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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前言

清王朝经过近三十年休养生息,江南社会秩序日趋稳定,康熙亲政后励精图治,修武崇文,出现了历史上的少有的盛世景象。康熙十一年(1672)保和殿大学士周祚建议各省纂修通志,为编撰《大清一统志》提供材料。朝廷采纳了周祚的建议,诏令各省设局修志,并责成各道学政督查志书的质量与成书的期限。而各省又移文所属府县,要求各地修志。在此背景下,溧水又一次纂修县志。

接到修志的文移,溧水县令刘登科不敢怠慢,立即召集县丞张联芳、典史丁文耀、训导程之望共同商讨。刘登科说,纂修县志是一项重要任务,“古有小史掌邦国之志,而邑之有志昉焉。萃百里千百载之故实于方尺简册之中,俾观风图治者有所考镜,任岂轻哉!”说得同僚们点头称是。程之望说,溧水县志刚纂修不久,这次重修只要把“旧刻之未载”和“年久残脱者”进行续纂和增补就行了,无须将旧志推倒重来,再另砌炉灶。《[康熙]溧水县志》(以下简称《康熙志》)的纂辑大事就这样商定了。

于是,“乃属邑之荐绅博雅共襄斯举。任编辑者有人,任参订者有人,而笔削大义则予窃效颦焉”(以上引文均见刘登科《重修溧水县志序》)。编纂县志队伍很快组成了,并且有明确的分工,志书的质量由刘登科亲自把关。

《康熙志》成书于清康熙十五年(1676),是溧水入清后纂修的第二部县志。编纂时间短,成书速度快,得益于《[顺治]溧水县志》(以下简称《顺治志》)的编修。《顺治志》由大手笔林古度主笔,体例完备,内容翔实,“若山川、疆域,若城池、赋税。若仙人、古迹,悉仍旧志”,自然无须多费时力采访编写。康熙十五年,距离《顺治志》的编修才二十年,上次修志的原班人马大部分还健在,招集这些人重辑县志,驾轻就熟。基于这些原因,《康熙志》的完稿大概用了个把月时间,甚至更短。

另外,由于《顺治志》尚有旧版存世,《康熙志》的梓行也没有重新雕版,只是在《顺治志》的旧版上删改修补,增加了若干版面。从地方志修纂方式上看,所谓《康熙志》,其实是《顺治志》刊行二十年后的增补本。

《康熙志》全书二十多万字,共十一卷,另加卷首一卷。

卷首内容为:重修县志序言、新修县志目录、重修县志姓氏、修志凡例,县境图、县城图、县治图、学宫图。

卷一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溧水的历史记载,其中《邑纪》记载自周景王七年(前538)到清康熙十四年(1675),两千多年间溧水县内发生的大事件。《沿革表》记载溧水行政区域的名称及隶属关系的变化。第二部分记载自隋朝建县后,在溧水任职的官吏。《官师表》是历代县(州)政府官员的一览表,《学职表》是历代主管教育官员的一览表,《杂职》开列的是非常设机构的人员名单。

卷二记载溧水本土人士获取功名与职务的情况:因获取功名的途径不同而分为荐辟、科贡、监生、武科、将材、儒士、别途,以及武荫、恩荫、封赠;谋取的差事因职务不同而分为阴阳、知印、吏员、承差。

卷三,建置志。记载本县公共建筑设施。本卷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教育、行政、通讯以及民生保障方面的建筑设施,如学校、公署、坊表、邮递、仓场、养济院、桥渡等等;二是公共祭祀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如文庙、名宦祠、乡贤祠、山川坛、社稷坛、城隍庙、邑厉坛、表忠祠,以及遍布城乡各地的寺庙。

卷四其实有三部分内容:一是风俗考;二是政事志,包括钱法、盐法、马政、兵政;三是田赋,记载溧水历代的户口、田亩,税赋、徭役以及名目繁多的杂派。

卷五为溧水地理志,可分为三部分。一是山川志,记载溧水境内的山峦岗墩、湖河井池、港口堰坝;二是舆地志,记载清代溧水的区域范围,辖区内的市镇、厢坊、街巷、乡鄙、圩坂的分布;三是古迹志,记载溧水的名胜古迹及名人墓葬。另外,顺治十四年溧水漕粮改折的相关文献资料也收录在本卷。

卷六,人物志。分别为名宦传、忠节传、乡贤传、人物传、廉能传,

卷七,人物志。分别为孝子传、贞烈传、义士传、隐逸传、耆德传、流寓传、仙释传,杂志。另有谢文云《贤妇传》一篇,收在《义士传》中。

卷八至卷十一,共四卷,为《艺文志》,收录历代与溧水相关的文学作品。其中八、九、十计三卷,为铭、赞、箴、诵以及各种题材的散文;第十一卷,为诗词歌赋等不同体裁的韵文。

