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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考辨周详、钩沉阐晦
——俞樾《读楚辞》《楚辞人名考》

俞樾(1821—1907),字荫甫,晚号曲园居士,浙江德清人。俞樾是晚清著名的朴学大师,曾出任河南学政,被罢官后走上研治经学的道路,并矢志继承高邮王念孙父子的王氏之学。俞樾在经学与诸子学方面造诣颇深,著有《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等,对诸经与诸子的校勘、训诂之功实不可没。章太炎先生在《俞先生传》中称:“浙江朴学晚至,则四明、金华之术茀之,昌自先生。宾附者,有黄以周、孙诒让。” 可见俞樾朴学功力之深,其所著均收入《春在堂全书》二百五十卷。

《读楚辞》是俞樾读楚辞时所写的札记,收入《俞楼杂纂》卷二十四。该书涉篇目依次为:《离骚经》《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九辩》《招魂》《大招》《七谏》《九叹》《九思》。俞氏对王逸《楚辞章句》中不合文义的注文,以按语的形式进行了纠正与考辨,共计四十一条。由于以读书札记的形式撰文,其所选篇目比较随意,只对王注不恰当的篇目进行订补,所以一些篇目未选入其中,但基本与王逸《楚辞章句》篇目与篇目次序相合。《读楚辞》一书旨在释词诠义,于楚辞名物、制度、史实时有精辟周详的考辨。

《楚辞人名考》是俞樾专门考证楚辞中的人名的著作,收入《俞楼杂纂》卷三十。俞氏对楚辞中出现的人物、鬼神进行了整理归纳,对旧注未明之处进行了考订。共计有“古帝王”20条、“古诸侯”24条、“古人物”67条、“古妇人”19条、“神人”46条。

俞樾作为近代朴学大师,承继戴、段、“二王”之传统,具有深厚的小学功底,尤其精深音韵、文字、校勘。俞氏在考辨楚辞之时亦发挥其所长,将音训、形训、考征古籍等方法运用到注解楚辞之中,对楚辞的名物、史实、字义、音韵等做出了较为精详的考证。要之,无论是《读楚辞》还是《楚辞人名考》均以训诂字句、考证名物见长,俞氏大胆地质疑王逸之注的权威,对王注未能契合文义的注进行了周详的考辨,不仅廓清旧注,亦以其独到的学术眼光创立新说,新颖又有理有据,为后世楚辞研究提供了参考。

一、长于训诂,博取众法

俞樾在考证楚辞名物、训诂楚辞时,灵活运用乾嘉朴学之考文方法,用因声求义、因形见义、广征文献、分析文法等手段,对楚辞王逸注文中含混未明之处加以考辨。不仅如此,俞氏常常将音训、分析文法、征引文献等方法综合运用,以解楚辞使人疑惑难解之处。

(一)因声求义

清初鸿儒顾炎武有言:“读九经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以至于诸子百家之书,亦莫不然。” 音韵遂成通经之管钥,乾嘉考证学亦以此为准的,认为通经需由考文与知音入手。王念孙《广雅疏证·自序》中云:“窃以诂训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今则就古音以求古义,引申触类,不限形体。” 朴学对审音的重视可见一斑。俞樾继承王念孙、王引之治学之法,其治学亦以治群经和诸子学为主,其审音之功力自不待言。俞氏在考证楚辞文义时,亦将审音作为通文义的重要手段。在《读楚辞》中俞氏以考音入手分析字义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注“字余曰灵均”曰:“此‘均’字当读‘畇’。‘畇’,原隰之畇。”以此释“均”与屈原字原的“原”相配。如注《离骚》“忍尤而攘诟”云:

《管子·任法篇》曰:“皆囊于法以事其主。”尹注曰:“囊者,所以敛藏也。”以藏释囊,义存乎声,攘与囊声同,亦得有藏义。忍尤而藏诟者,容忍其尤而含藏其诟。实一义也。

俞樾否定王逸将“攘”释为“除”的说法,认为“攮诟”应与“忍尤”同,根据“攘”与“囊”同声义通,“攘”应释为藏。俞氏此说与文义亦通。

再如注《涉江》“邸余车兮方林”云:

