写作的?她的生活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乏善可陈的?
另外,她找到的笔记本中竟然有一本是全新的,原封未动。她拿着这个笔记本,对自己做了一个承诺,然后将它放在一边。
接下来,贝丝来到她的衣服前:她母亲的仿豹纹大衣,摇滚明星才会穿的黑色皮裤,还有她那件戈尔迪·霍恩风格的粉橙色连衣裙,上面印着几何图案。她以前很喜欢这条裙子,去哪儿都穿着它,不管是去派对、舞厅、婚礼还是第一次约会。她和吉米第一次真正的约会,她也是穿这条裙子去的。
贝丝小心翼翼地脱下起球的睡衣,把连衣裙套在头上,但没有碰到天花板。奇迹啊,竟然很合身!她不用去照卧室里的镜子就知道这条裙子很漂亮。
她还发现了一堆廉价珠宝:巨大的银耳环,粗而明艳的塑料手镯,许多水钻,以及一堆缠在一起的项链,很像麦当娜会佩戴的饰品。贝丝将一枚月光石戒指戴在右手的中指上,欣赏着,纳闷自己为什么要把它收起来。
她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些东西都收起来。这应该与从纽约搬到楠塔基特岛以及想要融入这里有关。在楠塔基特岛,大家一年四季穿的都是大号的羊毛夹克和长筒靴,而不是连衣裙。另外,应该就是因为怀孕三次导致的身材臃肿和体重增加。贝丝已经很多年没穿过摇滚明星才会穿的紧身皮裤了。但除了皮裤,这些东西——笔记本、衣服、照片和卡片等,都是她自己、她的过去、她的冒险精神和风格的体现,以及她梦想的碎片。
这就是我,她想,注视着储物桶。
过去,她和吉米经常在家里开即兴派对,尽管除了一袋薯片、半打啤酒和一瓶便宜的葡萄酒,家里什么也没有。来参加派对的每个人都会带着东西,他们总会带很多东西过来。他们总能玩得很开心。但现在,她和吉米已经很久没有开过派对了。派对不知怎么地就变了,不再会因为一个突如其来的有趣想法,比如“嘿,我们今晚为什么不邀请一些朋友过来玩呢”而自发地举行了。相反,他们需要事先计划、做饭和打扫房间。一切都必须如此,派对成了工作。贝丝已经不记得派对带来的欢乐,只记得吉米和她之间因为准备工作带来的压力而爆发的争吵,即使在最后一位客人离开之后,愤怒和怨恨也在她的肋骨间经久不散。
贝丝过去经常穿蓝色、绿色和橙色的衣服。以前,她很勇敢,常常在胖女士海滩裸泳,随着喜欢的音乐跳舞。现在,她在海滩上总会在泳衣外面套上一件宽松的外衣,她只听孩子们想听的东西,通常是小甜甜布兰妮的歌,或者迪士尼频道某个长着小鹿斑比般大眼睛的少女的歌。
她过去还写作。
她不敢相信她竟然把这么多的自己塞到储物桶里,放逐到阁楼里这么多年。不过,至少她没有把自己捐给慈善机构,没有把自己扔掉,那样就更糟糕了。贝丝继续在桶里翻找,跳过由一件件物品铺设而成的回忆小径,直至拿起那个吊坠,那是吉米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她打开那颗光滑的、已经失去光泽的银色爱心吊坠,把它捧在手心。吊坠里放着她和吉米接吻的照片,他们那时还爱着彼此。她看着自己和吉米的这张照片,就好像在看别的两个人,仿佛他们是她曾经非常喜欢的老朋友,是她早已失去联系、搬到远方的老朋友。她的心沉了下去。这个吊坠她曾经很喜欢,戴了好几年,每天都戴着它。
然后,在某个时刻,贝丝不记得到底是什么时候了,银色的爱心吊坠开始失去光泽,曾经在她看起来新奇、浪漫、精致的东西突然变得老旧、无聊和幼稚。她渐渐厌倦了它,于是把它收了起来。贝丝小心翼翼地站直身子,也不往边上走太远,她把储物桶拖到楼梯口,然后把储物桶搬下楼,进入卧室。她用屁股顶着储物桶,拉开衣柜门,把储物桶扑通一声扔在吉米那边的衣柜里。她把《写到骨子里》、她的旧笔记本(包括那本未开封的)收好,将它们放到床头柜上。她点点头。然后,她把银色爱心吊坠戴到脖子上,手指摩挲着那颗吊坠,转身对着门上的镜子打量自己。
我准备好了。
准备好去绍特酒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