溧水档案馆现存的五部古代溧水县志中,《万历志》《顺治志》《乾隆志》《光绪志》几乎都是精品,纂辑者殚精竭虑,在谋篇布局上动足了脑筋,在增删润色上下足了功夫,而《康熙志》的纂辑草率了事,仓促成书。因此《康熙志》颇遭后人诟病,《[乾隆]溧水县志·凡例》:“康熙十五年刘志(即《康熙志》),镌有成书,板尚完整,但全窃乳山本(即《顺治志》),而续纂无多。”《康熙志》是急就章,沿袭《顺治志》的内容多达十之八九,增补的内容仅为十之一二,对采集的资料没有认真分类,更没有做好编辑工作,这是事实,但若说它“续纂无多”这也有点冤枉。

《康熙志》成书,离上次修志仅二十年,如此短暂的时间,有十之一二的内容续纂增补,算是很丰富了。二十年指顾之间,《康熙志》在《顺治志》的基础上增添了不少内容,尤其是重大事件的续纂与重要人物的增补,这是《康熙志》的最大特色。下面谈谈《康熙志》的续纂与增补情况。

明清两代,虚粮拖累了溧水的经济发展,使溧水老百姓生活在极度贫困之中。顺治十四年(1657),溧水士绅李蔚等发起诉讼;萧秉乾等变卖家产进京告状,泣血扣阍,痛陈赔累,请求和高淳一例漕粮改折,而最终得到了朝廷的批准。《康熙志》在卷一的《邑纪》中用很长篇幅对此作了详细记载,而且在卷五的《田赋志》中又撰文续记其事。不仅如此,徐汲将萧秉乾等溧水志士仁人为民请命的事迹写成《草述》,插入卷五;《人物志》另增《耆德·萧有弘传》,记载萧有弘不惜破产借贷,为溧水漕粮改折奔走呼号。特别珍贵的是《康熙志》所收录的漕粮改折的相关文件,在卷五的《舆地志》与《古迹》之间,插入了江宁巡抚张中元的《题请溧水县漕粮改折疏》、户部关于改折请求的批复、朝廷同意溧水改折的圣谕,这些文件为后人了解此次事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漕粮改折是关乎全县的民生大事,所以《康熙志》不厌其详收罗资料,不惜笔墨加以记载。粗略统计,涉及本次漕粮改折事件的记载,康熙志》增补了近三千字。

顺治十六年(1659),张煌言与郑成功合兵围攻南京,分兵攻占溧水。《康熙志》不仅记载了溧水城被攻占的经过:“海贼寇江宁,分掠旁县。自石湖逼县城,知县车辂拒守。会有通贼者,城陷,缚辂,夺其印。”而且还记载了县令车辂与典史朱育恩,为保护百姓生命而引咎于身,惨遭酷刑毙命的事迹。

康熙八年(1669)冬,朝廷下诏求贤,诸生推荐秀才马采臣应诏,但马采臣谢绝了。当时溧水县令李作楫、司训程之望都撰文表彰马采臣的志趣遐远、品行高洁。《荐辟考》又有“马采臣,邑庠廪生。康熙九年奉诏求贤,绅衿公举,采臣辞不就聘”的记录。《康熙志》对此事作了详细记载,而后修的县志如《乾隆志》《光绪志》均语焉不详。

对重大的历史事件的续纂《康熙志》是很重视的,记载得也相当详细。对当下发生的一般事件也没有轻易放过,只要是值得采入县志的,就以编年的形式逐件载入《邑纪》:“康熙十二年,群虎为患,知县刘登科捐俸募有力善搏者捕之。十三年,知县刘登科大修县城。十四年,知县刘登科重建儒学泮宫坊。”二十年间《邑纪》就续纂县内大事十三条,而这十三条纲领性记事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又散见于其他各卷。

另外,卷一的《官师表》《学职表》、卷二的《荐辟》《科贡》《武科》《将材》《封君》、卷三的《建置志》,都有不同程度的内容增补。卷六、卷七中孝子、贞烈、义士、隐逸,各类人物的增补多达五十几位;《艺文志》由原来的三卷裒益为四卷,新增散文十四篇、诗歌七首。《康熙志》增加的内容,真可谓不少。

自顺治十三年(1656)到康熙十五年(1676),县内政府官员的变动、科举考试的录取,自然灾害的发生,社会设施的修建,忠孝节义的表彰,林林总总的大小事件,《康熙志》都及时作了记录;“事物灾祥、孝义节烈、隐居高士及游玩诗章不无增损”(《刘登科《重修溧水县志序》)。《康熙志》最大特点就是对《顺治志》的续纂与增补,这些续纂和增补的内容有的难免粗糙,但因为是近距离的采写,都保有其真实性和鲜活性。这些续纂和新增的内容,为我们了解清朝顺治末年、康熙初年溧水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康熙志》最大贡献也在续纂与增补,这些续纂与增补的内容才真正是《康熙志》的精华所在、价值所在。