“邸”当读为“榰”,《尔雅·释言》:“榰,柱也。”凡车止而弗驾,必有木以榰柱其轮,使之勿动,古谓之轫。《离骚》:“朝发轫于苍梧兮。”注曰:“轫,榰轮木也。”邸余车即榰余车,氐声与耆声相近。故邸得通作榰。《说文·土部》:坻或作 ,即其例矣。

俞氏认为王逸将“邸”释为舍,尤为不妥,其认为“邸”当读为“榰”,先引《尔雅》中“榰”为止车之木,再引王逸注文:“轫,榰轮木也。”从字义上证明“邸”为“榰”于文义合。最后,证明二字声同义通,并以《说文》为例。俞樾此注严密有据,较之王注的解释更为确切合理。

(二)通假求训诂

俞樾在《群经平议·自序》中提到治经“其大要在正句读、审字义、通古文假借……三者之中,通假借为尤要” 。认为通晓古文假借对治经尤为重要,古文假借不明则易望文生义,影响对经义的理解。在辩证楚辞王注时,俞樾亦注重楚辞中的古文假借字,对于楚辞中因古文假借产生歧义的地方加以辩证。如:注“愿自往而径游兮,路壅绝而不通”一句中云:“‘往’乃‘枉’字之误,或假字也。” 在注“凌天地以径度”一句时云:“‘天地’疑‘天池’之误。” 质疑王逸将“天地”释为乾坤的说法。再如:

“疾亲君而无他兮,有招祸之道也。”注曰:“言己疾恶谗佞,欲亲近君侧。”愚按:“疾字无义,王注以疾恶谗佞增成之,殆非也。‘疾’乃‘矦’字之误,矦语词。《诗》《下武》篇、《荡》篇毛传郑笺并曰:‘矦,维也。’……古文‘矦’作‘ ’,与‘疾’相似,故形近而误。《周礼·大行人》:‘立当前疾。’‘疾’亦‘矦’字之误。说详惠氏礼说。”

俞氏认为“疾”应作“矦”,为语词无实义,因形近而误。再如:

“五谷六仞,设菰粱只”注曰:“七尺曰仞,言楚国土地肥美,堪用种植五谷,其穗长六仞。或曰:仞,因也。以五谷因苽粱厕为饭也。”愚按:“七尺曰仞之说,殊不可通。世无长四丈二尺之谷穗,虽侈言之,不当若是也。或说稍近,然训仞为因,义亦未安。仞之言充仞也,字本作‘牣’。《说文》牛部:‘牣,满也。’《文选·上林赋》:‘虚宫观而勿仞。’《子虚赋》:‘充仞其中者不可胜计。’并以仞为之。‘五谷六仞’言谷之数五,而充仞其中者六,盖并下菰粱数之以见其多也。”

俞樾认为王逸注“七尺为仞”的说法与文义不通,“仞”应当为充仞之义,字本作“牣”,并引《上林赋》《子虚赋》中“仞”为充仞的用法,以证其说,亦合乎情理,可备一说。俞樾在辩证王逸注文的时候,以考经的方法考证楚辞,大胆指出文中疑为假借字的字。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虽有缺乏确凿论据的地方,但亦为疏通楚辞文义提供了很好的方法参考。

(三)分析文法

清代训诂学在运用音训、形训、古文假借等方法注疏经典的同时,也十分注重以分析文法入手疏通文义。俞樾在训诂群经时亦时常进行语法分析,将句式结构相同或者相似的句子进行类比,以分析句读或者考释文义。俞樾在注楚辞的时候,对于王逸注释中违背楚辞文法之处,必详加分析、考辨以使文义顺通。如俞樾证“攘”当为藏义之时,即是通过文法入手,认为:“上句曰:‘屈心而抑志兮。’抑志与屈心同,则攘诟必与忍尤同。如王注则是屈心、抑志、忍尤六字共为一义。而攘诟自为一义,于文理殊不可通。” 以句式入手分析“攘诟”应与“忍尤”义通,继而提出“攘”应释为藏,句法上与“忍尤”一致。再如,俞樾分析《九歌》“盍将把兮琼芳”中的“盍”为语词:

以“盍”为“何不”,则既云盍又云将,文义难通。此盍字只是语词。《庄子·列御寇》篇:“阖胡尝视其良,既为秋柏之实矣。”《释文》曰:“阖,语助也。”阖与盍通,此篇云“盍将把兮琼芳”与下篇云“蹇将留兮寿宫”文法相似,王注云:“蹇,词也。”然则盍亦词也,可以类推矣。

俞氏认为“盍”为语词,并引用《庄子》中“阖”用作语词的例子,证明“阖”为语词,而“阖”与“盍”相通,为“盍”为语词提供了文献证据。俞氏最后通过文法分析,认为此句与《云中君》中“蹇将留(憺)兮寿宫”文法相似,“蹇”为语词,以文法类推,“盍”亦应为语词。俞氏此证条理清晰,亦可备一说。

再如释《招魂》“巫阳对曰:掌梦”一句,俞氏认为:

“巫阳对曰:掌梦。”此乃巫阳自述其所职掌也。《列子·周穆王》篇注曰:“神之所交谓之梦。”上文言上帝欲使巫阳筮予之,巫阳以为精神交接之事,本己所职掌,无取乎筮。故曰:“上帝其命难从。”又申言之曰:“若必筮予之,恐后谢之,不能复用。”言必筮而予之。则后人惟以筮为事将谢去,巫阳而不能复用也。下云:“巫阳焉乃下招曰”七字为句,“焉乃”犹言于是也。

此条俞氏以上下文文义入手,认为“掌梦”是巫阳自述其职掌,并非王逸所说巫阳将招魂之事推予掌梦之官。此种说法蒋骥在《楚辞余论》已有提及:“一说巫阳职在掌梦,故以自称。” 但是蒋氏只是提出存疑,并未有辩证。俞氏根据《列子》中“神之所交谓之梦”一句认为巫阳亦是职掌精神交接之事,所以掌梦当为巫阳之职,并根据下文对“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几句重新句读并提出新释。俞氏认为掌梦之职属于巫阳,虽缺乏确凿的证据,但是俞氏此说亦为后世考证“掌梦”之职提供了新的参考,今人文怀沙便继承其说:“我认为‘掌梦’是巫阳自述所司,掌梦是掌管灵魂交感之类的事,所以以后由巫阳出面招魂,该是分所当然的。劈头用‘掌梦’二字,乃是明确所司,责无旁贷的意思。” 此说正是对俞樾说法的进一步解释。

二、考证名物,贻厥后来

俞樾《读楚辞》及《楚辞人名考》的成就主要在于对楚辞名物的考辨与训诂,前者以札记形式对楚辞王逸注本中不合文义的注解进行了辩证,后者则是广罗楚辞中出现的人名,洪纤靡遗并偶有考证。二者均不是系统地注疏楚辞的著作,但是俞樾以其深厚的汉学功底,将注经的精神发挥到考辨楚辞之中,其对楚辞名物的考证多条理密察,有着发蒙后来的意义。俞氏通过运用多种考证手法考证楚辞名物,对楚辞中名物、史实、音义的疑难之处进行考辨,所立新说亦为后学所推重。

(一)考证彭咸

楚辞中关于彭咸是谁的问题,历来众说纷纭。王逸认为是殷贤大夫,投水而死,被以洪兴祖等为代表的学者奉为圭臬。游国恩先生更是在《离骚纂义》中提出:“屈子之效法彭咸而水死,二千年来无异辞。” 但是早在宋代朱熹便提出王逸、洪兴祖的说法不知所据,自明汪瑗起更对彭咸是否水死提出了异议。俞樾在《读楚辞》中亦用了大量笔墨考证彭咸,对彭咸投水而死之说提出了质疑:

彭咸事实无可考,特以屈子云“愿依彭咸之遗则”,而屈子固投水而死者,故谓彭咸亦投水而死,窃恐其诬古人矣。上文云:“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此云:“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四句相承而言。“不周于今之人”,即所云“非世俗之所服”也。“愿依彭咸之遗则”,即所云“謇吾法夫前修”也。王解“法前修”为:上法前世远贤。然则彭咸必古之贤人,屈子素所师法者,岂必法其投水而死乎?