若说《康熙志》的瑕疵,确实不少。

首先,内容编排不尽合理,有失当之瑕。增补的材料随意穿插,拼凑混搭;编排无序,缺少章法,如前文提及的漕粮改折的相关文件,如果归入《田赋志》则顺理成章,而插在《舆地志》与《古迹》之间,实在放得不是地方。

人物传记许多篇目也是如此,不按人物类型编排,新增传略随便摆放。例如,将《朱良知传》收录在《忠节传》中。所谓忠节,是指为国捐躯的英雄烈士。而朱良知却是位“喜读异书,精于地理,著《堪舆掌镜》”的风水先生。另外,谢文运的署名文章《贤妇传》,不收入《艺文志》,竟插在《义士传》中。内容编排错乱如此,不禁令人啼笑皆非。

第二,续纂、新增的内容业已表明历史状况发生了变化,但仍保留旧志原文的陈述,不作相应的改写或删除,以致前后矛盾或重复累赘。

例如,自顺治十五年起,朝廷已经批准溧水漕粮改折,“于十五年三月奉旨,依议准照高淳一例改折。”但《康熙志》仍保留《顺治志·田赋志》中的原话:“高淳久困虚米,至顺治八年请准改折,本邑既得援引虚米之例,而改折之例独不可一援引乎?”康熙十五年,溧水人已没有必要再发这样的牢骚了。

再如尊经阁的建造。县儒学中有块空地,顺治年间就打算在这里建尊经阁,但由于财力限制,当时未能建成。康熙十一年(1672),县内经济状况好转,尊经阁建成了,《康熙志·邑纪》也有记载:“十一年,知县李作楫、训导程之望建儒学尊经阁,县丞张联芳董其事。”并且在卷首学宫图的右上角画出了建成的尊经阁。但是,《康熙志·建置志》中却仍然是:“阜有余地,水木清华,宜为尊经阁、射圃,以诎于力,而有待焉。”一字不差的照抄《顺治志》,以致表述失实。

同类的例子还有东岳庙修缮的记载。《顺治志》编修时正值马自骧维修东岳庙,尚未完工。所以《顺治志》记为“今邑民马自骧方议修,未落成。”不久东岳庙修缮完毕,当时的县令闵派鲁写了《东岳庙记》记其事,此文收录在本志《艺文志》中。二十年过去了,马自骧已经作古,可是《康熙志》在“东岳庙”条目下仍是“今邑民马自骧方议修,未落成”。

再如《康熙志》新列《武科表》,比《顺治志》的原表详备,增加武进士、武举人十三人。此表插在卷二的《民监》与《将材》之间,这也未尝不可,然而对原有的《武科表》却不作删除,这样就使得《〈康熙志〉中竟有两份《武科表》。

第三,增补时取舍不精,利用旧版时也失之草率。

新修县志对旧志进行增删取舍,本属正常,但《康熙志》在这方面似乎走得有点过头。为与《顺治志》有别,《康熙志》删除了旧志卷首关于当时修志的文移,又将闵派鲁的序言换成刘登科的序。既然是新志,需要改头换面,这也无可厚非,或者说是应该这样做的。但是,《康熙志》又删掉了《顺治志》旧版中最后整整九叶的内容,即清初十位作者的二十一篇诗文,以及林古度的《溧水县志后叙》。这些被删的诗文,均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尤其是林古度的《后叙》,对了解林古度的治学经历颇有助益,有一定史料价值。《康熙志》新补的七首新诗,卸任和在任知县、学道的作品占了五首。这一做法,难免令人哑然。

《顺治志》于1656年(顺治十三年)刊印后,至少在截至1676年(康熙十五年)这段时间里,曾多次增补、删改,《顺治志》也因此产生了多个大同小异的版本,如今在国家图书馆,仍藏有不少于三种的《顺治志》版本(参见《顺治志》“整理前言”的有关记述。这些均标明为“顺治溧水县志”的不同版本,不排除其中就有实际应为《康熙志》的本子)。经过相互比对,顺治十三年以后的刻本,原刻本中的某些文字已经被删。《康熙志》虽标为康熙时所修,实为利用《顺治志》的旧版增补而成,但利用旧版时,却没有使用原刻本,而是用了增删本,由此也导致了《康熙志》的失误。

例如,《人物志》中无《顺治志》原刻本中的《刘增华传》。据《顺治志》中的《义士传》记载,刘增华是个奴仆,随从主人刘道开到海南岛去做官,因南方瘴疠,刘道开以及带去的两个门客、两个仆人都死了,只有刘增华一人命大而活着。当时音信不通,刘道开家中毫不知情。刘增华只身一人,间关万里,跋山涉水,运回了五具棺材;并将主人生前积蓄的一百多两银子,原封不动的交到主母手中,而此时的刘增华“襥被萧然,衣骭不掩”。为此,陈文昭的《义仆传》,将刘增华比喻为东汉义士李善,认为刘增华的身份虽是奴仆,其道德操守实堪比圣贤。《顺治志》原刻本将刘增华的事迹收入《义士传》,但图家图书馆收藏的《顺治志》不同版本中的其中一个版本,就已将“刘增华”的相关内容全部删掉。(参见《顺治志》标点本“刘增华”条后的“整理者注”。)《康熙志》沿用旧版时,可能忽视了各本的增删修订,自然也就不再收入此文。所幸到了乾隆年间修志时,在卷十《人物下·尚义》中重新补入“(刘)增华”条,这才使这位身份卑微而道德高尚的普通人的感人事迹,得以流传后世。

《康熙志》的编纂基础其实相当不错,可供遴选的素材也很丰富,但编纂工作仍留下了很多遗憾。究其原因,可能有三:其一,名曰重修实为增补,在旧志上打补丁,难以做出新花色。其二,时间仓促,未经雕琢打磨,不免拼接粗疏,漏洞百出。其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囿于纂辑者的史识水平与修志态度。

《康熙志》主修者是刘登科。刘登科,辽宁人。《重修溧水县志序》后自署“三韩刘登科”,可推断其祖籍朝鲜。由举人于康熙十二年(1673)来溧水任县令,十六年(1677)离任。在溧水任职期间,主要功绩有捐俸为民除虎患,大修溧水县城,重建儒学泮宫坊,重修溧水县志。

《康熙志》的纂辑者是谁,这是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康熙志》卷首的《重修溧水县志姓氏》中没有指谁为“纂辑”,而《金陵全书》收录《康熙溧水县志》,署为“谢文运、王芝藻纂”,这不知是何依据?在《重修溧水县志姓氏》中,谢、王二人及其后二十五个人同为“赞修”,而不是“纂辑”。“赞修”是为县志的编修提供赞助的人,或出钱、出力,或采访志材,或撰写相关篇目,或抄录、校订,或参与修志的其他相关活动。谢文运,康熙二年举人,康熙六年进士,任四川资阳县令;王芝藻,举人,江西婺源教谕,升任湖广邵阳县令。这次县志重修“属邑之荐绅博雅共襄斯举”,谢文运、王芝藻当年都曾是《顺治志》的“赞修”,当然这次仍要请他们来“赞修”。特别是谢文运,已非复当年的县学诸生,因此“赞修”排名由上次的倒数第二,升为顺数第一,但他仍然是“赞修”,而不是编辑。所以,不能说《康熙志》是“谢文运、王芝藻纂”。如果谢文运是“纂辑”,而且是主纂,绝不会将自己撰写的《贤妇传》归入《义士传》。《光绪溧水县志》称谢文运“才华淹博,练达时务”,应该不至于犯如此的低级错误。

修史姓氏中不列“纂辑”,但不等于说《康熙志》没有编辑。首先,旧志的哪些内容该保留,哪些内容该删除,又有哪些地方该修改,都需要有人分别梳理,再有人定夺。其次,征集来的各类材料需要整理取舍,然后穿插到不同的篇目,这也需要有个拍板的。那么,由谁来主持这项工作呢?根据修志姓氏名单,训导程之望列为“同修”之首,名字在县令刘登科之后,县丞张联芳、典史丁文耀之前。县令虽是修志总裁,不可能去做编辑的具体事务;县丞、典史,不是他们的分内事,一般也不会去做;训导程之望是县内管文化教育的官员,在没有另外聘请纂辑的情况下,这个差事就非程之望莫属了。

程之望,江西婺源人,由贡生任溧水训导,后升为教谕,康熙十六年(1677)离任溧水。留下了一部《康熙志》,这是程之望在溧水的最大功绩。

自康熙十五年(1676),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乾隆志》的纂修,在这一百多年间,《康熙志》一直是地方官员了解溧水县情,问俗资政的首要参考,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而能留传到今天,实属不易。溧水有一千四百多年的历史,留存的古代县志仅五部,《康熙志》虽质量不高,但也不可多得,能留传下来就弥足珍贵。从另一角度来说,此志所暴露的不足,也可将其看作传统地方志发展过程中为后人留下的一点值得汲取的教训吧。 Nn+ut5zaFmSTk91HoEFSa/lsPKLSEWJC5vxWLA0TJCCLmBgNsBSWe4ZmEXRvbM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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