俞氏认为彭咸并非投水而死,而是因为屈原是投水而死所以附会于彭咸,屈子“愿依彭咸之遗则”只是效法前贤。俞氏根据上下文文法,认为此句与上句“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相对应,“愿依彭咸之遗则”,应与“謇吾法夫前修”为意同,俞氏遂认为彭咸是古之贤人,屈原效仿他并不是效法其投水而死。

俞氏更是根据《离骚》的写作时间,证明屈原绝非效仿彭咸投水而死:

当屈子之作《离骚》,尚在怀王时,及怀王死,顷襄王立,屈子尚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岂在怀王时早有死志乎?即谓死志早定,然死亦多术矣,何必定取一投水而死之古人以为法乎?至其后为襄王迁之江南,乃投汨罗而死。去作《离骚》时远矣。

俞氏认为屈原作《离骚》之时并未有死志,文中所提效法彭咸不应是效仿彭咸投水。俞氏认为屈原是被顷襄王流放江南以后自投汨罗的,距离其作《离骚》时远矣。

不仅如此,俞氏更以骚证骚,引用《抽思》《思美人》《悲回风》中涉及彭咸的句子,以证屈原投水与彭咸无关:

《抽思》篇曰:“望三五以为象兮,指彭咸以为仪。”王注解上句曰:“三王五伯可修法也。”盖言三五古之贤君,彭咸古之贤臣,可象可仪耳。若仪彭咸是效其投水而死,然则象三五又何所取乎?他如《思美人》篇曰:“独茕茕而南行兮,思彭咸之故也。”《悲回风》篇曰:“夫何彭咸之造思兮,暨志介而不忘。”又曰:“孰能思而不应兮,照彭咸之所闻。”皆无从之投水之意。惟其下又曰:“凌大波而流风兮,托彭咸之所居。”意似近之。然其下即曰:“上高岩之峭岸兮,处雌蜺之标颠。”既思投水何又思登山乎?盖登山涉水皆是从彭咸之所居,于水言彭咸而于山则举雌蜺以俪之,此古人文法之不拘。

俞氏认为此三篇虽然提到彭咸,但均未涉及投水,并认为《悲回风》篇虽涉及水,但是结合上下文亦与投水无涉。不仅如此,俞氏认同司马迁之言,认为《怀沙》为屈原绝笔,但是《怀沙》之中并未提及彭咸,亦是彭咸非投水而死的又一例证。俞氏从文法、写作时间、彭咸在楚辞中的表达上入手证明彭咸非投水而死,屈原效法彭咸只是效法其贤能。俞氏同时还提出彭咸疑为彭祖之后,并从音韵入手证明“咸”与“坚”双声,“彭咸”或为“彭铿”,并对彭咸或为巫彭的说法存疑。俞氏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考证彭咸即为彭祖之后,或者为巫彭。但是对汪瑗提出的彭咸非水死的说法进行了翔实的考辨,条理密察,对于彭咸的考证亦是《读楚辞》中用墨最多的地方,俞氏从多个角度入手有理有据,论证精彩,堪称一篇小论文。对于彭咸非投水而死的结论,亦为后世所推崇,其考证方法也起到了梯梁后学的作用。

(二)考辨《天问》

俞樾在《读楚辞》中成就最突出的是对《天问》的考辨,虽只有五条,但亦以严谨翔实的考证,辨《天问》之疑难,均可以成一家之言。例如考证“伯禹愎鲧,夫何以变化”一句,王逸认为此句乃是“言鲧愚很,愎而生禹,禹小见其所为,何以能变化而有圣德也?” 洪氏本曰:“愎一作腹。”俞氏认为王逸将此句释为“愎而生禹”实与文义不合,继而提出“愎”当为“ ”,“《说文·夂部》:‘ ,行故道也。’言禹治水亦惟行鲧之故道,何以能变化乎?‘ ’字隶变为‘复’,作‘愎’、作‘腹’均传写误增偏旁耳” 。俞氏提出“愎”应是继承之义,禹继承父业,何以能变化乎,所论有理有据,于上下文亦不失合。

再如考辨“闵妃匹合,厥身是继”一句,俞氏认为“闵妃匹合”当为“闵亡妃合”:

正文但有“闵”字,文义未明,而“妃匹合”三字连文亦殊重复,疑本作“闵亡妃合”,即王注所谓“忧无妃匹”也。亡与匹形似,又涉注文有“匹”字,误“亡”作“匹”。因据注文妃匹连文,遂移置妃字之下耳。

俞氏认为此句当为“闵亡妃合”并非凭空臆测,王注此句为:“言禹所以忧无妃匹者,欲为身立继嗣也。” 但是根据“闵妃匹合”并无“无”义,“匹合”二字又实为重复,俞氏大胆猜测“匹”字涉注而误,“匹”与“无”形近,实有舛误的可能。虽只是大胆猜测,但俞氏此解亦为解释此句提供了新的可能,给予后学启发。

此外在释“释舟陵行,何以迁之”一句时,俞氏亦提出异乎前人的新解:

注曰:“释,置也。舟,船也。迁,徙也。言龟所以能负山若舟船者,以其在水中也。使龟释水而陵行,则何以能迁徙山乎?”愚按:“王解此文属上‘鳌戴山抃’为义,然鳌之戴山不用舟楫,何必以舟为言?此二句当属下为义,下云:‘惟浇在户,何求于嫂?’注曰:‘浇,古多力者也。《论》曰:浇荡舟。’然则此二句即谓荡舟。《论语》孔注曰:‘奡多力能陆地行舟。’此云释舟陵行,谓置舟于陆地而行之也。”

王逸认为“释舟陵行”是使龟释水而陵行,实忽略了“舟”字之义,俞氏认为王氏此注仍承接上文“鳌戴山抃”之义,大龟负山抃舞,本无须用舟楫,更无释舟之说。所以俞氏认为此句是承接下句而言,说的是浇陆地行舟之事。俞氏引用王逸关于浇的注文,浇本为古代大力士,加之《论语》注文中的“奡多力能陆地行舟”,所以“释舟陵行”当为浇之事,而非上句大龟负蓬莱之事。俞氏此解于上下文通,更合理解释了“释舟”之义,并有文献证明。俞氏此解较为完备合理,已为后人所普遍接受。

再如释“既惊帝切激,何逢长之?”一句,俞氏亦以新解使人耳目一新:

上方言后稷,何以此即言武王伐纣之事?虽《天问》之辞本无次序,然此句似仍宜以后稷言其义较长。《诗·生民》篇曰:“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此言后稷始生之时,赫然若有神灵,上帝亦为之震动不宁,不康禋祀也。屈子之意谓后稷之生既惊帝切激,则上帝宜不祐之,何反使其子孙享国长久乎?

此句王逸认为说的是武王伐纣之事,“言武王能奉承后稷之业,致天罚,加诛于纣,切激而数其过,何逢后世继嗣之长也。” 俞氏认为此句上方言后稷之事,此句既言武王之事于次序不合,遂认定此句应当也是言后稷之事。根据《生民》篇,后稷生灵异,上帝为之震动,宜不祐之。俞氏认为不宁、不康两句《毛诗》既已失其解,应为上帝不祐之意。俞氏此说不无道理,上言后稷之事,下言文王之事,若此句是武王伐纣之事,与文义、次序确有不合之处。王逸之解武王伐纣,故武王能奉天命永祚,就此句论之,“既惊帝切激”与“何逢长之?”二者为转折之意更妥。俞氏此解可作一说。

(三)考释楚辞人名

《楚辞人名考》是俞樾专门考释楚辞人名的著作,俞氏对楚辞中的人物神鬼集中加以考订,对楚辞中的人名进行了整理,纤细靡遗,为后世考证楚辞人物提供了必读的参考资料。不仅如此,俞氏在整理楚辞人名时亦对楚辞中的人物进行了考辨,提出了新解。如考证“湘灵”非尧之二女:

上云“二女御九韶歌”,此又云“使湘灵鼓瑟兮”,然则屈子固不以湘水之神为即尧之二女也。《湘夫人》篇谓之帝子,盖即郭璞注《山海经》所谓天帝之二女,而世俗讹传为尧之二女。自秦博士已然,虽大儒如韩退之不能不惑其说。今即以屈子之文证之,而二女是二女,湘灵是湘灵,判然为二,可以祛千古之惑矣。

俞氏认为湘灵与尧之二女判然为二,自秦博士起,世将天帝之二女讹传为尧之二女,遂与湘灵含混。俞氏以骚证骚,认为屈原既在前文提到“二女御九韶歌”,再写“使湘灵鼓瑟兮”,词意重复,二女当与湘灵无涉。

再如考证“蒯聩”:

旧注以为卫灵公太子,然与乌获并言,则不伦矣。此蒯聩乃赵之蒯聩。《史记·太史公自序》曰:司马氏在赵者,以博剑论显,蒯聩其后也。自乌获以下四句,皆谓贵武士贱贤臣。说见王怀祖先生《读书杂志》余编。

俞氏认为王逸释“蒯聩”为卫灵公太子尤为不妥。“蒯聩登于清府兮,咎繇弃而在野”一句,王注曰:“蒯聩,卫灵公太子也,不顺其亲,欲害其后母。清府,犹清庙也。言使蒯聩无义之人,登于清庙而执纲纪,放弃圣人咎繇于外野,政必乱,身危殆也。” 根据王逸注文蒯聩是无义之人,于文法而言,上言乌获,下言蒯聩,俞氏认为将蒯聩与乌获并列不妥,并根据《史记》的记载认为此蒯聩为赵人,是善剑者,与乌获为秦王之力士相对。俞氏引王念孙之说,认为乌获以下四句皆言贵武士贱贤臣,俞氏此说不无道理。

再如考证“申生”一条,俞氏认为伯林应为申生之字:

愚疑伯林乃申生之字也。古人名字必相配,楚公子壬夫字子辛,壬,水也,辛,金也。名壬字辛,取水生于金也。卫夏戊字丁,戊,土也,丁,火也。名戊字丁者,取土生于火也。申生字伯林者,申,金也,季夏之月,律中林钟。《周礼·大师职》郑注曰:林钟,未之气也。然则名申字林,正取林钟之义。林钟未之气,未,土也,亦取金生于土也。申生之字,不见于内外传,而独见于楚辞,考古者其可不知乎?

对于《天问》“伯林雉经,维其何故”一句,王逸认为此句指晋太子之事,“谓晋太子申生为后母骊姬所谮,遂雉经而自杀” 。但是缺乏确凿的证据,俞氏此注实为补王注之未备,俞氏以古人名与字相配入手,认为申属金,并根据十二律中林钟是未之气,未属土,申生字伯林取金生于土之意。俞氏此说虽有失严谨,但确为研究者提供了方向。

俞樾《读楚辞》及《楚辞人名考》虽只是俞樾读楚辞的读书札记,但是俞樾以朴学之精神考辨楚辞,对王注未备或者不当之处给予了辨正,所提新解多有启发后学或为后学所用之处。在清代,尤其是乾嘉时期,楚辞研究以训诂考证为主流,从俞樾以朴学精神考证楚辞名物亦可以看出,在近代,楚辞研究依然没有脱离训诂考证的轨迹。近代许多学者依然沿着乾嘉学派开辟的传统,注重分析楚辞音韵、训诂词义、考证名物,俞樾即是其中的代表。虽说俞樾在注解楚辞之时以朴学方法注骚,但正是朴学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使得《读楚辞》与《楚辞人名考》中所考辨的名物、字词有新人耳目之效,亦为后学者提供了可供参考或者深入考辨的新说。 tkAxJJwUcJRoi2ypxhEjHEl0gGIIBQR8LRLlcBFPMBRCbiRbJ2dev+IatiJjmJ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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